行政征收决定书(汇编5篇)

行政征收决定书(通用5篇)

行政征收决定书 篇1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征收决定书

兴人防征字[ ]第 号

你单位修建的位于 的 工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人防法〉办法》第二十九条、国人防办字[20xx]18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四条、内国动发[20xx]第2号第(三)项、内计费字[20xx]1105号第六条、内人防发[20xx]30号第二条、第三条、国发[20xx]4号第(九)项、内政发[20xx]127号第(九)项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 平方米或缴纳易地建设费。我办已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下达兴人防告字( )第 号告知书和兴人防通字( )第 号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你单位未缴纳易地建设费,本机关现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征收决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日内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 标准收取,共计 元。上述款项缴至兴安盟行政审批中心大厅人防窗口(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你单位如不服本征收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兴安盟行政公署或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本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兴安盟人民防空办公室

年 月 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 篇2

X处居民(注:被征收范围内):

建设工程项目属县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位于. xx年xx月xx日,房屋征收部门向xx县人民政府申请对该房屋予以征收。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已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已广泛征求过公众意见不少于30日,且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公布。因此本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特此公告。xx部门是XX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xx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委托xx单位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县政府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

二此补偿方案内容如下:(注:此补偿方案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且要遵循公平公正,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三征收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注,最好写详细信息)

四实施房屋征收先补偿、后搬迁。

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五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七被征收人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主张权利,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年xx月xx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 篇3

号征收决定书

X处居民(注:被征收范围内):

建设工程项目属县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位于. xx年xx月xx日,房屋征收部门向xx县人民政府申请对该房屋予以征收。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已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已广泛征求过公众意见不少于30日,且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公布。因此本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特此公告。xx部门是XX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xx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委托xx单位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县政府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决定如下:一、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二此补偿方案内容如下:(注:此补偿方案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且要遵循公平公正,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三征收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注,最好写详细信息)四实施房屋征收先补偿、后搬迁。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五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七被征收人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主张权利,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年xx月xx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 篇4

被征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

单位:(夫)(妻)

被征收人于年月日违反计划生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应缴纳社会抚养费人民币(大写)元,当事人应当在到收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社会抚养费交至计划生育办公室。被征收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人民政府或市计划生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收机关印)

年月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 篇5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征决字[ ] 第号

被征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单位:(夫)(妻)被征收人于年月日违反计划生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应缴纳社会抚养费人民币(大写)元,当事人应当在到收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社会抚养费交至计划生育办公室。被征收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人民政府或市计划生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收机关印)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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