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身份证号: 向 借款 元(大写),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间借款利息为 , 于 年 月 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及利息。
借款凭证
姓名: 身份证号: 向
借款期限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间借款利息为
于 年 月 日前还清全部借款及利息。
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 元(大写), 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出借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乙方承诺自借款之日起按月利率25‰支付利息,借款到期日本息一并支付。
4、乙方自愿承担因乙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导致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5、丙方自愿对乙方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6、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乙方、丙方应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该复印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注: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已向乙方实际支付上述借款,故乙方不再出具收据。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合同签订地:
时间: 年 月 日
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元
整,即¥ 元。 (借款人)用于 (用途)。所有现金现已收到。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x月x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方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逾期部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本合同项下借款人还清全部债务为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
借款人:(签名 手印)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
电话:
担保人:(签名 手印)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
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出借人):,一六年二月一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成安镇西街村88号,身份证号码:13212819xxXX018001.
乙方(借款人)丁,男,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42419xxXX291657.
张,女,一七年十月十五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北乡义乡闫村4组11号,身份证号码:13042419xxXX151482.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贰拾万零捌仟元(208)整。
二、借款用途为:用于生意周转资金。
三、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
四、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借款方用成安县向阳街北段路东惠民苑小区3-1-8,房产证号为:成房权证成安字第20xx60号的房产作为借款抵押品。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三 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成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整,即¥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整,即¥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x月x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整,即¥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借条出具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