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招聘单位介绍信格式范文(精选10篇)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
我单位委托代理公司,前往你处办理申领专利资助金事宜。
请予以接洽。
申请人单位(并盖章)
x年xx月xx日
各位考生:
根据《万州区20xx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除自动放弃后的递补人员尚在调档政审之中外,其余人员政审均为合格。待递补人员调档政审结束后,我们将按照《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完善聘用手续。
为确保各有关学校秋季的正常开学,请万州区2019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188名(名单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前,持身份证、毕业证、从未就业人员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需收取),到区教委六楼大会议室报到,集中领取介绍信或参加认选单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上述人员在公示期内,若出现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照《简章》规定该岗位不予递补。
万州区人社局
万州区教委
二○xx年八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兹有我单位(单位名称)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前往你处办理_____年上海市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登记凭证事宜,请接洽!
用人单位:
(盖章)
x年xx月xx日
各位考生:
根据《万州区20__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除自动放弃后的递补人员尚在调档政审之中外,其余人员政审均为合格。待递补人员调档政审结束后,我们将按照《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完善聘用手续。
为确保各有关学校秋季的正常开学,请万州区20__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188名(名单见附件),于20__年9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前,持身份证、毕业证、从未就业人员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需收取),到区教委六楼大会议室报到,集中领取介绍信或参加认选单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上述人员在公示期内,若出现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照《简章》规定该岗位不予递补。
万州区人社局
万州区教委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______人才市场:
兹介绍我公司员工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位同志前往你处办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场招聘相关事宜,请予接洽。
联系人: 电话:
此致敬礼
(有效期____天)
公司名称:
(签章)
年 月
证明兹有我单位前往贵处,全权处理事宜,请予接洽为盼!*单位(公章)年月日证明我单位,**年参加工作,性别:年龄:职务:工资收入: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证明兹有我单位前往贵处,全权处理事宜,请予接洽为盼!*单位(公章)年月日证明我单位,**年参加工作,性别:年龄:职务:工资收入: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各位考生:
根据《万州区20xx年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除自动放弃后的递补人员尚在调档政审之中外,其余人员政审均为合格。待递补人员调档政审结束后,我们将按照《简章》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完善聘用手续。
为确保各有关学校秋季的正常开学,请万州区20xx年三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188名(名单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前,持身份证、毕业证、从未就业人员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需收取),到区教委六楼大会议室报到,集中领取介绍信或参加认选单位,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上述人员在公示期内,若出现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照《简章》规定该岗位不予递补。
万州区人社局
万州区教委
年月日
×××单位(管理档案处的全称):
兹有×××(人名)的档案属于贵单位管理,现因本公司招聘×××(人名)到本公司任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数字)年,从××(日期)起生效,在此期间,本公司(×××)(公司名)将负责管理该员工的档案,负责该员工与档案有关的各项事宜。(注:本公司为××××,具有保存档案资质)特此申请批准提档。
此致
×××××公司
负责人:×××
×年×月×日
(盖上法人章)
,身份证号:, 年 月经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正式就业手续,是我单位正式在职人员,现同意其报名应聘 县20xx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