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感谢您曾在百忙中接见我。我知道您也曾关注过我反映的问题,也知道您是个好领导。但因为您忙,而且对我的检举和上访,您听到了太多与我相反的声音。人言可畏,三人成虎。那些一面倒的声音是无形的刀。今天我给您写信,一是向您致谢,二是想直接向您汇报思想、问题和请求:
一、我检举的问题开始时只有两个,一是路家脑村委擅自出卖 国有矿产资源是违法的,应当查处;二是我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只想在我们xx市相关部门反映并解决问题。但我反映的问题不仅没得到解决,反而遭到了预想不到的报复。我的龙池沟铁矿被以政府的名义捣毁,矿井被填埋,生产设施被毁掉;我晚上受到
一群蒙面人的突然袭击,差点丢了性命。一个公民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当手段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政府部门不仅不能尽职,反而偏向违法者,报复检举者,激化矛盾,又利用他们的话语优势诋毁举报人,使问题复杂化。这就是基本事实。
二、路家脑村委伙同河顺镇政府擅自出卖的价值2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处置权在省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见文后附件1、6)资源性质及归属,事件性质等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应当查处。
三、我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
其一,捣毁我的龙池沟铁矿是违法的。市国土资源局以没有申请安全许可证为由,声称,根据xx市政府林政[20xx]1号文件精神,我的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吊销了我林州市龙池沟铁矿的采矿许可证。而且捣毁了生产设施,填埋了矿井。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1、林政[20xx]1号文件中所列要关闭的13家企业名单中,并没有我xx市龙池沟铁矿。是他们在捣毁我的这个矿之后,又造出一个林政[20xx]1号文件,硬把xx市龙池沟铁矿加上去的。这第二个林政[20xx]1号文件,来历不明。不然一个堂堂县市政府不能一年发两个1号文件。
2、退一步说,假设你的第二个1号文件不是伪造的,你的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因为我在20xx年已向省安监局申请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省安监局已有反馈意见。因此,xx市龙池沟铁矿不属于“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之列。政府的第一个1号文件没有把xx市龙池沟铁矿列进关闭名单,也就对了。
3、当时我的采矿许可证正在省国土厅正常审验。按有关规定,没有采矿许可证,就无法去申请安全许可证。这一情况,我告诉过他们。
4、我的xx市龙池沟铁矿,是在省国土厅注册的,要关闭也要请示省国土厅。xx市国土局等单位,是在捣毁了我的矿之后,才向省国土厅打请示报告的。省国土厅没有批准他的报告,而且口头告诉他们,不能随意关闭一个合法企业。他们为了对付我,不讲职业道德,不顾政府形象,公开违法行政,使我遭受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必须赔偿。
其二,路家脑村出卖 国有矿产资源时,连带卖掉了我堆放的矿石,也应由当事人赔偿。
四、我被一群蒙面人打伤,谁都知道是因为检举招来的报复,我要求查处。
五、市纪委撤了路楼才的党支部书记职务,但河顺镇扣压文件22天,等到支委改选、把路楼才选进新的支委会后,才去宣布,而且说路楼才还可以当支部委员。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庇护违法者。路楼才在选举前受到党内处分,这次选举前没有告知全体党员。这次选举应当无效。现有一半党员上访提出质疑,应当受到重视。路楼才卖资源,卖耕地供人挖矿又贪 污,够得上追究刑事责任了,但他受到了有组织的庇护。对他的问题应当全面调查,严肃处理
六、卖资源乱挖滥采,一是违法;二是给路家脑群众造成新的伤害;三是因擅自出卖、无证开采、破坏植被都是违法的,所以要拿钱买路。由此案引发的贪渎问题应当深查。
七、事情已几年了,信上难以说清,请求您抽空看看我给您的全部材料和相关文件,就什么都清楚了。我由于受害有时言词激动,认识上也可能有偏差,只要领导和组织能够公平的查处,能够以理服人,不是利用手中的行政资源以势压人,我是不会得理不让人的。请您放心。
此致
敬意
举报人:百范文网
20xx年xx月xx日
举报人:甄,女,侗族,1972年xx月7日出生,会同县涌洞电站合同工,住怀化市鹤城区机务段西村。
被举报人:颜,男,汉族,1964年8月3日出生,原系怀化电业局靖州县电力有限公司经理,住怀化市鹤城区怀电新苑7栋。
举报事项:被举报人颜涉嫌贪污公款,应以《刑法》第383条作出刑事处罚。
事实与理由:
举报人现系会同县高涌洞站的合同工,到电站工作达9个年头。20xx年被举报人颜当时他在会同县郎江电站任经理并兼任电站的董事长,因工作原因及颜多次的诱惑下,两人发展成了情人关系,但这种关系有碍道德和法制,后颜得知我前夫系怀化铁路公安处民警的情况下逼着我离婚。我本着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意图,在他的承诺娶我的情形下,于20xx年3月与前夫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却迟迟不履行诺言,使我感觉到上当受骗了。可我一个女人,又在他的权利管理下,无能为力只能任其摆布,最重要通过我与他近几年的接触中,感到被举报人有中饱私囊侵吞国家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作为一个公民是非举报不可的。具体其有事实:用公款购置的油卡作为私用,事实是电力公司有不少执行职务的公车,需要加油,因此有关权利人都有用友公款缴纳的油卡。颜昌在20xx年xx月给了我一张麻阳恒源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油卡,不用自己掏荷包交汽油钱,让我使用到如今,上个星期我一查从20xx年xx月至今这张卡上已消费了35000元,而我这张新车表上记载只跑了18000多公里,肯定用不了这么多钱,而他的私车原来一直也在用这张公车卡来家私车油(20xx年元月已卖完)
同时在20xx年xx月当他对我结婚许诺没兑现后,他给我银行卡上划拨了30万元作为补偿,担心我告发他。
在20xx年xx月17日,颜妻子杨艳系怀化市电力局职工,带着黑 社 会的人跑到我女儿所在的学校武陵中学,威胁我女儿,使我女儿身心遭到颜重的摧残。一个未满14岁的小女孩遭到他们如此威胁,由以前全年级成绩前三名下落到现在的第八名,这个责任由谁来负。
颜于20xx年2月14日以假离婚并出具了一份假离婚证,要求将这30万元退还,马上就与我结婚,逼我将这30万元退给了他。
从上述的事实中不难发现,颜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因为按照我国《刑法》第383条第二款规定了国有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从其他手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的规定。颜行为持有的油卡是公车使用的,其卡内的充值只有开公车执行职务时的油卡是公车使用的,而其却不但自己的私家车使用,而且把油卡作为人情送给我无偿来加油,这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其行为构成了贪污罪,所以应以《刑法》第383条作出处罚。
颜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民交给他的权利去诱惑下属职工,使其上当受骗,破坏别人家庭,现有两张颜裸照为证。
恳请司法部门作出受理,以颜肃法纪,以维护国有财产不受侵犯,为落实党中央整治腐 败的精神而共同奋斗!同时希望领导们不要官官相护,如不能及时处理,我将继续上告。此前,我将此举报信上交怀化市纪委半年来置之不理。
X省X市X镇X村
X省X市X镇X村六组裴西强在村西头建有一个无任何手续、证照的废旧塑料焚烧、回收的厂子,每日机器轰鸣,臭气熏天、污水横流。该厂恰在村庄的上风口,村民因污染无法生活。
环保局曾取缔过该厂,但该厂有开始生产,村民不堪其扰,特此举报。请相关部门彻底拆除该厂,还村民一个朗朗乾坤。
检举人:百范文网
20xx年xx月xx日
我们是xx省xx市xx县的人民群众,我们向上级领导反应xx县现任发改局局长长孙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情况多次,都屡次被他通过各种关系把事实一一压住。
我们在上诉无效的情况下只能恳求尊敬的赵书记能在百忙之中体察民情,惩治贪官。如果此次还如往常一样石沉大海,我们将会向更上一级反映此事,我们相信共产党的天下永远不会容忍此类蛀虫祸国殃民。
孙是xx县人事局局长,他在任职期间,以权谋私,正常的人事调动、提升,安排工作都得给他出钱、送礼,调动一个,少则一万元,多则两三万元,要安排一个人最少也得给他送7、8万元,他为中饱私囊捞钱不择手段,任人事局长五六年,捞取不义之财几百万元,这在又调到xx县发改局任局长长孙x县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在20xx年,他在发改局专横跋扈,一手遮天,发改局的工程项目从不公开透明,全由他一人暗箱操作,每个工程给他回扣百分之三十,每年从发改局实施的工程款1000多万元,就会扣这一项他就得到几百万元,他心毒手狠、雁过拔毛,只要走发改局工程资金项目哪个单位他都不放过,吃拿卡要,一个包工头通通过他承包了15万元的工程,给他行贿、回扣,工程结束拿到不足1万元,真是吃人不吐骨头。
现在他肥的流油,给他父亲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的单元房,在20xx年又在xx新区给他购买了一套豪宅,xx县是一个贫困县,孙是出了名的大贪官,他道德败坏,玩弄女性,和发改局的一名女干部长期通奸后将这名女干部提升到副科,在众目睽睽之下,不顾影响,将五文凭、无资质、只有小学文化程度、是公益公益性岗位的司机(他的侄子)谢天安排到发改局的正式工,现在的大学生都进不了事业单位,他的儿子还没有从学校毕业,他就已经提前安排到xx县物价局当公务员,又将他弟在今年提升为副科,他爱人在西安给她女儿做饭两年不上班,工资照领,国法何在,公理何在!
孙对国家的法律政策熟视无睹,置若罔闻,在xx县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侵吞项目巨额资金,完全丧失了一名领导干部应有的品质和形象,我们是xx县的平民,反应对孙犯罪事实只能略知一二,他在xx县有职有权,人民群众敢怒不敢言。
党的xx大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亲下农村体察民苦,提倡政明风清对贪官老虎苍蝇一起打,一抓到底,我们才有勇气向上级领导反应孙违法违纪的犯罪事实,恳请上级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对其受贿贪污的问题立案查处,还法治社会一片蓝天。
尊敬的局长,您好!
先要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这封信件,这次我个人作为台里众多同志的代表,对我台台长进行检举,希望我们基层工作人员的呼声能得到您的回应。
被检举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在单位
下面我将陈述被检举人的一系不良行为以及导致的恶果,并以我个人的名义保证句句属实,毫无虚言。
1、滥用职权:行径一,刁难下属,曾让一位正在哺乳期的女同事加班,该同事如实讲解身处的困境,要回家照看出生不久的婴儿,无法加班到很晚,希望能得到批准,但是台长表面答应其请求,却在第二周停止了该女同事的工作。行径二,对台里另外一位大龄女青年,经常要求其加班,偶尔一次家中有事未能加班,请假后仍被扣了工资。行径三,偏袒某部门主任,曾经这名主任因为工作失误被单位处罚,本是合理,但该台长却把怒火转嫁给其他几位部门主任身上,工作上和私下都万般刁难,严重影响其他部门主任的工作情绪。
2、以权谋私:行径一,经常收受下属送的礼品,对于没有送礼的同事,有很明显的差别待遇,尤其是在分配工作上,会直接阻止未送礼的同事参与到应负责的工作中,严重侵犯了员工的自身利益,使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发挥自身价值。行径二,倚仗自己位高权大,经常安排自己的亲朋好友甚至其子女,到台工作和实习,埋没真正具有真才实干的优秀人才,违反了电视台应有的高素质高要求。行径三,经常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克扣工资,让一些基层同志的劳动白白付出,自己坐享其成。
3、不近人情:曾有一位同事母亲病危,一定要及时前往,不然很可能见不到最后一面,故向台长恳请批假,然而却得到了不近人情的回答,她指着该同事的脸,破口大喊:“别以为电视台没人了,想拆我台!没门!”让这位同事心寒委屈。难道看望病重的母亲也成了错不成。
4、品质败坏:该台长曾任职电视台某部门主任,但是由于其品质败坏、道德素质差,没能给部门和单位起到正面积极作用,上级接到民众的一致反应,核实其恶劣的行为,将其撤职。同时,在现任台长一职中,也时时体现出这一点,经常讨论下属私生活,甚至恶言相加,诋毁他人清白,例如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女性,直接用“傍大款”加以恶名,子虚乌有,对他人名誉造成很大不良影响。
该台长作为高层领导却欺上瞒下、以公谋私、品行败坏,不仅无法带领下属用正确的态度工作,更会给全台带来不良影响,后果十分严重,希望领导能彻查此人,不姑息她所做的每一件表面似小、影响实大的错事。再次感谢领导!
关于湖北省通山县通羊镇李渡村村长陈前儒的违法事实
尊敬的各级有关领导:
仅列几件典型实例:
一、贿选:选举前给每个选民一包好烟请“帮忙”。
二、欺诈:族弟陈前众的遗孀根本就无拆迁危房改建之事却为其上报使其枉得镇民政“补偿”二千元(帐是陈迪院代领)。
三、勒 索:本人拆迁补偿款750元由其代领后,却还叫本人再去领,经验签名确认后才承认(见原始收据),但要强行扣下50元“水果费”(见原始收据)。
四、弄虚:将村边扑船山旁一条荒垭的暂时积水摄成录相上报“洪灾”向上级求助。
五、设赌:每日开部白色小车到处找人以扑 克或象棋设赌,并当众一掷数百元给无资本者陈敬益作本。
六、怂勇:听说本人与妻不睦欲离另娶,便上门鼓励说:“真这样办,村里奖给一万元。”
七、渎职:即将全盲的孤老村民陈建华找其要求办理“五保”,见其无礼敬奉后就数十次故意避而不见了,使其悲愤得欲跳河。
八、索贿:娶媳和孙女满月,各厂、学校、农户都被逐一叫去送礼,大肆敛财(可查原始礼簿),并到酒楼设宴显摆权势。像本人这等穷人没去的就进行打击,郑祖伟(见其举报信)和本人就因此被其找碴设局而遭当众毒打(镇里毫无处理,反而替其付治疗费以助凶势)。
九、多年强占公共宅基(见新桥头现场)。
十、污辱农民“下等之人挑粪桶”。
以上事实可向群众核查,他的任期还有几年,还不知要诈多少国资害多少良民,所以强烈要求尽快剔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消除恶劣影响,重新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正派形象!
举报人:百范文网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青岛xx市店埠镇前朴木村的村民李和李,我们是以一名普通的正义村民的身份,实名向您举报我们村村书记徐违法乱纪,把村集体财产转让给自己的亲属、低价卖出,从中收受回扣,并虚报数目贪污谋利的事实。
我们村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村子,以前朴木乡政府驻地在我们村,后来乡划归为镇,朴木乡政府取消,归店埠镇所管。由于以前特殊的原因,我们村的账一直没有归店埠镇经管站监管,这是店埠镇66个自然村唯一一个,正是没有政府的监管,给徐利用职权,贪赃枉法带来了便利。具体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的事实有以下几点。
1、虚假发包,中饱私囊。20xx年,徐以前朴木村的名义购买供销社土地开发商品房24个,在此工程开发过程中,徐没有经过公开、公平招标,自己私自做主将这价值300多万的工程以高出市场价,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表面上是他表弟承包工程,实则是他表弟只是他的傀儡。开发完后,每个商业用房15*5米,18.6万元卖出。但这开发的商业用房15米的开间,其中有强占朴木供销社3米的土地,未列于开发的实际面积中,多的部分卖出后装于自己囊中,总价值有60多万元。
2、以权谋私,侵吞资产。20xx年,徐以前朴村建设村委会的名义要的朴木供销社土地,这块土地当时市值一百万,徐没有建设村委会,更没有经过公开招标,竟然以万的超低价购买,将此土地据为己有。此宗土地到现在还在闲置。
3、利用职权,变公为私。几年前朴木政府和店埠政府合并,原朴木乡政府驻地的土地出售给了前朴木村委。20xx年,此土地以前朴木村的名义投资开发,也是未经公开招标以高出当年市场2倍价格发包给自己的表弟张德华,(当年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他发包给他的表弟是包清工,加上他老婆进材料的价格达到1200元/平方米),此开发的面积达4200平方米,吃的回扣就达250多万元。然而更有甚者,徐胃口还不满足,未经两委会和村民的同意,私下偷偷伪造假合同,把此土地以260万元的低价卖给他的连襟张玉良,他连襟张玉良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如何拿出260万元的巨款,并且开发了市值一千多万的商业用房,张玉良只是徐一个幌子,真正的幕后老板还是徐,通过他利用职权一系列的运作,这宗土地他侵吞了700多万元的资产。
4、低卖资产,获取回扣。20xx年前朴木村有壹仟六百多颗法国梧桐,是我们村的一道靓丽风景,然而徐却不顾村民的反对,以每棵xx80元的价格出售给店埠镇后由戈庄村李玉昌,然而他以每棵400元的价格入账,这样他吃了xx0余万元的回扣。
5、私设小金库,贪污巨款。前朴木村每5天有一次大集,每年收取的管理费达30万元左右,这些钱应该入村里的账,但徐为了方便贪污,竟私设帐外帐,徐干了12年的书记,市场的管理费应该有300多万元,但徐除了利用这些钱连换三部价值不菲的轿车外,(价值50多万元 ,其中两辆给了村委委员李视国),其余全部贪污或者挥霍。
6、私卖土地,贪赃枉法。徐不顾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把我们村的耕地良田变为建设用地,卖掉150多亩,(合同是长租70年,与买卖没有区别,只是偷换概念),同时把村民的房前屋后的土地进行买卖,所收的钱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并且违法收取村民的住房建设费,村民建房每建一间就收取500元,所收的钱也是以便条的形式收取,以上所得收入500万元左右全部以便条形式收取,便条是无法下账的,这些巨额资金不知去向。便条我们附有部分复印件为证,全村有200多户拥有,可做调查之用。卖的地有建筑和圈地照片为证。更加可气的是,他竟把贪污的手伸向了其他村,20xx年徐任联合党支部书记时,兼任狼埠村书记,以建冷库押金为名收取狼埠村村民吴广良五万元,任何单据都没有,将此押金据为己有,此事可以向吴广良查证。
7、盗挖资源,毁坏良田,徐为了开发他的7000左右平方米房子,为了达到他的私欲,竟违法毁坏良田15亩,从地下盗挖建筑用砂,盗挖建筑用砂约计2万余方,市值50元/方,侵吞国家资源xx0余万元,破坏的良田有照片为证。在盗采建筑用砂的过程中,店埠镇政府接到村民的举报,对他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但没有追回盗挖的作为自用或者对外卖的建筑用砂所贪的资金。
8、侵吞村民的国家补贴,国家补贴给村民的用于小麦的化肥农药我们村从来没有发放过,全部被徐侵吞装进自己的腰包,把党和政府关心百姓的功绩全部埋没。
以上举报全是事实 ,徐上任以来我们村集体收入3000多万,(包括变卖原村委收入200多万元),可是我们村只硬化了一条路约3500平方米,总造价不超80万元,其它巨款不知去向。
尊敬的省纪委领导,我们作为一名合法的村民,一不想当官,二不想发财,别无他求,只想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期待有一个好的领导带领我们奔上小康。目前,徐财大气粗,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百姓敢怒不敢言。之前,我们以到店埠镇纪委,xx市纪委,青岛市纪委,都进行了实名举报,得到的答复是违规,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肯请上级领导本着还村民一公道 ,还前朴木村一个和谐村庄的原则。严查我们村的账目,查证事实,张榜公布,将违法乱纪人员绳之以法,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使老百姓早日过上小康生活。
以上内容皆属事实,现在还在担任村支书,正在拉拢关系准备连任,9月3号给村支部人员送礼而且在村民大会上公开说:“你们上访的人员是告不倒我的,你们告到哪我花钱买到哪。”我相信中国共产党会给我们村一片蓝天。
河北保定涞源钢厂矿山大坑于20xx年9月17日发生特大违规作业造成30多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老板是涞源法院法官李建堂(非法买官)浮图峪人,此人和亲生子(小名雷雷)欺乡霸地,设"万盛庄园"一座,平时县里各大领导吃喝玩乐在庄园里进行赌博.05年年底110警员进行围捕,因有打手连门也没能进去,为其私生子和情人在县城买房,在向阳小区.
此次事故的发生全是他违规作业县里主管
尊敬的省、州、县各级纪检委领导:
XX省X县民政局局长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普布才仁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普布才仁,男,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自20xx年初担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
一、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没有同民政局的任何党组成员和干部商量私自贩卖民政局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省厅配给的一辆猎豹系列越野车以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其妻子的表哥次成和将民政局固定资产土地一亩多以27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个体户阿吾切。)
二、普布才仁购买了一辆价值46万元的丰田霸道汽车。而根据XX省干部配车标准的相关规定其配车标准为20万元以下,普布才仁已超过标准26万元多。
三、普布才仁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治多县民政局的资产,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福特系轿车借给其朋友宗金才使用,其亲属在使用期间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产生一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普多才仁再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手中党给的权利报销了这笔费用。
四、普布才仁为了挪用公款的方便,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没用任何的会议形式通过会计私自驱逐出其工作岗位。
五、普布才仁不仅仅经济上存在严重犯罪事实,在生活作风上也存在问题,在任职期间与单位的已婚女干部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的丈夫索南东周因为气不过与普布才仁在xx大期间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治多县很多群众对被举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举报经济犯罪的X人民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李___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李_______,男,______岁,系________市_______厂厂长,住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李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担任_______厂厂长职务。在任厂长期间,李_______擅自招聘待业青年陈_______(______岁)担任我厂_______部门经理。自此开始,李、陈二人相互勾结,倒卖________,牟利私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李_______将我厂钢材____吨,(进价________元)拨给陈_______,陈以________元卖出;______年______月,李___又拨给陈___盘元钢材____吨(进价________元),陈以________元卖出,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李___还拔给陈___几次钢材和其他材料,陈___怎么处理的不清楚。为了对李___表示谢意,陈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送给李___________元(有李_______的收条证实)。自从党中央提出惩治腐 败以来,陈___预感大事不妙,整天惶惶不安,于______年______月提出辞职。陈_______辞职后去向不明。为了继续经营本厂_______门市部的业务,厂里派员清理陈_______的账务,方发现李_______亲手写的收条。但厂财务科知而不报,有意掩盖。上述事实的有关证据,现都存放在我厂财务科。望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查处。
__________厂: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感谢您曾在百忙中接见我。我知道您也曾关注过我反映的问题,也知道您是个好领导。但因为您忙,而且对我的检举和上访,您听到了太多与我相反的声音。人言可畏,三人成虎。那些一面倒的声音是无形的刀。今天我给您写信,一是向您致谢,二是想直接向您汇报思想、问题和请求:
一、我检举的问题开始时只有两个,一是路家脑村委擅自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是违法的,应当查处;二是我的个人权益受到侵害。只想在我们xx市相关部门反映并解决问题。但我反映的问题不仅没得到解决,反而遭到了预想不到的报复。我的龙池沟铁矿被以政府的名义捣毁,矿井被填埋,生产设施被毁掉;我晚上受到一群蒙面人的突然袭击,差点丢了性命。一个公民通过正当渠道采取正当手段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政府部门不仅不能尽职,反而偏向违法者,报复检举者,激化矛盾,又利用他们的话语优势诋毁举报人,使问题复杂化。这就是基本事实。
二、路家脑村委伙同河顺镇政府擅自出卖的价值2亿元的国有矿产资源,处置权在省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资源性质及归属,事件性质等都有据可查,有法可依,而且政策及法律界定清楚,应当查处。
三、我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
其一,捣毁我的龙池沟铁矿是违法的。市国土资源局以没有申请安全许可证为由,声称,根据xx市政府[]1号文件精神,我的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吊销了我林州市龙池沟铁矿的采矿许可证。而且捣毁了生产设施,填埋了矿井。这一行为是违法的。
1、[]1号文件中所列要关闭的13家企业名单中,并没有我xx市龙池沟铁矿。是他们在捣毁我的这个矿之后,又造出一个[]1号文件,硬把xx市龙池沟铁矿加上去的。这第二个[]1号文件,来历不明。不然一个堂堂县市政府不能一年发两个1号文件。
2、退一步说,假设你的第二个1号文件不是伪造的,你的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因为我在X年已向省安监局申请了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省安监局已有反馈意见。因此,xx市龙池沟铁矿不属于“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之列。政府的第一个1号文件没有把xx市龙池沟铁矿列进关闭名单,也就对了。
3、当时我的采矿许可证正在省国土厅正常审验。按有关规定,没有采矿许可证,就无法去申请安全许可证。这一情况,我告诉过他们。
4、我的xx市龙池沟铁矿,是在省国土厅注册的,要关闭也要请示省国土厅。xx市国土局等单位,是在捣毁了我的矿之后,才向省国土厅打请示报告的。省国土厅没有批准他的报告,而且口头告诉他们,不能随意关闭一个合法企业。他们为了对付我,不讲职业道德,不顾政府形象,公开违法行政,使我遭受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必须赔偿。
其二,路家脑村出卖国有矿产资源时,连带卖掉了我堆放的矿石,也应由当事人赔偿。
四、我被一群蒙面人打伤,谁都知道是因为检举招来的报复,我要求查处。
五、市纪委撤了路楼才的党支部书记职务,但河顺镇扣压文件22天,等到支委改选、把路楼才选进新的支委会后,才去宣布,而且说路楼才还可以当支部委员。这是有人在巧作安排,庇护违法者。路楼才在选举前受到党内处分,这次选举前没有告知全体党员。这次选举应当无效。现有一半党员上访提出质疑,应当受到重视。路楼才卖资源,卖耕地供人挖矿又贪污,够得上追究刑事责任了,但他受到了有组织的庇护。对他的问题应当全面调查,严肃处理
六、卖资源乱挖滥采,一是违法;二是给路家脑群众造成新的伤害;三是因擅自出卖、无证开采、破坏植被都是违法的,所以要拿钱买路。由此案引发的贪渎问题应当深查。
七、事情已几年了,信上难以说清,请求您抽空看看我给您的全部材料和相关文件,就什么都清楚了。我由于受害有时言词激动,认识上也可能有偏差,只要领导和组织能够公平的查处,能够以理服人,不是利用手中的行政资源以势压人,我是不会得理不让人的。请您放心。此致敬意
xx年4月
非常感谢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待我们,听取我们反映情况。
我们怀着一颗诚挚之心,据实检举,原xx县xx乡引线花炮厂,徐在20xx年该厂在退出过程中,在县安监局局长郑屁护下出谋划策弄虚作假,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国家赔偿款,侵占原股东应得赔偿款,将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行贿国家工作人员。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厂在20xx年4月6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xx]16号文定为十家烟花炮竹整改提升企业之一,按照县政府整改提升要求,我们共同缴纳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并出资参与了企业建设整改以后,县政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与20xx年12月31日,下发了沈政[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上产企业整体退出,因行业政策变化整改为能彻底完成,我厂股份制章程协议未能形成书面签订,目前只能凭双方口头述说,所以我们走不了法律程序。
二、在县安监局局长召开全县整改提升会议上明确指出,可以按照股份制形式整改的精神。徐与各股东商议成立了原xx县引线花炮厂的建厂事宜并由县安监局科长(高领)主持下,在引线花炮厂的一楼办公室,召开了股东会议。共同约定我厂属于股份制企业,按人民币1万元一股,共同出资建设,以后经营模式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生产,统一销售,风险共担,利益按股东所出资金比例进行分红。
三、在20xx年12月31日县政府下发了沈政[20xx]84号文,决定全县烟花炮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我厂停止建设。累计投资134万元,另加风险抵押金xx0万元,其中六股东共出资132.87万元,分别是:鲁新柱23.47万元,黄杰23.6万元,豆永生26万元,顾桂峰19.8万元,鲁培忠24.5万元,鲁黎明15.5万元,徐x1.13万元(其中是老厂以前建设包括工棚30个,两间平房围墙浆引厂,围墙,路边的办公室,生活区,路东引线库房围墙,厂区土地按第一次退出每亩5000元计算在各股东的共同见证下,共作价46万元)。
四、县政府针对十家烟花炮竹厂家,进行统一赔赏,我厂共得补偿款为395万元,另加风险金xx0万元,国家共补偿款为495万元,减去各股东建厂投资234万元其中包括xx0万元风险金,余下261万元全部侵吞个人腰包,只将过股东原始股金132.87万元返还,另外还将各股东共同出资建好的厂房霸占为己有,其他股东一块砖一片瓦也未得到。还有留守期间的人员工资,还有退还的xx0万元风险抵押金的银行利息,全部占为己有。
五、在我厂退出评估期间,徐与郑相互勾结,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弄虚作假、欺骗多报在骗国家赔偿款。其中厂区土地面积实际为80亩,上报多达xx4亩。厂内无树木上报多达230棵,设备机械多报,原材料多报,将部分股东机械设备上报,不按国家赔偿价格归还,以上多报部分,两人占为己有。
六、在国家赔偿款到位后,各股东找徐多次交涉,找其算账,他却说:“要什么钱”。并且态度蛮横,扬言:“就是不给你们,愿意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还说:“打官司任花钱就是不给你们”。徐有一亲属在xx县纪委工作(儿侄女亲家纪委常委韩权X)。
七、xx县安监局局长郑在20xx年至20xx年任职期间大肆受贿,其中我厂和另外前寨引线厂每年中秋、春节节日期间,每年每厂送礼两万元。
八、我厂在退出评估期间,一次性给郑送礼两万元,政府赔偿款已落实到账之际,所有股东找徐算账,他说:“现在还不能算账,因为赔偿款(395万元)的百分之十的款项,要给县安监局局长郑为回扣”。20xx年6月29日下午四点左右,送现金40万元给郑。
以上内容均为据实检举,检举人均为实名,如有虚假,检举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希望领导尽快落实,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之尊严,社会之正义,还百姓事件之真相!
检举人:
41272819xxx170572 1833x688
4127281x9240534 1370x779
4127281x1220519 1564x896
4127281x5190532 1383x697
20xx年12月 1日
尊敬的纪检委领导:
您好
一个城市的文明及发达程度,很大程度可以从该城市的医院体现出来。但龙岩人民医院作为龙岩市一家老牌的国家三乙医院,在其此次dsa采购项目操作过程中却违法违纪,无视国家采购法公平公正之精神,如此做法,实为给医院丢脸,给城市抹黑。此封信件就龙岩人民医院dsa采购项目过程中医院相关负责人及中标品牌飞利浦团队的违理违法违纪进行举报,期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关注及处理。第一,在此项目启动期间,医院相关团队组织了dsa设备考察,
考察的品牌对象并非飞利浦,并且考察的结果是完全符合标准,但是医院最终选择的是了解相对较浅的飞利浦品牌,这是其违理之处。
第二,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当采购符合以下几个
条件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政府采购法》第30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43条明确规定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但龙岩人民医院未能贯彻遵从《政府采购法》,协
同飞利浦团队操作更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
第三,国家规定,竞争性谈判的谈判要点根据项目而不同,但第四,
第五,
第六,至少应当包含价格、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主要内容。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但在此次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龙岩人民医院项目相关人士与飞利浦团队互通消息,彻底违背了竞争性谈判的公平精神。《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当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时,采购人需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在此次谈判中,飞利浦报价,其他品牌皆比飞利浦报价低200-300万元以上不等,而且在业界中,其余品牌的质量以及售后服务是不在飞利浦品牌之下,试问如此高价中标,直接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公正精神,相关人士是否应该为之负上责任。在此次dsa项目竞争性谈判过程中,在未定标之前,人民医院业已同飞利浦签订确定品牌协议,保其中标,实为本末倒置,违法乱纪。飞利浦团队通过贿 赂承诺好处等各种方式买通相关领导
及临床医生以及谈判小组,所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标
书)实为出自飞利浦团队,招标参数偏离表九项指标全
为替飞利浦品牌量身定做,如其中要求赠送飞利浦品牌b
超机,以低价值赠品约束高价值dsa目标品牌,如此明
目张胆,实难服众。
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审阅此信件。以上举报句句属实,期望领导重视并介入处理,若让其木已成舟,则人民医院所采购的dsa将产生高出正常渠道正常品牌的几百万且相对较差的售后服务,而让违纪违法人士得益其中,中报私囊。其中产生的弊端最将又转嫁至政府至病人头上,给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给政府的形象涂抹灰色。
此致
敬礼
举报人:百范文网
20xx年xx月xx日
实名举报一般是事实清楚,把握性大,实名举报有关部门一般都会认真调查,因为实名举报调查起来比较容易。
匿名举报则不然,匿名举报一般部门都不会认真处理,基本上等于没举报,但是网络上举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公开,这也是一种很好的举报方式。
政府提倡实名举报,原国家能源局刘X男就是被实名举报的。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实名举报是很有力度的。
实名举报增多,说明社会风气好转,民众责任心强,觉悟高;说明人们对反腐的积极性提高了,信心增强了。
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从中不难看出实名举报对反腐的助推作用,看到反腐的希望。
我们说,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发动群众也是我们经常采用的工作方式。
鼓励、提倡和奖励实名举报,就是发动群众反腐朽的一种好办法。
从白银市的经验看,采用经济手段鼓励举报,查处腐朽,效果很好,说明这种办法是可行的。
鼓励实名举报,并不是不要匿名举报。
实名和匿名,只是举报的不同形式,目的都是为了把腐朽分子揪出来。
鼓励和提倡实名举报,是因为实名举报至少有三个好处:一是线索清晰,可查性强,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约成本。
二是方便纪检监察部门和举报人及时沟通,有利于案件查处。
三是可以避免有人借举报之名,行诬陷之实,保证举报的真实性。
所以,实名举报不管对举报人、被举报人还是纪委监察部门都有好处,是对三方负责的行为。
举报,在法律上被形容为一种“危险的权利和义务”,而实名举报的危险性就更大。
如果举报人承担了风险,履行了义务,而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享受到应得的利益,那么对举报者来说是很不公平的。
对实名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不仅是一个物质激励的问题,实际上也是一种风险补偿。
有人提出,重奖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到底划不划算,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
因为,挖出一个腐朽分子,不仅可以避免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还可以维护和提高党委、政府的威信。
奖给实名举报有功者的奖金,只是腐朽分子侵吞的巨额财产中的极小部分,与取得的效果相比,这个奖励还是很值的。
一般来说,腐朽分子手中多少都有些权力,他们关系密织,“耳聪目明”,一旦知道了举报人的身份,就会利用各种手段,给举报者制造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让举报者防不胜防,不得安生。
为什么有相当一部分举报者不愿意署实名,就是有所惧怕,怕“穿小鞋”,怕举报行为泄露后遭到打击报复,这种担心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举报人的信心是举报制度的生命线。
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制定严格的保密办法,杜绝泄密,防止打击报复,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
不然,举报者的信心就会受到致命的打击,举报制度的生命线就会被掐断。
实名举报是发动群众进行反腐斗争的有效手段,它对反腐斗争的助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一定要加强正面引导,做好保密和保护工作,让举报人坚定信心,抛开顾虑,大胆举报,让腐朽分子没有藏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