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话旗下讲话稿高中生三篇

国话旗下讲话稿高中生(精选3篇)

国话旗下讲话稿高中生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发言。

时光匆匆碾过,韶华一年又逝,今天,我们满怀期待,迎接又一个学年,让我们一起庄重而严肃地告诉自己一——开学。

高一的学弟学妹们,你们刚刚经历了军训,想必对高中生活又有了新的认识,看到你们脸上似七月骄阳般的朝气,作为学长的我们,真心地为你们祝福,带着对三年高中生活的欺许和憧惊的你们,为远安一中注入了新的血液。三年的高中生活,苦乐交织,希望你们带着信念和勇气出发,一路前行,勇士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高三的学长们,你们已步入人生中最关键的阶段,你们很累,很苦,肩上的压力和担子很重,但是,我相信,有家长的关心和陪伴,有师长的期望与指引,更有你们心中永不言弃,顽强拼搏的信念在支撑着,相信你们一定能扼住命运的咽喉,走过高考的独木桥,再续远安一中新辉煌。

而我们正处于高中生活的过渡,经过高一一年的洗礼,我们渐渐成熟,又迎来高二学年新的挑战。当我们抬起头来想要看看天空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是学长们中手中的接力棒,是师长殷切期待的目光,是周围同学奋笔疾书,扎身书海的身影,这一刻,我们明白了肩上的责任。我们会带着奋斗的汗水和必胜的信心,带着拼搏的誓言和坚定的信念走过高二,走向高考。

我们会成为一只海燕,历经风雨,自能高傲飞翔,我们会努力,顽强拼搏,成为远安一高新的骄傲。

新生从这里走进,人才从这里走出,祝高一的学弟学妹们尽快适应高中生活,走好高中第一步,祝高三的学长们顺利备考,再续辉煌。

最后,在教师节来临之际,我仅代表高二(1)班全体同学,祝全体老师教师节快乐,祝广大师生中秋节快乐!

国话旗下讲话稿高中生 篇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9班的皮瑶琴,今天我国旗下的讲话题目是《欲上青天揽明月》。

大家都知道这周星期天是中秋节。与西方狂欢节的格调不同,-的中秋节是恬静清雅的。它是积淀着中华儿女团圆的心理诉求的日子,凝聚着中华儿女的心,熔铸着中华儿女的魂。它以圆月为标志,象征着圆满与团圆。

在-的文学中,这轮圆月毫无悬念的在所有意象中拔得头筹,成为了诗人的宠儿,寄托着人们对家乡和亲人的思念之情。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苏轼被贬,借月来传达他与胞弟苏辙好久不见的思念,也许在现代人看来有些矫情。“转朱-,低绮户,照无眠”苏轼寻寻觅觅,渴望找到亲人的踪影,即使给个灯火阑珊处的惊喜也好,然而并没有。因此他安慰自己:人有悲欢离合,月有-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就让月亮代表我的心,将我的思念带给你。

于我们而言,在一中求学而家在异乡的同学们,也许都不能在这个万众团聚的日子里,和亲人们团聚。但你们不要黯然神伤,只要心的距离是近的,隔了万水千山又如何?白云从不向天空承诺去留,却朝夕相伴;星星从不向夜幕许诺光明,却努力闪烁;我们从不向家人倾诉思念,却心有不舍的挂牵!

家是庇护我们茁壮成长的地方,但总有一天我们要驶出这港湾,靠自己的力量开拓出一片天地。临近中秋,我们每一个年轻学子都要借这明月寄托我们对家人的感恩之情,感恩于他们的悉心教导,感恩于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同时,每一位同学也要牢记,别在该奋斗的年纪,选择了安逸。“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便是我们对亲人们最好的回报。明月之思不应仅仅有牵挂和眷念,还应有青年人的-和热爱,更应有那种欲上青天揽明月的霸气在其间。

中秋之月,历来被用作圆圆满满的象征。在此,我送给每位同学一句话:“勤勉奋争,圆梦一中。”我将和大家共勉这句话,待到高考后,希望每一位一中学子都能笑言“圆满”。

最后,提前祝福每一位老师和同学,中秋节快乐,家和人美!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国话旗下讲话稿高中生 篇3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20--年的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国现行宪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文献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

现行宪法实施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对于青少年来说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这需要青年学生能够在自己的社会生活中处理好三对关系。

首先是民主与法律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法律是民主的体现,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律;法律是民主的保障,我国宪法法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民主意识是基础,只有树立了当作家主的主人翁意识,我们才能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从他律走向自律。法律意识是保障,只有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合法权益,才能切实地维护和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

其次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和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

最后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宪法和法律是一种社会意识,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个人利益是多种多样的,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既是公民爱国的表现,也是公民爱法、护法、守法的表现。

如果我们从哲学的高度看待法律我们还能发现:法是法则,律是规律,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对自然法则和社会规律敬畏与遵从,这应该是我们崇尚的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的本源。

让人欣慰的是:省锡中就是一片培养学生民主精神、法律意识的沃土:省锡中模拟城市的建设为广大同学提供了参与民主实践、体现法理精神的现实途径;省锡中的班级文化中时时闪耀着民主、爱国的光辉,省锡中的老师们就是一群倡导民主、尊重孩子、依法从教的好老师

我们相信,省锡中的优秀学子们一定能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实现自己的梦想,实现伟大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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