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对于我来说是很陌生的字眼,因为我十几年的学生生涯没有经历过实习,这是第一次实习,他将全面检验我各方面的能力:学习、心理、身体、思想等等。就像一块试金石,检验我能否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去。关系到我将来能否顺利的立足于这个充满挑战的社会中。
由于时间短暂,在那几个礼拜里就接触到这些东西,但是我很知足。
不实践很多问题都考虑不到,实践后才知道什么情况都可能遇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像刚刚走出校门的实习生实践经验还很不丰富,但理论中的东西要是也什么都不会,那在实习过程中就吃不开了。到了施工现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习,才体会到并不是课本中学的东西用不上,而是要看你会不会用,懂不懂得变通和举一反三的道理。
实习的内容:
一开始到这工地的雏形还没有,只看见一个基坑。我们被分到放线组,放线是建筑的基础,对于我们初学者是必要的。在此期间,我对水准仪、经纬仪有了更好的了解,更熟悉的操作了测量仪器,更让我在工地上实践了仪器的观测,使我适应了在不同条件下操作仪器。
上夜班是一种让我们在更恶劣的条件下适应实地操作的技能,要适应最恶劣的环境才能更好的锻炼自己,让我们学到更多更坚实。现在北方的夜晚是寒冷的,在困乏和寒冷的交加中,还要完成测量任务,这是一个对于我们刚实习的大学生是一种挑战,也是一个体现我们适应能力的考验。
伴随测量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要做一些其他事情,充实我们的实习生活。挖土、挖石子、搬砖……是锻炼我们的意志。虽然我们对于这些锻炼效果不佳,但在此同时也磨练了我们,然我们体会到社会的味道,让我们知道工作的辛苦的,我们要慢慢适应工地生活。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一个月的生活总算是充实的,该做的也做过了,该经历的也在慢慢经历,相信今后还有更精彩的生活,我期待着。
其实这一路走来有良多感想,抱着各种想法选择了建筑这个行业,但不可否认当时对建筑这个行业的了解仅仅停留在“中国房地产,中国经济的动力。”在高光镜头下是是一个个造富神话。然后进入大学,接触了各种各样的知识,逐渐了解到,中国的建筑行业并不是如自己想的一样。在中国这个环境里,建筑行业是资本的游戏,是用鸡蛋撬动大石的游戏。在这个游戏里主宰者不是游戏的实施者而是游戏的开发者。每一个了解的人都会怀疑自己是崇尚知识还是崇尚资本。
难道房地产的初衷是汲取公众几十年的资本积累,让一个个渴望在城市落脚的人成为房奴吗,诚然我想不是,但现实是怎样呢?值得深思,当房地产标榜的,典雅,成功,高贵成为各大房地产商的营销语言,我一直期待的居者有其屋的声音却一直未出现,终于国家看不过去了来了个保障房策略,这想法是好的,但我只能说还需努力,问题不仅是实施困难,还有那不绝于耳的保障房安全隐患,今天听到这家的房门破了,明天听到那家发现墙壁里有泡沫,然后又出门看到对面那栋房有如比萨斜塔般优雅的快要倒下。你说这怎能不让人心痛。
然后学校说建筑就业前景好,现在实习了,是开始用实践证实建筑行业是否依然是就业的一大热点的时候了,但好像一切却就此嘎然而止了,应为在工地再也没有时间去思考如何改变居者有其屋的问题,现在想的是怎样才能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工作,如何才能尽早的掌握真实的技能。“饱暖思淫欲”这是对我们的这些刚出学校的人的最好的诠释,现在的我们再也回不到以前以远大理想而努力奋斗的时候,现在的我们更理智了,管你房地产业怎样,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既然还无力改变,那就不去理会。
从大学到实习最大的心理改变就是明白了没有了父母的血汗钱,我们的生活在也不能回到不记账的时代,因为你再也不再可以大大咧咧的跟家里说,银行卡空了,加点油。明白了这个自然也就业没有了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现在你要想的是如何拿到下个月的工资,然后平稳的度过实习期。
理想总是性感的但现实却是骨感的,或许你的不如意却是别人的笑意。
九月算过去了,老师交报告的步伐也近了,在这跟学校老师领导问声好,思绪嘎然而止,那就到此结束吧,本已忙碌的脑筋不改再让他添加负担,这不是考试,也不是公务员报告,我不会去大谈政治感想,也没有心情去谈,因为明天还上班,所以用一句话总结这份报告“我在实习,有些许的感想”。
保险理赔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中存在的一种很健全的制度了。保险理赔可以让个人和集体的损失降到最低,让生活和生产持续不断的进行下去,这些才是最重要的,以往的发展中,很多的现实问题都是这样,只要不断的前进,就会得到更大的发展,相信保险理赔还将继续发展下去。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建筑市场规范不断的完善,保险工作已成为工程招、投标、建设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在承包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施工周期长,所遇到各种情况复杂,为了保障承包商的利益不受到意外损失,所有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都强制的要求承包商进行各种保险,主要投保工程一切险。这样当发生意外时可将部分风险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承担,本文就向保险公司投保,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出险后理赔过程谈。
1、保险合同签订
在fidic合同条款中,对工程保险有明确和严格的的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工程合同后,自开工之日起就有建设并照管工程的责任,直至业主发出最终验收证书为止。因建筑工程工期较长,受外界各种情况影响较大,为此承担的风险也高。比如当雨季到来时,暴雨和洪水会导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对路基产生较严重的损害。
业主为了保护工程项目的利益,往往在合同条款中要求承包商对所建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投保,同时也要求承包商对人身或财产损害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对保险公司的选择可能是业主指定,也可能是承包商自己选择。承包商选择保险公司时,应特别注意其赔偿能力和资信,并认真阅读理解保险条款及有关细节,为更准确掌握理解保险条款,承包商可参加保险专家的讲座。在对投保的险种选择时,要分析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种事故的可能性,准确的选择合格的保险险种。有的合同条款已指定了承包商必须投保的险种,如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投保时就必须按合同条款指定险种进行投保。签订保险合同前,须与保险公司磋商的主要保险条款和应注意仔细阅读理解的保险条款有以下几点:
1·1 保险合同的保险范围
保险合同中规定那些责任和事故是在保险公司保险范围内的,那些责任和事故不是在保险公司保险范围内的。保险范围将直接影响出现风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受理索赔,所以要注意明确保险范围。
1·2 保险合同的免赔金额
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绝对免赔额和绝对免赔,保险合同中规定了免赔额和免赔在签订合同前要确定,出现风险事故后计算出的损失金额如在免赔金额内的,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1·3 合同规定的保险理赔程序和要求
出现风险事故后将按合同规定的保险理赔程序进行理赔工作。并按照合同理赔条款的要求执行。如:合同中规定出险后承包人需在一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案,超出期限需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等。在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后,承包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提供已按合同条款要求所投的各种保险已生效的证明,并向业主提供保险合同副本。所签订的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达成的合同总条款一致。
2、出险后的工作
在承包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风险事故后,承包商的相关业务人员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勘查事故现场,同时组织人力,机械对事故现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保险公司代表或检验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之前,承包商还应组织人员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承包商在对事故现场详细勘查完后,应该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一般保险公司与承包商工地现场相距很远,承包商在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出险情况时可以先进行电话报案,以最快速度通知保险公司。接着向保险公司报送书面形式的出险通知单。出险通知单的报送可用多种方式,如邮寄、电传等,但要注意报送出险通知单要留有底稿,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以证明承包商是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报案的。出险通知单内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承包人为减少损失采取的措施,所组织人员、机械数量,因灾害损失的金额等内容。同时在出险通知单的附件中要有全面、准确反映受灾损失情况的证明资料,这些资料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一份详细描述事故发生过程,原因及时间、里程桩号和损失金额,并要求保险公司赔偿的报告。
由承包人绘制的事故现场平、断面图,在图中应标明里程桩号,原设计标高,原地面线标高,事故发生后测量的地面线标高,及大概的地形地貌变化等内容,以便于对比分析事故发生的范围,并计算受灾损失工程量。
依据所绘制图纸计算直接受灾损失的工作量。也可列出因此事故间接受损失的工作量。例如,雨季发生洪水冲毁施工便道,施工车辆无法通行,导致工期延误受到损失等。另外将承包商为减少受灾损失,防止受灾损失进一步扩大而组织人力、机械进行抢险的工作量也计算在内。统计计算完成后,汇总为受灾损失计算书,计算书中要特别注明上述情况产生的费用,用以确定索赔金额。
承包商对事故现场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和照片。影像资料和照片要能反映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情况,要全面、详细的反映受灾后的地形地貌,及有关细节的特写。并在照片中能反映事故现场的里程桩号和时间,可在一张标示牌上写明里程和时间,放置在现场显眼处一同拍摄入照片。
(5)当地水文、地质、气象部门提供的有关出险时间当地水文资料或日时降雨量分布图。
(6)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其它资料、文件、单据等。
3、理赔工作
保险公司代表一般在收到出险通知后12h以内到达事故现场,协调有关索赔事宜。保险合同规定有如果保险公司代表在48h内未到达事故现场,将被认为保险人已认可被保险人所申报的事故发生属实。在保险公司代表或检验师勘查现场并计算受灾损失后,承包人应对保险公司代表认可的受损失范围和理赔金额等进行研究,在依据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双方对有关赔款的一切争议,都可以协商解决,直至达到一致意见。承包人在对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时要做到有理、有据、实事求是。证明资料要齐全,理赔款计算要合理,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条款规定办理理赔工作。
双方明确受灾损失工作量和赔偿金额后,须签订一份赔款确认书,说明出险原因、过程、受损失工程量及赔款金额等情况。在保险公司支付承包商理赔款后就结束理赔工作了。在理赔工作进行中,承包商要注意整理、收集与保险公司的来往文件、通知书,出险的各类证明资料,并及时归档保存好。承包商对理赔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业务精通,熟悉保险合同,并且能够熟练处理好对外业务往来。
4、结束语
工程保险已逐渐成了建筑工程项目经营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熟悉和运用保险合同条款、风险索赔的程序,可以减轻承包商的风险压力,并降低风险事故发生后承包商的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承包商对工程进行了工程保险,但有时保险公司不可能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中容易受到各种自然灾害和其它灾害的影响,所承担的各种风险比较大,因此承包商仍要经常注意各种潜在的风险征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防止事故和灾害的发生,并阻止受灾后损失的继续扩大。
当然保险理赔并不是上上之策,最重要的还是要将危险生产降到最低,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我相信只要这样下去,我们才可以做好保险理赔工作。不过这些都是相辅相成的。保险理赔工作还将会继续下去,做好工作就是为国家做出贡献,这才是工作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