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照国家和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劳动保护规定办事。
2、对本工地安全生产员有监督保障责任,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教育,做好公司、工地、班组(或工种)三级教育,记录和登记签证工作。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生产部分,并提出合理意见。
5、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有权责令停止使用。
6、每天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出和帮助解决,故隐患,及时反映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向资料员提供安全资料。
7、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班组、职工、有权责令改正或停工整改,对屡教不改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处以罚款。
8、对项目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状况及时或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
9、负责对公司中,项目部安全管理和场容场貌管理制度的逐项落实,实施。
一、协助项目经理(番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负主要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的方针政策、规范、制度的规定,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认真检查督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及各项安全规定的落实。
四、参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条款拟定工作,检查督促条款的实施,负责安全措施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及时记录好安全台帐。
五、负责本工程的常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奖惩措施,对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对一般事故做出处理和记录。
六、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产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八、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杜绝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风和贪腐现象。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环境法规和其他要求,行使项目安全、环境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识别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编制环境和安全应急预案;参与安全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包括项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组织项目部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
4、安全技术和环保措施交底。
5、编制项目环境和安全投入预算,配备、验收环境、安全设备,建立台账。
6、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7、做好项目特殊作业人员的验证、登记管理工作。
8、项目安全、环境日常监测检查。
9、负责对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处置。
10、按时上报项目各类统计报表;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11、参加项目安全、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