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服务中心党支部宪法日活动总结

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时值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网络技术研究院服务中心党支部组织党员们全体深入学习宪法, 展开了学习活动和讨论活动。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学习过程中,大家神情专注,认真做笔记。

讨论时,大家对我国宪法历史和发展道路进行分析认识,对其他国家宪法的发展历史的比较借鉴,形成了对我国宪法原则与实践的正确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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