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牙雨》读书心得体会(精选30篇)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作家曹文轩所写的长篇小说,《狗牙雨》。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牵引着我们。
第一位小主角,杜元潮,与爸爸走南闯北,来到了程家大院,碰上了小女孩采芹,整天与她在一起。可最后,他却因为搬家,而永远的和采芹分开了;排在第二的是一头凶狠而残暴的海牛,祖母的孩子为了给她一个惊喜,独自一人去与海牛搏斗。
结果可想而知,弄得全身伤痕累累,不都是为了自己的瞎祖母吗?第三个故事讲的是一种被猎人称为是枪魅的动物,因为一只,而导致成群结队的动物吃枪子儿,可是这个故事中的枪魅并没有陷害其他动物,而自己却被狠心的猎人杀害了。用一条命来换成千上万的性命,又有什么不值得的呢?第四……
当我读了这本书后,最喜欢的还是那俩个为奶奶守夜的孩子,他们名叫大鸭和小鸭。不知奶奶是劳累过度,还是老得到时候了?一口气没喘上来,手往床边一垂挂,丢下两个孙子,走了。在以前,奶奶经常给他们唱许多歌谣。他们俩兄弟一直守到五更天时,小鸭害怕了,大鸭给他唱起了奶奶教给他们的歌谣,唱着唱着,蜡烛上的火苗熄灭了,俩兄弟睡着了。我特别佩服他们对奶奶的爱,对奶奶的尊敬。可如果让我和他们比,我会觉得自己根本不懂得尊老是什么意思?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玩,奶奶正在拖地。当奶奶看着崭新的地板,欣喜若狂的时候,我也看到了。鬼点子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这时候,奶奶要去洗拖把,我趁机窜到奶奶拖的地方,用脚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踩着。就这样,奶奶一遍一遍地拖,我一遍一遍地踩。再回想起来,我那时是多么的无耻!多么的无聊啊!现在,当我读了这个故事后,不仅不再去耍奶奶,而且还帮助奶奶拖地扫地了呢!
只要多读书,就能明白更多的道理,你们明白了吗?
人们都说童年快乐,自由自在,那些放牛、钓鱼、砍草的时光是那么有趣,无忧无虑;长辈们都说童年像金子,闪闪发光,回味无穷。我们都说童年像沙漏,一去不返,童年的时光让人铭刻心底,是因为,我们迅速地长大了……
萧红,一个英年早逝的作家。她以自己的童年写出几本精彩无比的书。《呼兰河传》便是其中的经典之作,讲述了自己在呼兰小城以及祖父的家发生的各种奇事趣录,让我身临其境,不知不觉中就仿佛来到了这个20年代的绿茵草地。祖父的园子更是让我印象深刻。
黑漆漆的地下室、花园、谷仓、卧室等,都是小萧红的玩耍天地。她的生活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在园子里没有恶语,没有烦躁,没有悲伤,也没有压力。只有天真、单纯、可爱以及善良的存在。在祖父心中,萧红就像一个惹人怜爱的小天使,不想去伤害她,不想去干扰她,在她发挥想象的空间,任她去干一切她想做的事。所以,萧红的童年是在祖父的宠爱呵护下长大的。
呼兰,一个冬天出不了家门,夏天光膀也热的小镇,像《城南旧事》中的京城一样,发生了许多悲剧而又引人深思的事,那个可爱的小团圆媳妇,后来被折磨致死;那个坚强的风歪嘴子,努力获得爱情;疾态的二伯,有着扭曲的性格。总总,这些人物的生平,仿佛让我看到了旧社会的阴影,让一个个人物败落下来。
呼兰,祖父家的园子,两个让萧红永忆的地方,让世人所发现。童年的味道,让大家引人入胜。
今天我正在家玩,这时妈妈来了,她给我买了《海蒂》。我问妈妈你为什么买海蒂呢?妈妈说这是老师介绍的书,这里的人物有海蒂、海蒂的爷爷、海蒂的姨妈、牧羊童彼得、彼得的奶奶、里面讲的是海蒂的爷爷住在山上,海蒂被姨妈送到山上,跟爷爷一起生活。他很快喜欢上山上的花花草草、一草一木,也认识了牧羊童彼得,他用爱心感动了爷爷冷酷的面孔。又给辖眼的老太太带去生活的希望又教会了彼得认字,还有海蒂和爷爷帮助残疾女孩恢复健康,这个故事说明只要理解别人,别人就理解你。
海蒂让我明白了她生活在那样艰苦,冷漠的环境中依然保持一颗天真烂漫,心地善良的心,用她不懈的爱感动着每一个人,我们现在生活这么优越,不仅有父母、亲人的关爱,还有老师同学的帮助,要更努力地学习,去关心爱护身边每一个人。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进入高中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迷茫空乏,甚至对未来对以后都没有一丁点想法。从前就算单薄就算无厘头就算不切实际的理想——或者姑且称之为梦,好像也缺少了什么一样,那些奇怪却生动的梦变得“无所谓”“随它去吧”“就这样好了”,但是呢?学业很忙,生活节奏很快,压力很大。我却无所适从,不知道要干什么。眼前的似乎不是我想要的,但也不知道为了我想要的,应该去做些什么。惴惴然地活着,两点一线地活着走着。
《狗牙雨》这本书是一篇记叙了发生在油麻镇上许多有趣和感人的事。讲述了主人公杜元潮与他的父亲杜少岩以及他与伙伴的点点滴滴。
杜元潮在他五岁那年因为大水使他来到了油麻镇,他和他的父亲被镇上最有钱的程家给收留了。他与程采芹成了好朋友。但邱子东不想与杜元潮成为朋友就经常捉弄他。邱子东让两个身体强壮的男孩把杜元潮扔到了一个墓坑里。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形状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好像被小石头扔中。这就是文章题目“狗牙雨”的由来。
文章中主人公杜元潮的年龄虽小但毅志却很坚强。虽然他常被小伙伴欺负,常被小伙伴嘲笑,但他从来都不因此而变得胆怯。他十分善良,他很爱学习,他小却很懂事。他深受程家人的喜爱。
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三角地》。我读着读着,好像模模糊糊地看见了一个家庭:一个爱喝酒的爸爸,一个爱赌钱的妈妈,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妹妹,四个大哥哥。我最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在故事里小妹妹很天真,大哥哥们有做好哥哥的样子。文章很真实,没有一点虚构,写出了一家人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以前想读书是一件多么奢望的事啊!想想自己,现在条件是这样的优越,我却——哎!不该啊!所以在学习上我们应该做一个认真听课,上课不开小差,爱学习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做到:热爱祖国,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同伴和睦。我还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做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我们应该向杜元潮学习。
杜元潮是五岁那年来到——准确一点地说,是漂到油麻地的。也是在秋天,他和父亲杜少凭借一块厚大的棺材盖随着洪水在河面上漂了二个白天一个黑夜,他只模模糊糊看见妈妈被洪水卷走的情景,母亲徒劳地挥舞着双手,最后,一团黑发像马尾在浪花上悠悠一甩,就永远消失在眼前。
杜少凭是怎样把杜元潮放在棺材盖上的,又是怎样把棺材盖找到的?已经无人记得了。杜元潮问父亲:“什么时候回家啊?”父亲杜少环顾四周说:“马上就可以回家了。”大水退了杜少岩没有带杜元潮回去我自己的家而是在油麻的地方住了下来。在那里保护、养护着自己的儿子。自己在外受苦不告诉儿子,怕儿子不让自己去挣钱。
读到这里,我读懂了父亲是很爱自己的孩子,不像有些爸爸一样,只要钱另外什么都可以没有。可惜杜元潮五岁就没有母亲,太可怜了,我们现在一定都有自己母亲的吧,我们一定要把学习提高上去,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这几天天我读了一本叫《呼兰河传》的书,书里讲了好多萧红和祖父有趣的故事,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我记得这本书里有一段特别有趣的故事,讲了萧红与她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生活充满了乐趣。如:萧红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却浑然不知,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非常疼爱萧红。其中,这个小城的东二街道的六七尺深的大泥坑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许多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知道,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那个年代,人们不管多么善良,心里也有那些百害而无一利的旧思想,土办法。文章的开头觉得还是非常轻松的、非常好的。但是,读到后面,会觉得越来越沉重。在结尾的时候,萧红写了她的祖父已经死了,而后花园正正的主人也不见了,让我读了,觉得更加难过、悲伤。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细米,读了他我知道:细米是好样的,是个响当当的男子汉!
为什么要这么形容细米呢?我从内心深处感到细米很坚强,文章中有这样一个典型的故事:“梅纹是苏州来的知青,梅纹的父母不幸溺水而死,梅纹去为爸妈办后事去了,去了很长时间没回来,细米就坐在家门口等着梅纹,有一次,他看错了人,以为那个女孩是梅纹,就追上去,不了把脸磕破了,流了很多血,细米依然不放弃”从这段就能充分地体现出细米很坚定,脸割破了要,换了我,我只会哇哇大哭,而细米没有!后面,更让我感到震撼:梅纹终于回来了,可是她大病了一场,细米听母亲说河里有一种鱼能治好梅纹的病,那是一个寒冬
,外面非常的冷,细米偷偷的借来了鱼网来到冰面上打鱼,细米为了能捞上一条能够救命的金鲤鱼,她的手被锋利的冰片划破了,流出了鲜血”从这我体会到:在那样的环境下能捞上罕见的金鲤鱼是十分困难的,读到这,一股寒流仿佛穿过我的身体。细米还很有毅力,在别人捞不上的情况下,别人会放弃,而细米却坚持到底。细米不疼吗?疼啊,可他坚强。
我已后也要做一个坚强的好孩子!!
王尔德童话包含了唯美和悲伤,冷酷和温柔。
比如“快乐的王子”,王子用自己身上的每一样有价值的东西来帮助有困难的人,我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伤心极了,他的心虽然是石头做的,几乎没有任何感情,但是看见有那么多悲伤,痛苦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想流泪,所以,他宁肯变得又灰又难看,也要把雕像上的宝石和金箔全部送给受苦受难的穷人,比如就如美丽的夜莺,为了帮助恋爱中的大学生找到一朵红玫瑰,不惜放弃自己宝贵的生命,让玫瑰树上刺刺穿自己的心;还有小国王,他宁肯穿上牧羊时穿的粗布衣裳,到教堂去加冕,也不愿意穿上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而制成的漂亮的衣服。
王尔德毕生拥有的高贵情感。我们应该向王尔德学习,也成为一个拥有像王尔德一样有高贵情感的人。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个关爱他人,有同情心的好人吧!做个勤奋学习,品德兼优的人吧!做个爱国,爱民,报效祖国的人吧!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狗牙雨,我开心及了,因为我一直都想看狗牙雨。
狗牙雨是一篇记叙了发生在油麻镇上许多有趣与感人的事。讲述了主人公杜元潮与他的父亲杜少岩以及他与伙伴的点点滴滴。这是一篇适于中小学生阅读的文学作品。
杜元潮在他五岁那年因为大水使他来到了油麻镇,他和他的父亲被镇上最有钱的程家给收留了。他与程采芹成了好朋友。但邱子东不想与杜元潮成为朋友就经常捉弄他。邱子东让两个身体强壮的男孩把杜元潮扔到了一个墓坑里。天空下起了雨,雨的形状就像狗的牙齿一样锋利,砸在地上印出一个个小坑,砸在身上就好像被小石头扔中。这就是文章题目“狗牙雨”的由来。
文章中主人公杜元潮的年龄虽小但毅志却很坚强。虽然他常被小伙伴欺负,常被小伙伴嘲笑,但他从来都不因此而变得胆怯。他十分善良,他很爱学习,他小却很懂事。他深受程家人的喜爱。
读了狗牙雨,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有狗牙雨坚强的意志,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应该顽强的克服,这就是我读狗牙雨最大的感想。
在课余时间,我总会拿起自己喜欢的书看一看,这本书的名字叫——《查理九世》。
这本书里的主人有:尧婷婷、墨多多、虎鲨(本名胡沙)、扶幽、查理(本名查理九世)。他们四人一狗组成的冒险队的名字叫DODO冒险队小狗查理是老大。
其中,我最喜欢尧婷婷。因为,尧婷婷每次遇到困难题,她不怕困难、机智勇敢,有问题解不开的时候,她总会告诉大家不要慌张,动脑子想一想就会解开问题,所以我喜欢尧婷婷。
我最喜欢查理九世书中的《吸血鬼公墓》,这一册中的吸血鬼太可怕了,我经常在心里默默的说:婷婷,你们快跑呀!可是婷婷她们不但没有逃跑还跟同伴一起继续冒险。后来才知道那是一种怪病,会让人的嘴巴变形。婷婷他们顺利解开谜题
让我们一起来看这本书吧!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骆驼王子》的书,它主要讲了:在草原中有一小群骆驼最小的叫骆驼王子,他从小就娇生惯养,什么事都要靠族人。有一次,他看见一只灰狼,以它的体型足以赶跑它,可它却逃回了族人身边。一次,它因为贪玩引来了雪豹,首领为了救他而牺牲了,另一个也受了重伤,另一个也嫌弃它而离开了它。后来,一只年轻雌骆驼带着一只小骆驼加入了他们,可是因为骆驼王子的自私和贪婪,把两只骆驼给气走了,后来它的母亲也因为长期奔波而累死了。只剩下它一个人了,为了生活它只好投奔人类。
我们不也是这样吗,每次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事都要靠大人吗?小时候,奶奶出去旅游了,妈妈让我自己把衣服洗了,我死活都不肯,后来我就和妈妈赌气,要把洗给给她看,终于,我洗完了我的衣服,当我洗完我衣服的一刻,我终于认清了自己,发现了自己的能力,此后,我做事便不在依靠父母,靠的是我的双手,毕竟,无论在哪里,自己的幸福是要靠自己去创造去寻觅。
对于年轻来说,第一次独立面对困境,意义重大,就好比命运发给你了一张试卷,及格者生存,不及格淘汰,又好比生死台阶,跨上去前景灿烂,跨不上去命运多舛。
讲的是一个关于和平与战争的故事.从前在纳壶河谷上住着戛尔邦象群与戛尔茫象群。一条婴粟花把纳壶河谷隔成两半,当然也把戛尔邦与戛尔茫分成两个不同的象群部落。
一天黄昏,残阳似血尸横遍野。戛尔邦与戛尔茫的领土争夺战从清晨一值延续到黄昏,两个象群所有长牙的成年公象都在混战中死于非命。戛尔邦只剩下象王影叠,戛尔茫也只有老公象还活着。可双方都被同伴的血深深激怒,并没有消战的意思。复仇的毒焰咬食着它们的心灵。它们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复仇,复仇,将对方刺倒,为同伴复仇,赢得这场领土争夺战的最后胜利。生命不止,战斗不息!可是呢?激战过后是死一般的寂静。影叠死了,老公象也倒下了,只剩下手无搏击之力的母象们和年幼的小象。
嫫婉是影叠生前最喜爱的母象,它虽然心里十分悲伤,但却把两个族的所有母象与小象连结在一起,让它们懂得生命的可贵与和平,并自称象母。
可是,她错了,她本以为可以结束战争,为此她还把她的亲生象儿推下山崖。可是战斗并没有结束,以长成公象们的小象开始像几十年前的老公象们一样战斗,生命不止,战斗不息!最后还是像老公象们一样,一个个死于非命。几十年前被拔去的婴粟花又长了出来,再一次见证了公象们的残杀。纳壶河谷空旷旷的只有嫫婉在吃力地拔着婴粟花,突然有一头老母象走来,哦!正是戛尔茫的老者阿丽。。和平并没有死绝,希望还是有的。
读完这本书,我便想到了世界大战,想到了人类的自相残杀。可是人类或许还没意识到和平的重要性。像美国攻打依拉克等等不都是为了领土吗?最后还不是两败俱伤吗?不过,我相信,只要我们认识到和平的重要性这些战争就不会发生,因为和平并没有死绝,希望还是有的。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狗牙雨》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的印象非常深刻,名叫《大水》。
这个故事主要讲主人公漂儿所在的小城被大水堵住了,他碰见一个修手风琴的人,他和这位中年人一起在小城里,来到饭馆吃饭,这家服务员不愿理他们,他们只好换个地方吃,最后他们分别了。
我觉得其中的主人公漂儿非常的可怜,因为他的父母在这次大水中和屋子一起被埋了,我觉得其中的中年人非常得有骨气,因为他不管怎么穷,他还是坚持下来了。我觉得其中的女服务员非常得坏,因为她只服务富人,对漂儿的叫唤置之不理,我真想对她说:“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呀!”
我从中明白了三个道理,一是富人是人,穷人也是人。二是作为一个人,总得有一项本领。三是人不能只知道吃苦,而不知什么是享受,你可以有一天有了钱,像大亨那样住进豪华饭店,哪怕第二天只能喝白开水,但我们一定珍视痛苦。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阁楼精灵》。
这本书的内容是这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带阁楼的乡下老房子越来越少。终于,因为一条铁路要穿过,世界上最后一批阁楼精灵失去了栖息之处。不得已,这个庞大的精灵家族在三百零八岁的精灵奶奶的带领下,开始了艰难的迁徒。一路相随的还有一群老鼠和一个世上最笨最笨的笨巫婆。在鹳鸟的帮助下,他们如愿以偿地到达了梦中的天堂——精灵谷。可精灵们又开始怀念与人类相处的日子。于是,一个翘鼻子小精灵,骑在一只乌鸦的背上,朝着遥远的霓虹灯闪烁的城里飞去。我觉得最可怜的是花仙子。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花仙子们爱比美,决定到花园里去。结果被杀虫药喷死了。
《阁楼上的精灵》播撒的是真、善、美和智慧的种子。读了这本书之后,善良和智慧的种子将在我的心中发芽生长。
说到读书,有人会摇头:“读书多苦啊!”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它需要动脑、用心、还要有毅力。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认为书是一样任意的东西,它可能是一杯耐人寻味的绿茶,可能是一段难忘的人生奇遇,也可能是嘴边一首喜爱的小曲。其实书也是一位老师,像清澈海水,能荡涤心灵,如果我是一滴水,我将投入它的怀抱。它也像苍天大树,能遮阳避雨,如果我是小草,我将依附于大树。
书海浩瀚,知识无穷,古人常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小小的我被书吸引着。读书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哈利·波特》把我卷进了魔幻世界,让我明白了其实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重要的是要学会相信自己;《中国通史》陪伴着我进入历史的长河,走过一个个朝代,展示一位位君王将相,懂得了“以人为鉴、以史为境”;《雷锋日记》让我懂得了人只要活着就要多为别人着想,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这些书籍,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读的很快,囫囵吞枣,有一点不求甚解的味道。每本书都能使我如痴如醉,故事的情节永远那样悲欢离合。
读书讲究方法,才会有更多的收获。我知道宋代朱熹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马克思读书的“三字秘诀”;博(博览群书)、记(折书角、画线、做记号)、读(熟读成诵)。予后读书的“三式”,鸟瞰式(求的初步印象);精读式(品味妙处);消化式(吸收其中的精华)……
我受益匪浅,明白了:书,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带我翱翔知识的王国,能带我领略人世的真谛,能带我走遍浩瀚的天地。
曹文轩又出新书了——《狗牙雨》,我这个铁杆粉丝在得知第一消息之后,就把它买回来了。文章围绕杜元潮,程采芹,邱子东三个小孩子展开故事,就在我读得津津有味的时候,戛然而止了,居然是短篇小说,好想一直看下去。贫穷的杜元潮爸爸是程采芹爸爸家的一个长工,邱子东也是富裕人家的孩子,他们三个小孩经常一起玩,但总是不和谐,杜元潮在邱子东面前总觉得低人一等。看着杜元潮被欺负的时候,真的是心疼,也许早些年的穷人也是过着这样的日子吧。结尾很出乎我的意料:杜元潮爸爸因为杜元潮的一点小事而被程采芹爸爸辞退了,莫名其妙的杜元潮事后被爸爸狠狠地打了两巴掌。可其实杜元潮并没有做错事,为什么穷人做事总容易错呢?
我忽然联想到了教学:在故事中我觉得邱子东和程采芹就是“优生”,而杜元潮就是“差生”,“差生”似乎天生就容易做错事,容易不自信,因为他们似乎没有自信的资本。所以,我很想给我们班的所有学生自信,包括读书最差的学生,他们都应该有自信的资本,他们不应该向杜元潮一样觉得“低人一等”,这对学生以后的发展是不利的。
现在似乎喜欢上儿童文学:很简单的生活,简单的人物,曲折的情节,鲜明的人物,不用多久就能把我们带进书中的世界,一同欢乐,一同难受……
午后慵懒的阳光调皮地穿越过窗户,温柔地洒向屋内,光滑的地板上似乎被铺上一层碎黄金。
爸爸坐在桌前,兴致勃勃地看着自己钟爱的《水浒传》,一脸的享受模样,完全无视了我这个在他面前无聊地踱来踱去的女儿。
我之前也曾翻过老爸的专属书橱,但只要一翻开那些书,繁杂难懂的文言文便把我那小小的头撑大了,弄得我只能摇头晃脑地说:“那些文字,我读不懂的(dì);这些句子,怪怪的(dì);这些书,我看不懂的(dì)。”
因此,我对老爸的书彻底失去了兴趣,可又无聊透顶。在这“天时地利人和”的情况下,内心躁动的邪恶因子终于由之前的蠢蠢欲动,演变成了“爆发”事件。
如猴一般活力四射的我在老爸身边做了无数“好”事后,老爸终于受不了我的连续“轰炸”,应验了那句名言“忍无可忍,则无须再忍”,猛地一下子站起来:“Stop!”然而,看了我那双无辜纯洁的眼睛后,又像个霜打的茄子似的,无奈地说道:“算了!我带你去图书馆吧。”
就这么戏剧性的,我来到了图书馆。真是不去不知道,一去吓一跳,我惊叹着:“这么多书啊!”我徜徉在极富诗情画意的书架之间的通道上,看着那一本本似曾相识的书,心中不由得升腾起些许好奇与喜悦。
小小的我,小心翼翼地拿着自己精心挑选的书,见没有空位了,便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满足而好奇地细细看过书中的每一个字,不肯漏掉任何一个优美的语句,任何一个精彩的情节。
充满着诗情画意的文字,使我着迷了,使我陶醉了,它似乎有一种奇特的魔力,磁铁一般地吸引着我。
夕阳西下,余晖给遥远的天际染上了绚丽的梦幻色彩,夕阳在玻璃窗上静静舞着。我合上那最后一页,慢慢抬起头,不由觉得脖子好酸,发现原来不知不觉太阳已快带着侍从回到自己的王宫去了;夜的主人——月,这时和他的随从已准备就绪,从宫殿出发了。而爸爸正看着我,我俩会心一笑。从那以后,文学,便以它独特的艺术魅力和无声语言,让我在想象的空间用那双隐形的翅膀自由飞翔,在生活中寻求“爱”的真谛。
毫无疑问,每周去图书馆成了我雷打不动的习惯,我光荣地从“懒虫”升级为“书虫”了。
年华如泡沫,稍纵即逝;似沙漏,悄无声息;像流水,一去不复返。宝石种子已悄悄发芽,被知识的甘霖滋润着。不久后,它定会如夏花般绚烂,水晶般晶莹。
人类迈入21世纪。随着科技的发展,大部分人都戴上了眼镜。这种东西能让近视或远视的人的视力跟正常人的视力一模一样。可有一种眼镜千万不能戴,那就是“有色眼镜”。《狗牙雨》这个悲惨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这个故事引人深思:主人公杜元潮因一次洪水失去了母亲,他和他的父亲凭借一块棺材盖漂离家乡,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故事的开头就已经悲凉到了极致:身处异国他乡,身无分文,也没有慈祥的母亲。这一切在一个五岁的孩子身上是很难体会到的。但这仅仅是铺垫……
杜元潮随着父亲杜少岩来到了程家生活。由于杜少岩的忠厚老实,他在程家当了长工,也使杜少岩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
刚才还“乌云密布”,现在竟“雨后天晴”了。衣食无忧,有工作,有快乐,这也许是那时候人们能想到的最美好的生活了,杜元潮似乎已经过上了,可故事就是一波三折……
杜元潮开始与程家小女儿程采芹和邱家公子邱子东玩,然而邱子东却因杜元潮的身份而看不起他,总是将他抛弃,而程采芹却和杜元潮很要好。为了让杜元潮开心,程采芹带杜元潮独自出去玩。可他们迷了路,当程家人找到他们后,就无情地赶走了杜元潮与杜少岩,让他们流落街头。
故事很悲哀,这就是有色眼镜,戴上了它,你就变得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程家人与邱子东都戴上了,他们都因为杜元潮的地位而认为他不配与程采芹玩。这两副有色眼镜污染了两个孩子纯真的友谊。
21世纪,有多少人戴上了有色眼镜。去参加聚会都穿得漂亮,除了礼貌,还是为了不让戴着有色眼镜的朋友取笑;有人体育不好,他就一直认为这人体育不好,这也是有色眼镜。别以为你的想法没什么大不了,这关系着一个人的信心,一个人的信心关乎他的未来!有色眼镜,戴上了,就很难拿下来了。
请别戴有色眼镜了,它污染了别人的感情,污染了别人的友谊,还污染了自己的心灵,害人害己!
曾经,我对《哈利波特》情有独钟,而这个暑假我却被《魔戒》给深深地吸引了。这部书主要讲述了中土世界第三纪元末年魔戒圣战时期,各种族人民为追求自由而联合起来,反抗黑暗魔君索伦的故事。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整个暑假几乎是形影不离!
它的作者是英国文豪托尔金。据说,他很小就开始构思这部小说了,用他的想象力创作了另一个精彩的`魔戒的世界,太让我佩服了!
《魔戒》的世界里,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弗罗多了,因为他的意志力是最强大的。首先是他是主动站出来背负魔戒的,一个过惯安逸生活的小小霍比特人,他完全可以丢下魔戒给其他人处理,但是他选择了承担责任。中途,魔戒远征队被拆散,弗罗多还决心独自踏上危险旅途也想把魔戒送到末日火山,可见他的正能量是多么强大!
相反,这书中另外一个人物--咕噜,缺与他相反。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欲,为了得到魔戒,不择手段,做尽坏事,终于恶人有恶报,跟着魔戒掉入了火山当中,被岩浆烧死了。
回到现实生活,想象一下,如果人人都像弗罗多充满积极的正能量,如果人人都能和平相处,那我们的地球将会变得多么温暖美丽呀!
这是一个关于梦想的故事:鼹鼠米先生一家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爸爸妈妈和八个孩子都擅长挖掘,爸爸米先生更是月亮河一代的挖掘专家。后来鼹鼠太太生了第九个孩子,叫米加,鼹鼠爸爸希望米加也能像它一样成为一名挖掘工程师。可是米加与大家不同,它不同于家人油亮的棕色皮毛,它是黑色的,而且又瘦又小。更加与众不同的是米加不喜欢挖掘,它爱幻想,爱思考,爱发明创造。有一天米加决定去闯荡世界,便怀揣好伙伴尼里送给他的月亮石,心怀为尼里发明一台洗衣机的梦想离开了家乡。在陌生的地方,米加结识了魔法师咕哩咕哩。乌鸦红辣椒和黑炭这些日后的好朋友。在和他们相处的日子里,米加渐渐长大,在帮助他们战胜敌人的过程中,米加也找到了自信,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故事好听吗?这是儿童作家王一梅的童话代表作《鼹鼠的月亮河》。书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朋友之间的友谊。米加和尼里的友谊,让我体会到原来有一个好朋友是多么幸福,真正的好朋友不是只知道和你玩的,而是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你,理解你的知心朋友。米加为了给尼里发明一台洗衣机,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四处流浪就是想为尼里减轻负担。这让我明白:原来为了朋友,可以不顾一切地去做,这就是真正的友谊。最后,米加回到了他的家乡------月亮河,尼里有了洗衣机,她再也不用辛苦地洗衣服了,他们一起快乐的生活着。这又让我明白了不管困难有多少,只要认准目标,坚持不懈,最后一定可以体验到成功的快乐。
读了这本书,我总结出了道理:有一个好朋友很幸运,好朋友之间应该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我们还要坚持自己的梦想,为梦想坚持不懈,排除万难,这样我们能享受到世界上最大的快乐!
那么作为家长,首先应该放手,让孩子自己规划做作业这件事情,少给孩子压力。
一方面是因为,对于人类来说,能掌控自己的生活,拥有自主权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能掌握自己的命运,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
这个问题中的孩子,虽然才读二年级,但也想要有自主权,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可她明显没法完全掌握。父母会帮她检查作业,盯着她改正错误,并为她安排作业时间。
虽然父母心里也许是为了孩子好,但在孩子看来,自己这就是被父母强逼着学习,对自己的学习的过低控制感,导致孩子倍感压力。
而让孩子自己掌控自己的生活,自己承担责任,则能帮孩子的大脑建立起一种应对压力的回路,从而在压力来临时能快速回复。
但是对孩子放手并不代表就对孩子不闻不问了,许多儿童发展方面的专家,包括有影响力的心理学家和作家,如玛德琳·莱文,劳伦斯·斯坦伯格,都提出父母应该对孩子进行权威性养育,对孩子是支持,而非控制。
孩子不愿意做作业,父母应该向孩子传达这样一种信息:当你在作业中遇到困难时,我愿意尽我所能来帮助你,但我绝不会强迫你做什么,我说到做到。
当然了,权威也并不意味着完全不管孩子,我们还是要为孩子设限,当觉得孩子的发展偏离一定轨道时,要说出自己的看法,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但并不亲自操盘一切。
我们应该让孩子知道,做作业是自己的事情。
就像《自驱型成长》这本书中说的那样,你可能会发现,在孩子的学习这件事上,父母通常认为自己有责任监督孩子完成作业,却忘了我们更应该培养孩子成为一个有好奇心、能自主学习的人。
当孩子面临问题时,如果父母比孩子更用劲,那么孩子的情况只会每况愈下。打个比方,如果在孩子做作业这件事情上所花费掉的所有能量里,有80%来自父母的付出,那么孩子就只剩下20%的努力空间了。
如果父母越是着急催着孩子做作业,孩子反而会越不用功,甚至会觉得自己是在为父母而做作业。
并且,我们会悲哀地发现,我们并不能强迫一个孩子去做他完全抵触的事,就像题中的父母,对孩子再怎么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孩子仍然会在做作业时磨磨蹭蹭,不愿意思考。那么父母到底该怎么做呢?
我们应该让孩子自己承担做作业拖拉、正确率不高、忘记订正答案等情况的后果。
书,就像我们的粮食,你每天都不能缺少它。你可以想象,如果你一天不吃饭,你会变成什么样。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古人也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对我来说是一大乐趣,我每天都离不开书。
我是一个很贪玩的人。以前,我总不爱读书,不管妈妈怎样说我,我都不喜欢读书。我认为,读书是人间一大难事,书读多了,还会变成“书呆子”。所以,为了避免这些麻烦,我可以说对书是憎恨到了极点。有时,被妈妈逼迫,才不得已去捧起书,翻个几页就去喝点水或吃点东西。所以,爸妈对我不喜欢看书这个毛病,很是头疼。
一次,我正在做数学题时,一道题目把我给难住了。我绞尽脑汁地想,却怎样也想不出来,这时,我将目光投向了那本《数学题一点通》,看了那道题的解题方法后,我的脑子里立刻有了思路,急忙去做了起来。经过了这件事后,我对书的方法改变了,我开始爱看书了。
开始,我很喜欢读《绿色童话》和安徒生童话》。我非常能体会《卖火柴的小女孩》的不幸遭遇。我还很喜欢那些有情调的小故事。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年级的增高,我不再只看哪些童话故事了,我开始读一些名着。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非常钦佩诸葛亮的聪明才智;但当我读到海伦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又想:海伦的眼睛虽然盲了,但她仍然坚持写作,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这些感动人心的名着,常常使我流泪,我想:只有多读书,才能体会到书中的情感吧。
“要读书,读好书”,冰心奶奶的这句话常常在我耳边回荡。是啊,只有多读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那么,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我读完《狗牙雨》这一本书之后,我就觉得这一本书非常非常的感动人,特别是那个叫杜元潮的小孩子,有一次他的`家乡里发大水,把他的家乡给淹没了,他的妈妈也不幸被淹死了,然而他和他的爸爸并没有非常的悲伤,而是仍然勇往直前,准备去寻找一个新的小镇,他们到了那里之后,有一户人家非常的可怜他们,就把他们给收养了,还分给了他们一块地,准备让杜元潮的爸爸去管理那几个风车,每月还有许许多多的工钱我觉得这里的主人非常的有爱心,非常喜欢帮助别人,他家还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孩叫程采芹。
但是后来,这里还有一个人叫邱子东,他经常去欺负杜元潮,有一次杜元潮还差点被他给淹死,我真是恨透了邱子东,他以折磨别人为欢乐,这就是《黑骏马》上面所说的魔鬼的标记,我真希望邱子东能改掉这个坏毛病,后来,不幸的是。
由于一件事情,杜元潮就和程采芹永远的分开了,这次就要怨杜元潮了,这只是因为杜元潮无知,才和程采芹永远的分开了,之后,杜元潮的爸爸一下子把他的儿子给打成了结巴,我觉得杜元潮的爸爸心也太狠毒了,下手也太狠了,应该运用适当的教育,不能使用暴力,希望同学们也写一写自己的读后感,发表自己的好词好句。
今天老师给我们发个一本《中国精神颂》,让我们仔细阅读,读后,我明白了很多东西。
我被其中的一篇文章吸引了,这篇文章的名字是《为救国而读书》,大致的意思是苏步青刚上初中时,对数学不感兴趣。他觉得数学太简单,一学就会,没有意思。直到初中三年级时来了一位教数学的杨老师,他讲课与其他老师不同,并没有讲解数学课本,而是讲故事。这节课结束时,杨老师的最后一句话是:“为了救亡图存,必须振兴科学。数学是科学的开路先锋,为了发展科学,必须学好数学。”这堂课苏步青内心引起了巨大的震动,苏步青开始喜欢数学,专研数学,成为了一位数学家,为祖国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数学人才。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读书不忘救国,救国不忘读书”,现在我学习很马虎,每当考卷下来都错基础题,大多数都是马虎造成的,写作业时字迹潦草、一边写一边玩,从现在开始我要向苏步青那样吃苦算得了什么,我心甘情愿,因为我选择了一条正确的道路,这是一条爱国的光明之路!
我太喜欢这个故事了,我想把这个故事推荐给大家,你们也来品味这本书吧!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红豺》的书,这是小说王——沈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首母爱之歌,由豺妈妈和燃烧的云组成,充满生命,跨越民族。
这本书的主角是豺妈妈和火云。在小豺断奶前一天,火云被大灰母狼咬死,大灰母狼被捕获的野兽抓住,火云杀死了它前面的一只小黑毛狼崽。灰太狼母亲去世后,也许出于母爱,火云留下了黄毛小狗,让它自己的孩子抚养,并给它取名为甜点。在一次狩猎中,为了帮助甜点脱离一只熊的魔掌,一只熊咬掉了他的左腿,变成了一只瘸腿的豺。当甜点长大后,狼崽出生了,火云牺牲了自己来帮助狼崽找到甜点的食物。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感动。同时,我明白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母爱。我母亲也是如此。每当我生病的时候,我的妈妈都会陪在我身边,为我喝水,为我量体温。她会不时问我是否感到不舒服。她很体贴,即使在半夜,眼睛下面还有一对黑眼圈,她也不肯睡觉。
母爱就像燃烧的太阳,母爱就像黑夜里的油灯,母爱就像冬天里的花朵,母爱就像心中的溪流,一点一滴,汇聚成一条流淌的溪流,一点一点的呵护,凝聚成一股强烈的母爱!
《狗牙雨》属于中短篇小说集,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杜元潮和他的爸爸杜少岩被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于是杜元潮就和程家的女儿程采芹天天玩耍,时而乐,时而悲。但是就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成为了杜元潮生命中的转折点,最后因为一点错误而离开,并被爸爸打成了口吃。
其中的语言非常生动优美:杜元潮跟随父亲,走在大河边,有的是风景,有的是好玩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枝上忽然闪现出一个圆圆的鸟窝,一条大鱼忽然跃起,原本是想激起一团水花的,却落在了岸上,在阳光下无奈地打着挺儿……多么生动,多么有趣,多么让人身临其境,多么让人流连忘返!
天开始下雨了,一种叫“狗牙”的雨。那雨不是一丝一丝的,而是一点一点的,仿佛这雨早在空中时,就被剪子剪成了一小截一小截。满天空的狗牙,一颗颗,很有力,皆很锋利,亮闪闪的。它能穿透薄薄的叶子,砸在人的脸上,让人麻酥酥的。它们一颗撵着一颗,却又十分均匀地落向荒草萋萋的广阔的大地。就只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作者也能把它写得有滋有味,让我们神经紧绷,让我们也仿佛正在经历这场大雨。
正如曹文轩本人所说:“我喜欢水—水性。我们不可以为水性是软弱的、缺乏力量的。水性向我们讲解的是许多深刻的奥义:世界上最有力量的物质不是重与刚,而恰恰是水的轻与柔。”
其中人物个性也十分鲜明:朴实尽职的杜少岩,不怨天尤人的程瑶田和相互逗趣玩耍的杜元潮和程采芹,还有与杜元潮争夺程采芹的小霸王——邱子东。他经常欺负杜元潮:不给他吃红枣,让他直流口水;让他当自己的跟班;让他在太阳底下晒得汗淋淋。但有恨也有喜:邱子东坐在草垛上,看着杜元潮和程采芹两人不理他,一起向大河跑去……这故事真是一波三折啊!
让我们走进童情,走近水吧!
《三借芭蕉扇》写了唐僧师徒四人来到了火焰山,可火焰山里都是火,环境及其卑劣,要翻过这座火焰老虎必必要用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才能扇灭,因而,孙悟空就去向铁扇公主要扇子,却拿了一把假的第二次又去了,此次他变成了牛魔王,成功地拿到了真的芭蕉扇,但被牛魔王变的猪八戒骗走了,最后,孙悟空以他高超的武艺拿到了芭蕉扇,扇灭了火焰山的火,师徒四人继续向西边走去。
孙悟空的英勇是可见的,英勇是人人都应弄有的,我们都要英勇的去面对任何一件事情,英勇地去挑战自我灰或人。花木兰是古代的一名女英雄,在那个期间北方常常发生战争,有一次朝廷下达了紧急征兵的文书,花木兰看到上面有父亲的名字,很焦虑,因为父亲大哥多病,弟弟又小没有男的去当兵,这时候,花木兰想到自己理应为国家分忧,她说服了家人,女扮男装,要替父参军,她披上了战袍,跨上骏马,渡黄河,过燕山,来到火线,她在战场上英勇善战,并且交战多年,为国家立下了赫赫军功。花木兰本是一名文静俊美的姑娘,但她还是英勇地上战场杀敌。
我本来长短常怯懦,只要天一黑,我就很害怕,还记得那时候我害怕时的景象,夏夜的风轻轻地刮着,窗帘被刮了起来,睡在床害怕得赶紧起来叫爸爸妈妈,说又妖怪,现在的我已变英勇了,不再像之前一样怯懦如鼠,那些奇特的幻觉也就没有了。
英勇是每个人必备的本质,只有英勇才能让我们英勇地向前走。不管多困难,多艰辛,也会挺过去的。英勇令人坚强,令人强大,令人幸福…任何人都不能不英勇,因为勇气是战胜所有困难的唯一体式格局。
这么多故事中,有些转眼即逝,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有些却在我的心头上划出了一道道美丽的弧线……在这些故事中,《哑牛》的故事激荡了我的灵魂……
小男孩从小就是一个哑巴,爸爸退休之后就把他送到了菜场去帮助别人卖菜。因为他有力气,像头小牛,所以大家都叫他“哑牛”。但是那儿有个胖老婆婆比较奸诈,什么活儿都让哑牛一个人干:卸车、装车、送菜、搬东西……哑牛每天干得满头大汗却毫无怨言,任劳任怨。可是奸诈的胖婆婆偷了钱还诬陷哑牛,把哑牛当成替罪羊,但是哑牛还是宽容了她。最后恶有恶报,她再次偷钱时被捉了个正着。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震惊。惊得是哑牛竟然有如此宽大的胸怀。那个邪恶的胖婆婆让他干这干那,自己却在旁边悠闲自得。如果换做是我,早就撒手不干了,可是善良的'哑牛却海纳百川选择沉默。
俗话说得好:“宰相肚里能撑船。”我们要像哑牛一样,有个博大的胸怀,用忍去宽容地放过那些做了错事的人,让他们改正错误,接受正能量。
《狗牙雨里》不光是《哑牛》,还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让我成为一个会生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