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金锁记读书感想优质(通用33篇)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里面的主人公安妮给我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
披着红头发的小姑娘安妮,本来是不会与马修和玛丽拉两兄妹成为一家人的,因为年事已高的他们本想领一个男孩儿,可是由于孤儿院工作人员的阴差阳错,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女孩安妮,但就是因为她,为这个绿山墙吹进了一股清新的风,给这个寂寞的农家增添了生活中的种.种乐趣。她凭着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以优秀的成绩考上了夏洛科镇“女王学院”,可是为了照顾她的养母——失去了马修、又瞎了眼的孤身的玛丽拉,毅然放弃自己的大学梦。
我从安妮的身上读出了许多让我学习的地方:有自尊心,有责任感,不懈努力的勤奋,尤其是她那乐观向上面对现实生活的精神,让我感慨不已。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都是悲观的,比如说碰到了一些困难、一些挫折,先是自己重复地弄几遍,等还是得不出结论,就泻气了,就把这些困难、挫折忘掉或跳过,如果我们每次都这样,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对自己的信心,甚至有人还会感叹命运:“哎,我今天真倒霉啊,我运气不好啊!”这样,我们就会因悲观而被一点点侵蚀自己,缓缓地倒下。
责任,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项不可推卸的义务,安妮是一个答应别人就一定会做到的人。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没想到安妮居然放弃了,因为她要负起照顾为自己付出许多心血而如今影只形单的玛丽拉的责任。
乐观向上的精神让每个人都充满朝气,而悲观的人生却是一潭死水。让我们都像绿山墙中的安妮一样,从她的身上吸收闪光点,在生活的每一处闪烁。让我们都用美的眼睛看世界吧,这个世界将会处处充满爱心、充满欢笑、充满鸟语花香。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可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我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之后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经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此刻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我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提高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可是我一向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本事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我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经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经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一样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可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头相互影响,哪怕是十分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经过6个中间人就能够建立联系,这是经过很多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
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能够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读完《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后,我感到又激动又快乐。
安妮是一个满脸雀斑,长得并不好看的红发女孩。从小失去母亲的她阴差阳错地来到了绿山墙农舍,被马修和马瑞拉收养。起初马瑞拉并不喜欢安妮,也不想让她留下,但安妮善解人意、天真活泼的性格打动了马瑞拉,所以她决定收留安妮,甚至深深爱上了这个女孩。虽然安妮没有美好的童年,但她对生活充满美丽的幻想,对大自然的热爱,朝气勃勃的生命力在安妮身上绽放光芒。
安妮的生活丰富多彩,她自强自立,对朋友非常忠诚,天生聪明智慧,因为自己的努力,学习上一直保持着骄人的成绩,最重考上了女王学院,实现了一个又一个梦想。他对大自然、亲人、朋友、师长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
《绿山墙的安妮》这本书赢得了千万读者的喜爱。正如马克吐温所说的:“安妮是继不朽的爱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的和喜爱的儿童形象。”作者蒙可马利运用大量的语言描写,把生动的语言都赋予安妮。而且,小说多处运用了环境描写,把人物所处环境描绘得如花似锦、如歌如画。恬静安谧的绿山墙农舍,绿山墙周围的`“紫罗兰故”、“闪光之湖”等变化万千的大自然都令人无比向往。
用一颗乐观的心看待世界,你便会发现,原来每天是这么丰富多彩,美丽多姿。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生而知之者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伤仲永》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森林的呼唤,是大自然的主调。柔美的主调飘逸而出,仿佛在述说着情话,一丝丝凉沁沁的音丝。飘洒入灵魂深处,缓缓拂去着灵魂的不安,静静洗涤去灵魂的戾气;万物的轻吟,是大自然的伴曲,以韵辅声,音韵相成,韵味悠长,仿佛能让人融入那沉醉的静谧,如痴如醉。让人看到了那剔透琉璃的音色,沉迷于中。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直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故事,从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儿到出人头地的名蟋蟀。但它放弃了这些功名利益,只因它不快乐。在大自然诞生的蟋蟀是特别的,它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它不受荣耀的诱惑而折断自己的双翼。它的一生只做自己快乐的事情——为大自然歌唱,为快乐歌唱,为自由歌唱。柴斯特的一生是自由逍遥的,不受贪婪的摆布,也不受欲望的控制,它只做一只平凡快乐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歌声是纯净而淡然的,也是千变万化的,如风般清爽,如云般飘渺,如水般清凉,如月般朦胧,还带着一股属于大自然的不坠入红尘的优雅、尊贵与傲然。
可是,在如今的社会上,又有谁会像蟋蟀柴斯特一样听到自由的声音。面对喧嚣吵闹的世界,是谁被金钱遮挡了双眼,是谁被利欲扰乱了双耳,是谁被妒恨蒙蔽了心灵。荣耀是件好事,但是太累,太孤独了。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自由;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一切。值得吗?贪婪、欲望、妒忌……这些太阴暗、太可怕了。
大自然的声音如甘竹般雅致清幽、竹影悠悠,碧锦涟涟;大自然的声音,如火莲般傲然赤热,灼潋妖娆,邪肆逍遥;大自然的声音如水晶般云蒸霞蔚、滢彩若幻,晞星隐曜。
阿长,也就是鲁迅先生的阿妈,一个普通却令人不敢轻蔑的女人。
我不喜欢她,是因为那件事:明明是她害死了隐鼠却偏赖在了猫的头上。这事,我这局外人倒是气得不轻。或许是我极厌恶诬赖别人的,也可能是那只小鼠实在可爱,而我又喜欢猫。这阿长,我就愈发讨厌了。
那天看这文,我先是思忖着题名:《阿长和<山海经>》?我倒奇怪了:分明只是一个没有文化的女工,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村妇,居然在可敬、可畏的鲁迅大人眼里,可以和奇书《山海经》共列一席!
正奇怪,又看到阿长那睡姿:四仰八叉,有时还一胳膊落在鲁迅脖上……这让我不由皱着眉头——会否,有峰回路转?
看着,却翻见了《山海经》,对,就是那奇异的上古神兽,说竟有彩绘插在其中!正心向往之,鲁迅却话锋一转,没了——也是,那《山海经》在那时是不多见的。
后来,长妈妈讲着“长毛”,鲁迅说着“神力”,我是看得无聊,寻思:……本是无意提起,长妈妈也不是文人,说了只当是随口——大概如此。
暗忖“神力”这意思,却觉得是鲁迅的孩子心吧。正无趣,忽的一句“三哼经”,竟也让我震悚起来——
那若是我,也真会觉得是一声霹雳!多不可思议!鲁迅那感受我是最清楚不过,那喜悦,简直如瀑布坠于高崖,让人心掀巨浪!随之袭来的,便是鲁迅的感恩,及我的感动——我仿佛看到的不是长妈妈,分明却是我那欲笑却嗔、口非心是的母亲!
《小公主》这本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女孩萨拉—克鲁,她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和父亲相依为命。萨拉的父亲十分富有,她一向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在7岁的时候,还被父亲送到伦敦的一所高级私立女子学校住读。由于她的家境十分富有,父亲又极为疼爱她,衣、食、住、行全都是最好的,所以她最初入校的时候,理所当然的成为集万千宠爱的“小公主”。可是在她11岁生日那天突然传来萨拉父亲破产的不幸消息,使萨拉一下子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小女佣”。
在成为小女佣后,萨拉备受校长和其他佣人的欺凌压榨,也经常被其他同学冷眼讥讽。可是她却并没有所以而消沉,反而始终坚持着进取应对生活的乐观之心。同时,她身上那善良、高贵、大方的品质,也因为她的贫穷而更加突出光芒。最终她在父亲朋友的帮忙下,她又重新成为了身份尊贵的“小公主”。
我从这本书中也收获了“小公主”的真正含义,那就是:坚强、自信、善良、乐观等这些高尚品格的展现才配得“公主”这样的称谓,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质富有就能成为一个“公主”。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不要一味的追求外在的物质满足,经济上富足并不是人生幸福的唯一标准。心灵富有才是每个人最大的财富。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早在高中时期就已拜读过村上的《挪威的森林》,最近又不由自主重拾此书,品读一番。每读一次,内心都感到现实世界如此地虚无缥缈,恍然如梦。
主人公总是一副与外人无交集的状态,少有的朋友也是死亡、失踪、不满,两位挚友皆以死亡告终,主人公却依旧平静生活,虽然内心难受,却以平淡对人生,在孤独与面对中体验生活。
“把过去的东西全都处理掉,也好获得新生。”过去已是过去,未来尚需憧憬。我们坐在现实的长椅上,唯有望向那时光的尽头,又怎有时间回望以往,正如你所说“不翻页,生活如何继续?”只要不被页面的灰尘迷湿了眼,我们依旧前行。
“不要同情自己,同情自己是卑鄙懦夫作的勾当。”自己无需同情,无能就是无能,失败就是失败,没什么好说的,没什么好推脱的,自己不够格那就用努力去弥补,没啥大不了,拼搏自佳,我们不要做懦夫,人当顶天立地,存于宇宙。
“努力,指得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我们要明确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如何获得,主动去营造机会,并且要有针对性,这样的努力方能不白费,但要做到光而不耀。人,成功要更加虚心,不能耀眼,老子言:方而不割,廉而不害,直而不肆,光而不耀。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要对等的”不对等的关系都是不健康的,只能是短暂的,只会让低微的人对处于关系优者产生厌恶。没有人能永远守护另一个人因为那是不平等的,可惜直到毕业前我们才领悟,不过至少还不算太迟,对等才能健康。
“朋友也是要记住的,在记忆被冲淡以前,我们需要永铭记。”
慢慢的,慢慢的,我明白了所谓的父母和孩子,只意味着你和他之间的缘分,就是这辈子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头,看着他在小路的转弯处渐渐消失,他背着你默默的告诉你:别追了。—— 《目送》
对于父母来说,他们总觉得那是他们的坚强后盾,是他们的避风港,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我们会成为他们的依靠。从初中开始住校,对家人的依恋逐渐减少。毕业后,我终于选择了在远离家乡的城市工作,一年住两三次。这种生活我不觉得难受,甚至觉得充满了自由。和家人的联系更多的是通过电话,但我妈打的也是电话。每次和妈妈打电话,总觉得妈妈很罗嗦,每一件小事都要汇报,大大小小。心情好的时候,或许可以静下心来听。但是,对此,我的母亲永远不会厌倦。有时候我妈打电话就会哭,是关于工作不顺心或者其他不开心的事情。或者说,我妈小心翼翼的给我打电话,问我对一些事情的看法,有时候甚至希望我能做出决定。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的立场已经“互换”。
我小的时候,每次放学回家吃饭,总是最后一个在饭桌上吃,因为饭桌上一直在说学校发生的事,家里只有我妈有耐心听我说。遇到委屈,哭着说着也是一样。今天的妈妈扮演着和自己一样的角色。原来父母并不总是很厉害。他们也有老去的一天,有需要找我们倾诉的一天,有需要依赖我们的一天。不知道能不能做好这么好的过渡,做一个好的倾听者。但是,我希望朝着这个目标前进。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寒假里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它是我感触很深。这是一部非常经典的著作,写这本书的人是法国的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我很感谢他用笔写下了这本经典。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菲利亚·福克的富豪,与朋友在闲聊时下的赌注,他赌上了他所有的财产,下注八十天就能环游地球一周,于是他和路路通的环球之旅就开始了。他们历尽千辛万苦,被误认为抢银行的罪犯、被警察拘留,无论遇到什么情况他们都埋头赶路。一路上,他们还救下了一个要被烧死的寡妇。最后,终于在八十天之内环游了世界。
其实我非常喜欢福克先生,因为福克先生不仅重情重义,而且做事还非常认真,即使他知道他环游地球用的钱比赢来的钱要多得多,但是他还是去做了,正是因为他的这种精神,才使他在八十天之内环游了地球。
虽然,福克环游地球的很多内容都被省略了,但是我还是能想象到福克先生在环游地球时发生的趣事,可以给我们自由想象的空间,也是这本书的一大特点。
《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认识了什么是打抱不平,什么是重情重义,什么是坚强勇敢。
品读目送时,不知不觉地就会进入到文章中,随着作者的脚步感受人间的真情。她写的文章既有女儿般的柔情、细腻,可又不失坚强。读来就如同作者正守着一杯茗茶,与你徐徐道来生活中细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又无时无刻不触动你心弦的故事。亲情,友情……
文章第一个故事,是写作者送儿子去上学。可是如今儿子早已长大,思想也开始成熟。不再是那个若干年以前拉着妈妈的手,怯生生地用两颗纯洁的眼眸小心地试探着这个陌生世界的孩子了。而如今儿子也只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柔情,不再如同刚上小学时,一步三回头地不舍得望着母亲。在儿子过安检时,只给这个为他操劳了一生的母亲留下了他那清瘦的背影。
可当年,作者正值儿子这个年龄,让父亲送到学校时,也一样的最后留给父亲的仅是一个背影罢了。文章最后写到:不必追。这句简短但又富含着深意的一句话,如同一块硬物,触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是对生命成长的一种尊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待生命的高度理性。
母亲,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是母亲陪着我们成长,包容我们的过错。也是母亲在我们最累的时候安慰,陪伴着我们。
作者的母亲已经老去,神志也开始不那么清楚,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儿女的爱。就好像她宁愿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要记住儿女的面孔和名字。即使再心碌,也不要忘记回家看看。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孤独的身影,正痴痴地等着你回家和他们说说话。老人只要儿女能在身边,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目送》以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走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告诉我们要独立,要坚强。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xx月—xx日,来自各县区的青年骨干教师相聚在诸葛故里——沂南,共同享受着一道丰盛的精神大餐——临沂市第三届小学语文青年教师读书盛会。
该盛会包罗万象,内容可谓丰富,形式可谓多样,视角可谓广泛。既有读书论坛又有专家报告、既有课堂展示,又有名家点评。正如陈忠杰主任的总结评价,真可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名家的教育教学理念、人格魅力和治学精神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他们所讲内容深刻独到、旁征博引、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发人深省。听了他们各具特色的前沿讲座,虽然我不能做到照单全收,但名家先进的教育理念、独到的教学思想、对我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无不起着引领和导向作用。这次培训之后,更增添了我努力使自己成为科研型教师的信心,给了我们强烈的感染和深刻的理论引领。具体收获如下:
收获一:我深刻地认识到要适应现代,必须更新观念。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们必须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并将其运用于教育工作实践,不断思考、摸索,朝着教育家的方向努力。以教师为本的观念应当转为以学生为本,自觉让出主角地位,让学生成为主角,充分相信学生,积极评价学生。当前,面对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要想真正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没有必要的观念更新,课程改革是难以实现的。在实施课堂教学时,不能仅仅满足于将书本上的有限知识传授给学生,而且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年龄特点来认真研究,探讨课堂教学的方式,方法,要从学生全面发展的目标出发来组织和实施自己的课堂教学。同时还要改变对学生的传统看法,要遵循教育活动的规律,充分注意学生的"差异性","潜在性",努力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其次,做好课改中教师角色的转变权威者转向参与者,激励者要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并使之逐渐形成新能力,要求教师放下权威,师长的架子,以一个普通参与者的身份与学生共同研究,共同探讨教学中的各种问题,使学生勇于挑战课本,挑战教师,挑战权威。
收获二:我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灵魂得到了净化。
教师除了一方面有丰富的知识外,更多地应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与人格魅力,教师的言行对学生有直接的影响,教师要通过自身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道理,教师的价值应体现在道德情操与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完善统一上。必须教育民主化,教师与学生是平等的,教师有尊严、学生也有尊严。每一个学生不管成绩好坏,品德是否有缺陷都有他的尊严,应受到尊重。教师要发自内心地爱学生,努力发现学生多方面的优点,欣赏学生的每一点进步,学生只有感受到老师的爱和尊重,方能愉快地学习,健康的成长。在信息时代,教师很多方面的知识都可能不如学生,那么必须放下架子,与学生建立相互学习的伙伴朋友关系,真诚地向学生学习,教学相长、共同进步。通过此次培训,我在教学观上有了一定的转变,不能为了教书而教书,叶圣陶先生说过:教是为了最终达到不需要教,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教学不光是简单的传授知识,要重在教学生掌握方法,学会学习,不能只让学生"学到什么"还让学生"学会学习",学生掌握了方法,终身受用,可以自己获取知识,除了学习,还要注重启迪学生的智慧,给学生充分的空间、时间,发挥出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收获三: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要坚持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读书。
我能以更宽阔的视野去看待我们的教育工作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教育现代化工程的不断推进,当前以多媒体与网络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的迅速兴起,正猛烈地冲击着各学科的教学。在网络理论下知识突破了原有书本的限制,不再以点的形式出现,而是以流的形式传递,使教学观念,教学主体,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和教学形式都发生根本改变。教师应与时俱进,适应时代的发展,做好自己的角色定位,充分利用网络环境,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教与学的改革深化。身为老师,要把握新课改的动态、要了解新理念的内涵、要掌握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要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反思,不断地研究,不断的读书,厚实自己的底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教育改革的步伐。
收获四:我能以更宽阔的视野去看待我们的教育工作。
"爱"是教育永恒的主题,我们知道了怎样更好地去爱我们的学生,怎样让我们的学生在更好的环境下健康的成长。作为一名骨干教师,我们要以扎实的作风潜心实践,坚持不懈;要以自觉的精神对待学习,不必急功近利,心浮气躁;要以务实的心态思考问题,力求兼收并蓄,博采众长;要以独特的眼光大胆创新,做到不拘一格,匠心独运;要不断完善自己多元而合理的知识结构,保持积极而健康的心理品质,逐步形成巧借外力的综合素养,让自己的工作、生活与学习始终处于一种研究的状态,让自己的生命处于不断探索与追求的过程之中。
理想的语文课堂呼唤一种高智慧、大智慧的关照和统领,真正的语文教育,不是知识的堆砌,而是智慧的结晶。以读书为支撑,教师可以立足课堂,从从容容播种传道;以读书为信仰,教师可以积极坦然而宁静,能明朗地面对人生;以读书为生活,教师可涵养自己丰富的感情,使判断敏锐,使创造力不竭,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发展;以读书为己任,可使教师的生命之树常青,无声地润泽学生也悄悄地葱茏自己。读书,正成为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为期三天的读书会活动就这样结束了,它留给我许多的感触,值得我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慢慢品味。"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知耻而后勇!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我将静下心来采他山之玉,纳百家之长,慢慢地走,慢慢地教,在教中学,在教中研,在教和研中走出自己的一路风彩,求得师生的共同发展,求得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这里,我突然感到自己身上的压力变大了。要想不被淘汰出局,要想最终成为一名合格的骨干教师,就要不断更新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理论水平、教育科研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等。这就需要今后自己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努力学习各种教育理论,勇于到课堂中去实践,相信只要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感悟,在教育天地中走得更宽。
最近读了卡夫卡的变形记,很喜欢这部作品的风格。
《变形记》是卡夫卡的代表性作品,也是西方现代派文学的经典之作。《变形记》主要写了格里高尔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靠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格里高尔一夜之间成了大甲虫,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荡然无存。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的。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先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以前和他们一齐生活的一个人。这么轻易的就忘记了一个人。而他,自始至终都只是被别人利用,有用的时候或许还有存在的价值,然而当他没用了,人们便抛弃了他这个负担,他,但是是可有可无的剩余人罢了。
这篇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性的压迫,是人们无法生存下去,最终只能在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其实与其说是社会让他“变形”,不如说是他自己选取了“变形”。摆脱自己的人形,逃离人的世界,这在格里高尔而言完全是为了不再继续昨日的噩梦。于是,格里高尔异化了。但是这种方式并没有使得格里高尔的命运走向期盼的幸福,走向光明,相反加速了他的灭亡。格里高尔也和甲虫一样,只能无奈地应对这悲惨的结局。他们讲述着痛苦,阐释着痛苦,逃避着痛苦,然后陷入到更深的痛苦中。(.)越是生存得痛苦,就越是不明白反抗,只想躲避,隐藏自己。在这样不能满意的环境里,选取了最弱的方式――逃避,来求得暂时的心理安宁。
我们不禁为书中主人公的杯具命运而感到难过,不断感伤,社会的压力无形之中能够改变很多,过去的社会如此,此刻的社会也是如此,人们每一天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学习,工作,生活。房子,贷款,越来越多的人被社会打败,向社会屈服,社会是无法改变的,那么我们就就应提高自己的承受潜力,不断的适应社会,这样才能够生存下去,而不是被社会的压力打败。
同样悲哀的是家人对他的态度,仅仅是一个挣钱的工具罢了,失去了利用价值便选取抛弃,在现实中感情是如此的廉价,不禁让人感叹。
《变形记》并不易读,说其不易读是因为这本书没有优美的文笔,而且读起来会觉得有些枯燥。但这本书的内核却揭示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
小说其实并不复杂,讲的是旅游推销员格里高尔有一天一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大甲虫,他并没有非常惊慌,而是担心自己能不能立即去公司上班,因为如果不能去上班,就会被开除,没有工资可拿(从这也或许可以看出资本对人的一种异化)
故事接下来就很荒诞又自然的进展下去,家里人发现格里高尔变成了大甲虫,从一开始的照顾慢慢到厌烦。厌烦的原因我猜测主要是因为格里高尔不能再做出贡献,不能再为家人提供金钱。最后文章结尾以格里高尔的死亡,他的父母以及妹妹愉快的外出旅游为结局。
这篇小说的故事其实不复杂,而且全文以一种近乎平淡的语言被叙述,但我们或许可以看到卡夫卡向我们揭示出了一种道德异化,如书中的亲戚在人变为非人的情况下,亲情又会成为什么?我们也可以设想,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依靠什么来维持的?倘若一个人没有了人类的躯体,之前的感情还会存在吗?或许还可以再设想一下,感情/道德的本质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很复杂并且很难去回答,回到《变形记》这本书,卡夫卡无疑是悲观的,从文中他向我们揭示了感情的本质是金钱,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是用金钱来维系的。最后文章的结尾,有一个细节,当格里高尔的父母与妹妹外出旅游时,文中写到:“当到达目的地时,女儿第一个站起来并舒展她那富有青春魅力的身体时,他们觉得这犹如是对他们新的梦想和良好意愿的一种确认。”
当格里高尔的死亡没有金钱上的价值时,他们很快便选择了遗忘。
在今年县局安排的读书活动中,我认真阅读了《做最好的执行者》这本书。作者从怎么思考、怎么做事、怎么做人、怎么说话等四个方面,用形象生动、诙谐幽默、深入浅出的案例讲解了执行力的重要性,让我深受启发和鼓舞;使我对执行力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下面我结合读书心得,谈点自己的感受和体会。
成为一名最好的执行者到底应该拥有什么样的品质?我想以十六字归纳起来,“对上以敬、对人以和、对事以真、服从命令”。做事之前先要学会做人,这是我体会最深的一句话,而怎样做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呢?
一、做胸怀宽广的人:
要做到胸怀宽广,首先,他要做到三个服从: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集体,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要做到以集体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要把单位的问题转化为个人的思考,联系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再次,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的吸收新的营养,随时掌握好最新的行业动态,这样眼光才能放得更远。
二、做一个精干的人:
1、思想要精干。在工作中,在工作中要具备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简单问题清晰化的思维方式,学会抓住重点,分清主次。
2、言谈要精干。精干的思想表现为精干的言谈,要具备把精干的思想用精干的语言表达出来的能力。
3、行动要精干。行动的精干体现一个执行者的工作素质和工作能力。都应该把“说干就干,马上就办,立即行动,决不拖延”。执行任务要用手更要用脑,执行任务要到位,执行任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要明确执行的目标,做事要细节到位。把细节做到完美的境界,只有百分之百才能算合格。做小事成就大事,要勇于负责为单位排忧解难脚踏实地用心做好每件事,坚持不懈直到成功。
三、做一个勇于表现自己的人
要让你的同事、你的家人、你的朋友知道你的存在,要能为集体做点什么,要给你周围得人带来快乐。优秀的执行者不能默默无闻,要让你周围的人知道你,注意你,相信你,做到这一点,要靠自己的言行来吸引别人,要靠自己的个人魅力赢得大家的尊重和认可。
四、做一个具有专业能力的人:
优秀的执行者一定要有自己的专长,找准自己的定位。在工作中,有自己的追求,不断进取,不断创新、有的放矢、要事第一、服务命令、立即行动、不折不扣、注重细节永远不要说做得够好了,不但要最快还要最好。
五、做一个善于服务的人:
服务他人是快乐的,只有你心中装着他人,服务于他人,他人才能服务于你。光为自己考虑的人是世界上最悲哀的人,是不让人尊敬的人。我们应摆正自己的位置,要本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宗旨
为领导服务、为同事服务宽以待人严于律己。欣赏他人的优点,善于合作大局当前学会让路。
六、做一个爱岗敬业的人
敬业表现在许多方面。在劳动纪律上,每一位执行者应该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在工作态度上,要时刻想着单位,想着集体。要把单位当成自己的家,要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只有时刻记挂着组织,组织才能时刻记挂着你。
毕业后在基层畜牧兽医站中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使我深刻地体会到,对待每一项工作,都需要认真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才可以做的好。三分苦干,七分巧干。多一点换位思考,才能把工作做到最好。
竞争出动力,激情铸伟业。我将继续发扬“勇于竞争,充满激情”的作风,迎接新的挑战,把握新的机遇,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职,无私奉献,用勇于竞争的工作激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踏实做事,为成为一名最好的执行者而努力。
《拖延心理学》是由简·博克和莱诺拉·袁一同创作的一本有关当代社会拖延心理的书。书中总共由五个方面介绍拖延:拖延VS行为,拖延VS心理,拖延VS大脑,拖延VS征服之战,拖延VS建议。
身为心理学博士,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心理咨询师,简·博克和莱诺拉·袁从1979年开始就为学生中的拖延者创设了个体团体治疗课程,一直致力于为全美国的学生、公司组织和公共团体提供治疗的心理工作坊和专题演讲方面的服务,终年活跃在伯克利,斯坦福大学的讲坛。
从学生到科学家,从秘书到总裁,从家庭主妇到销售员,拖延的问题几乎会影响到每一个人。本书的两位作者基于他们备受好评和极具开创性的拖延工作坊和从众多心理咨询领域中汲取的丰富理论和经验,对拖延作了一次仔细、详尽、有时也颇为幽默的探索。
通过鉴别和检查那些我们将事情推掉的背后原因—对失败、成功、控制、疏远和依附的恐惧,加上我们的时间概念问题和大脑的神经学因素—为我们学会怎样理解拖延的冲动以及怎样以全新方式采取行动做了一件非常扎实的基础工作。
读完这本书,正如书中所述,拖延的四大原因:对成功信心不足,讨厌被人委托任务,注意力分散和易冲动,目标和酬劳太过遥远。作者告诉我们:拖延是一种行为模式,由心理根源,生物因素和人生经验三者交织在一起形成的。而做出改变和学会一种新的行为模式,是一种渐进的过程。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该书离奇而又曲折,跌宕而又真实的情节是其取胜的法宝。在19世纪中叶,《基督山伯爵》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则是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所以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并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我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此刻仅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应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我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欢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以往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可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我是在小蛮的“怂恿”下读完《飘》的,她问我你读过《飘》吗?我说没有啊,她说你读读吧很好的!我说:好吧。她为了打消我敷衍的想法又说:你读完后可一定要写读后感啊!
读完全文,心潮澎湃,上帝拿斯嘉丽的命运开了个玩笑,像风一样捉摸不定,捉摸不定的命运使她为之追求的爱情随风而逝,飘得无影无踪。
人的一生是由命运主宰的,这是我人生经验的总结。有人会说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我告诉他:唯物论的最基本的原理是物质决定意识,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受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无法改变规律只有顺从他,这就是命运。一次与山东大学哲学系刘大钧教授同席,他与一位物理老师就风水学的真伪争执不休。我说:物理学与哲学有一个断层,你们永远不能对接,这件事只有上帝知道。他们惊异地看着我不再争执。
的确,从远古至今人类无法“命运”之谜,哲学家们为了混淆视听,为了蒙混过关,就会给他披上一层迷信色彩;科学家无法解释生活中的邂逅误会和巧合,为了自圆其说,为了蒙混过关,就把责任推给了哲学家。我说,命运是由邂逅、误会和巧合构成的。《飘》中大量的篇幅描写了美国南北战争,就是为斯嘉丽的命运提供了一个坚实而广阔的背景,没有南北战争斯嘉丽就不会出现这些命运的波折,这意在告诉读者:一个人的命运是与他的国家民族命运连在一起的。就如在近代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使偌大的中国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由此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战火焚烧了无数人的美好理想,杀戮泯灭了无数人的人生选择,子弹、刺刀、炮火瞬间就可以把一个命运糟糕的科学家、诗人、富翁。……变为灰烬。
命运主宰者整个世界,一个人从一出生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出身在高官,富翁家庭的孩子可以随心所欲的演绎自己的生活,安排自己的人生;出身在贫困家庭的孩子假如没有命运的眷顾即使努力一生也无法摆脱劳苦的生活。地震、车祸、大火、洪水、病魔无时不刻不在任意地践踏着那些不幸的人们。
凡尔莱特曾是“泰坦尼克号”上的一名女乘务员,她在1912年那次震惊世界的沉没事件中幸存。4年后,她在英国皇家医疗船“不列颠尼克号”上当护士,该船被***炸沉,凡尔莱特却再次逃之夭夭。
20__年造成200余人死亡的巴厘岛大爆炸事件中,联合国高级安全顾问罗德尼当时距离爆炸所在地仅数米远;不到10个月后,他在联合国驻巴格达办公室再次遭遇自杀式***袭击,由于爆炸发生数秒前他离开了自己的办公桌,结果没有遭到致命损伤。
斯嘉丽是不幸的但是她又是幸运的,战争改变了她的命运给她造成了不幸,然而在整个人生中他却是幸运的。在她逃离亚特兰大的时候,瑞特不失时机的给她偷来一匹瘦马,在她的生活极度困窘的时候,上帝不失时机的派了一个骑马的小偷给她送来了钞票和金币,在向瑞特借钱受辱时弗兰克又不失时机的出现在她的身边……
由此想到了自己,我出生在大明湖畔的一个四合院内,但是由于“动员家属回乡”的运动,我与母亲回到了故乡。几十年来,经历了无数的生活变故,无一不是命运的安排:假如没有,我过目不忘的脑瓜子有可能升入清华北大;假如没有村里老支书的一句话,我不可能当上民办教师。
后来调回济南市更是有戏剧色彩,当时的人事处长说我不符合政策拒不签字,假如一年内不签就意味着我会失去岗位。但是天无绝人之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下自然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新学期开始人事处长调走,新上任的处长一签了事。假如没有机会,我不可能一次次考学,一次次成功。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你的才智如何,其实就是机遇。
命运就是邂逅,我十分重视生活中的不期而遇,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事既然无意碰在一起就是上天的安排,不可忽视。有一次外出,出租司机神差鬼使地把我拉到了奥体中心,司机恐慌地只道歉,我笑笑说:上天让我到此一游,天意不可违,这是我的福分,在我游览了“东柳西荷”之后,我会感激你的!司机笑着说:大叔你真豁达!生活就是如此,你必须面对这些邂逅。
对待命运的态度无非是两种人:
一种就像是方丹老太太:那就是:“不要喊叫只要笑,时机自然会来到。”她的人生都是这样渡过的,一面笑,一面等待机会,她成了渡过难关的专家了。她说“我们不是小麦,而是荞麦。小麦熟了的时候,因为是干的,不能随风弯曲,风暴一来,就都倒了。荞麦熟了的时候,里面还会有水分,可以弯曲。大风过后,几乎可以和原来一样挺拔。我们不是挺着脖子硬干的那种人。刮大风的时候,我们是柔和顺从的,因为我们知道这样最有利,遇到困难,我们向无法回避的事情低头,而不需要大吵大闹,我们微笑,我们干活,这样来等待时机。等到我们有力量的时候,就把那些垫脚石踢开,这就是渡过难关的窍门。”
一类像思嘉,她说:“我觉得仿佛是在风暴中划一只装载很满的船,勉强保持在水面上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哪里还顾得上那些无关要紧的东西,那些放弃也并不可惜的东西,比如仪态端庄,以及----以及如此类型的东西,我非常害怕船会沉下去,就把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东西——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全扔掉了。”
两种不同的人生哲学可能造成不同的人生结局,当我们下山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收获。平静地对待生活最后收获的就是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这些人生的美德。而对生活迎风而上的人丢弃了这些东西,最后收获的可能就是孤独和寂寞。
我拿这种观点与小蛮交流,她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坚决维护你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这是泰戈尔说的。她是一位小哲学家。
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但是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她一生不停的劳作,充满着善良的爱心,因此活了105岁。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我从他身上看到了《百年孤独》的主题:人生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是与生俱来的,要想战胜它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劳动和爱!亲爱的朋友,我坚信,辛勤地劳动和真诚地去爱,命运必定会眷顾你的!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 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无奈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吞掉吴!“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我的书架上至少有20本他的书籍,这些书都是从去年12月开始“上架”的,有我自己从网上购买的,也有谭老师赠送的,像《寻找批评的空间》《我的书生活》《重绘中国文学地图》《夏天的水果梦》《梦里的花田》、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乐享慢读”系列4本、黑龙江少儿出版社出版的童话集系列4本,还有《亲子睡前微童话100篇》2本,以及《享受亲子阅读的快乐》和《让书香润泽童心》等。我也正是从这些书籍中,从谭老师的文字里,从和谭老师的微博互动中,慢慢地认识他,慢慢地了解他。都说“文如其人”,这话一点儿不假,从他的字字句句中,从他的每篇作品中,我几乎都能读到他的勤奋、执着、谦逊、质朴,还能读到这个社会极其欠缺的大爱之心。
从微薄上看到谭老师的新著《做智慧父亲》即将出版的消息,内心还是很期待的。期待新书早日上架,可以先下手为强,一睹为快。可好事总是青睐我,在本书的责任编辑@亲子教育孙运宋/老师的新书有奖转发中,我有幸得奖了。昨天中午,收到了有谭老师亲笔签名的新著《做智慧父亲》,我开始了“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读书生活,今天全部读完。现把一些读后的感受整理出来,和爱书的朋友,爱亲子教育的朋友一起分享,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做智慧父亲》是谭旭东老师的最新力作,是一本儿童智商情商培养家教的随笔。虽然是随笔,但在书本的装帧设计上、内容选择安排上一点儿都不随便,而是极其用心的。
《做智慧父亲》全书共分八辑,共有76篇文章,从建立孩子的自信、自尊、爱心、培养孩子的阅读兴趣和习惯、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等各方面,记录了谭老师和孩子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阐述了谭老师的感受和感悟。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每辑、每篇文章的开始都有一段“旭东教育微论”,而且这些微论都是谭老师在教育和生活中总结出来的精华,读起来即给力,又接地气,给人以启发,给人以引导,这或许也是本书的创意之一。
首篇《和女儿剪窗花》的微论中,有一句“成年人都以为是自己陪伴了孩子,是自己引领了孩子,其实,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读到这些,很自然地引起我的心灵共鸣,虽然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父亲,但在陪伴女儿成长的十几年中,我也有类似的感受,我也曾在博客里发表过《到底是我教育了女儿,还是女儿教育了我》的文章。事实证明,谭老师的“孩子也陪伴了成年人,引领了成年人”的微论是多么精辟,因为女儿不但陪伴了我,引导了我,而且还改变了我,让我从一个不爱读书的爸爸变成了喜欢读书的爸爸,变成了一个喜欢写作的爸爸。
在《相信孩子是一块玉石》的微论中,谭老师说到“学习成绩不是唯一的标尺,考上大学也未必成功!自信、勤奋、执着、有爱、敢于创造,才是做人的基本品格。”玉石是宝贝,但也是石头,如何把一块似玉似石的石头雕琢成玉器,这是需要智慧和耐心的。“玉不琢不成器”,既要琢又要磨,其实就是智慧和耐心的结晶。
《让孩子适应自己的角色》的微论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在孩子的教育中,家长普遍有这种心态,都喜欢走捷径,都希望有一个直接的模式或者方案,能够让孩子一点也没有走样地完成成长,变成他们理想中的有出息的孩子。其实,无论是教育家,还是普通的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都是从零起步的,都属于白手起家。没有万能的方案,只有爱心和耐心最可靠。
简短的语言,道出了教育普遍存在的现象,剖析了家长们的捷径心理,总结出了亲子教育的真谛。也就是讲,如果家长们真要寻求亲子教育的方法的话,那爱心和耐心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是方法的、而又胜似方法的方法。
在《父爱给孩子安全感》的微论中,谭老师不但提醒家长要从八个方面注意孩子的心灵健康,而且还警示家长说“任何成功都弥补不了家庭教育的失败。”
这个警示是多么的及时,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年代,有多少人完全不管孩子、不顾孩子,在拼命地在追求金钱、忙着购买洋房豪车、忙着灯红酒绿,总以为物质的充裕就是成功的标志。殊不知,成功是人格和财富的双重丰满,土豪金只是一个表象,它永远无法掩盖内心的贫瘠和人格的缺陷。
《做女儿爱吃的红烧排骨》中,说“一个合格的父亲,并不只是会挣钱,他还会生活,也会工作,更会陪伴孩子。”看看我们身边的家长,有多少父亲能做到呢?如果把吃香的喝辣的、住洋房别墅看做是一种生活,我认为这是对生活的亵渎,这仅仅是生存而已。生活,不但要有物质的追求,更应该有崇高的精神追求,像读书、爱人、爱众生,爱自然。
类似的微论还有很多很多,像“不少家长让孩子学唱歌、跳舞,不是因为孩子喜欢,而是因为对升学有好处。培养孩子的艺术特长,还是要看孩子的'兴趣。孩子不喜欢,但家长硬是逼着学,孩子学得累,家长自己也不轻松。”“孩子的自信是需要保护的。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信任要发自内心,不要处处以成人的标准来衡量孩子的言行。孩子的自信是鼓励出来的。”
全书的“旭东教育微论”总共有84篇,可以说是篇篇耐读,句句获益,很多微论都是面对现实、直指人心的,让你不得不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去沉思,去思变,相信每一位读者都会有更大的收获和改变。
76篇随笔,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华丽辞藻的修饰,谭老师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诉说着和女儿一起成长的点点滴滴,像《和女儿一起放鱼》《给小麻雀安一个家》《雪后和女儿一起喂小鸟》等,但从这些饱蘸深情的字里行间,我仿佛读到了谭老师的心跳,读到了一位智慧的父亲对女儿的尊重、理解、支持、宽容和鼓励。当我读到他看到女儿画的画时,夸奖女儿是个小画家,这就是智慧,这就是被我们很多家长忽略的赏识和鼓励。
在读《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时候,谭老师在书中写到“我告诉女儿,在她还未出生的时候,我不在妈妈身边,而且她出生的时候,因为非典,我也无法到她妈妈身边照料她们母女俩,所以她出生52天后,我才见到了她。”“无论如何,你都要心怀感恩,感谢母亲的呵护,父亲的关怀,老师的指导,同学的帮助,还有很多很多人,都值得你去记住,去感激。”
同样作为一名父亲,当我读到这些话的时候,内心还是潮湿了。很难想象,当一位准父亲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和自己的爱人去迎接爱情结晶的诞生,心里该有多痛!更何况谭老师当时在北京,谢老师却远在安徽。但当我看到“她出生52天后,我才见到了她”这句话时,心里又是那么的感动,那么的自豪。一位文学家、一位诗人,一位鲁迅文学奖的获得者之所以能把这样一个数字记得那么清晰,是因为他还是一位父亲,一位智慧的父亲,一位心里充满爱的父亲。
也正是因为谭老师的爱,才会和谢老师举案齐眉,共同努力,才会把扬子培养成了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学习文学并驾齐驱的、多才多艺的好孩子。
谭老师的爱,或说谭老师一家的爱,不仅仅体现在扬子身上,还体现在家庭上,社会上。在《倡导宽容有爱的家风》中,谭老师写到了下岗的姐姐和姐夫离婚后,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而谭老师的爱人谢老师主动拿出十多万元帮助姐姐买房,还资助外甥女读大学。
大爱!这绝对是大爱!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亲兄弟、亲姊妹为争夺家产而反目成仇。而在谭老师的家里,这种超于常人的资助和行为是对女儿最好的教育,是对我们唯利是图的思想的批判,更是谭老师一家人对爱的奉献。“爱人者人恒爱之”,我相信,这种爱的付出一定会绽放出更加灿烂的光芒,在谭老师的身上,在谢老师的身上,在扬子的身上,在更多人的身上。
捧读《做智慧父亲》,心生无限感慨,知识也罢,文化也罢,智慧也罢,只有将这些无形的东西化为生活中的爱,才能起到其最终的作用。智慧父亲谭旭东做到了,他不仅仅在女儿身上,在家人身上,在他的生活中,在他的作品中,无一不体现了这样的一个主题——爱!
最后,祝谭旭东老师的最新力作《做智慧父亲》大卖!
同时也祝所有的读者朋友能够从本书中得到启发,激发动力,努力在生活中做一位智慧的父亲,做一位有爱的父亲!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的,最后逼得儿媳妇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呼兰河传》是一本萧红写她过去故乡的书。茅盾曾说过:“《呼兰河传》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作者讲述的那个呼兰河时代,好像离我们有一些遥远,但作者却用自己的文字把我们带回了那个好似黑暗又有一些美好的故乡。
在故乡中,小萧红最亲的就是他的祖父了,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小萧红宁愿依偎在祖父身边听那些讲了很多遍的故事,也不愿去触碰父母和祖母冰冷的心。这不仅衬托出了祖父的温暖,也拉出了一个大的无情的背景。
文中讲到:“我总是能不分昼夜地听到团圆媳妇的哭声”。团圆媳妇也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一个人,她年纪很小,做事大大咧咧,却总是被婆婆打骂,被折磨的生了病。婆婆又是请来大神,又是用各种奇怪的方子只管往她身子里塞。这不但没把病治好,还把团圆媳妇吓得天天做噩梦,也招来了街坊邻居来看笑话。他们把这当成是好看的大戏,你一言我一语地评价着。在我们看来这近乎扭曲的人性,在那个时代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了。那些麻木不堪的人却从未感觉到他们正在慢慢地毁了一个人。
这个地方的深处,好似住着一个“吃人”的怪兽,但可悲的是,人们都喜欢它。
村中有一个大坑,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把坑填平,生怕花掉自己一点钱。可却有多少小孩,包括鸡鸭羊这些牲畜,用这种方式无意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本是填平就不会发生的意外,这多么令人惋惜和无奈。
如今,我们再远观那个时代,那个远去的呼兰河,很遥远、很陌生,又很无奈。
这本书有一个神奇的魔力,尽管有时间的差距,但那种黑暗时代给人带来的来自心底的冲击,却是那么真切又深刻。萧红揭露了麻木的人性,这种感觉印在心中,久久不能忘记。
在我们如今的时代,没有迷信的团圆媳妇的婆婆,没有围观人的无情,没有路上没人填平的坑。可是那只“吃人”的怪兽还在,只是以不同形式适应了当下的社会。
所以,我们面对曾经远去的呼兰河,站在这个新的时代里,一定要坚定心中所想,做那些自己心中认定是对的事。
去奋斗吧,奔跑在这个可以实现梦想的时代中!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