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优秀阅读体会与感想2024(通用34篇)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隋唐演义》。
这本书介绍了隋朝和唐朝的事情。隋朝的开国皇帝名字叫杨坚,他的二儿子名叫杨广,杨广特别嫉妒大儿子杨勇,想尽了办法,把杨勇变为了平人,自己当上了太子,之后,杨广还不满意,就杀了杨坚(他自己的父亲),自立为王,坏人有坏报,后来,天下出了十八路反王,杀了杨广,李渊看时机已熟,手下的兵将,粮草备齐,便自立为王,是唐朝的开国皇帝,他有四个儿子,大儿子李建成和三儿子李元吉没有为国立功,而二儿子李世民却为国立了许多的功,因此,大儿子李建成和三儿子李元吉便嫉妒二儿子李世民,可二儿子李世民非常聪明,李世民手下的大将大臣也都很聪明,知道李建成和李元吉要他们的命,所以,最后,李建成和李元吉没杀到李世民和李世民的手下,倒被李世民的手下给杀死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要不然会给自己带来许多的麻烦,如果你不想别人比你好的话,那就自己争取,不要想什么,只要害了什么什么人,别人就来重视我了,不要那样想,因为,那样想就是坏蛋,只有坏蛋才会做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要嫉妒别人,管他(她)什么什么官,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最厉害的。
这本是很好看的,欢迎大家看一看这样的书。
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已不止一遍了,书中的许多故事脍炙人口,但其中给我感触最大的,莫过于其中的《父亲的病》了。
故事讲述了鲁迅年轻时在绍兴城发生的事,鲁迅的父亲患有水肿,长年无法康复,为了治父亲的病,鲁迅请来了S城的一位相当有名声的〝神医〞,他的诊金相当的高,那时候阔的已经不耐烦了,人们对这位〝神医〞的话更是深信不疑,“先生,这病看来很不轻了,用药怕还得重一点罢。” “可以,”他说。于是另开了一张方, “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下面仍是署名,画押。这样,主人就收了药方,很客气地送他出来了。不敢相信这就是旧社会所谓的神医,药是适量食用,哪有想多一点就多一点的说法,再说了,药吃得多,就真的有好处吗?至多就是吃了颗定心丸,其他的,真的没什么用吧。
神医开出的药方很奇特,那些药引总是怪,且在市面上是购求不到的——“生姜两片,竹叶十片去尖,他是不用的了。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去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三天。”这些东西虽说吃了对人体无害,但对于水肿这病,我真的不知道有何用处,诊费还高的吓死人,社会是落后的,思想是封建的,那些坑蒙拐骗的庸医用一些奇特的药方、药引竟能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好。
一开始,鲁迅还十分敬佩这位神医,但到后来,过了两年,父亲的病倒是越来越严重了,鲁迅是会思考的,他不再相信那些经霜三年的甘蔗之流的了,就在这时,神医来了个金蝉脱壳,“我所有的学问,都用尽了。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本领比我高。我推荐他来看一看,我可以写一封信。可是,病是不要紧的,不过经他的手,可以格外好得快……。”知道没有什么办法了,在治下去,只怕自己庸医的原形就要毕露了,这下,又来了个陈莲河先生。
他的药方里总兼有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蟋蟀一对,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平地木十株”,这些也就算了吧,竟还有败鼓皮丸,这真是无稽之谈,说是神丹妙药,实则是在故弄玄虚,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他竟还有一种丹,即使把这丹夸得天花乱坠,父亲还是没买,两元一盒,毕竟治病已经花了许多钱了,这丹,怕是早已不信的了。
当时中国的医术还是落后的,父亲还是没有挺过去,撒手人寰了,鲁迅〝父亲〞〝父亲〞一声声悲哀而又愤怒的叫喊声,不禁教我潸然泪下。鲁迅似乎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批判者。
我们需要进步,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落后的呢?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我们要清醒,相信科学才是最正确的,这才是鲁迅先生最大的意愿!
莎士比亚作为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艺术大师,被马克思称之为“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莎翁的作品几乎是个悲剧的世界,《罗密欧与朱丽叶》千年传唱流了千年的泪水;《哈姆雷特》一个快乐王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的忧郁又何尝不震憾了一大批人……但他的喜剧也同样值得一读再读。
剧中主要人物有安东尼奥、夏洛克、巴萨尼奥、鲍西亚、杰西卡和罗兰佐。他们生活在商业味浓重的威尼斯,安东尼奥热心帮助巴萨尼奥去见美貌的富家嗣女鲍西亚而向放高利贷的夏洛克借了三千块钱,并依夏洛克的立下了违约割胸口一磅肉的契约。
安东尼奥的全部资本都在“海上”,他的商船因故未能及时返回,于是夏洛克一纸状书把他告上法庭。法庭协调未果,因为不怀好意的夏洛克不要巴萨尼奥三倍甚至十倍于借款的还款,只要那一磅肉。法庭审判中,鲍西亚女扮男装出场作为律师用自己的博学使夏洛克打消割肉的念头的同时拿不回借款
莎翁的名剧《威尼斯商人》探求的是金钱这一古老而又永不过时的话题。然而作为一个法科的学生,我从中更多的是看到中世纪威尼斯的法制状况。
第一、健全的经济法律制度。正如我们所熟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威尼斯作为中世纪意大利的商业中心,工商业和商品经济高度发达,而匹配之的无疑就是健全而完善的经济法律制度。这里指的是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律制度,而是最初的契约制度。我们在影片中可以看到这样的一个片段:安东尼奥在向夏洛克保证但当巴萨尼奥的担保人时,夏洛克列举了安东尼奥的财产及其财产稳定情况。
这只是一个小小的片段但我们缺从中至少能看到2点东西,第一是担保人制度,第二则是我们现代意义上说的风险评估制度。担保人制度的产生,事实上是基于一种对社会诚信的认识。在双方的约定中引入有能力保障交易和契约成功履行的第三方,不仅让交易的出资方能够放心大胆地进行投资,也使借款人能够拿到供流转的资金,从而保证了工商业的顺利进行。
威尼斯的繁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得益于这样一种担保制度的。第二个则是风险评估制度,我不知道这种对风险的评估始于何时,为什么会产生,但当我看到夏洛克准确明白地分析安东尼奥的财产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时,我不禁对犹太民族出众的智慧发出由衷的感慨。这应该就是现代风险评估制度的一个中世纪蓝本吧!我想放在现代,夏洛克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风险投资评估师。
第二、法官和律师在中世纪威尼斯的崇高地位。
我们在影片中可以看到那么一个场景,在威尼斯的主政官在得知鲍西亚假扮的法官是来自某一_官推荐的后起之秀的时候,非常热情地迎接了他,并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给予了很多帮助。了解历史,我们知道,这个时期的威尼斯实施上还是处于封建统治的背景下的,威尼斯的主政官相当于整个威尼斯的皇帝,他的话就是法律。
可是在威尼斯主政官在审理案件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像我们的所熟悉的封建_者那样的专断,而是把主动权让给律师,显示了其对法官律师和法律的绝对信任和尊重。我并不知道法官和律师这种崇高的地位从何而来,也许是他们本是就是出身统治阶级,接受过更加优秀的教育,拥有无比的人格魅力。是他们用自己的努力让威尼斯在那个笼罩着黑暗的时代里的城堡,散发现代民主和法律的光芒,奠定了律师和法官在社会领域无与伦比的影响力。
第三、法律中的民族歧视规定。威尼斯商人中夏洛克一角色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虽然是个守财奴,心胸狭窄,复仇心极重,一遇机会便要疯狂报复对他不利的人,非要置对手于死地不可的人。可是我却觉得真是非常不公平的,莎士比亚在塑造这个角色的时候将所有_的元素集一身,将他的阴险与狠毒描写的淋漓尽致,而安东尼奥却是完全的美化:他珍重友情,为了朋友而向高利贷者借钱并为此死而无怨;他宽宏大量,面对夏洛克的无耻阴谋,竟逆来顺受;面对死的威胁,他具有古罗马英雄那样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气概。
总之,他身上有正派,重情,温文尔雅等人文主义者为之沤歌的品质。可我去觉得安东尼奥只是用来衬托夏洛克的一个小小的角色。虽然莎士比亚讽刺的是犹太商人夏洛克,可是他同时也表现出了当时欧洲政府对犹太人的歧视和排斥。16世纪即使在威尼斯这个欧洲大最自由的国家,对犹太人的偏狭在当时也是个无法更改的事实。
依据法律被迫居住在围墙隔离的古老厂房或者贫民窟内,日落之后大门就会锁上由_教徒来看守。白天任何犹太人离开贫民区都要带上一定表明他们是“犹太人”身份的红帽子。犹太人禁止被拥有财产,所以他们只能放高利贷,将钱借出收取利息,而这也是违反_教法律的。
对于威尼斯商人他们熟视无睹,但是对于仇视犹太人的的宗教的的狂热者来说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会殴打辱骂甚至剥夺犹太人生的权利。影片中夏洛克佝偻的身影跪倒在昏暗的犹太居住区外的片段不时在脑中浮现,那样的孤独无助,令人辛酸。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夏洛克无疑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牺牲品。
知更鸟,是一种益鸟,它不伤害其他种类。因为传说它与圣婴出世有关,又被称为“上帝之鸟”。它代表了善良,美丽。
本书站在一个女童的视角,用她的心态与所见,为我们描绘了上世纪初美国南部小镇的人文风情,以及这背后的大时代背景,种族歧视严重,有色人种被区别对待,这让我想起之前看过的电影《隐藏人物》(强烈推荐此片)。通过对黑人汤姆的“案”开庭审理的详细描写,我能感受到那份不公平。全文描述多在走温情路线,即便是提到这种社会不公时,也只是轻描淡写,没有激起多少浪花。
从阿蒂克斯接下这个“案”开始,所有积攒的情绪开始酝酿、升腾,终于在他做最后案情陈词时爆发出来。一向温文尔雅的绅士,脱掉了外套,在女儿斯科特的眼中这真的是不可能会发生的事。通过这样的细节描写,来诉说作为一名律师,一名不满社会现状,为穷人伸张正义的律师,内心的那种愤怒与急切。然而,他也只能这样,一如他告诉儿子詹姆(也可能是斯科特):“一些事情,我们明知道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改变,但是我们还是要去做,并一直坚持。”虽然最终汤姆仍被判有罪,虽然有那么多的白人因为这件事讽刺芬奇一家,可是改变已悄然发生。在看到案败后,芬奇家被各色农产品包围,黑人朋友穷尽自己,也在对芬奇律师表达崇敬与感谢。读到这里时,我不禁流泪。芬奇想保护的不就是这样善良的“知更鸟”吗?
贯穿全文神秘的怪人,一直以‘阴森’、“恐怖”的形象出现。当斯科特、迪儿他们通过儿童剧去影射他时;当他们一次一次试图引诱怪人出现时,阿蒂克斯都加以阻拦,开始,我认为是他发自内心的绅士品格,不允许孩子们去做这种带有侮辱不敬的事情,看到最后我才知道,阿蒂克斯看问题的深刻,在他眼里拉德利一家是不满现实,逃避在自己世界里“知更鸟”,善良了人值得被呵护。也正是这深居的怪人拉德利,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下了詹姆和斯科特。
一切似乎没变,一切却又都在改变。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眼见未见真实,所以不要妄对人,对事轻易下结论,深以为然,勉。
佛曰:十方三世佛,共同一法身。
众生皆有佛性,众生皆可成佛。佛,从人也。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故事发生在一个名为“赵庄”的村子里。这里家家户户安居乐业,像桃花源般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有一荸荠庵,是住和尚的地方。
佛家讲,凡是皈依我佛的人都应受持清规戒律,但这点在荸荠庵这里仿佛没有怎么体现,这里的和尚一点都不像和尚。不做早课不做晚课,不解佛经不讲禅语,抽烟娶老婆,和平常人一样打牌杀猪吃肉,唯一的不同就是在杀猪之前要念经超度一番: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来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
这是汪曾祺笔下的乡村世界,一个理想中的世界。没有疫病灾害,只有风调雨顺。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自然中带着里分随性,温馨又恬静。从不在乎这个桃花源之外的世俗观念,和尚又怎么样?和尚也可以吃肉,反正没有人来口诛笔伐,清规戒律是什么,只要自己过得欢喜就好。
所有人都在这样自由随性和谐的氛围中生活。故事的主人公明海在荸荠庵做和尚。平时念念经,扫扫地,庵里不忙的时候就去隔壁找自己的青梅竹马小英子。小英子活泼可爱,聪明机灵,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捣捣乱,聊聊天,或者在田里除草干活……时光荏苒,无形中,年岁渐长的他们被佛家讲的“因缘”紧密联系在一起。
明海到了去县里的善因寺受戒的年纪。受戒就要烧戒疤,好端端的脑袋上烧十二个洞,疼不要紧,重要的是受戒之后如果想成为沙弥尾,当上方丈,就更应当受持吾佛清规,潜心悟佛,不可被凡俗之事缠身,更不可去沾染尘劫。因为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修佛,要的是无忧亦无怖。
受戒完,小英子接明海回去。在船上,她问了许多和受戒有关的问题,明海也一板一眼的回答。小英子将船划了一气,突然道:“你不要当方丈!”明海毫不犹豫的答应道:“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情窦初开的年纪,藏在心底的暗恋,变成言语表达出来,就是无论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
看着木讷内敛的明海,小英子又道:“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真切又直接的告白话语从勇敢大胆小英子口中说出,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明海的回答则是:“要。”
清规戒律统统抛在一边,佛太缥缈,太遥远,唐三藏西行求佛法尚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所以在成佛之前,要先成为人。
于是,互相表明心迹的两人划着小船荡到了芦苇深处,此刻日头温和,微风正好。
不像仓央嘉措“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那样将人的七情六欲与佛法放在对立的两面,汪曾祺的书中世界则是尽力营造一种和谐的状态。拂、沸、咈、狒——“佛”,人也。
未能成人,如何成佛?
这里没有世俗眼光,没有他人的讶异与否定,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这样就足够了。
佛曰情劫难渡,但情之一字,虽万般苦楚,却也能予人快乐与安慰。又怎能说它是劫?
佛曰一切皆是妄念,但人生走一遭,未经历爱怨嗔痴,又怎知世事虚妄与否?
与喜欢的人,做快乐的事,尝遍世间滋味,不问是缘是劫。
因果自有定数。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修佛之路长漫漫,要成佛,先成人。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高中时期就看过《活着》这本书,但那时从未体会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难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对富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富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其实,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富贵的活着。
富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富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富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富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富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富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富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富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富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富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富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富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富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富贵,可富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富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富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的解释。富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富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富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富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富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富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富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富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富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富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富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活着就是幸福。
看着您的头像,双眼放射出自信的亮光,却又不失几分深遂和坚持定的信念,直视前方,这双眼睛应该时常出现在那些铁路工人的眼前吧!当遇到困难时,有一双眼出现了,那是坚定的眼神,这点困难算什么?继续。
看着您圆圆的脑袋,不知这里面有多少智慧,我总觉得那像一个计算机,那么精准,要不怎么能够建成京张铁路呢?
看那一双手和一双腿,不知您走过多少路啊!手里拎着经纬仪,扛着标杆,穿山越岭,而不是坐在屋子里,等着手下给你报告,给你地图,让您不到现场,安全的工作。
您没有,您一直把自己看成工人詹天佑爷爷,我想遇到这样的事一定不少出现,据我在课本上所学的知识,你是经常和工人去好好干活,天天向上的,从不摆大架子,还和工人同吃同住。
塞外常常黄沙漫天,让人不能看到路,很有可能进去就出不来了,而且还有峡谷深涧,如果一不小心,一脚踏空,后果……不光如此,还有大陡坡,弄不好就要坐一回滑滑梯,从上面摔下来,而且又冷的不行,但您还是凭着自己坚强的信念坚持下来,像我们现在的“小公主”“小皇帝”是坚持不了的,估计没两天就要跑回家吃香的喝辣的了。
您什么也不怕,因为他让自己坚定了信念,为了给那些帝国主义者们一个有力的回击!为了不受外国人讥笑,为了让中国工程师们充满信心(众人:标准的爱国工程师)!
当您接受任务时,有多少人冷嘲热讽,“自不量力”“不过花几个钱罢了”更有甚者,说您是“胆大妄为”,您一定知道困难重重,但您毅然接受任务,体现了您爱国知识分子的爱国心和民族责任心,让那些想控制我国北部的帝国主义者望洋兴叹。
1905年8月,京张铁路正式开工,紧张的勘探、选线工作开始了。您亲自带学生和工人着,背着标杆,经纬仪,日夜奔波在崎岖的山岭上。一天傍晚,猛烈的西北风卷着沙石在八达岭一带呼啸怒吼,刮得人睁不开眼睛,测量队急着结束工作,填个测得的数字,就从岩壁上爬下来。您接过本子,一边翻看填写的数字,一边疑惑地问:“数据准确吗?”“差不多”测量队员回答说。您严肃地说:“技术的第一个要求是精密,不能有一点模糊和轻率,‘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接着,您背起仪器,冒着风沙,又吃力地攀到岩壁上,认真地重新勘测了一遍,修正了一个误差。当您下来时,嘴唇都冻青了。
可见您对这次修建的重视,和对这次修建的负责。
詹天佑爷爷,您不愧为中国杰出的爱国工程师,不愧是“中国铁路之父”,您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铁路事业,您是我们中华儿女学习的榜样!是我们民族的骄傲!于谦的《石灰吟》也正是您的精神写照!
法国作家马克。李维的《偷影子的人》,这本书没有惊险刺激的情节,也没有激情四溢的华丽语言,却用艺术的真实引人入胜。书中讲的是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拥有一项特殊能力——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因而能看见别人的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说出口的秘密。于是,他开始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提供帮助,做他们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了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
我羡慕这个孩子,同时也觉得可悲。羡慕他有可以拥有和影子对话的能力,可以看见别人的心事,听见人们不愿说出口的秘密。他可以知道校工伊凡没有说出口的小时候被爸爸打的事,可以通过影子的求救而将伊凡从杂物房里救出来,可以用他的柔情鼓励患有自闭症的克蕾儿,可以帮助因为自己的朋友兔子被妈妈煮了而自己误食的孩子摆脱罪恶感从而重新进食……通过和影子的对话,可以帮助这么多人。而最重要的是,在这人人隐藏心的世纪,在这谎话真过假话的社会,这项特异功能比测谎仪更加有用。如果,我的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可以不用我开口,就知道我的喜怒哀乐,知道我的心事,知道我那些无法用语言甚至不能用文字描述的心情,也许,可能会是一件好事。这样,就不再有孤独了。
可是,男孩儿幸福吗?我不知道……他总是用他的特异功能去倾听别人的心事,去帮助他们,他应该是快乐的吧。可是,男孩也是人啊,他总是在倾听别人的心声,那么,他的心声,有谁来倾听呢?当他一次次用他的特异功能的时候,他会不会也期盼,在这世上,也有这么一个人,可以倾听他的心声,可以帮助他呢?“子非鱼,安知鱼之不乐?”所以,我回答不了。我只能说,如果我是这个男孩儿,我不会幸福,至少,我会觉得很孤独。男孩儿不能将他的特异功能公诸于世,他只能为他所知道他人秘密的事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撒下一个个谎。心灵上的疲惫甚于身体的,当然作者不会写男孩儿厌倦、讨厌自己的特异功能,可是,如果是我,大概会因为这个无人可倾诉的秘密而觉得孤寂。
与其说男孩儿是在“偷”影子,不如说男孩儿给了众多影子鼓励与帮助。
我一口气读完《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真有意思,我太羡慕爱丽丝做的梦了,她居然能和小兔子对话,还能与多多鸟、小老鼠、鸭子比赛,玩得那么开心。我也想做这样的梦,非常想与住在我家阳台顶棚外沿与铁皮之间的小鸟一起玩,可是我要接近它们,它们就飞走。我梦想与它们对话,告诉它们那里又窄又冷。我要在屋外管道间搭个窝,放些吃的、喝的,让它们在这里安家,宽敞又舒适,我还可以天天与它们玩。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助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现在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可以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我翻开书,看见自己色彩斑驳的青春。
谁没有过迷惘的青春?怀疑朋友的友情,无视父母的亲情,对存在的意义和世界的真相提出质疑。混混噩噩不知前路在何处,只得相信自己,一个人蜷缩得更紧。
人活于世,无非迷惘于未来,纠缠于情感,徘徊于成败,超脱于生死,这些都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来的。而在现在这个社会,十八九岁这个年纪,我们已接触到了全部,并深深陷入其中。
在旁人看来,我们只是自说自话的无病呻吟。“哪有如此多的苦痛落在你们身上,等到你们长大了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比这个残酷的事物还多着呢!”诚然,在他人眼里,这些莫名的伤感都是无用且乏味的。但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被种.种迷惘纠结所缠绕不胜其烦,其苦痛怎轻于他人?
我苦于这些事情无人诉说,形单影只地走在成长的道路上,邂逅了《挪威的森林》。
从书中我看见了自己,也看见了跨越时间的真理。
初读时,我看见了一种在世人眼中称之为颓废的生活和思想。主角渡边无所谓明天如何,对大多数人漠不关心,按照自己的步调行走人生,平时去大学上课,周末呆在宿舍洗衣服和晾衣服,到了晚上去打工,如此反复。这种人生无所谓好不好,谁都没有资格对别人的人生指指点点。只是我想,在一味追求成功与荣耀的现在,能不受周围环境与世俗理念影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与信念,实在难能可贵。这点给我感触颇深。
我还看见了凄苦的爱恨纠缠。渡边的情感被往事和现实所缠绕不得解脱。代表过去的直子,渡边对她的情感是十分复杂的,不仅有少时便存在的憧憬,还有因自觉认为被友人所托付而产生的责任感等等,真正称为爱的部分占的比例并不高。在直子住院后,渡边遇见了代表现实的绿子,与直子不同,绿子身上有蓬勃的生命力并对生活洋溢着热情,是个人见人爱的角色。渡边同样深深地为她着迷并且感到为难,无法从示爱的两人中选择,体现了他优柔寡断的一面。
再读时,我看见了自己。与渡边相似,我对生活也没有十分的热情,提倡顺其自然,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导致朋友寥寥无几。但就是这样的自己,也平稳地走过了十八年,并且将继续淡然地生活下去。读完《挪威的森林》,带给我的并不只有故事完结的悲戚惆怅,同样还有对未来无限的希望。
到第三遍,我不再局限于从故事具体情节和人物情态中发现什么了。从整本书讲述的故事和作者所想表达的思想。我悟到了,书中反复提到的“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的确,怎样才算人的出生和终结?如果一个人死了,他就真的消失于这个世界了么?亲友的记忆,遗留下的物品,都彰示着这个人的生命的痕迹。只是形体的消亡,真的是生命终结的标志么?
我还悟到,所谓青春,是横贯古今中外共同的命题。青春的迷惘、无奈、惆怅无论是村上写下《挪威的森林》的八十年代日本,还是现在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都未曾变过。这一命题还将继续困扰数以百万的年轻人,并且谱写出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生命之歌。
我合上书,侧头看见湛蓝的天空,和远在天际的未来。
后记:于昨晚我真正意义上读完了《挪威的森林》,暑假也即将结束。虽然现在我把书暂且搁置一旁了,但我的思绪并没有完全从中剥离。写的这篇读后感,权当是一种情感的宣泄。
一个月来,我对《物种起源》进行了持续的阅读和研究,体验到了一种智力上的享受。达尔文理论的核心乃是“自然选择”,这是一个虽不复杂,但易被误解的概念。赖特在《道德的动物》中对这个概念的概括很是到位,这里借鉴一下,“自然选择”就是:如果在一个物种中个体之间存在遗传性状的变异,且某些性状比另一些更有利于生存和繁殖,那么,前者就会在群体中(明显地)扩散开来,结果(显然是)物种中遗传性状的总体表现发生了变化。达尔文就是利用这一模型,对生物世界的各种现象展开了解释。自然选择具有强大的解释力,这一点只有亲自看一看此书才能理解。这本书内容丰富,值得探讨的问题很多,这里仅谈谈我印象较深的几点吧。
一、博物学。这个学科有什么特点,看看达尔文的著述就很明白了。对海量资料地把握,是我最为惊叹的。博物学者的确很“博”,种植、养殖、观察、考察,从家鸽的毛色到白垩纪地质层的特点,无一不知。在对大量感性资料的占有基础上,博物学者们进一步整理、归纳,提出了诸多理论。许多现代科学如地质学、生物学等都产生自博物学。虽然现代学科划分越来越细,传统博物学似乎已“日薄西山”。但是,博物学或者说一种跨学科研究的思想方法,对现代科学研究的影响依然很大。
二、大自然的“想象力”。书中对某些动植物有趣习性的描述让我不禁感叹自然选择的神奇力量。大自然造就了如此“计划周密”的行为,简直超越我们的想象。如第六章关于盔兰属植物“大水桶”的作用,真令人拍案叫绝。
三、达尔文谨审慎的学风。达尔文有理由为自己建立了这一解释力强劲的理论而骄傲。但是,从书中我们看到达尔文并不自负,他对自己理论的局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并对所有质疑者者表示了可敬的尊重。如第九章“首次杂交不育性与多种不育性的渊源与原因”这一节中,达尔文写道,“经过再三考虑,我确定这个结果大概不是经由自然选择而来的”。达尔文的谨慎还表现在他对人类认识局限性的承认。他在第七章中对为什么与长颈鹿亲缘很近的动物没有长出长脖子时,写道,“正如对为什么人类过去有的事情没有在这一国发生而在那一国发生这种问题,期望得到确切的回答一样是不合理的。”
本书的阅读使我理清了许多之前模糊的问题,如进化是否有方向,复杂性与适应性等等。但是,在我理解了很多的同时,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谈两点。
首先,物种的起源我们已经探究很深了,但生命的起源和初态是怎样的呢?最初的生命是如何产生的,似乎就像宇宙学“一切物理定律在此失效”的大爆炸奇点一样神秘。现在关于生命起源的两种假说孰优孰劣,除此之外是否还有其他可能,是令人着迷的问题。此外,生命的最初形式是什么,似乎已有公论,就是海洋中的蓝绿藻。但是这种最初的生物是无性繁殖的,这就意味着没有变异产生,而变异为自然选择提供了材料。试问,没有了材料,自然如何“裁剪”出其它类型的生物呢?有人可能说基因突变产生了变异,可众所周知的是,突变对个体常常是灾难性的。一种不利变异如何被自然选择保存下来,是令人费解的。我认为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当时其实存在会产生变异的生物,只不过我们没有发现而已。一个与此问题相关的疑问就是“寒武纪大爆炸”,而对此的解释现在只停留在假说阶段,也值得我们深入探寻。
再一个,对复杂现象的认识。《物种起源》里专门有一章“对自然选择学说的各种异议”,是达尔文回应各种质疑的。其中,达尔文对批评者提出的各种疑难现象做出了自然选择的解释。无疑,我们说这些解释是精彩的,逻辑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想要“证实”这种解释很难,“证伪”亦是如此。这主要是因为,进化作为一种复杂现象,我们无力了解它的每一环,于是我们对某一现象的原因只能做出推断,确保逻辑上的正确性,至于进化历程中是否真的是这样,只有“上帝”知道了。这一点,历来是进化论批评者的主要攻击对象。这个问题说起来复杂,可能会涉及一些科学哲学的命题。但简而言之,我认为,这是进化论的可能问题,也是进化论对人类世界观的最大贡献。对偶然性的肯定,对复杂现象的敬畏,是我们对自身理性能力局限性认识的进步。进化、社会历史、神经活动,都是复杂现象,它们的运作是无数因素综合使力的结果,而这种综合绝不是简单求和,而是一种质变。我对复杂现象一直充满兴趣,所以,下一阶段,准备读读梅拉妮·米歇尔的《复杂》,看有什么启发没有。
今天我看完史记的刺客列传,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难以理解十分迷惑,那就是——荆轲刺秦,图穷匕现。
先给大家讲讲这个故事吧:一个名叫荆轲的卫国人,喜欢读书和剑术。这一期间,秦国正在攻打赵国,把赵国拿下后,秦军将打向燕国。燕太子丹心急如焚,想找一个技艺高超的刺客去刺杀秦始皇。后来,他认识了荆轲,荆轲说可以帮他刺杀秦始皇,但他需要一个助手,太子丹帮他找了一个13岁就杀过人的秦舞阳。荆轲想出了这样的一个办法:他本人手持着一个装有燕国将军樊於的脑袋,因为他是秦王的仇人。秦舞阳跟在他身后,手持燕国地图,在地图里藏着匕首,借着拜见秦王的机会伺机刺杀。荆轲按照计划执行了,然而因为秦王的狡诈,最后荆轲刺秦失败了,他也悲惨的被秦王刺死了。
我迷惑的是,荆轲和燕太子丹他们为什么想出的办法这么愚蠢?!真的是愚笨,没有好好地准备,不看天时地利人和,也不管成功的系数大不大,就冒然行动,结果肯定是失败的,还白白送了燕国将军的一条命,真是太不划算了。而且,刺杀的失败让秦王更加速了对消灭燕国的脚步,我真的想不通,难道就没有别的出路了吗?说不定有樊於将军在,再和别的国家联手,还能避免燕国的灭亡呢。当然,他们的勇气我是很佩服的,但仅仅有勇气是不够的,还要有智谋啊。
所以啊,时机没有成熟的时候千万不要行事,要等到时机成熟时再能见机行事,要不然下场会很惨的。而且,决定做一件事之前,要想清楚成功的胜算有没有把握,不能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
《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解放,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解放。”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开始看了《浮士德》。认认真真推敲每一句话的意思,看了两个钟头,才把书的序言、献诗、舞台序幕和天上序曲给看完。
这书是难懂的,曾经看过一遍,是大二的时候,喜欢打手电熬夜看书,每天也就能安静地看个2、3个小时吧,所以效率不高。记得老早的时候,看名著只为了情节,直到现在依然有这种观念,大凡故事不够吸引人的,蕴涵的道理再深刻我也不会有兴趣去读。所以吧,说到底我不是个爱读书的孩子。
这个《浮士德》其实满神奇的,首先它的写作方式是舞台剧本的形式。其次,故事非常具有想象力,完全天马行空。第三,“歌德”这个名字很能满足某种小小的虚荣心。第四,看着看着,就会发现里面有好多似曾相识的看法、观点或者景象。所以,尽管很艰深,我依然憧憬着再一次阅读它。去年暑假把书买回来一直搁置着,趁着最近立志读书的机会决定先把它给啃下来。
一开始看小说喜欢把自己觉得好的句子摘抄下来。这些被我相中的,多数都不是什么辞藻华丽,对仗工整的,而仅仅是在内容和情感方面和我有共鸣的。比如在看贝多芬的书籍时,一般把贝多芬夸张的描述成神灵的语句是我最中意的佳句。呵呵,常常再回头看这些摘抄的时候觉得当时自己很幼稚,一页书看看不过1、2分钟,有时为了抄几句话就要花费5分钟的样子,这样等到再回过来读的时候,常常已经没有先前那种激情和如饥似渴的感觉了。所以之后开始改成某伟大领袖的做法,在书边做批注,比如哪一句好,自己怎么想的,或者是看到某个很文学的字词去查字典,然后在书边写上拼音与解释。这样做似乎还不错。可缺点是仅仅适用于自己的书本。到后来偷懒了,什么都不写,习惯看书的时候拿只木头铅笔,看到喜欢的就划下来,这样的结果是,因为不费力,所以每每有一点点的感动就摘下来,以至等读完一本书以后,发现每一页都是一片狼籍。想想都是RMB换来了,这么糟蹋,以后看第二遍的可能性基本就为0了。总不能哪天心血来潮真的拿块橡皮把所有的铅笔印统统擦去吧?哎,可怜了我那本……了。而且更主要的是,习惯边划边看的过程后,自己对于内容的理解就不再深刻了,因为句句都是“重点”,我又何须体会文章的内涵,结构呢?于是,读书的时候,思考就少了。
现在看这个《浮士德》,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我最讨厌的事情就是一页书上一半是内容,下一半是很多小字体的解释,而通常这些解释又和种.种圣经故事、希腊文化联系起来,一看就是一大串。这种情况下,不看就无法了解作者的意思,看了又容易打断自己的思路,真的是很麻烦。所以只好这样,每看一章之前先把解释全部看一遍,有个大概的印象,这样呢,等看正文的时候就能够比较通畅的理解内容,也不用再回过来看讨厌的注释了。
好啦,晚了,看来今天是补不出个读后感了,明天继续。这篇么,就当是个“读书有感”吧,呵呵,本来因为故事情节,取名叫“今天心情相当沉重”的。
最近几天,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班共读了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著名作品《金银岛》,读完之后我思绪万千,有许多话要说。
这本书反映了十八世纪欧洲人们对金钱狂热的追逐。主要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然得到一张埋藏着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件事引起当地乡绅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希尔弗的带领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于是他们同海盗船们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并找到了宝藏。
《金银岛》这本书中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比如,像机智勇敢、知难而上的吉姆;两面三刀、变化多端的希尔弗……他们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人不能一味追求金钱,金钱不是最宝贵的,而最宝贵的则是人性的爱与正义感。
读完这本书,我被吉姆身上那可贵的精神所感染。我想,我们虽然不会像吉姆那样去航海寻宝,但是我们要学习吉姆身上知难而上﹑敢于和坏人作斗争的精神。在危险面前要理智,取得胜利不能骄傲,要继续向前努力。我们学习也是这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固步自封,否则后面的人就会追上你,甚至超过你。
人,就要奋力拼搏,勇往直前,才能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占有一席之地。能抓住每一个机会想上进取的人,才能一路笑到最后,成为最后真正的大赢家!
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最近读了《史记》这本书,我们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的国家。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涌现了大量杰出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自己的笔墨,为后世的人们展现了一幅幅绚丽夺目的画面。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无法超越也难以企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这部史学著作就是《史记》。《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这部巨著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发表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到见解,同时又对矛盾现实给予了有力批判。这样一部既具中史学价值又具文学价值的著作的成功,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
《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的史学,同时也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在“本纪”“世家”和“列传”中所写的一系列历史人物,不仅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和卓越的见识,而且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活动,生动地展开了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此,两千多年来,《史记》不仅是历史学家的学习典范,而且也是文学家学习的典范。鲁迅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那形神兼备、跃然纸上的人物描述,开拓了我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河。它的成功在于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其所记载的人物形形色色,众态纷呈;其所刻画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今年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叫《史记》的书。
《史记》是西汉汉武帝时期的“史圣”司马迁的著作,记载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时期中国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多方面的历史,为“二十四史”之首。
我十分佩服司马迁在史书著作上的创新方式,“二十四史”中大多是使用编年体。以时间顺序写历史,而《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主,并吸收了编年、纪事等体裁的长处,创造了历史书籍的纪传体的新体裁。其它史书记载的历史都很短,就是的《资治通鉴》,也只是记载了从战国至五代十国的一千多年的历史。而《史记》却记载了三千多年的中国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记载年代最长的史书。
我更佩服司马迁那种绝不违背真理的不屈精神。司马迁虽然是朝廷的史官,但在《史记》中却并不体现统治者汉武帝的意志,司马迁写《史记》秉笔直书,他的文章公正,史实可靠,不空讲好话,不隐瞒坏事。在某些方面,敢于批评朝廷,这是封建统治者所不能允许的。他在《史记》中直言不讳地记载了汉武帝迷信神仙,千方百计祈求不死之药的荒谬行为,惹恼了汉武帝。而当时正好发生了李陵兵败投降事件,李陵攻打匈奴战败被俘,司马迁替李陵说了几句解释的话,触怒了汉武帝,便把他投下监狱处以宫刑。宫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自杀,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毅然选择了宫刑。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史记》写完,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最终完成了《史记》。
《史记》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秦始皇本纪》。我觉得秦始皇做出的贡献是统一了中国,统一了文字、货币等,为中华文明的强盛打下了基础。但他也非常残暴,焚书坑儒、废黜百家,修皇陵,活埋了上万人,是个残虐的暴君,因此秦朝才短短十五年便灭亡了。
《史记》这本书是司马迁在巨大耻辱下写成的史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治国的道理,治国不能太残暴,但也不能偷懒放松。我要读更多的好书,学习更多的知识,开创一个繁荣、富强的新时代。
《史记》是中国古代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地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做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史记》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走进名著的世界里,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题记法国大文豪——大仲马写过一本小说《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友谊的真谛,感动,真情在书中很快就能找到。故事内容也十分精彩。《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著作之一,又译《三剑客》,《三统士》,《侠隐记》……该小说以路易十三时期为法国宫廷为背景,描述年轻的男主人公德·阿尔塔尼昂从法国乡间,带着父亲的嘱托,来到巴黎,最终成为一名火枪手的故事。德·阿尔塔尼昂和“战术专家”阿托斯、“大力士”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米斯结成了生死之交,四个人卷入了路易十三和红衣主教黎塞留以及其他国家和党羽的较量。共同经历了一系列冒险。《三个火枪手》是大仲马的成名作之一,100多年来被不断翻译成各种文字,书里也塑造了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如德·阿尔塔尼昂的机智勇敢、阿托斯的嫉恶如仇、波尔托斯的粗鲁莽撞、阿拉米斯的文雅灵活……他们为了和平,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难,取得胜利。在这期间,他们没有一个人放弃,坚强不屈的品质怎么不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是友谊、青春、胆略的象征,演绎着善良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永恒主题。他们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友谊是多么可贵呀!它能为了别人舍弃自己的幸福;它能为了别人用生命做;它能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正是这样,他们的冒险才得以成功。世界上能有多少知音呢?能有多少像书中主人公那样的“黄金搭档”呢?所以真正的友谊是宝贵的、是无暇的、是纯洁的、是善良的。如果你拥有这样的友谊,那你一定要把它把握好,不然到时候你后悔也来不及。
当我读完《瓦尔登湖》这本书时,我的心犹如大海般不能平静。这本书写于19世纪中叶,那时正是资本主义的飞速发展时期,在当时的背景下,人们追逐利益,想尽一切的办法来使自己,获得更高的权利和更多的金钱。工业文明、喧嚣社会挤压着人类、侵蚀着人性。而在这个大背景下,毕业于哈佛的这位智着,他单身只影,拿了一柄斧头,跑进无人居住的瓦尔登湖边的山林中。他特立独行,怀着一颗向往自然的心,宁静地踏上了这段心灵的路基。而在这个被成为“神的一滴”的瓦尔登湖的土地上,他坦然在空间里,孤独在思想中!
“我喜爱我的人生中有闲暇的余地。有时,在夏季的一个清晨,我像往常一样沐浴之后,坐在阳光融融的门前。从红日东升直到艳阳当头的正午,坐在这一片松林,山核桃树和漆树的林中,坐在远离尘嚣的孤寂与静谧中,沉思默想。”他静静的卸载城市的喧嚣,用心写下孤独。每次看他的书都是一种震撼,他思考人生,让我的心如净水般澄澈。他让我感到敬畏,原来一个人的生活这里是这样的,他的一生是如此的简单而又芳香扑鼻,虽然短暂而又意蕴深远。他的精神世界绚烂多彩,而且是精妙绝伦,世上这样的智者怕是中有些许吧。
梭罗短暂的一生中,他试图鼓励人们要简化生活,将时间腾出来来深入生命,品味人生。他通过自己的生活经验,告诉世人不要被繁纷复杂的生活所迷惑,从而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和意义。做生命的舵手,扬帆远航。他认为:假如人们能过宇宙法则规定的简朴生活,就不会有那么的焦虑来扰乱内心的宁静。所谓明天,即使时间终止也永不会来临。使我们视而不见的光亮,对于我们就是黑暗。当我们清醒时,曙光才会破晓。来日方长,太阳只是颗启明星。作文
他提倡俭朴生活,并不是让我们要粗茶淡饭或是节衣缩食,而是想要让我们多听听新的节奏,这也许就是一个人的价值,只是孤独,恬静,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
作者在瓦尔登湖畔追求孤独,实际上也是在追求深刻,他想在孤独的心境中对人生进行思考和探索。孤独催生了他的深刻思想。“不必给我爱,不必给我钱,不必给我名誉,给我真理吧。”这是他的心里呼声。
偶然翻开妈妈的书,一轮清明的月,无暇的沾着痛苦的印记……
祭奠韩月容,高俊生,康先生……
月未曾晃过我的眼睛,“我又遇见了那个月牙儿了。”在这样的年代想找到那样的月牙似乎是不可能了,我同样也未曾深深地体会过那样眼睛的月。
垫着茅草的感化院住着不会被人性感化的韩月容,与其说被“人性”感化,倒不如说韩是被感化过得了,被那个万恶的社会感化的没了人性,没了样子,“花柳病”这么妖娆的名字是病啊!偶然想起《红楼梦》的“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觉得好似牵强,月容不是金闺,高俊生说他爱穷人家的女孩儿,只是一句善意的谎言啊!
好冷的月牙儿啊!出现在月容爸爸死的那一天,妈嫁的那一天,刚没了爸的那一会儿,妈妈卖了的那一会儿……有爱情是幸福的,高俊生一个不懂爱伤害了爱的人也使月容感到了快乐。那快乐之后是被伤的的更深的痛,月牙儿是痛苦的化身,那一点氤氲的光里,还不只是单纯的苦难啊!
懂月牙儿的不是月容,月容在苦难时想起她,她只有给她无限的苦难,来寄托苦难;当苦难再次降临时,月容又想起她,只是苦难啊!
快乐时想到的月牙儿是苦难的前奏,高俊生给的快乐远不及新爸爸给的快乐,因为那时,月容忘记了月牙儿,很多天没有见到了,高俊生的月牙儿是幸福的,像月牙儿那样微薄遥远与难以触摸,瞬间没有了。月容上过学的,那又怎样啊,被淹没的无影无踪……
没有谈及到月容的爸爸,妈妈,他们的离开与回来将月容同时推入了深渊,一去不返的,来过走过的,都踏着月容的尸体走了,走了。
走吧,走吧,给自己的心找一个家,懂月牙儿的不是韩月容,高俊生,还有也不是康先生,而是老舍。
第一次独自写自己想写的读后感,一味斥痛。
“百善孝为先”被称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往往又被人忽视。
也许你忙于工作,学习而忘了给父母一声温暖的问候;也许你已许久没有牵他们那干枯的手;更没有注意他们头上又增加了几根白发。可是,当你出门在外时他们的心却时时牵挂着你,真不愧“儿行千里母担忧”。
从你出身的那刻起,他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开始把心思投入到这个小生命身上。小时候为了不让你哭,他们想办法哄你开心,因为你的哭声会挂动他们每一根心弦,他们心疼。等你稍微大点了进入校门他们怕你受同学欺负总教你怎样相处。每天接你上下学便成了他们的工作。你大了,有自己的理想了,开始变得有些嫌弃他们了,可他们不介意依然以微笑面对你。你可曾想过这一切是他们爱你!
父母是你心灵的依靠,精神上的依托。他们总给你力量,让你有足够的信心面对生活。在你受挫时鼓励你继续努力不要放弃。也许你不知道当你有自信或者取得好成绩时他们有多么的开心。即使不笑也掩饰不了他们内心的幸福快乐。孝敬父母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趁他们还在珍惜他们,闲暇时给他们一声温暖的问候,也许你感觉微不足道,但这足以让他们回味好久。抽出时间陪他们说说话,他们都会感到莫大的幸福。放下你手中的工作学习,去多陪陪他们吧!让孝心绽放,让幸福绽放,让爱绽放!
时间在流逝,时代在变迁,人的生活也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但不变的是亲情,是孝心。一颗孝心,平平常常,不需要浓妆淡抹只须本色,这会让你的父母回味无穷。人生短暂,你能孝顺他们的时间不是无穷无尽的,所以传递你的孝心吧!
读《陈情表》不哭则不孝。他教会你孝心的重要性,让你再次领悟“百善孝为先”。读过它我想你应感慨颇深。给你莫大启迪。及时尽孝吧!趁我们的父母还健在的光阴。让孝心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这是一篇莫泊桑著名的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拮据家庭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还有若瑟夫——也就是文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途中偶遇于勒的经过和菲利普夫妇在发现于勒其实并不如想象中阔绰的反应,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一家的拮据生活。“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这闲闲的两笔让读者深刻的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等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情况,作者笔锋一转:“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海边栈桥上去散步”从而巧妙的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于勒。于勒是什么样的人呢?一开始他“行为不正、糟蹋钱”,“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于是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美洲去。请注意,这里作者用了“惯例”一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后来呢?于勒来信说他赚了点钱,于是,“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于勒,一下子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大家每天都在盼望着于勒归来。前后对比之强烈,人们之间以金钱维系的亲情可见一斑。再后来,因为二姐的婚事,一家人要到哲尔赛岛游玩。作者写一家人很自然的上船、很自然的想吃牡蛎,在“自然”中一步一步慢慢地将故事推向了高潮——父亲发现那个穷苦的卖牡蛎的年老水手竟然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着的于勒!读到这里,相信每个人都会为之惊讶。可是,这种结果既是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的。最后,“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写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马上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马上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一定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这学期,我读了这学期必读的书《杀死一只知更鸟》受益很多,让我了解了这世上的邪与正之分。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汤姆的黑人出于好意帮助一尤厄尔一家,却因为他们看不起黑人,恩将仇报,将汤姆诉上法庭,而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为汤姆辩护,切惨遭阻挡,汤姆也因看不见光明而越狱被杀,尤厄尔父亲觉得这十分丢面子,便借着醉酒的借口想害阿蒂克斯的孩子,却被他们和怪人阿瑟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也没落个好下场。
这本书中有许多正义的人,比如刚正不阿的阿蒂克斯等人,也有许多邪恶的人,比如阴暗狡诈的尤厄尔一家,还有一些中性人,那便是村中的居民。有可恨,也有让人感激的人。
作者用一个小孩子的视角来描述这一件事情,小孩子是纯洁无邪的,用她的视角来描述在这小镇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鄀让人产生共鸣,激发我们对邪恶人的鄙视,也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道理。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阿蒂克斯为黑人辩护,切没有一个人敢在明面上帮助他,虽然也有一小部分人是支持阿蒂克斯的,但谁也没有在大家面前说:“我支持阿蒂克斯,汤姆是没罪的!”可大家都是因为把面子看的太重,才没敢说,不然有可能就不会有这个惨案了。所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正义不是个别人撑起的,而是要大家一起撑起,它才不会孤独。
所以,在最后,我要提醒大家,不要让正义孤单,要陪正义做个伴。
前段时间,女儿阅读了《安妮日记》。我问她,读后有什么感想,她告诉我故事的大概情节。为了帮助她进一步理解日记内容,了解人物的精神品格,近期,我和她共同阅读了这本书。
通过我俩共同阅读,我们了解到,《安妮日记》以日记体的形式真实记载了小作者13岁到15岁两年多来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想所思,事情真实,情感真切,语言朴实,充分展现了小作者的写作才华和与众不同的观察视角。这本书,还有一个重要的价值就是通过小作者的日记记载,真实记录了二战时期战争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的灾难和痛苦,所以它不仅是当代青少年阅读的经典之作,也是学者研究历史的重要文献。这也成就了这本书在读者心中的地位和它独有的历史价值。
读完后,我问了女儿几个问题:“你说,安妮会想到以后她的日记会变成书出版吗?为什么出生在20世纪40年代的13岁的小女孩有如此的天赋和才华,能够写出这么感人、这么动人、这么有影响力的传世作品?你从安妮身上学到了哪些精神品格?”带着这样的问题,我和女儿进行了探讨。
作为当时13岁花季少女的安妮,本应该像其他孩子一样过着自由、美好的少年生活,享受着读书、交友、摄影、运动的乐趣,而且当时她的家庭还是比较富裕的,父亲是一名商人,尽管为了躲避战争,他们举家从德国法兰克福搬迁到荷兰阿姆斯特丹他父亲的公司住地,但是仍然没能逃脱战争对他们的迫害。小安妮只能每天躲在“密室”里生活,偶尔从朋友的叙述、收音机、窗外的情景中了解到了许多外面世界的消息,了解到战争给犹太人带来的悲惨命运。在这样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很多时候会给我们造成失望、恐惧、甚至会想到死亡,但是安妮却没有,她不但克服了战争给她和家庭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且用读书和写日记的方法来战胜恐惧,表达自己对自由和美好生活的向往。
日记中这样写到:“只要我还活着,能从布满灰尘的旧窗帘缝里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我就不可能不幸福!”、“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很难想向,这样的语言出自一个13岁的小女孩的笔下。就是在那样的环境里,小作者坚持写了158篇日记,可以想象,那个年代被战争迫害的少年肯定不止安妮一个,但是为什么只有安妮会想到用读书来鼓起信念?用日记来表达向往?
我们常说,“作家不是课堂里教出来的”,“为赋新词强说愁”也写不出感人的作品。这是小作者被当时的生存环境“逼”出来的。可贵的是,小作者不但没有被当时暗无天日的环境吓倒,对未来失去信心,而是以乐观向上、坚定美好的心态,以少年的朝气和勇气树立起对未来的信心和向往,这是安妮不怕困难、以苦为乐的坚强性格和善于观察、善于思考的良好素质所决定的。她把吉蒂当作自己心灵对话的对象,用笔真实地记录下了当时所发生的一切和对战争的愤怒、对犹太人命运的担忧、对躲藏生活的观察和体悟,这是小作者的过人和伟大之处。与其说,这本书的成功,是来自于小作者精心的叙述和描写;不如说,是来自于小作者两年多来的坚持不懈和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坚定信念。这就是《安妮日记》带给我们的启示,也是今天的小学们应该从安妮身上学到的美好精神品格。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寻找光明。”这是诗人顾城的诗。《安妮日记》同样带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尽管身在黑夜,你的眼中看不到光明,但是在你的内心要充满对光明的渴望,这是你在黑暗中前行的支柱。这本书不是对黑暗的绝望,而是对光明的向往,是那个年代的安妮、更是一代安妮人向世界发出的宣言。让我们共同向安妮学习!
我还是非常推荐这本书的。
开始,它看上去非常枯燥,有点像论文,而不是小说。不过看完一半以后,故事情节就陆续出来了,开始显得有些趣味了。所以,如果你还没有看完一半的话,不要因为枯燥,而把它停下。因为精彩的在后面。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一个叫拉斯科利尼可夫的青年杀了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行凶以后,被她的妹妹发现了,所以他连着她妹妹也杀了。之后,凶手陷于痛苦之中。但是他不断地为自己辩护,认为他杀了那个老太婆是为了行侠仗义,是合理的,也是公义的。
他想办法逃脱警方的追捕,但是心理却无法得到平安。他写了论文说明他是属于那类改变世界的,不服从律法的人。但是,他仍然十分痛苦。他只有向一个身世可怜的女子索尼雅忏悔过。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告诉了她一切。
随着案情的发展,他逐渐逃离了警方的调查。证据都显得对他的逃脱有利。但是,他最后决定自首,去服苦役。因为他坦白承认,又因为他犯罪以前表现良好,才被判了7年。
不过即使在服苦役的期间,他开始并没有悔改,还是认为自己是正确的。他所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他不应该自首。索尼雅在这段时间里面,常常去探望他。最后,他发现他爱上索尼雅了。从此以后,他开始了正确的反思,比起之后永远幸福地跟索尼雅生活在一起,7年的苦役就没什么了。在监狱里,他开始阅读索尼雅给他的那本福音书。
整本小说里面还卷入了很多人和事。有爱他的母亲和纯洁善良的妹妹,也有阴险的彼得比特罗维奇,也有他的好朋友……等等等等。
这本小说给了我一个信息,那就是,当人犯罪以后,不管你怎么为自己辩护,你的良心并不会轻易放过你。所以,与其争辩,不如谦卑下来,决心悔改。当人决志悔改之后,所有的心理负担都会立刻消失。所以,解除痛苦的方法就是认罪。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双腿瘫痪以后,我的脾气变得暴躁无常,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攻璃砸碎;听着录音机里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这时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圈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瘫痪以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意思!”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刷刷拉拉”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儿坐下,一会儿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哎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丘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那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在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说:“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走出围城。”
——题记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面对生活,有的人因为曾有过失败,便不敢主动去接触;有的人因为平凡,便以为无能而不想去接触;有的人则因为已经取得过成绩,怕弄不好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去接触。……他们总是生活在自己心灵的阴影中,受到心灵的束缚而不愿去尝试,不愿去拼搏,最终也只能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因而,只有不看自己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所超越。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面对困境与束缚,只有战胜自己,才能取得成功。爱迪生作为美国的发明大王,在他的发明中,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就如发明灯丝而言,他就历经了1000多次的失败,但他并没有放弃,并没有因此止步不前,而是在困境中振作,从失败中奋起,坦然地面对挫折,最终,他取得了成功,成为大名鼎鼎的发明大王
弥尔顿曾说:“人是有意志的动物。”意大利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就是这么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他很平凡,甚至比平凡人还要平凡。因为他先天残疾。但他并没有就此而放弃自己。他坚信“瀑布是江河走投无路时创造的奇迹。”因此,他努力克服着自己的自卑心理,战胜自己并不断尝试,不断奋斗,最终成为意大利的小提琴家。被人称为是:“在琴弦上展现了火一样的灵魂。”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是新一代哲学家们的提法。在世界各国的印象里,中国女排是一个神话。她们曾经创造了奥运会的五连冠,她们创造了骄人的战绩,她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她们并没有在成绩面前沾沾自喜,更没有怕有损自己的荣誉而不愿拼搏,她们没有像克拉克那样束缚在心灵的围城里。她们不断地奋斗拼搏,因此她们成功了。她们再次取得了奥运冠军。
的确,“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在失败面前,我们不应当气馁;在平凡面前,我们更应当执着;在成功面前,我们更应当拼搏。人生的对手莫过于自己,只有走出心灵的围城,才能取得成功。
一年前看过《福贵》这部片子,主人公福贵的事迹深深地触动了我。观看完这部片子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就像上演了一部悲剧,他已经够悲惨。谁知,当读完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时,更是不一样的感受,余华用笔墨刻画出的福贵的一生更是悲惨。当读完这本书时,发现已经流下了泪。
通过《活着》亲眼目睹了富贵一生坎坷的路程:地主少爷福贵天天喝的烂醉如泥,在城里吃喝嫖赌,最终输光了家里的的全部,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在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过了一段时间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了家乡,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大了凤霞和有庆,但凤霞因发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
余华谱写的悲剧不仅是这些,中间的情节比这还要悲惨。有庆因为献血过多,死了。福贵的老婆家珍因得了重病死了。凤霞长大了嫁了人有了孩子苦根,她却因难产死了,苦根的爹因一次意外也死了。原本就可以这样结束,福贵可以和孙子度过下半生,谁知,因为家里穷,没钱买饭,福贵只好给孙子吃豆子,悲惨的是,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噎死了。本来的一大家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只剩下老福贵和一头老牛在夕阳下回想年轻时犯下的错误和拥有过的幸福。
相信每个读完《活着》的读者,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吧,被这场悲剧感动了。书中的"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说得就是时间带来的喜悦和辛酸。
我看到了福贵凄惨的经历,同时也看到富贵内心真诚的悔过。我们不需要拥有富贵的生活,不需要拥有奢侈生活,或者只是需要一个拥有家人,拥有家人的爱的人生。哪怕是福贵那样,年迈了只是和一头老黄牛生活,度过剩下的时光,这也是活着。
自从踏上了小学生涯的那一刻起,书就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
刚开始阅读,我的兴趣是插图,文字对我并没有什么诱惑,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书中的插图也越来越少。这时我对书的喜爱已经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了。可是,我的年级不断升高,作业不断增加,我不得不放弃一部分读书的时间来学习,即便是这样,依然改变不了我对读书的如饥似渴。于是我便有了许多窃读的经历。
每天上学之前,我都会快速洗脸吃饭,为的是能在小房间里读上几页书,有时读得如痴如醉,忘记了时间,差点上学迟到;平常我会在书包里放上一本厚厚的书,可以在下课好好品读;只要是放假的日子,一大早我总是习惯性的惦起脚尖,一点一点地挪到书架旁,生怕吵醒爸爸妈妈,然后飞快地抽出一本书读了起来……不过我窃读最成功的一次就是“浴室读书”了。那时我刚洗完澡,轻手轻脚地推开门,拿了一本书,然后跑回浴室,开起了水龙头,水“哗哗”地流着,盖过了翻书声,也迷惑了妈妈的耳朵,让妈妈以为我还在冲澡。过了一会儿,我关掉水龙头,又“啪”地一声合上了门,仿佛我刚刚冲完澡,正准备擦身体。我贪婪地读着,眼睛迫不及待地扫过一行行字,就像在赶火车,终于读完了,我舒了一口气。幸好整个过程一点都没被妈妈觉察。
读书使我的视野更加开阔,所阅读的书籍范围也更广。不过我对文学类的书籍情有独钟,《橡树上的逃亡》、《简爱》、《呼啸山庄》……情节的变化使我的心情也跟着起起伏伏,读完了还让我忍不住浮想联翩,想象主人公的结局。
读书让我受益无穷,她像一位仙女,带我领略人间的真善美。我很幸运,我是一个在书中成长的孩子。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作品,讲述了一个正义的付仇故事:平凡而幸福的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在迎接自己更加光明未来时被人陷害入狱,他在地牢中与另一位犯人通过地道联系,那位神甫教会了爱德蒙上流社会的礼仪,物理、化学、多种语言等知识,让他成为了一名有涵养的人,并在死前留给他十分巨大的财富。爱德蒙在十四年之后逃出牢狱,进入了巴黎的上流社会找到了陷害他的小人并报了仇。作为一本记叙复仇故事的书,《基》已经是同类书中的了。
文中的主角,爱德蒙·唐泰斯,也就是之后的基督山伯爵,这一人物的各方面变化刻画得相当传神,他从一个贫穷善良,单纯能干的水手变成了一位知识渊博,举上的伯爵,外貌、心理上的变化都是十分具体的。全书的一句话起着决定唐泰斯命运的走向的话:“在您心中注入了一种您前所未有过的情感,那就是复仇。”这是神甫,在帮助单纯怕爱德蒙分析了他受害的原因之后,对他说的,也就是在此之后,爱德蒙·唐泰斯决定要向那些人复仇。
作者在构思小说时,也先顺着情节发展的脉络,安排下一连串最精彩,最吸引诸者的情节,做为高潮,如下半部写基督山伯爵分别对三个仇人报仇的故事时,作者就非常有力的设置情节,使情节的展开高潮迭起,精彩纷呈,而一部长篇小说中,有了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必然会有节奏相对舒缓,主要以交待情节,连缀故事作用的部分,但作者仍然在此安排悬念,设置伏笔,令人欲罢不能。
此外,这部小说记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罗马的狂欢节,基督山岛的地下宫殿,强盗石帕的洞穴,都写得色彩斑谰各具特点,把全书的氛围烘托的美妙而壮观。而其中穿插的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诲岛屿的景色描写,为读者展开了一幅中世纪欧洲的没来。书中大约有一半篇幅是对话,十分打动人心,尤其是后半部基督山伯爵的大片独白,充满哲理和对生命的思考,在这里引用一句全书的最后一段话:请你们永远别忘记,直至天主重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本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含在这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初中时代就对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早有耳闻,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何在文坛占据重要地位。“苔丝”这种类型的题材在十九世纪的文坛里并不是少见的,越来越多的文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邪恶,同情底层人民尤其妇女的命运,但显然哈代在本质上对“苔丝”这类人的认识是有新的突破的,对那个邪恶社会的打击力度更强。
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翻天覆地的新变革,金钱观和追逐私利的观念悄然滋生,英国农村也经历着这样的变革。小说的主人公苔丝便生活在这样的英国农村中。
哈代赋予了苔丝很多美好的品质:漂亮美好,坚强乐观,善良孝顺,勤劳淳朴,。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以健康成长,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可看看苔丝的生存环境:出身贵族的她家族现在已经没落,生活贫苦,经济拮据,即使学业有成也不得不放弃读书而早早工作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假冒德伯家的亚雷一家却混得风生水起;尽管苔丝聪慧善良,但她的父母却愚昧无知,也是他们一直劝苔丝去认本家才导致苔丝被玷污;社会的冷漠和传统观念使得苔丝坦白身世后遭到歧视和遗弃。这一切都逼得苔丝最终走投无路,尽管作出了抗争,生命还是早早地被这个社会夺去。
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鞭挞这个无情社会,同情社会底层这些善良美好却又无力与邪恶作斗争的劳动人民。说到造成苔丝悲剧命运的人,以往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放在亚雷·德伯身上,诚然,这个花花公子玷污了苔丝,把苔丝推向深渊,可在我看来,安吉·克莱对苔丝不幸命运的推动作用反而更强。因为苔丝在遭遇亚雷的玷污后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迷茫、悲伤和痛苦,坚强的她终究重新站起来,整个人慢慢蜕变,变得更富反抗精神,出淤泥而弥洁。独立生活的她后来深深地爱上进步青年安吉·克莱,克莱在当时算是思想比较先进没有阶级观念的人了,但尽管他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时,“却不知不觉还是信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新婚之夜他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以同样的宽宥,还将她遗弃。
得不到深爱之人的理解还遭遗弃,这个打击对苔丝来说是巨大的,最糟糕的是导致之后苔丝迫于无奈委身于亚雷,尽管最后克莱终于想明白了,但也已经晚了,深爱克莱的苔丝一时冲动杀了德伯,过了5天幸福生活后苔丝的悲剧人生也到了尽头。有人说克莱一开始遗弃苔丝是因为太爱他以至于一时无法接受事实,这个解释我是不能接受的,只能说他那个时期的爱还不够深,还不到打败脑海里传统思想的地步。说到底,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教会。在文中也可以看到苔丝对教会的态度由不断加深怀疑到用行动否定。
看到书的最后一部分,我唏嘘不已。看到苔丝杀了亚雷后露出惨淡笑容,临刑前淡定地享受和爱人所剩无几的快活日子时,很是心疼这个美好的女子,她的死亡是不公的,是悲哀的,但对她来说,或许死也会带来解脱。一整本书看下来,苔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强烈的自尊心,甚至让我想到了林黛玉。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喜欢的角色都是很有自尊心的人,苔丝就是如此。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卑不亢,她可以吃很多苦头,唯独不能做损自尊的事,比如她就不向权贵或有钱人低头,爱情里其实她也追求平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终究无法逃脱各种恶势力的打压摧残,当时又有多少个“苔丝”在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在进步,可我还是不认为像“苔丝”这样的生命就不会存在了,韩国之前有女学生遭,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走到哪都遭到唾弃,你看,社会还是这样。为爱而生,像苔丝这样美好的女孩,顶着什么为爱而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遭到无情践踏的事我不想再看到了,她们都应该好好活着,享受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