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萤火虫的旅行》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17篇)
每次放假,我都会抽空课外阅读三十分钟,昨晚在微弱的灯光下,我打开灰尘仆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家住瑞典南部的小男孩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总是调皮捣蛋,捉弄动物,后来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小,他骑在鹅背上走南闯北,听说了很多故事和传说,最后变成了高大帅气、聪明善良、乐于助人的男孩子。
每当我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我都在幻想着能骑着鹅在空中遨游。让我更记忆犹新的段落是《帮助大公羊》,文中讲述雁群在厄兰岛过了一夜之后,转身向内陆飞行。在横越卡尔马海峡的时候,雁群遇上了大风暴,为了避开狂风暴雨,好不容易在峭壁上找到了一个山洞栖息过夜。在山洞里,阿卡发现住着几只山羊,领头是一只大公羊,雁群和他说话时,但大公羊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在阿卡的再三追问下,大公羊终于说出了原因:
原来,羊群和海鸟一起在这个小岛上快乐居住着,他们过得十分愉快。去年,这儿来了三只狐狸,凶恶的狐狸,经常在羊群睡觉时来偷袭他们。从此以后,这几只狐狸就再也没走了。
阿卡听了后,十分犹豫不决,尼尔斯自告奋勇地说,他来放哨。
第一个夜晚,尼尔斯就让三只狐狸吃到了苦头。大公羊看到阿卡主动、热心的态度,决定带着他们在岛上四处转转,并告诉他,岛上有一条很深很深的裂缝,叫“地狱洞”,于是,尼尔斯有了主意。
尼尔斯让莫顿驮着他,朝那个“地狱洞”里走去,吸引三只狐狸过来。最后,尼尔斯在莫顿的配合下,把三只狐狸扔进了“地狱洞”,让羊儿们佩服不已。
不管你有多么渺小,只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再小也有大用处。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了一次尼尔斯一人在家。发现了小狐仙,开始捉弄她,结果把小狐仙惹急了。被变成了拇指一样大的人,发现家里的大白鹅要和大雁飞走了,跑过去阻止。但人太小,被带上了天空。开始了旅行成为了朋友。半年过去了,但还是个拇指一样大的人。从小狐仙那里知道了只要把身边的大白鹅杀掉,就可以恢复原形。回到家时,他的妈妈要把大白鹅杀掉,但被尼尔斯阻止了。他发现自己变回来了,大白鹅也没死。他以后对身边的动物好好地照顾。
我知道了世界上的一切动植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和人类一样需要被关怀、被爱护。
在这个寒假,我阅读了《骑鹅旅行记》一书,里面奇妙的经历令我难忘至今。
此书的作者是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尼尔斯,因得罪了小狐仙而变成了一个小人儿,乘着大雄鹅跟随大雁开始了一场跨瑞典全境的长途旅行,在众人的帮助与自己的努力下,他顺利成功地回到了家。
这本书讲述的与其是一场长途旅行,不如是一次成长的先洗礼。其中,我对尼尔斯从内而外的变化感到惊讶,一个顽劣不堪,嚣张跋户的熊孩子,因一次刻苦铭心的旅行,变得善良勇敢,不怕困难的大男孩儿,这无疑让人惊讶,但同时也有一种由终的欣慰。在整篇故事之中,使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大雁阿卡了,她是整个雁群的首领,同时也是一位慈母,一位对尼尔斯除大雄鹅外最好的动物,她总是在尼尔斯最危险中时出现,与其同时她也为了拯救一个生命而做了老鹰高尔果的养母,此之种种,都让人感觉阿卡既有首领的大气勇敢,又用母亲的慈爱关怀,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在整个旅行中,使我感到困惑的地方很多,如鹤之舞大表演,大海中的白银等,但其中最使我感到出乎意外的,是老鹰高尔果。老鹰与大雁不共待天,一个食肉,一个食素,两者本就是宿敌,但高尔果却在雁群中长大,阿卡无微不至的爱让高尔果不再冷血,一直到死,高尔果也没有吃过一只大雁,我对大雁与老鹰的和平感到惊讶,原来爱也能让一头食肉的猛兽,变得温暖起来,令人不可思议。
《骑鹅旅行记》整本书,给我的感觉是:它像一个童话,但它又同时不是一个童话,童话有他的奇幻,却没有它的奇幻之中的严谨,这恰是它胜于童话之处。
《骑鹅旅行记》,这不仅是一次奇妙的旅程,更是一本成长的洗礼。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捉弄了小精灵,被他施法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开始了意想不到的冒险。
尼尔斯骑在家鹅莫顿身上,发现自己能听懂动物的语言,就骑着鹅,与大雁们开启了一次长途旅行。
在旅行途中,尼尔斯看到了祖国的美丽风光,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不少好朋友,听到了许多惊人的传奇故事。同时,他也经历了重重困难与危险。但他从不低头。尼尔斯还从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点,慢慢改掉了自己以前的坏毛病。
尼尔斯变小后,虽然力量也小了,但是他心中帮助他人的善火仍在燃烧,总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向有困难的人伸出援手。朋友有难时,他更是会不顾一切地去救,甚至差点丢了性命。他的善良与勇敢,不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美好品质吗?
反观自己,不禁有点惭愧。我一遇有难题,想一会儿就不想了,总是退缩不前;帮助他人时,先想到的都是自己,更不会不顾自身安危而去救别人,就连借别人一块橡皮都要犹豫一会儿,总是以自己为重,不能“亏”了。
我真应该像文中的尼尔斯学习,知错就改,学习他人的长处来改掉自己的不足,迎接崭新的自己。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给孩子的一部童话,这本书生动讲述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十四岁小男孩的故事。作者在这本书里介绍了她美丽的祖国瑞典,这本书还曾经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呢!据说,在瑞典的两名报社记者坐着单引擎飞机沿着大雁们飞行的路途旧地重游,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主人公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在途中,他听了许多故事传说,冒了不少风险,经受了种种苦难,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在漫长的旅行中,他逐渐改正了调皮捣蛋的缺点,成为了受人们喜爱的少年。
我联想到了我现在的生活。小学和初中的学习环境和要求有很大的不同,对我来说是重要的起点。初中课程多,要求高,在学习过程中,我可能会遇到不少的困难,我要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勇敢面对困难,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克服,认真刻苦学习。同时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我们一定要向尼尔斯那样乐于助人,以全新的自我来面对初中的学习生活。
今天,我在家里看了一本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书名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十分好看,它主要讲的是男孩尼尔斯的经历,怎样变孝怎样与鹅相处、又怎样回到家等等。这个尼尔斯的经历十分多,让我来给你们讲讲这个男孩儿的经历吧!
尼尔斯是一个调皮的男孩,整天把小动物们搞得鸡飞狗叫。有一天,尼尔斯觉得十分头晕,也就躺在床上睡了一觉。谁知醒来后,他觉得整一个房间被施了魔法似的,走到镜子眼前一看,才发现原来自己变小了。尼尔斯伤心地走出家门口。忽然听见动物们吵起来,原来是在骂尼尔斯。大家高兴地说:“平时这个尼尔斯老是欺负我们,现在,终于有报应了!”尼尔斯当时听了十分很生气,可是忽然反应了过来,为什么他会听得懂动物的语言?尼尔斯慌了,觉得自己根本不是人了。尼尔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要重新改过自新,可是应该怎么做呢?突然,有一群野鹅在天空飞过,在队伍的最后,飞得最慢的那一只野鹅名叫马叮尼尔斯看见了,就大声的喊:“请带我一起走,可以吗?”其它的野鹅都听不见,正好,马丁听见了。马丁像箭一样飞过去,又像飞机一样慢慢地停在地面上。“你好,我叫马叮”马丁愉快地说。尼尔斯把眼泪擦干,结结巴巴地说,“你…好,我叫…尼尔…斯,请你…带我…一起走,可以…吗?”马丁又说,“当然可以,来坐到我背上去吧!”尼尔斯也就坐到马丁的背上去了。
丛尼尔斯家一直飞啊飞,来到了这么远的地方。开始的时候,野鹅们不太喜欢尼尔斯,经过一段时间,不知不觉,野鹅们不再讨厌尼尔斯了。为什么呢?原来,这一段时间内,尼尔斯与马丁经过了许许多多的艰辛,到处帮助别人做好事,松鼠妈妈的小宝宝弄不见了,尼尔斯帮她找回来了。袋鼠爸爸的套子不见了,又是尼尔斯冒着皑皑白雪辛辛苦苦地找回来的。就凭尼尔斯这一点,打动了野鹅们。从此,野鹅们不再讨厌尼尔斯了。
原来,野鹅们来到这么远的地方,是有任务的:必须经过遥远的路段,接受艰辛和考验。现在任务完成了,应该要飞回野鹅们遥远的家了。
在尼尔斯的的家,爸爸妈妈着急死了,尼尔斯走了3天了,他的家里人十分担心他,怕他出什么事。爸爸紧张地说:“报警吧,不然,可能尼尔斯会出事的!”妈妈却慢慢平静下来说:“我们再等等吧,反正已经过了3天了,也应该没有什么事!”爸爸结结巴巴地答应了。
过了一天,野鹅们觉得是时候送是时候尼尔斯回家了。于是,野鹅们想用最快的速度的送尼尔斯回家,但又怕速度不够快。于是,野鹅们觉得要用实际行动才能证明,所以,尽自己的力量把尼尔斯回家。而尼尔斯好像不愿意回去似的,马丁劝劝尼尔斯,“回去吧,不然你的爸爸妈妈十分焦急的。”经过马丁的几次劝告,尼尔斯终于肯回去了!又过了2天,尼尔斯回到家了。爸爸妈妈听见外面有声音,立刻跑出去看了一下,啊,尼尔斯回来了!爸爸激动地抱起尼尔斯,“尼尔斯,你又长高了!”尼尔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他叫了一声,“马丁,再见了!”马丁说道,“再见!”尼尔斯听不清楚马丁在说什么,也就说明他已经变回人了?尼尔斯觉得,不应该在欺负小动物,尼尔斯怕又发生这种事情。从此,尼尔斯一家人每天过着幸福的生活。
通过看《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不但让我知道不能欺负小动物,而且让我知道尼尔斯这样做虽然不对,但是他的勇气、乐于助人的行为使我觉得他是一个好男孩,所以,我要向尼尔斯的优点学习!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这里的尼尔斯因为捉弄小精灵而被受到诅咒变小了,他看见一只天鹅跟着大雁一起飞翔,就这样他骑在天鹅背上开始环游地球,经历了种种困难,比如尼尔斯自己一个人挑战狐狸。
最后他终于回到了爸爸妈妈身边,终于变回人形,可是他舍不得与大雁分离,但是大雁要去南方过冬,于是尼尔斯和大雁恋恋不舍得告了别,大雁远远的飞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忘了帮助你的朋友,和朋友团结起来,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别怕,黑夜有我。《一只萤火虫的旅行》美绘版,全书的色调为黑、白、黄三色,以黑色为背景,我想是因为只有在黑夜才能看到萤火虫的光,黄色的是萤火虫发出的光,看起来暖暖的。
一只小小的萤火虫被拟人化,绘成小男孩的样子,戴着帽子、围着围巾,酷酷地、帅帅地。全书也是以这只萤火虫为主角,以它的视角来描写这次旅行。故事是真实发生的事,一只小萤火虫幼虫,挣脱黑暗,来到地面,遇到了从事萤火虫研究的博士付新华,随他来到泰国,小萤火虫知道了自己是胸窗萤,它见到了水萤。冬天,他们又来到海南,寻找冬天的萤火虫,这里没有让他们失望,真的找到了萤火虫。春暖花开,是萤火虫最多的时候。在日文中萤火虫的意思是“从天降落的星星”,给路人以光明和战胜黑暗的勇气。研究萤火虫很辛苦,它们的时间不一致。有人购买萤火虫,就有人去捕捉,这样做只会让萤火虫越来越少。付新华创立了中国第一个萤火虫公益保护组织,遍访大耒山。
在故事之中讲述了各种萤火虫的生活习性:如水萤的幼虫用鳃呼吸,拟纹萤个子偏小,以及萤火虫生命的延续。听故事的同时,孩子们可以了解了一些与萤火虫有关的科普知识,在其他书中有关萤火虫的知识比较少,而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学到很多。
我们生活在东北,在这里没有萤火虫,我们也从未见过萤火虫,感觉很新鲜,这些小小的精灵,的确需要保护,希望我们以后会看到更多的萤火虫飞舞。同时敬佩专门研究萤火虫第一人:付新华博士。
今天带着这种浓浓的美好回忆,开始读《一只萤火虫的旅行》的故事,更让我们对萤火虫的想念加深了,更加想去了解它的世界。
一个大自然中最美丽的生物!以前的了解,只知道它会发光,它很美丽,想看见它比较不容易。其他一切皆无。而此刻读着这样一本带着科普性质的图书,让我跟孩子,从感官、从认知、从一无所知到原来它的世界竟然这样与众不同,从而更加爱上萤火虫,爱上可以发光的美丽的它。
付新华!本书的作者,看着本书最后面一页自诉写这本书的缘由,让我感觉就像一位邻家大哥哥一样亲切自然,用最简谱的文字在讲述着他对萤火虫的热爱,它对萤火虫的付出,而且这些付出,都是出自内心,无私的。有了他这样的付出与努力,才让我们知道了,萤火虫的世界,萤火虫的故事。同时在他的努力下和长期观察下,还发现并定名了好几种萤火虫的名字。例如,雷石萤,武汉萤,等等。内心深处无名的产生深深的尊敬,希望更多的人去关注,更多的人去爱护大自然。
故事的开始,是一只小小的萤火虫,自身演变的过程,经过幼虫到茧,最后破茧而出变成萤火虫,好像蝴蝶的演变过程一样。都需要经过自身的努力。并且还是不断的努力,要不就在这样的努力中或被吃掉,或是自身原因而死去。
看见图片中,这个可爱的发着光的小家伙了吗!它就是萤火虫,尾部发着光。它还是一位帅哥哟!它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一切都是那么新鲜,一切都是那么神秘!谢谢你,让我们知道了你!你来自华中农业大学的花园里。
这几天我又读完了一本好书,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书中描写了尼尔斯被小狐仙施了妖法,变成了大拇指大小的小人,一只家鹅冲向了蓝天,也把尼尔斯带上了蓝天,他们与大雁一起旅行的故事。
旅途中,这拇指大的小人儿,经历了很多奇怪的事情:他和大雁们用车轮战术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帮大雕逃出了牢笼,找到妈妈;他跌进狗熊窝,用一根火柴救了自己;他用鸟巢当小船,从猎人枪口下救了绿头鸭……就在这惊心动魄的旅途中,小尼尔斯长大了!
当他又从新变回正常的人后,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周围的一切,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男孩!
“萤火虫在这个世上的`旅行有时候也是我们自己的旅行。”在《一只萤火虫的旅行》的开篇付新华这样写到。因为参加海峡两岸萤火虫生物多样性与环保训练营的缘故,我有幸得到了这本自然与哲理交相辉映的书。
宁静秀美的田园风光、熠熠发光的萤火虫独照加之文笔细腻的描述,付新华以一只萤火虫的口吻把我们带进了萤火虫的世界。从华农的狮子山到泰国的安帕瓦进而到海南的三亚再到云南西双版纳最后回到水萤之乡——湖北黄龙湖,在这期间我们经历了车胤囊萤美丽的传说,城市化灯红酒绿下萤火虫的迷惘,当然更不乏茂密的植物园中萤火虫熠耀宵行的壮观美景,以及萤火虫出生、成长、求偶、生存的生命历程中那些鲜为人知的事情。在书的最后,付新华以一只萤火虫的口吻写道:
“在我将死的最后一刻,一切都是这样的完美,回忆起我们的童年、少年,以及那两周的飞翔生活,有寂寞,有惊险,有甜蜜,有自责,生命是这样的多姿多彩,又是那样的短暂易逝。有千言万语,如今我却只想说一句:我来了,我又去了。”
读到这里,感慨万千,此时我想起了付新华副教授十几年来潜心于萤火虫研究的感人事迹。当初他满怀希望地撰写了一篇题为《萤火虫闪光与性信息素研究》的课题申请报告时,结果得到的答复是“本研究意义不大”,他觉得“自己从梦想中被拖出来,冷冰冰地摔到了地上”。此时他的研究正像脆弱的萤火虫一样,只能和黑暗为伴。面对困境,付新华选择了坚持,他发誓要坐穿基础研究的冷板凳,最终他终于得到了认可,成为中国研究萤火虫第一人。
北宋著名文学家王安石在《游褒禅山记》中写道: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时下,世风浮躁,我们作为科学与知识的求索者,只有把心思放到探索“科学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上,对科学少一些功利,多一点敬畏,不怕吃苦,敢于坐冷板凳,坚持潜心治学,方能在科学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人生价值。
正如马克思所说,“ 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崎岖的道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
我看过这样一本书,主人公是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他一开始的时候,是非常调皮的。但自从被变小和离开爸爸妈妈,就学会了要关心别人,变得更惹人喜爱了。
故事的情节是这样的,他十分调皮,像一只懒惰的猴子呢,一会上蹿下跳,一会有气无力,谁见了他都很头疼,还经常折腾小动物们,往牛耳朵里放马蜂,把宠物、家禽都打得鸡飞狗跳····所以小动物们都怕他,个个躲得他远远地。
有一天他抓了一只小精灵,一直折腾它,终于他将小精灵惹怒了,他立马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人,他十分伤心,就去牛棚找小精灵,但是那里的动物没有一个肯接受他肯帮助他。
一群大雁飞过,大鹅莫顿向天空飞去,想与大雁们一起旅行,尼尔斯想如果大鹅就这样飞走了,爸爸妈妈得赔多少钱啊,就一把抱住了莫顿的脖子但他完完全全忘记了,他现在是一个拇指大小的人,就骑上鹅脖,跟着大雁旅行·····
尼尔斯遇见斯密尔一只狡猾的狐狸,尼尔斯救过好几次自己的朋友们大雁,帮助了许许多多动物,也被大雁们接受,尼尔斯还交了许多的朋友有大雁阿卡、大鹅莫顿、老鹰高尔果等等。
最后他成为了,惹人喜爱的、关心朋友他人的好孩子,小精灵的魔法被识破了,他变回了原形回家了。
我的感受:我觉得虽然尼尔斯虽然开始时,他调皮、懒惰、爱折腾小动物的习惯的的确确有些太过分了,但是他身上的优点也很多,也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说:他有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有善于去交朋友,去帮助一些朋友,救助他们,为了朋友做出了很义气的事,还有他最后说的一句话,也是识破小精灵的魔法的话,“我绝对不会做一个背叛朋友的人,即使永远不能恢复原形。”这句话是我又非常大的感受,从他的这句话中我觉得他已经改变了,变成了一个惹人喜爱的孩子了。
“黑暗给我一双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这是我在《一只萤火虫的旅行》里读到的,它使我受益无穷!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不由的想到了这只萤火虫的生活经历,它对生活的热爱,它的不怕困难,勇敢地向前飞翔!它的旅途那么颠簸,它都能坚持到底,它对我的启发是多么大呀!每当它快飞不行时或者没劲时,它都对它自己鼓励说:“不怕!黑暗给我一双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有一次,它晚上出去觅食,一开始还高高兴兴的,可走着走着,突然遇到了暴风雨,狂风把它弱小的身体吹的东倒西歪,它左看右看都没有躲雨的地方,它很着急,开始还有点灰心,可后来它突然想起了这句话,“黑暗给我一双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它鼓励自己要坚持,不怕!最后,它顶着倾盆大雨,在雨中艰难地飞行,有几次跌倒,但它都坚持下来,又重新飞起来,继续飞行……每当想起它的经历,我就感到震撼!
萤火虫的经历,它的精神,和这句话使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就像双目失明的人。他们虽然看不到太阳,看不到美丽的世界,但他们却对生活充满了如此强烈的热爱!有一回,我上街看到了一些盲人走在路上,他们拄着拐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用脚探着。“通”只听一声响,一位盲童摔倒了,她挣扎着,想努力的站起来。一次、两次……经过几次挣扎,她终于站了起来。站起来后,她并没有哭,而是继续前行。我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我佩服他们,佩服他们的勇气,佩服他们不怕挫折,困难。他们看不到,但他们的心是明亮的!他们就如这一只只小小的萤火虫,有勇气,有希望!他们的坚持又让我想起了这句话:“黑暗给我一双眼睛……”
萤火虫、身边的人的经历使我想到我自己。我以前是个怕挫折的小女孩。一遇到一小点挫折就哭,一点勇气也没有。当我读完这本书,我就觉得连一只萤火虫的这么热爱生活,为什么我不能呢?有一次,我看见同学们再跳橡皮筋,我很想学会。于是,我跟着她们学。可每次都失败,前几次我甚至都想放弃了,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最后,我越跳越好,终于学会了!我战胜了困难!自从这次以后,我便下定决心:一定要记住这句话,时刻提醒自己,不怕困难,永远向前冲!对生活充满热爱!就像“黑暗给我一双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
我合上眼,眼前又出现了这一句话“黑暗给我一双眼睛……”完后,我又开始了战胜困难,战胜黑暗,走向人生的光明前途!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成人,变成了一个好孩子,大雁也飞走了的故事。
这本书文字通俗易懂,没有过于重复和无用的片段,而且这本书以小孩子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让整本书显得更加天真、活泼,也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让我在往后更加自信,更加乐于思考,有洞察力。而且书中还有许许多多小故事,很多的描写手法,好词好句等等,对我们今后写文章的时候有很多帮助。而且此书中不仅有知识,还有一些做人的道理,书中写了小男孩的一些心灵转变,让我们以后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或和长辈的观点有不同时,能采取比平常更理性地处理事情。另外书中还有很多能增加和朋友友情的事情,对你一定有帮助,我推荐大家人手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一只萤火虫的旅行》真的是非常好看,好看到让我违背早睡的原则。
孤独是最不堪的贫穷,生活中若是能有塔莉与凯蒂这样的友谊绝对是人生一大幸事。
这本书讲述了,塔莉与凯蒂三十多年的友谊,她们两种不同的人生轨迹,以及母女之间的关系。
塔莉是一个从头到尾都让我非常心疼的女孩,被亲妈抛弃,唯一她的外婆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去世了,青春期的她就像那种不良少女,抽烟吸毒参加舞会还被人欺辱,之后还差点进监狱,幸好她还有唯一的朋友,她开始和凯蒂的家人一起生活,戒掉了不良习惯,她崇拜那时美国电视台里第一位女性主播,她想像她一样成功。
她的确是这么做的,确立了目标,坚定了信念,一心追求自己的事业,在这一方面我很是敬佩她,高中时期便给一个报社写新闻,上千封信里写着她的报道,却也没能让她有实习的机会。到了大学,不屑于姐妹会的活动,整日追逐着传播学的教授查德学习。
之后到了纽约工作,每天凌晨两点半起床,努力工作不放过任何机会上头条播报台,日渐声名鹊起。
选择事业的她一直不相信爱情,四十多岁仍然孑然一身,她只有凯蒂和她的家人。
也许人就是这样呢,永远得不到满足,在事业上总想要更上一层楼,事业如日中天时,却开始遗憾,以及想要真正的爱。
相反地,凯蒂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她选择了爱情与家庭,终日为三个孩子操劳,疲惫却觉得值得。我想故事并不是想说明凯蒂的选择就是对的。
对于女性而言,平衡好家庭和事业是一个非常大的难题,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处理好这个问题,否则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青少年问题了,而女人无论选择家庭或事业都必须付出代价。塔莉与凯蒂的性格都与她们的母亲有关,教育方式不同,其选择以及处理问题的方法也都不同。
青春期的女孩总是对妈妈特别坏。在凯蒂年少时也会对妈妈发脾气摔门不礼貌,可在她的女儿也到了青春期时,那一系列的行为都报复到她身上了。“你要等上三十年才能听到女儿的道歉”,“不过至少还有一件好事,她还不晓得道歉的时候,你就明白她知错了”。
以前我也经常跟老妈吵架,每次吵架都能把我气哭,那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年代,会固执地坚持自己是对的,会在生气的时候飙狠话,后来才明白那就叫青春期,而家人之间的狠话往往是最伤人的。
我爱塔莉的事业心,一度觉得自己也会选择事业,觉得一个女人能有这样的能力是不虚人生此行的,可同时我却又很恋家,我觉得只要是与家人在一起的,那么没有什么困难值得害怕的。
最后,也要提醒广大女性同胞,发炎性乳腺的癌症是一种非常恐怖的癌症,即使自我检查,每年接受乳房摄影也很难在早期发现,致死率极高,作者的妈妈和文中的凯蒂都是死于这种癌症,真令人难过。
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之前,我就知道,这本书是瑞典优秀女作家拉格洛芙的作品,它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读完这本书,我最想说的话是——如果我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委,我也会投这部优秀的著作一票的。
这本书写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小男孩尼尔斯历险的故事。尼尔斯的家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他不爱读书,调皮捣蛋,经常捉弄小动物。一天,父母去教堂了,尼尔斯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妖精,而被妖精的妖法变成了一个有拇指大的小人。正在这时,一群野鹅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像展翅跟随野鹅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野鹅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伯兰省,历时约一年才返回家乡。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尼尔斯看到了自己祖国的美好风光,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很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并从中受到了锻炼,逐步改正了淘气的缺点。回到家里,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能分清善和恶,学会了爱和同情,懂得了学习和进步的好孩子。
多么令人欣慰的结局啊!跟着尼尔斯学会怎么做人的同时,我们还游览了自然风光,学习了地理文化,了解了很多动植物的生活规律和生长习性呢。
读了这本书,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只有具备了爱心,上进心,同情心和改正缺点的决心,才能做一个大家都喜欢的好孩子。
小朋友们,听了我对本书的介绍,你们一定喜欢上了这本书吧?假期还长呢,赶紧行动吧!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可以带你冒险、旅行、亲近自然、感受生活。如果你想知道,请继续往下看吧!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很新奇——一个小人和一只雄鹅,我想你应该已经猜到是哪本书了,没错,这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是一个淘气、不爱学习、不听话、总是欺负动物的孩子,以至于小动物都不喜欢他。有一天他因为欺负了一个精灵,被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和雄鹅飞向了雁群,在旅行中帮助了很多动物,关系越加友好,最终尼尔斯被送回家中,成为了一个好孩子。
我在看这本书时,深刻的认识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一开始雁群拒绝尼尔斯和他们旅行,但尼尔斯帮助雁群击退了狐狸斯密尔后,雁群的首领阿卡被感动了,就允许他与雁群旅行。看到这里,我想尼尔斯也是一个善良的孩子,阿卡总是对他不闻不理,很冷漠,但尼尔斯却总在关键时刻拯救雁群,这个行为让我感动。
可是在当今社会,有多少人又能真正爱护动物呢?在野外还是有很多猎人非法猎取动物,用它们的皮做包换钱,还把大象的牙锯下来做成工艺品,猎人是富有了,可是动物呢?动物怎么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它们也是有感情、有生命的。你怎么对待它们它们就怎样对待你,要做一个有爱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