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书》读书心得体会(通用15篇)
过了8岁,我就再也不愿意长大。但是,读了《彼得?潘》这本书后,我决定长大。
彼得?潘,那个永远长着一口乳牙的孩子,和我是多么相像啊!不愿长大,只愿做一只变不成青蛙的蝌蚪,永远登不上光怪陆离的成人陆地,一味地拖着细细的尾巴在童年透明的河水里简单而快乐地游。但是身边其他的孩子都长大了,只有彼得?潘依旧是个小男孩。“你答应过我不长大的!”悲哀的彼得?潘坐在地板上,看着已经长大成人的温迪抽泣。我能感受到失望和孤独像一把沙,堆满了他的心房,丝丝的寒,丝丝的痛,正和我的体会一样。
我愿意永远做那个躺在初夏的小竹床上做着甜梦的孩子,那个受了委屈就抱着洋娃娃倾诉的孩子,那个喜欢童话世界的孩子。只是我身边,不再有同样天真的伙伴。
你们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和大人一样了?我们为什么不能再像小时候一样相处?我看着身边渐渐长大的伙伴,分明是长不大的彼得?潘看着已经长大的温迪。昔日的伙伴装出大人的严肃样貌,他们开始觉得布娃娃幼稚,也不再相信那些美丽的童话。听着他们说“那都是故事,是假的,谁信啊”时,我不禁感到心痛,心里有个声音抑制不住地呐喊:“你们答应过我不长大的!”
伤感和快乐依然如童年般纯粹,可这些都是我一个人的。
读过《彼得?潘》后,我意识到,在除夕的夜晚,手拉着手,像巫师跳大神般欢乐地跳起来,为升上天空的焰火欢呼的岁月,真的一去不复返了。即使用一切去交换,也换不回那样的时光了。书中的彼得?潘,在儿时密友温迪长大成人之后,和她的儿女一齐玩耍,在温迪的儿女长大成人后,又和她儿女的儿女一齐玩耍……我不能理解这样的生活,我不愿昔日的好友与我渐行渐远,而我也不可能永远是个孩子。
于是,我决定长大,和伙伴们一齐长大!
书中讲的是出逃自地 狱的熄剥夺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 但是,他担心文字会让人们觉醒,为此,他发动了一场灾难。
可是大王书的新主人茫 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殊死较量,最终茫军推翻了熄王朝的统治,解救出了灾难中的人们。
读了这本书,我深切感到,坚持是他的最高品格,忍受是他的最大美德。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在”银山之战“中,当百万大军无法攻上山头时,将军们向茫建议放弃银山,士兵们也军心涣散,即使在这样的时候,茫仍然不放弃,坚持了一个月,终于等来了白狗的克星”璇“,取得了银山之战的胜利。
是啊!古往今来有多少人都是靠了坚持才取得了成功。爱迪生为了研制电灯在实验室里常常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有时连续几天试验,竟将1600多种耐热发光材料逐一地试验下来。爱迪生的成功靠的是什么?就是坚持。谈迁编写《国榷》被小偷偷走后并没有放弃,而是又用了好几年时间编写一部更加翔实、精彩的明史巨著。巴斯德 就说过:”我达到目标的惟一的力量就是我的坚持精神。“
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我自己。我们的任务是学习,有时候做奥数题,想了好久想不出来就放弃了,其实再想一会儿答案就要出来了,可是我却没有耐心了,等下次再做时,原来的思路都忘记了,还得重新思考。如果现在学习不能做到坚持,那以后做事情怎么能坚持呢?又怎么能做成大事情呢?
《海燕》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一只海燕,在大海之上,暴风雨之下展现出美丽的翅膀;展现出动听的鸣叫声;展现出从不服输,决不放弃的最伟大的精神;展现出能顶天立地最顽强的勇气。它讥笑愚蠢的海鸟,把天地间至高无上的勇气发挥到了极至。它是一只勇敢的海燕;一只不惧风雨的海燕;一只真正伟大的海燕......
勇气,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勇气,但每个人不一定都能驾驭勇气。勇气,它可以使一个人立足于社会;立足于天地;立足于人心中。我常在想,难道海燕真的不怕大浪,不怕暴风,不怕骤雨吗?不,它怕,但是它把自己的恐惧藏进了大海的深处,把自己的恐惧抛到了九霄云外。为什么呢?因为它要搏击风雨,搏击巨浪,因为它有勇气。虽然太阳会被暴风雨遮住,但是海燕,这海上身披黑衣的精灵相信太阳的光辉可以驱散黑暗的。
《海燕》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一生中,总是会有许许多多的经历,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失败与挫折。人可以在暴风骤雨中,坎坷之路中倒下。但倒下之后不能只是在那里等待,而是因该马上站起来。记住,失败只能是磨剑石,你仍要有无限的勇气,有充沛的意志。勇气是海燕最了不起的精神,这个精神让海燕义无反顾的向风雨发出一份份挑战书,向风雨发动一次次攻击。这就是勇气的力量,勇气能让我们收获很多,也正是它,让我们搏击自己的“风雨”,去开拓眼界,让心灵逐渐成熟,有了走向明天,走向未来,走向光明的力量。让我们鼓足勇气走向未来,去向更顽强的风雨发起搏击吧!
读了《海燕》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我被这篇文章吸引了,我被勇气吸引了。感谢高尔基让我读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感谢高尔基让我心潮澎湃;感谢高尔基让我明白了勇气的真谛。
古人说不烂的一句话: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诚然,在精神世界里享受美女与财富确实是值得人欣然一动的乐事。
对现如今的我们,有一件很值的偷懒的事情,我们不用费心的去寻思着应该看什么书,这一点我们的前人给我们提供了近乎无限的财富,上至春秋浩瀚轮廓的《论语》,中有唐代韵律顺畅的诗词歌赋,下有明清天马行空的小说《西游》,太多太多的书籍赋予我们不尽的心灵慰藉。不知大家曾有否静下心来默默的享受过一本书,真真的体会作者构建的真实而又玄幻的世界,虽没有视觉上震撼的效果,却留给我们无限的遐想,在任何你执着的地方添砖加瓦,找到自己的专属空间。
中华的传承,我们透过一本本的现实小说看透历史的齿轮刻划的痕迹。
古代的这片大陆有着浓厚的信仰文化,对佛家和道家的执迷到了绝对的高度,《封神演义》当中体现的更是淋漓尽致,尤其是对生活中无法达到的心愿,更是寄希望于神灵,请求获得庇佑。而对于现在的我们,就现实很多,科学为我们验证了没有牛鬼蛇神的存在,而在文化的衔接上就会出现断层,我们永远蔑视古人的愚昧,却同时少了古人那份执着的追求。
《红楼梦》无疑是中华沉淀最精华的一本书,它不仅仅透过一对年轻爱侣求而不得的悲剧体现一个家族的兴盛与衰败,同时也警预着时代的更迭给老百姓所带来的疾难与困苦。
现在美好生活也是在一片黑暗与斗争结束后才换取的重见光明。《平凡的世界》当中,人心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也为我们展示了我们不曾体验到的那种或许是撕心裂肺的痛苦,年代的隔阂,也只能让我们在书中体悟而已。
而在外国名著当中,我更倾心于《傲慢与偏见》,它也是在伊丽莎白和达西的身份地位有着巨大偏差的情况下,当两人发觉对对方的真实情感,依然执着着自己的内心,最终终成眷侣的心路成长历程。
无论国与国的文化有多少的差异,却永远少不了爱人之间追求幸福的主题旋律,不管是梁山伯与祝英台,还是罗密欧和朱丽叶,他们都为自己争取过,就都不会有遗憾。
耶稣曾说:你得不到,是不求;你求也得不到,是妄求。而往往人们就是看不到求与得的本质,在这条不归路上执着的觅着路。
书中的确有财富,就看你如何对待。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一本书,内容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奇怪的案件:为什么死者脸上写着血字?为什么新娘会在婚礼后失踪?为什么海伦的姐姐会突然死亡?纸条上跳舞的小人是什么意思?是谁害死了巴克利上校?为什么东房太太总是带着面纱......
福尔摩斯用惊人的推理能力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明白了我们做是不但要认真、仔细,还要多动脑,做事不能马马虎虎。
从未想过一个幻想故事如何体现”真“,但从《大王书》里每一个环环相扣的情景,我感觉到了”真“,里面有些部分都比较接近现实,而且还有很有想像,首先促成了一本完美的幻想故事。
记得有一段故事是这样的:当茫的军队被熄的军追赶时,茫发现有一个陌生的小女孩不小心掉进沼泽里了,熄就在身后,但茫却不假思索去拉小女孩,半天才拉出小女孩,熄此时也已赶到离他们不远处的地方。从这里充分体现了茫的善良,身处困境,善良的他还是拒绝不了她可怜的身影,怜悯的眼神,同样熄是险恶的,作者为了衬托,融入了焚书坑儒这个历史典故,使得这本书的正义与邪恶完完全全分开了,并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正义终究胜利邪恶,在文章结尾作者用动人的笔调画了个圆满的句号,同时,小女孩瑶为了保护茫牺牲了,多么感人的场面,多么动人的情景。瑶面对凶恶的黄狗毫无退缩,为了搭救恩人茫,她面无惧色的扑向黄狗,茫得救了,而他却再也看不到瑶乌黑雪亮的眼神,小巧轻盈的步伐,但他却忘不了瑶那流了一肩的长发和蓝色的裙摆在蓝天绿树映衬下风中飞舞飘扬的样子。从此他将金山改名为”瑶山“。
瑶、茫都是十分善良的孩子,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而对熄的重重阻挠,他们并肩作战,为人民而战,面对敌军的次次攻击,他们齐心协力,为和平而斗。
这么一个幻想故事,里面的道理真多,只要细细品味,就会有更多的收获。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寒假其间,我阅读了曹文轩撰写的长篇小说《大王书》。
这套书共有四部,因为只出了前两部,后两部还没有出版,所以我只看了《大王书》的第一部和第二部—— 《黄琉璃》和《红纱灯》。书中讲的是一个叫茫的放羊娃被无法忍受逃出地狱的熄压迫的民众所拥立成为王,书中讲述了这位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我看完这两本书后,觉得不但非常有趣,而且还很特别。比如说曹文轩给书中人物起的名字。书中人物的名字都只有一个字,而且都是有规律的:女孩们的名字都是以”王“字做部首,如瑶、琼、璇;茫军将领的名字都是以”木“字做部首,如柯、枷、檀、栖、榴、梅、杼;熄军将领的名字都是以”犬“ 字做部首,如猇、狄、猺、狷、狲;在熄的琉璃宫北面树林深处巫屋中的巫师们的名字都是以”虫“字做部首,如蚯、虻、蚁、螂、蚪、虱、萤、蜗、螨、蝙、蜴、蠓;与茫一起看日升日落、草荣草枯、云涨云消的白羊,它们的名字都是以”土“ 字做部首,如坡、垛、埂、埃、墟、壤、柯、坂、垣、坛、坦。
书中人物的名字很有趣,不过我又在书中发现了一处更有意思的地方,还有些让我不得其解:在茫的羊群中有一只小羊,它的名字叫”柯“。在第一部《黄琉璃》中,曹文轩把它长大后的样子写成了一头威武雄壮的大公羊,而在第二部《红纱灯》中,它却”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美丽的成年母羊。我不清楚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也许是他忘了在《黄琉璃》中已经把坷写成了一头公羊,所以才会在《红纱灯》中将坷又写成了一只母羊。也许是无意间的,但却给了我一个思考的空间。
我看完这两本书后,觉得很不过瘾,于是便又读了一遍。它们带领我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幻想世界,使我感受到光明与黑暗旷日持久的对峙,我看到了无数线或、美丽的生命,他们只有一个目的:将黑暗永远封进地狱,把光明传播到人间的每一个角落……
我刚读完《浮士德》这本书,听到这个书名,你也许很惊讶吧因为这是一本西方版的书,好多同学都说看不懂。当然,我也不例外,我只是用自我的思想、自我的眼光来看这本书的资料,分辨故事中的真善美、假恶丑。
我喜欢故事中的魔鬼——“梅菲斯特”。你们必须会觉得我的思想有问题,可是我爱书中的魔鬼是有原因的。
梅菲斯特虽然是个恶魔,可是却有为成就大恶而行善的力量。正如他在自述中说:“我是永远的精灵!”他总是想作恶,却总是产生行善事的那种力量。梅菲斯特不是一个普通的恶魔,因为他是考官,是神通广大的打手,是学识渊博的恶灵,是一个促进者。
他喜欢突然邪邪的一笑,露出一个极有个性的笑容。他喜欢一个人,就用心去爱;他恨一个人,就一本正经的告诉他——我恨你!我就喜欢他这种直白、真诚的个性。他让我联想到人类的“魔鬼”,那些人心里是黑的,表面上却笑嘻嘻的,一副纯洁的样貌;还有的人表面上称兄道弟,暗地里却各自打着算盘;也有的娶了媳妇竟把含辛茹苦的母亲赶出家门。这些人与梅菲斯特相比才是真正的魔鬼呢!
也许,人人心中都会有邪恶的一面,可是人和魔鬼不一样的是:魔鬼把邪恶挂在脸上,于是他给人们的印象就是丑陋的、邪恶的;那么,如果把邪恶藏在心里,就是纯洁、善良的吗这不是连魔鬼都不如吗
正邪只在一念之间,这是《浮士德》教我的,也是梅菲
在那夏天的夜晚,忽然几个亮点一闪儿过,没错,这就是星星般的萤火虫。在我们心中,萤火虫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小亮虫,其实,它是一个“食肉的猎人”,手段十分恶毒,即使狮子吃鹿,也没这么阴险,那过程,简直让你目瞪口呆。它悄无声息地飞到蜗牛身边,用随身携带的、小得看不见的、细得象根发丝的、十分锋利的两片钩状的颚,对着蜗牛扭着,毒液不知不觉进了蜗牛体内,那只象樱桃大小的蜗牛,便成了萤火虫的美餐。
萤火虫不仅是因为“食肉猎人”而得名,还因为它身上点着一盏明亮的灯。它那小小的肚子里,有着许多复杂的结构,它是一种非常细腻的黏性物质,有点象我们画画所用的白色涂料。毫无疑问,这就是发光物质。
萤火虫,让我立刻想到了好多与它差不多的生命。比如一些小商贩。当我们去买东西时就象对待亲人一样和蔼可亲,当你不做他生意时就对你评头论足。再比如蚂蚁,虽然它十分弱小,但它有我们做不到的合作精神,来完成一项巨大的任务……尽管它们的生命都很卑微,轻轻一碰,轻轻一踩,它的生命就到了尽头,难道,你没感受到她的哀鸣吗?世界上生命和自身的大小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暑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著名作家曹文轩所写的书籍《大王书》。
这本书我早就听同学们说过,听看过的同学说,这本书写的很好,既生动又具体,是读者身临其境。我禁不住这迷人的诱惑,便去书店买了一本,拿回家欣赏。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装进四个魔袋。熄将四只魔袋放置与王宫边缘的四座大山的顶峰。这四座山,分别名为:金、银、铜、铁。金山由黄狗把守,银山由白狗把守,铜山由红狗把守,铁山由黑狗把守。熄害怕人类智慧而美丽的文字迟早会让人们觉醒,所以,熄决定焚烧所有文字。
在焚书大会上,突然从书山中间飞出了一本书。它可不是一本普通的书,它是书中之书,是书中之王—大王书!它飞到了放羊娃茫—的手中。
在刀光剑影的漫长黑夜里,茫带领着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了殊死的较量。虽然茫知道他的队伍靠数量根本打不过熄的军队,但是,是大王书给了他智慧,是将军柯给了他力量,是瑶给了他自信,是他的羊群让他有了爱心。他在自己的努力和别人的帮助下,终于成为了一个帅气、自信、阳光、勇敢的王。
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篇。里面写的是茫要带领军队攻克金山(由黄狗把守)。军队刚来时,大家充满了信心,暗下决心一定要让人们得到光明!可是,面对这黄狗的一场恶战过后,异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只黄狗好象中了魔法似的,对着士兵一通乱咬。而且每一口都命中要害,一口就能让人毙命。茫的第一小队几乎全军覆没!整个金山成了一个血的海洋。
茫和柯都惊呆了!他们想不到一只小小的狗就能杀死一只突击小队!这一件事让茫费劲心思。无意中,茫打开了大王书。他看到了一个人。她有三个影子。她的身材很迷人,让茫很痴迷。茫在想:”难道只要找到一个拥有三个影子的人就可以了?“他就派人四处寻找拥有三个影子的人。后来,在一片空地上站着瑶。突然,茫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现象。瑶站在地上,在夕阳的照耀下,茫发现瑶竟然有三个修长的影子,和大王书上一样迷人。茫快哭了,他想不到瑶竟然是他们要找的那个人!柯也看到了。他也十分惊讶。后来经过柯的调节,经过了茫的同意,让瑶去对付黄狗。后来,瑶在黄狗面前翩翩起舞。终于抢到了袋子。而她也被黄狗咬死了……
作者调动非凡的想象,描绘了一个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陌生世界,演义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场面,令我读后受益非浅!
《大王书》是一本十分富有吸引力的书!
他曲折的故事,感人的场景,动人的画面都吸引着读者。故事大体内容写了一个从地狱出逃的人——熄在众巫师的帮助下,用邪恶的手段坐上了这个城市王的宝座。
熄残暴,弄的民不聊生,人们怨声四起却又敢怒不敢言。他为了坐享太平,剥夺了反对他的人的声音、光明语言和灵魂。他将收集来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封锁在了4个口袋里,将它们藏在了4座大山里,每一座山都有一条法力无边、穷凶极恶的狗来把守。他为了使自己的皇位更加稳定,烧毁了所有使人类文明进步的书籍,对藏匿文字者给予了最为严厉的处罚。但在烧书过程中,却有一本书逃了出来,它就是书中——大王书。大王书改变了一个放羊娃——茫的命运,使他成为了一个王,正义的王。在助手——柯的帮助下,他们的军队越来越强大。与此同时,在这个战火不断、血光冲天的军营里却有一个茉莉般纯洁的女孩——瑶。茫爱瑶,但是为了天下,他又牺牲了瑶。
瑶愿意为茫去付出她的一切,甚至生命。这是可歌可泣的爱,这也是无私的爱,这更是伟大的爱!瑶的牺牲有了价值,她夺回了人类的光明。
从《大王书》里,我学到了许多——无私的大爱,正义的心情和知识的可贵。
记得有一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呀,一本好书可以铸就我们的未来,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
现在来想想看,书柜里的书中,你认为哪一本是你最喜欢的书呢?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肯定的对你说这本《鲁宾逊漂流记》。
虽然这本书很普通,但它总是会激起读者的一番热情,而且有一股让人想继续读下去的好奇。。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出生于英国中产阶级家庭的人---“鲁滨逊”。从小,他就有漫游四海的雄心。一天,他觉得自己是该出去闯了,于是便悄悄地离开了家乡,开始了自己第一次冒险生涯。在经过一些奔波后,他开始有点想家,于是在1686年,鲁滨逊离开了自己苦心经营的海岛,带着一个名叫星期五的仆人回到了早已阔别35年的家乡。到家后,他发现父母早已逝世,只剩下两个妹妹和两个侄子。他在家又没待多久,又来到巴西的种植园,到那他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些忠实的朋友一直为他保管着钱财。后来,他又到英国成了家,有了三个孩子。几年后,他的妻子逝世,伤心之余,他心中又燃起了冒险的雄心,便又一次航海经商。鲁滨逊在路经曾住过的荒岛时,发现岛上的人很兴旺,一片繁荣景象。他满意地离开了小岛,继续着冒险的征程……
读了这部作品,我感想颇多。“鲁滨逊”这个形象是上升时期生机勃勃的资产阶级的典型,体现的资产阶级的思想和他们的阶级本质。他具有顽强奋斗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悲观和绝望,也不对生活抱怨任何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用行动去实现目标。他是一个具有冒险精神的资产者,还是一个敢于追求理想的殖民者。
这,就是这部作品给我的感受。看来认真地读一本书,它终会给你意想不到的结果,因此,我们一定要读好每一本书,领会书中的韵意。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20xx年2月12日-1865年4月15日),美国政治家,第16任总统(任期:1861年3月4日-1865年4月15日),也是首位共和党籍总统。从花城出版社20xx年5月1日第一版出版的艾米尔·路德维希的《林肯传》中,我们更是了解到了一个出生贫寒遭遇坎坷的凡人是如何一步一步成就了于美国具有巨大转折意义、让世界瞩目的伟大的。
出生于1881年的艾米尔·路德维希毕业于海德堡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早期主要创作诗歌和剧本,是20世纪德国最伟大的传记作家之一。他开创了传记写作的新流派,以描写人物的心路历程以及性格分析而享有盛名,他的传记代表作有《拿破仑传》、《俾斯麦传》、《斯大林传》、《富兰克林·罗斯福传》等,《林肯传》是他众多传记作品中的一部。
“凛冽的寒风扫过平原,一时间,参天大树的枝桠被吹的狂乱摇摆,嘎嘎作响。风,也无情地摇撼着一座低矮的小木屋,仿佛根本不把它放在眼里。”(出自《林肯传》第一部第一节清贫之家)读着《林肯传》,觉得艾米尔的语言是比较简单、生动、形象的。他并不因为所进行传记的人物是伟大的美国总统而采用比较理性的语言风格,相反,语言至诚且流露出更多感情色彩,从中我们可真真切切感受到作者对于这位伟大的总统的无限崇敬之情。作者就像林肯身边一株植物,平静而仔细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又像住在他心里的精灵,洞察着他的心理,最后通过笔尖将一切传达给世人。“他善于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剖析人物的复杂性格极其处世立业的原则态度。”(出自《林肯传》后记)通过阅读,我还发现,作者还常通过对一个人物的外貌描写来映射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暗示人物最后落场。
正是作者这种近似故事讲述的文笔,让我们看到:亚伯拉罕·林肯,他出生贫寒,遭遇种种不幸,但却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平民总统。读林肯,我读出了“英雄也许是时势造就的,但从平凡到达伟大的过程却是要比经历生死还要痛苦的过程。”高尔基说:苦难是最好的大学。成长过程中的磕磕绊绊在当时于我们的确是无情的刺刀,而经过岁月的沉淀奉上给人生的却是最值得回味与珍藏的财富。亚伯拉罕·林肯,就像蚌中经受千万砂砾磨砺的珍珠,越是磨砺,便越是强硬越是闪烁着璀璨的光泽。正如马克思所说:“他是一位到达了伟大境界而依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这位出类拔萃和道德高尚的人净是那样谦虚,以至于只有在他成为殉道者倒下去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
可是,当去掉世人瞩目的光环,他只是一个极普通不过的凡人,他也拥有家庭、婚姻,只不过他的事业融进了美国的历史。但在我看来,他是个极其悲剧性的人物,在家庭与婚姻上,他成为了最大的失败者。上苍夺走了他心爱的女子,又“赠与”他一段痛苦不幸的婚姻。对于一个凡人来说,人生之大悲莫过于此。如今,我们还听得到他内心的反复吟咏:唯有逝者的灵魂将化作永恒的怀念。
的确,是时势呼唤着英雄的出现,而正又是林肯的那为世人所赞叹的高尚的人格和宽阔的胸襟、高尚的品质等促成了他的伟业。哪怕他失去了婚姻家庭,但他依然拥有着自信、坚毅与忠诚,他隐忍于世他在痛苦中依然保持着一颗敢于承受的心。我们都是平凡人,平凡人也需要这些品质,虽然不是每个平凡人都能够成为时代的英雄,但我们仍然应该要求自己,拥有高尚的人格和宽广的胸怀,在这个世界找到自己的位置,哪怕渺小,哪怕最不起眼。正处于奋斗时期的我们,该把握好我们所拥有的机会,利用好身边的资源,在这个信息时代创造给我们的充满机遇与挑战的环境中,给自己定好位,接受困难的磨砺,实现自己的价值。
今年的寒假作业里有要求诵读国学经典,我和妈妈在书店里买了《三字经》。以前也背过其中的几段,也不是很有兴趣,但拿起这本书时,我发现里面内容丰富,读起来琅琅上口,还有明确的注释和小故事,里面含意无穷,有些故事让我很感动。
“香九龄,能温席。”在东汉时,有个叫黄香的小女孩,才九岁就开始帮爸爸妈妈做家务,而且还很孝顺父母。天气炎热时她会用小扇子把席子扇凉了才让母亲睡;冬天天气寒冷,她又会在父母睡前,把被窝躺暖才让父母睡……她懂得为父母减轻负担,还细心地照顾父母,真是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小女孩。看看她,再看看我,真是有天壤之别。我今年也是九岁,却还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在家不但不用帮忙,有时还会对妈妈发点小脾气,每天上学也是由爸爸妈妈接送,就连有时候老师布置的作业也需要妈妈帮我检查。虽然有时候也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但也是出于好玩……所以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懂事的、孝顺父母的孩子。
“融四岁,能让梨。”孔融四岁时就懂得谦让,把大梨让给哥哥弟弟吃,小的留给自己。这是我们这些独生子女最缺乏的美德。我们在很多长辈的呵护宠爱下成长,所以养成了唯我的性格,很少懂得谦让,特别是同学之间。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同学之间应该像兄弟姐妹一样,相互关爱,有事情相互谦让,就会少很多的争执。
《三字经》古代人们智慧的结晶,是文学的宝藏。一篇又一篇的寓意能增进我们的知识和见闻;一个又一个的故事,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请和我一起去读读这本好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