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级《活着》读书心得感想2024(精选35篇)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的肯定与颂赞。
读书,选书,一定要买名家、名出版社的经典著作,这样阅读收获才大。在读研时候,妈妈就告诉我要多读那些有名气的教授的文章。网购书的时候,如果某大家的著作很多,先少量购买阅读之后,确实对某某感兴趣,在把他其他的论著买来或下载看看,甚至可以精读与研读。比如说,我慕名而买托马斯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顺便买了他的导读书《托马斯库恩》,而他的其他几本有名的著作,如《必要的张力》我就没有买了。原因有:第一,对于我研究的'高等教育学专业及领域作用不大,第二,读懂它你花掉的时间太多,暂时没有必要。就读读这两本,我采用的先细读部分章节,其余不感兴趣的篇章就比较简略阅读,这样大致对他的观点有所知晓,至少和别人谈及的时候有所了解。通过现在慢慢阅读,就收获了一些读书的经验,不像以前那样傻读,收获甚微。读书要得法,才会兴趣增加。
向瞿葆奎学习,记住他的这些话。
瞿葆奎具有严谨的治学精神和豁达的人生态度。他主编的《教育学文集》积十年之功,汇集150位研究者的心血,共26卷,30册,总计1800万字。编著期间不畏寒暑,没有周末、节假日,从未在零点以前休息。瞿葆奎经常勉励身边的青年学子:“觉少睡一点,天少聊一点,影视少看一点”。
多读书,注意总结、思考和及时记录。
去年的圣诞节,圣诞老爷爷在那天悄悄的给我送来了一份特别的礼物,那就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
书的第一个故事《买火柴的小女孩》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说在一个寒冷的夜里,一个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没想到,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穿马路时,被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鞋她送给了一个可怜的小男孩,就在雪花飘飘寒冷的夜里,女孩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天太冷了,没有人来卖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爸爸骂她,她不敢回家……要知道那天是圣诞节啊,富家人正在吃着丰盛的圣诞大餐,那香味真是诱人,可惜那小女孩只能闻而吃不到,又冷又饿的她蜷缩在墙角下,点燃了第一根火柴,让她感到了温暖,就好像自己坐在火炉旁,不一会儿火柴灭了,火炉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她点燃了第二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灭了,大餐没了,肚子还是扁扁的,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见到了一个装饰的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要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也没了,她点燃了第四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很快消失,她点燃了所有的火柴,透过火柴的光她见到了奶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那女孩的生活很悲惨,如果当时有人买她的火柴,如果她有一个慈善的爸爸,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不会被奶奶带走,看到了这卖火柴的小姑娘让我想到了,前些日子在印尼发生的海啸,让很多儿童和小姑娘一样的可怜,但那些在海啸中失去了亲人的孤儿和那小姑娘不同的是他们得到了世界各地的援助,还是要比女孩幸运,和他们比,我要比他们幸福几千几万倍,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从不用担心会饥饿会冻着,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亲人,要善良真诚的对待每一个人,尽自己的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让世界充满爱。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看过了秀兰邓波儿主演的电影《小海蒂》后,在图书馆里我又借到了这本关于《海蒂》的书,我迫不及地地读了起来。
海蒂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她的姨妈照看了她4年之后,有了新的工作,就把海蒂交给她暴躁的爷爷来照看。海蒂跟爷爷一起住在山上。一天从早到晚都在跟羊倌彼得和他的山羊们一起玩。时间慢慢地过去了,冬天来了。冬天时,彼得要去上学,雪也下得很大,所以海蒂只能天天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无聊极了。
不过一年一年很快过去了,转眼间,海蒂8岁了。到了上学的年龄,但是牧师多次来问问爷爷让不让海蒂上学,但爷爷还是没有同意。不久,海蒂的姨妈来了,说要让海蒂到法兰克福去照看一个小女孩,做她的同伴,就这样,海蒂走了。
海蒂到了法兰克福,发现了她要陪伴的是一个不能走路,只能靠轮椅移动的女孩,名叫克拉拉。海蒂一来,这家子就出了很多卵子,从家里养了猫咪到家里闹鬼了,不过对于克拉拉来说,这些事都蛮新鲜的,好玩得很。他们一起度过了快乐的时光。不过,后来海蒂想回家了,克拉拉不舍得她离开,克拉拉的爸爸就答应克拉拉以后可以到海蒂住的地方去看望她。
海蒂回到家中,第一件事情就是把自己收集的白面包给了奶奶,接着又去看望了爷爷,爷爷看见和海蒂又重逢了,心里可开心了。她真是个善良孝顺的小女孩。之后,她又去看望了好朋友彼得。看见海蒂回来,大家都非常开心。
不久,克拉拉也来看望了海蒂,她看到了海蒂居住的小乡村,感觉美极了,吃的食物也很美味可口,感觉太美妙了。
我觉得海蒂是个又可爱又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可爱体现在她做的每件事情上,她的善良体现在帮助别人上。她给大家都带来了欢乐!
伤逝是我看过的鲁迅作品里,最平缓和娓娓道来的一部唯美的小说,如果不是注名是鲁迅所著,我甚至看不出是他老人家的作品,没了愤慨,没了讥讽,只有平静而舒缓地给你讲述一个关于爱情与婚姻的故事,真的很不象他老人家的风格,他又在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子君,一个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期待的女子,在生活的烦琐下,终于成为一个斤斤计较的小女人。其实,这么多年过去,我们每个结婚的女人身上哪个能没有子君的影子,谁还会整日地沉浸在爱情的甜蜜里?我们是不用再为生活的艰难去豢养几只鸡,也不必和邻居的无知女人比这比那。但是我们仍然延续着子君的好多做法,我们自结婚后,是不是从追求精神的愉悦,到更多的追求物质上的丰盈,一旦,老公无力满足我们的奢求时,也会不停的抱怨。
子君和涓生爱情是唯美的,如果谁想要把这唯美的爱情原封不动地移植到婚姻里,则是缺乏理性的,而子君就是这样一个不切实际的女人。哪个丈夫能允许自己每天单腿下跪地对自己泪水盈盈地求爱?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
我不想在这里过多的埋怨涓生,作为一个现代的女性,一定要吸取子君的好些不切实际的天真想法,把爱情和婚姻分割开来,不要对婚姻的日子期望过高,平平淡淡才是真,刻意制造出的那些浪漫也不是真的浪漫,婚姻的双方是彼此信赖而又互相尊重,这些就足够了,谁也别试图以爱的名义改造对方,如果你仍痴迷不悟,那你离着伤逝也就不远了。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解释。
今天,我读了《藏羚羊的跪拜》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种.种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我很可怜藏羚羊,又为猎人的行为感到愤怒。我要大声呼吁:人性的残忍,使动物都倒地而死,难道一直要到所有的动物都灭亡了,那是,人类会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吗?这个故事讲了老猎人枪杀了一只向他跪拜的藏羚羊。给羊开膛时,看见了它腹中有一只已经成形的小羚羊。猎人顿时明白了天下慈母的跪拜,包括动物在内,都是神圣的。最后,猎人消失了。
“他举起枪瞄了起来,奇怪的是,那只肥壮的藏羚羊并没有逃走,而是用乞求的眼神望着他,然后冲他前行两步,两条前腿扑通一声跪了下来。”读了这句话,我很感动。人们都以为动物没有人性,但藏羚羊那伟大的母爱让人久久忘记不了,我还体会到了猎人的残酷。虽然他犹豫过,但还是杀了羚羊。我觉得,那些只知道钱但杀了动物是一个贪婪的表现。那些猎人想到过动物的感受吗?如果他们是动物,面对人类的枪杀,他们能忍受吗?此时此刻,我为猎人的行为感到可耻.
读了《童话故事》这本书,书中的故事令我十分着迷。这本书不仅有趣,我从中还明白了许多道理。
《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内心百感交集。小女孩想和我差不多大,但我享受到的一切她都没有,这完全是那个旧社会的错。多么希望小女孩儿能够到我们的世界,和我们一起玩耍学习呀!
《白雪公主》这个故事从多方面告诉了我不同的道理。从公主的角度,我知道了要勇敢对抗黑暗势力;从猎人的走路上我知道了做人要良知;从七个小矮人的角度上我知道了我们要有同情心,热于奉献自己的爱心;从皇后的角度我知道了不能过分。忌妒别人,过于留一点的优点,反而会忽略自己的优点。
《兔子和刺猬》这个故事是告诉我们,论自身的速度,刺猬是绝对不能跑赢兔子的,可是刺猬却用聪明与智慧赢得了比赛。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像刺猬那样多动脑筋,用智慧去解决问题,而不是蛮力。
《蓝灯》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国王忘恩负义,士兵为他做了那么多,最后没有用处了他就把士兵赶走了。他这样做就是“过河拆桥”“卸磨杀驴”,像他这种人就应该得到应得的报应。我们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要知恩图报。还有很多很多有趣的故事,都让我学到了不少做人的道理,就连爸爸妈妈都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了。
《童话故事》真是让我爱不释手。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小妇人》作者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当初为了使家庭经济有所好转,她做了很多份工作,最后,她的创作使她解决问题,《小妇人》正是她的成名作。而路易莎在自己的文章中也这样写道:“我要以自己的头脑做武器在这艰难的尘世中闯出一条路来。”仔细看整本书,就会发现,路易莎写这部《小妇人》有一部分是影射了自己的真实生活,而又有一部分是出于她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小妇人》曾被美国国会图书馆评为全世界最畅销的一部优秀作品。这本书主要歌颂了家庭的伦理观念,邻里间的助人为乐。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
四姐妹虽然家里贫寒,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也表现出她们的自我约束,而独立自强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她们会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会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学习生活。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其中,马奇太太在回答大女儿梅格是否有“盘算”时的话让我深有感触引起了我的共鸣:“我希望我的女儿美丽、能干、善良,受人爱慕和尊重,青春时代很幸福,有一桩理想的婚姻,过上有益而快乐的生活。对女人来说,最美满的事情莫过于一个好男人的爱和选择。钱是个有用的和稀罕的东西,用得恰当,也是个高贵的东西。但我绝不希望你们认为,它才是最当紧的或唯一值得追求的东西……”以上也是我想对女儿说的话。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孩子们想放任自己不按规矩办事想睡多久就睡多久,想玩多久就玩多久。这次马奇太太并没有干涉她们而是给她们一个星期的试验期,让孩子们照自己的想法生活,结果四姐妹过得很狼狈,过得手忙脚乱,主动要求提前结束试验期。这时马奇太太才对孩子们说:“我希望你们明白,每个人的舒适其实都离不开他人,人人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互相帮助令人快乐,每天做了该做的事,闲暇才是美好的。”这种教育方法让我很受启发。它很适合孩子的接受能力,让她们在亲身经历中受到教育而不是家长简单的说教,使孩子们心服口服。
《小妇人》是值得家长与孩子一起阅读的一本书。
利用暑假时间,找到一本书来看,就是《会说话,你就赢了》。该书使用一些现实中的小故事来讲述对于不同人不同环境说什么样的话才得体、到位。这本书里面有一章内容我印象深刻,这里面有句话:我们没办法约束别人,但是能管好自己的嘴。
俗话说:皮肤上的伤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愈合。而伤人的话一旦说出口,就会永远留下疤痕。想想有时候说话,也是不经过大脑思考就说出来了,也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该内容是以影视界巨星周润发在成名前做洗车工,受到语言侮辱后努力奋斗为例,所以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人,讽刺挖苦的表达方式都要谨慎使用。想一想,如果你让别人当众丢脸,别人又怎么会给你好看?恐怕轻则对你反唇相讥,重则大打出手,最后必然得不偿失。那么要从根本上杜绝“出口伤人”的情况发生,建议从两点做起:
第一、不要让情绪控制你的头脑。
人都是感性动物,容易受到情绪的影响,但这并不能成为伤人的理由。感情用事,呈一时口舌之快的人,经常会伤到别人而不自知,有时甚至会让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因此,无论何时,都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做情绪的主人。
第二、不要说贬低别人,伤人自尊的话。
贬低别人,伤人自尊的话,无论何时,都不要从你的嘴里说出来。不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这是人们进行交流的底线,这个底线一旦被打破,关系就会破裂,难以修复。
身为教师的我们也是,在与学生交流的时候,都不要说伤人自尊的话。对于教育自己的子女,也不要说诸如“你这都是胡说八道”,“和你说话,就等于对牛弹琴”,“你真是没用!人家都能做到,就你不行!真是太不争气了”等等的话。以后自己也要注意说话的方式。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活着》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凤霞难产而死;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为她献血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家珍因自己的一双儿女死了,伤心过度而死;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有福贵还活着。
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一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校长献血,在抽血时,脸色由梅红变苍白,由苍白变青紫,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就这样,被活活地抽干了血。
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还是他心中,校长的生比自己的死更重要?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她就是“标准答案”。
可有一次,谭老师在算3_+1=13时把_算成了5,我一看这道题,掐指一算结果_是4。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不是5而是4。”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说:“哎呀,果然错了。幸亏你们提出来,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提出来!”我们听了,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反而更加敬重她了!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我们更要为自己活。
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活着有多难,死却如此简单,唯有为自己活,才能活出风采!
他在接到要做出“大炮仗”的时侯,便知道要制造***,要长期出差在外,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于是,他便开始专心致志的投入了***的制作中。
苏联答应给中国提供***的教学模型,但是对方却撕毁了协议,苏联专家全部撤走了,现在邓稼先只好一边读书,一边授课。他非常刻苦,有时他备课备到四点多,在办公室里睡两三个小时,天亮了继续工作。在那些日子里,他把全部的精力都用在工作,一天到晚晕乎乎的,走在路上还想着***,有一次竟连人带车掉到沟里。
经过了一番努力,终于把我国第一颗***的理论计算的轮廓勾画出来了。由于当时还没有大型电子计算机,所以只要有一小点错误就要用手摇计算机摇上九次,以便计算出正确的答案。
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伴随着一声巨响,戈壁滩上腾空升起了烈焰翻滚的蘑菇状烟云。这震撼世界的惊雷向人们宣告:中国人被欺凌的时代结束了!之后,邓稼先等人又取得了***试爆成功。
我想,这一定是邓稼先和其他工作人员刻苦研究和团结奋斗的成果。邓稼先那为了祖国富强而呕心沥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虽然不能像邓稼先那样做出伟大的事来,但是我们可以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长大了之后也为祖国做出有贡献的事来。
坐在书桌前,静静地聆听着来自窗外的声音,这种声音,有些悲惨,但在悲惨之中,有夹杂着一些壮烈。它把我的思绪带进了那篇课文——《邓稼先》,让我不由自主的拿起书,再次浏览……
这篇课文主要将邓稼先的生平、贡献放在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进行描写、评价,突出了他对民族的贡献,表现了中国学者特有的忠厚朴实、真诚坦白、心胸宽阔的气质,高度赞扬了他深沉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将个人生命奉献给祖国国防事业的崇高情怀。当我读到“一次井下突然友谊个信号测不到可,打架十分焦虑,人们劝他回去,他只说了声‘我不能走’”时,我的心灵被邓稼先那种为了国家,为了工作而临危不惧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会像一下自己,在这么幸福的情况下,在自己只有一份“工作”——作业的情况下,却经常抱怨,一会感觉认为学习太苦,所以就想放弃,开始厌学。比起邓稼先,我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没有邓稼先那种爱国的精神。“少年强,则国强。”我再厌学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如果每个少年都像我这样那么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不都得毁灭吗?”我先在就要好好学习!
虽然,我比不上邓稼先,但我可以向他学习,学习他的临危不惧,学习他的忠厚朴实,学习他的爱国主义……从身边做起,争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奉献国家!
随着窗外的歌声,我读完了这片课文,这是歌声里的悲惨,仿佛完全消失了,剩下的,只有那些壮烈……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
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神笔马良》是一个很有趣的童话故事,马良这个人物形象描写得细腻生动,深受儿童读者的喜欢。他勤奋好学,不怕困难,勇敢机智的个性值得广大儿童学习和模仿,所以我觉得这篇童话很值得儿童阅读和学习。
当今社会中,广大的家长都对自己的孩子关爱有加,舍不得让他们吃苦。所以很多儿童都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受不起风吹雨打,遇到一点点的挫折就打退堂鼓。但是故事中的马良就不一样了,他给儿童一个崭新的形象,他是那么坚强,不怕苦不怕累,而且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学习的精神更是因该值得儿童学习的。他喜欢画画,但是因为家里穷而北老师唾骂,他没有放弃自己想学画画的决心,他认为穷人家的孩子也可以学好自己想学的东西。而且也用行动证明了他也可以学得很好。从他的行动中,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常热爱画画的小男孩,在学习画画的过程中,他是那么努力,随时随地都在学习,因此才有他后来的成就。
但是相比之下,那些险恶的人们也给了孩子们教育,让他们知道了这个世界上也是存在恶势力的。但是马良面对他们的时候却是勇敢的,那种不屈服,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的精神更值得儿童去学习。故事的结局是颇有戏剧性的,但是总的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马良用他的才识和聪明智慧战胜了恶势力,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幼年时的玩具的选择对于我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每每从玩具店经过,我便要求爸妈给我买玩具,可只能选择一样,我瞧瞧着,瞧瞧那,再瞅瞅那,实在难以选择.着番情景唯有用”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来形容,而偏偏”两者不可兼得.我虽无”舍生取义”的断然.但也终究选择了自己的最爱.我学会了选择也无非从着 开始 .
稍大写后,上了学,难免回遇到选择题,选择,选择,其基本不过是像这些选择题一般.满眼的A,B,C,D就等着你如何选择.面对这种选择,凭你的不再是自己的最爱,它靠的是运用知识,思想,用智慧,遇到这种选择,唯好好的动一番脑子才是上策.
平时常说”机会靠自己机把握”着着实不错,上次有个语文作文竞赛,老师要求想参加的把文章交给他,我一直在犹豫,交?还是不叫交,不交了有太可惜,着可是一个大好机会,可我又怕丢人现眼,念头一直在不交与交的海岸边徘徊.直到最后,我爷没交,面对参加与不参加,我选择了放弃这个机会,着纯属我头脑发热,做了错误的选择………
在生活中,还需要选择如何交朋友,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要慎重选择,若为以后想想,等到中考,那又是一次超难的选择……人生总有许多的选择,记住一定慎重,理智,做出最好的选择!
我读过不少的书,其中浪喜欢的,是一篇肴拟荒磨的故事——卡夫卡的《变形记》。这篇小说,我前前后后看过许多遮,时它的认识也在不停地改交。
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荒店的故事。故事中,小小的推悄员格里高尔一觉妞来,发现自己丈成了一只大甲虫……小小的我也叮得不敢入睡,怕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大甲虫。
慢慢地,它变成了一个沉重的故事。可怜的格S高尔,由于生活和职业的重压,变成了一只大甲女,终日生活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问中,父毋和妹妹先后对他失去了时心,他痛苦、无助、迷惑、孤独……他被世界抛弃。于是,他也抛弃了份界。在一个灿烂的早展,当一丝阳光透入他的房间,照在他干搜的外亮上时,他死了……这样沉重的故事下面,藏若多少现代人因为生活的巨大压力发出的痛苦呼喊啊!我每次清完,都会呆望肴阳光,看灰尘飞舜。这是怎样沉重的一个故事呀!这是怎样被卡夫卡嵌在白纸里的呀!我无声呼喊……是的,生活负担重已成为砚代人的通病,而这,正是一个关于沉重的沉重的故事。
后来,我发现,我又错了。这是一个关于善良,关于同情的故事。在喧理的20世纪中,善良似乎已成了一裸无人理眯的狗尾草,而在卡夫卡,这位因为父亲的一句责写扰去自杀的心灵脆弱的奥地利人的笔下,我终于重拾了善良—这一种甘日情怀,在格里高尔痛苦的时候,他得到了妹妹的同情;而后来,又在失去了这种善良的同情的'时候,他死去了。但是,如果人们给予他善良的同情,知果他一直得到家人和其他人善良的同情和关怀,或许他又会成为他,,,一我不否认,虽然在这个关于善良的故事里,我们无法更多地找到善良的人和善良的事,但是,连过字里行间,我们看见的,足对善良的呼唤,是对善良的称赞,是对善良价值的认可!
落幕了。格里高尔在那样灿烂的一个早晨死去,或许他已经死了很久,只是没有人发现:总之,他死了,但他的家人“得救”了,他们的生活终于因为那个阳光灿烂的早展而灿烂。—但甲虫死了。
记下吧,记下这样一个看似荒.唐而又沉重的关于善良的故事吧。朋友,当你在这咬双而搔动的世界中忙碌的时侯,想一想那一只死去的甲虫吧,去养育一株善良的构尾苹吧。
真的,感谢卡夫卡,感谢他为善良作证。
人们啊,我们祈求善良!
基督山伯爵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凝聚成了看似简单而又分量十足的五个字——等待和希望。这应该也是大仲马为人处世的一个主要观点,很喜欢这个故事的波澜起伏,虽然篇幅很长,却读来爱不释手,很是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节转变。这跟读同样是大巨作的《大卫·科波菲尔》是不一样的感觉,因为个人觉得《基督山伯爵》更具奇幻色彩,有一种带着读者一起去探险的意味,其耐读趣味却跟狄更斯的另一部作品《双城记》有的一拼,同样是失去自由身被无情的监狱关押了十余载,以致于我到现在都很难去想象一个人长时间面对幽闭的话,他的精神世界得经受多大的摧残。
《双城记》里的玛奈特医生面对十八年的冤狱,最后选择了接纳仇家的子孙后代成为其女婿,而《基督山伯爵》里的唐泰斯面对十四年的黑暗,既借助上帝名义做到了替天除恶,也替人世伸张了正义。我相信他们在面对陷害自己的仇家时,良心上是受到了极大考验的,虽然他们的复仇心切,可人性终究是讲感情的,不然医生也不至于成全女儿的幸福,唐泰斯就更不至于放唐格拉一条生命了。只是这一切都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比的痛苦,今天我还在随心所欲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明天我就不明所以的失去了自由,而这又该向谁讨一个解释呢,这其中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在这个故事中,那三个害人的人渣都没落得好下场,一死一疯、还有一个破产到落荒而逃,而这也是基督山伯爵出于同情而放了一条生路。其实,整个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都只是出于自私而迫害了这个无辜的青年,费尔南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唐格拉是为了得到一个船长的地位,维尔福更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当然,也别落下了邻居卡德罗斯的见死不救,他的懦弱更是酿成这场悲剧的帮凶,可他却非但不安于最后唐泰斯的报答,更是让自己与劳役犯为伍,并因此葬命于同伴之手。而这其中的命运弄人,又能怨得了谁呢?除了梅塞苔丝,他们谁也没有认出带着面具的基督山伯爵,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预料过唐泰斯还会活着吧。
其实,与其说是唐泰斯预谋了这场复仇,倒不如说是这些罪犯自己把不堪的往事全都抖搂出来了,而唐泰斯只是像个魔术师一样稍加点拨了一下,便让他们的本性暴露无遗。不管唐泰斯是化名为基督山伯爵、水手巴森,还是布佐尼长老和威玛勋爵,他们全都是视而不见,只为自我的利益所奔驰着。可事情的发生偏偏就都那么赶巧,是他收养了被买卖的将军女儿埃黛,是他引领贝内代多进入了上流社会,是他让维尔福夫人认识了毒物学......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基督山伯爵不是先知,他只是洞察了人性的弱点,知道人渣总是欲求不满死性难改,而他只需稍加侦探,便有利于复仇的把柄和缝隙主动送入门来。所以善恶自有时机来报答。
另外,唐泰斯的命运之所以能得以改变,还得归功于他那位狱中的好友法利亚长老。没有他的存在,我相信这样的复仇计划实施起来难度系数还是挺大的,因为很多的计谋都需要得到金钱的支撑,至少在巴黎没有如此的奢侈挥霍是吸引不了外界关注,并顺利跻身于上流社会的。当然长老不仅给他提供了一个宝库,更传授了他渊博的学识,这算是在狱中一段美好的友谊时光,而长老的辞世更给他造就了一个脱身的机会。以致于十年后唐泰斯再回到伊夫堡时,当他再次回到法利亚长老的黑牢时,心中唯有数不尽的感激之情。是的,是这位老人像慈父般给了他生的希望,让他在绝望的黑牢中继续坚持着无尽的等待。
大仲马写这本著作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他对人物的刻画却是很仔细的,不仅有复杂的人际交织的大网,更有对细节描写的深入。在这里,作者更像大千世界的一个旁观者,他能读懂每一个细微动作的变化,暂且不提他对基督山伯爵每一个眼神跟脸部变化的解读,光是写努瓦基耶这个只能通过眼睛来彰显生命力的瘫痪老人,就够我们好好品析一番了。通过这双眼睛的转变,我们能读到在努瓦基耶身上爱憎分明的感情有多强烈,也能读到老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顽强不屈,更能读到他对外界的是非有多刚正不阿.......而瓦朗蒂娜也是通过这双眼睛读懂了爷爷对她的厚爱,虽然家门惨遭不幸,可只要这双眼睛给予她支持的力量,她就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而这,也很好的诠释并让我相信了,眼睛是人类的心灵。
最后的结尾在我读来,不免有一丝惊奇,唐泰斯选择了跟埃黛一起远走天涯,而梅塞苔丝则选择了隐居。其实这样的安排也是合乎事态常规的,毕竟二十四年的经历不能全当往事随风消逝了,总是会在人心中留下痕迹的,所谓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或许就是这个理吧。当再次回到马赛那个熟悉的地方,却已不见情窦初开时的美好了,那个在夕阳下相伴随行的爱人也只是停留在记忆最深处。当然,马克西米利安是幸福,并不是说他得到了唐泰斯的慷慨馈赠,而是他在为爱奋不顾身后还能再次拥抱到爱情。在这里,大仲马揭示了金钱的重要性,却也借摩莱尔的经历告诉了我们,除金钱之外还有其他的美好值得去追求。
感觉写了这么多,还是点明不出故事的经历曲折有多具有吸引力,还是得靠自己有耐心去读了才知道吧。基督山伯爵就像一个神话了的人物,他每一次准确无误的预见性都会让你拍手叫绝,至此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解救出瓦朗蒂娜的,或许这也算一个悬念,留给我们读者自行去揣摩他那智慧的大脑吧。总之,他的经历让人不禁哑然,而他的坚定更让人不容置疑。在最后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那封信里,更是彰显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态度,这是值得我们去铭记并学习的——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老舍,《茶馆》,无可复加的戏剧杰作。读过很多遍,也看过电影,有人称它为三个黑暗时代的送葬曲,揭露了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而那张挂在茶馆里的“莫谈国事”的大字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招牌在掌着市侩百姓的嘴,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上台的人物所发生的故事,无论悲喜,只要追溯一下因为所以,总是那档子破国事,万花筒也好,西洋镜也罢,茶馆就是如此一个社会矛盾集中的体现,跑不了。
至于剧情的再现此处就不表了,王利发刘麻子等一摞人物已经随着这部经典作品一遍又一遍的被阅读被再现深深扎根于读者的心中,我看来,《茶馆》的大范围传播有两个原因。一方面,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与作者蜚声海内外的名望互为表里有着互相宣传的意味,另一方面,《茶馆》通俗易懂的语言也在传播上提供了客观性的便利,就像读完《水浒传》总能说上句“贼厮鸟”,连我不喜读书的朋友看完《茶馆》也能津津乐道几句:“屌!揍他个小舅子!”
这几句随不登大雅之堂,然而颇具江湖之风市井之气,作品中常含有这类平易近人的词语,自然能较为简易地被大部分读者所接受和认识。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_,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虽然《茶馆》并没有展示出太浓厚的作者的政治立场,但是它所展现的阶级矛盾,社会矛盾,依然可作为我们政府部门管理工作时候现在值得借鉴参考的案例,宋恩子吴祥子这类仗权鱼肉的恶霸现在有没有?唐铁嘴这样的封建余毒清没清?说不好,也不能乱说,然而我们理论上可以开诚布公地去谈,因为现在这可是人民内部矛盾。至于管理的效果如何,那也不妨留心一些坊间有没有大傻杨这样打竹板的调侃世事的段子,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爱恨情仇皆故事,止不定调研出个猛料,百姓的生活也就能更太平些了。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地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是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也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_,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暑假,我认真拜读了英国作家路易斯·卡罗尔的名著《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一书,该书是一本梦幻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犹如进入了童话世界,抑或是动物王国,还犹如进入了大人国和小人国,总之一切都与现实距离遥远,但爱丽丝这一人物形象给人以鲜明的印象。整个故事温柔的提醒人们:生命本可以如梦想般的精彩。
爱丽丝是智慧的化身。书中写到爱丽丝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世界,她想进入一个狭窄的小洞,可是洞实在太小了,根本进不去,只有将自己的身体缩小才能进入,偶然间,她发现了一个写有“喝我”字样的瓶子,但她没有直接喝,而是仔细的察看瓶子上有没有“毒药”的字样,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喝了瓶子里的水,最后缩小身体得以进入。由于身体缩得只有一尺来高,自己又把开门的小金钥匙掉在了桌子上了,无法取得,怎么办呢?她仔细察看了当时的环境,发现在旁边有一块蛋糕,蛋糕上写着“吃我”的字样,在确定无毒的情况下,她就把蛋糕吃了,马上,身体就长到了九尺来高了,最后取得了钥匙进得了洞穴。总之,爱丽丝在漫游奇境的旅途中遇到的困难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但她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胆略,都能逢凶化吉,最后实现自己的目标。
爱丽丝是惜时的楷模。当她来到了一个小人国后,发现里面有许多帽匠,说是帽匠,但其实他们都很懒惰,他们的时间大多用在了猜谜语和喝茶上了,家里的环境搞的一团糟,爱丽丝诚恳的对他们说:“与其拿这样的有问没有答的谜语把好好的时间糟蹋了,不如还是用它做点儿有用的事吧。”她的这些忠告最终改变了这些帽匠的生活态度。爱丽丝的这句话让我深思了好久。联想到现实生活,我觉得她的这句话寓意深刻,它教育人们要珍惜时间,要把宝贵的时间花在做有实在意义的事情上。可是现实中有许多人却不是这样,有许多成年人不顾家庭,整天的打麻将,而且全身心的投入,许多都是不仅耗费了宝贵的光阴,还输掉了家中不多的钱财,有的甚至因此而闹得家破人亡。还有许多青少年学生,他们把大量宝贵的时间用在了上网打游戏上了,平时要是家长叫他们多读书多做作业就会大皱眉头,脸色很不好看,时间也好像过的很慢很慢了,要是让他们上网打游戏,那就心花怒放,全身心的投入,只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太快了,许多青少年学生就因为沉迷打游戏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荒废了正当的学业,葬送了美好的前途。假如能像爱丽丝那样珍惜时间并充分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那该多好啊!
总之,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后,我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启迪了我幼小无知的心灵,明白了许多道理,最大的体会就是:当你遇到了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时,要用自己的智慧和胆略去克服,去解决;当你沉迷于游戏或别的什么无聊的事的时候,要知道懂得如何去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时间去做有益于自己人生发展的事,做对他人和社会有意义的事。
今年暑期里,我和妈妈到登云路的文化商城买了《环游地球八十天》(法国凡尔纳)这本书。我仅用1天时间就把书看完了。
书中那生动的语言和惊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1872年10月3日,在英国伦敦改良俱乐部里,绅士福克先生与朋友们的几句闲聊,变成了以2万英镑为赌注的80天环游地球的赌局。福克先生坚决相信80天内可以环游地球一圈。于是他立即带领新仆人路路通(洛旺)开始了这次环游。那时交通还不发达,要完成这次环游真是不可思议呀!
一路上,福克先生被警探费克斯跟踪、阻扰,还遭遇重重险阻,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终于返回伦敦,还提前了24小时。
在途经印度时,他们救了一个女子----艾娥达,她是土王的妻子。当时,土王死后,僧侣们要她陪葬。福克先生知道后,劝说向导和路路通去救她。路路通趁着那群僧侣未醒之际,悄悄地爬上了火葬坛。然后又借着依然漆黑的夜色和火光的映照,把年轻的艾娥达从死亡中救了出来!艾娥达非常感激福克先生和路路通,连声说谢谢!
看到这里,我觉得好佩服福克先生他们的勇敢和机智!换成我,就不敢去救艾娥达,因为我怕被那几个僧侣抓到。
不久,他们又乘坐火车去美国纽约途中的一个叫哈莱克堡的地方,火车经过一座锈迹斑斑的铁索桥时,遇到了野蛮的西乌人来打劫。他们机智地打死几个土匪,并阻止了急速中的火车,救了全车的人……
故事很精彩,我感觉自己好像也和福克先生他们一起经历了磨难,环游了世界。他们经过了美国、西班牙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他们还来过香港呢!
书看完后我懂得:以后不管条件怎么样,困难有多大,只要敢于行动,世界上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情,就像有一句话说的那样: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这本书里一共有两个故事,一个是《爱丽丝漫游奇境》,另一个是《爱丽丝镜中奇遇记》。
第一个故事讲的是爱丽丝追赶一只会说话的白兔时,坠入一个地下世界。在这里,她一会儿变得比房子还高,一会儿又变得只有毛毛虫那么大。在审判红心武士的法庭上,爱丽丝和红心国王,王后发生了争执。扑克兵们纷纷扑向爱丽丝,爱丽丝猛然苏醒,原来一切不过是一场梦。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在一个雪天,爱丽丝来到了镜里的世界。在镜中的世界,小溪与树木将大地分成一个大棋盘。在红棋王后的指点下,爱丽丝从一名白棋小卒,开始向王后的目标出发,经历一番遭遇后,她终于成为一名王后。可在庆祝爱丽丝成为王后的宴会上,一切突然乱了套……爱丽丝惊醒过来,原来又是一场梦。
作者刘易斯.卡罗尔曾在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任教。院长的三个女儿常来找卡罗尔玩耍,卡罗尔非常喜欢爱丽丝。他把自己编的故事讲给三姐妹听,又把这些故事写出来送给爱丽丝,这就是享誉世界的《爱丽丝漫游奇境》。后来,卡罗尔又根据为孩子们讲的另外一些故事,写出了《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两篇故事最大的特点就是想象力丰富,童趣盎然;故事情节新奇怪异、引人入胜;语言优美风趣,充满诗意。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这本书很不错,那就捧起这本书,让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力都插上翅膀,恣意地翱翔吧!
人生,就是一次次相遇,夹杂着一次次伤感的别离。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目送》。它讲述了作者龙应台与身边的人所发生的目送故事,让我深有感触。
龙应台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时,独自一人背着书包往前走,但他时不时回头,视线与母亲的目光隔空交汇。母亲依依不舍地目送自己的儿子一步一步向独立走去。
读到这里,我顿时回忆起了自己第一次上学的情景。我与妈妈互相目送,一刹那,我隐约看见妈妈的眼角出现了一道泪光,自己也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我们是多么舍不得啊!但我知道,这时我们只可以离别,因为我要学会坚强、独立的生活。最后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别了。
目送亲人的生死离别是多么的伤感。当龙应台父亲的棺材被抬入火葬场时,她深深地凝望着,因为这是今生最后一次目送父亲。朦胧中,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那是在20_年奶奶去世的时候,我很舍不得地望着她的棺材被移入炉里,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这就是我最后一次目送奶奶,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到生死离别是多么痛苦!
看完这本书,我恍然大悟:最应珍惜的人,原来就是自己身边的人,不管是亲人、熟人还是陌生人,都要珍惜每一次相遇或送别。
人生就如一次次的目送,让人念念不忘。正如龙应台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让我体会到亲情是多么珍贵,一定要好好地去陪伴、关爱身边的人。
如果你喜欢身边的人,那就不要只停留在心上,要大声地说出来,让对方知道,让对方开心,用心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
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
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茶馆》这部话剧主要讲述了老北京裕泰大茶馆在时代的变迁中逐渐走向破灭的故事。《茶馆》该剧可以说是很现实,好人不一定有好报,而恶人不一定有恶报。让人唏嘘不已。
老舍先生在《茶馆》中刻画的人物性格特点十分鲜明。每个不同的人物都代表了当时社会不同职业、阶级的不同群体。看似多达几十位的出场人物,却无一显得重复。王掌柜、常四爷、松二爷等等身世不同、个性显著的人物形象跃然纸上。只需读过一次,就能把各种人物的性格特点深深刻在脑中。例如裕泰茶馆的王掌柜,正如卷首老舍先生予其的定位一般:精明、有些私心而心眼不坏。
通览全文,在我眼中他作为一个掌柜,很圆滑又显得软弱,遇事就给钱、说好话。然而,在结局中他不忍看到茶馆被高官与小人夺取,默默地在后院逝去。这一情节,仿佛出乎了人们的意料,但仔细一想,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酸不已。这么一个走着中庸之道的掌柜,却选择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人物,以其行为与性格的强烈反差,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悲哀,表达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讽刺与不满。
《茶馆》的成功在于语言的成功和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话剧全凭台词塑造人物,一个人的性格全体现于他的每一个字眼中。“语言大师”老舍先生的语言功力令人叹为观止。《茶馆》中每个人物的台词都有生活气息却意味深长。在戏剧结构上,《茶馆》可以说是“形散,神不散”。整部话剧虽年代跨度大,没有主线故事,但毫不显得零散难懂。老舍先生通过一个主要人物,从壮到老,贯穿全剧。这样,故事虽松散但有了连贯性。
故事中人物父子相承,虽然年代变化了,但每个人物所代表着的群体依旧存在,并随着时间的迁移有了细微的变化。令故事富有强烈的时代气息。每个人物都扮演着自己的故事,同时又与各自所处时代密切关联。揭示了社会一角,展览了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性格生活。
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学瑰宝似满天繁星,数不胜数。而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其学说不仅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发展进程,还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模式。
自从进入六年级下学期,我们也开始了对国学经典——《论语》的理解与诵读。孔子是一个伟大的人,他对学生的淳淳教诲,每一句都饱含哲理。我们学的第一句《论语》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一句告诉我们:三个人一同走路,这里面一定有可以当我们老师的人。应当选择他们的优点去学习,对他们的缺点,要注意改正。这是最经典的一句。随后我们又学了“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明白了世上没有天才,只有肯吸收古人的知识,勤奋敏捷地去求得知识的人才会有学问。“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告诫我们要有坦荡的胸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告诉我们不能空想,要付诸学习,而学过的东西必须经过思考,细细咀嚼,才能真正吸收。我最喜欢这一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能不懂装懂,自欺欺人,这才是明智的表现。这一句在千年后的今天,同样适用,它是一句至理名言。就像老师上完一堂课,假如我们已经完全掌握了,就做一些习题巩固;如果我们并没有完全掌握,还有不明白的地方,那我们就不能浑水摸鱼了,应该立刻去请教老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完全掌握老师所讲的知识。当没有人理解自己时,“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给你以安慰;当自己排斥别人时,“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给你敲响警钟;当自己失信时,“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给你教训;当你想要抓住过去的事不放手时,“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给予你提醒……
《论语》是孔子的智慧结晶,他将一生的感悟都传给了学生。他的学生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将他的格言收录下来,编成《论语》流传后世,孔子的思想从而传承下来,推动了中国文化的发展,对后人起着醒世的作用。想当年,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如今,《论语》走进了我们的课堂,我们前所未有地感到自己的渺小——在至情至性的格言面前,在博大精深的真理面前。三天新学一条《论语》,同时每天复习一遍从前学的几条《论语》,真如孔子所说:“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国学经典是中国文学宝库的一朵奇葩。品读国学经典,感悟国学精粹,一部《论语》,受益终生。
1、青鸟读书笔记
棣棣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他家很穷,但他和妹妹很快乐,所以很幸福。幸福就在我们身边,荣华富贵不是幸福的根本,快乐才会觉得幸福。青鸟也不是幸福的象征,幸福不产生在东西里,你要寻找快乐,幸福才会永远跟随你。
2、爱的教育读书笔记
寒假里,我读了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一部著作《爱的教育》,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讲述了很多小故事,我看得入了迷,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少年鼓手,因为他坚持到底,为了国宝牺牲了自己的左腿,让我想到我们平时碰到一点点小困难,就束手无策。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尊敬长辈、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3、刺猬的优雅读书笔记
小说以巴黎高档住宅区一栋公寓为背景,以看门人勒妮自述和少女帕洛玛日记的形式,反映了作者对社会现实和人类生存境遇的思考,体现了作者对生命意义和艺术真谛的探寻。
一个外表粗陋的看门人,实则是有着高贵的心灵和文化品味,情感丰富,如刺猬般优雅。小说通过抒情音乐般的描写表现了人物对生命和艺术的体悟。
4、星期二,我们班举行了图书交流会。我们班里许多同学都展示了自己的书。淦海翔的书名叫《兵器百科丛书》。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其中我知道冲由德国HK公司的设计师蒂洛.默勒、曼佛雷德.格林、乔治.塞德尔和赫尔穆特.巴尔乌投入了命名为“64号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研究制造。这项设计的成品是G3步枪小型化的冲锋枪。读完了书,我想我长大了也要当兵。
5、今天我读完了《儿童百问百答》。书中讲了美洲鸵生气的时候会干什么;狼鱼吃鱼吗?为什么有人怎么吃也吃不胖呢?身体不舒服的时候为什么会发烧呢?最大的恐龙是什么等,那本书有三个优点。一是搞笑, 二是知识丰富,三是内容多。
读书心得体会100字5篇读书心得体会100字5篇每本书的主人公都不一样,如果你喜欢可以把全套书都买下来。
6、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调皮粗野的小男孩。他趁父母做礼拜的时候,拔家禽的毛,并在母亲的衣柜里调戏一个小精灵,被它变成了小人儿,随着大雁去旅行。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不能伤害和调戏动物。如果我们伤害野生动物,你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美好!
7、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一本书,内容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奇怪的案件:为什么死者脸上写着血字?为什么新娘会在婚礼后失踪?为什么海伦的姐姐会突然死亡?纸条上跳舞的小人是什么意思?是谁害死了巴克利上校?为什么东房太太总是带着面纱......
福尔摩斯用惊人的推理能力查出了事情的真相。我明白了我们做是不但要认真、仔细,还要多动脑,做事不能马马虎虎。
8、我喜欢看很多书,比如故事书,故事书上面写着神奇的传说;还有《十万个为什么》,它上面写着生活的乐趣。还有音乐书、语文书、英语书等。语文书上写着优美的课文,英语书上写一句句美妙的句子,上面还有英文歌和英语故事。读书能让我们学到知识,还可以让我们变得越来越聪明,小朋友们一定要认真读书哦。
“我常常问自己,要是我们都遇难了,那就不会受这么多苦,不会连累那些保护我们的朋友,不也挺好的吗?不,不对。我们还想活下去,我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还要自由、幸福的活下去!”这番辛酸又坚强的话出自《安妮日记》主人公,一位名叫安妮·弗兰克的犹太少女的日记中。
我默默的将这段话读了一遍又一遍,反复思索着这句话的内在含义:暗天无日的藏匿生活;食物以及其它生活用品的极度稀缺;恐怖的空袭噩梦般的反复上演;恐惧绝望的日日夜夜。这种窒息的地下生活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可安妮却把这种生活当成“一场浪漫又刺激的冒险之旅”,带着她的日记踏上了征途……
这本日记本是安妮十三岁生日时父母送给他的礼物,于是安妮与这本笔记本的对话成了安妮每天必做的功课。但在温暖的的小屋外,世界并不太平。一九三三年,希特勒上台,开始了对犹太人残酷的种族迫害。迫于形势,弗兰克一家带着其它四位犹太人逃到了公司的密室里。他们白天必须安静,以免被楼下的工人或邻居发现,晚上才可以自由活动。在日记中,安妮犀利的控诉了法西斯的种.种恶行,在战争机器的碾压下,明天的世界将会呈现怎样的一番景象呢?对此,善良的安妮始终相信:“人性本善,混战和苦难终将结束……”
我查了资料,结果让我震惊:一九四四年八月四日,警察闯进秘密小屋,八名成员被捕!八个月后,只有安妮的爸爸奥托·弗兰克活着从集中营回来。一九四五年五月七日,纳粹德国投降——世界如安妮所愿迎来了和平的曙光。我们不会忘记,有一双来自天堂的眼睛正默默的注视着我们。她不是民族英雄,也不是历史名人,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少女,一个战争的牺牲品,一个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孩子。
是啊,战争又有何意义呢?如果我们呼吁和平,将会有多少人免遭战争的残杀?让世界不再和平。如果某些国家不那么霸权,不那么好战,如果这是一场可以避免的战争,为什么不让和平之花永远绽放?这样下去,我们离第三次的世界大战又有多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