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下午好!
我叫殷竹茹,是x班的学生,我的论文题目是《政府信息公开视角下的阳光政府建设研究》,论文是在汪雷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在这里我向我的导师表示深深的谢意,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三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信息作为一种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其发展态势越来越猛,传统的工业文明将逐步被信息文明所取代。在我国,绝大部分信息都由政府部门所掌握,据统计,政府掌握着约80%的社会信息。由此可见,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势在必行。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是从20世纪80年代逐步发展起来的。自十二大提出“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国家和社会保障公民政党的自由和权利”开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权利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由此,政府作为最大的社会信息的产生者和掌握者,就有必要通过主动及依申请的方式,将政府信息与公民共享,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这样才能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公民才能知道政府在做什么、是怎样做的、做的效果如何,如此一来,公民才能真正地参政议政,才能对政府监督到位。党的十七大提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这不仅使各级政府越来越注重打造阳光政府,学界也加强了对阳光政府的建设研究。联系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阳光政府,不难感觉得出,这两者之间是存在一定联系的,大体说来,阳光政府建设离不开政府信息公幵,政府信息公幵有利于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让公民将其监督职能发挥到实处,权力才会有所约束,政府才会变得阳光。
近些年,学术界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和阳光政府的研究十分活跃,不仅引起了不同学科,如行政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领域专家、学者的关注,而且这对政府信息公开和阳光政府的学术著作及研究论文等也如雨后春第一般不断涌现。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我国的阳光政府建设却屡屡碰壁,公民的知情权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参政议政无法落到实处,权力滥用现象依然屡禁不止,官员腐败也依旧娼厥。有鉴于此,本文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不断扩大公民的民主权利,这刚好契合了阳光政府的内在理念。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政府信息公开对于建设阳光政府具有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尤其是在当前我国阳光政府建设路径尚不明晰的情况下,应该以也只能以政府信息公幵为切入点,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阳光政府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路径。当前,在我国政府治理模式转型的背景下,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突破口,通过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公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如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提供切实保障,从而实现政民互动和协作,这对阳光政府的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的突破口和重要路径,巳受到不同学科领域的关注,其受重视的程度越来越高,因此,本文以政府信息公开为视角,探究我国阳光政府建设的可行之处。
本文的框架是这样架构的:
第一章是绪论部分。这章分别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成果、本文研究的思路与框架、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与可行性以及文章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第二章介绍了政府信息公开与阳光政府的理论框架。先分别介绍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府的相关概念,然后论述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府的理论依据,包括:人民政府理论、知情权理论及治理理论,最后分析了政府信息公幵和阳光政府的内在契合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不仅契合了透明行政、服务行政、民主行政还与保障公民权利以及政府的合法性、公信力等相契合。
第三章主要分析国外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主要选取两个国家,即美国和马来西亚,以它们为例进行说明。美国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是最具代表性、信息公开机制是最为完善的国家,它的许多做法和经验都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而马来西亚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则让其本国民众及其他国家不敢苟同,特别是马来西亚政府对马航事件的处理更是暴露了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诸多不足,这也给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幵工作敲响警钟,提醒中国政府引以为戒。
第四章分析了我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幵,打造阳光政府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当前我国的透明行政、防腐治腐、公民参与等都还不够成熟与完善,须通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来加以改善。可能性包括:我国政府信息公幵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初步形成;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得以扩宽;美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国提供了经验教训。以上这些都为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幵的扩大、阳光政府的建设创造了巨大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