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校外住宿安全保证书(精选3篇)
为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学校管理规定,我校不允许学生私自到校外住宿。针对个别因特殊情况并经家长及辅导员同意在校外住宿的学生,经协商,校方允许其居住校外,但学生本人及其家长需就有关问题签署安全保证书,内容如下:
1、外宿生保证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生手册》的各项要求,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校纪校规。
2、外宿生必须保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与各项集体活动,不能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否则将按学生违纪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3、外宿生保证要经常认真学习安全自救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解救能力。
4、外宿生保证要自觉维护校外宿舍安全。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确保自身在校外的人身安全。
5、外宿生要加强防盗意识,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严防丢失。
6、外宿生保证服从学校、房东、家长的管理,遵守法规校纪,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返回住点。
7、外宿生保证遵守社会公德,不沾染“黄、赌、毒”,不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及其它娱乐场所。
8、外宿生保证在来回学校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路上、街道逗留玩耍,不准下河塘洗澡;在校外不准乱吃零食乱用餐、饮生水,注意防水、防火、防电、防人身伤害。
9、外宿生在校外期间的所有安全,由外宿生本人和家长负全责。外宿生在校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财产问题,与学校无关,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校外居住学生保证如出现考试不及格现象、受到处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必须立即返回学校集体宿舍,集中学习生活。
11、本《安全保证书》签订后需经南京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所涉费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理解本保证书各项内容,对保证书的执行无任何意见。
学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X学院X班学生因,特申请校外住宿,为维护本人正当权益和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现郑重保证如下:
一、本人申请理由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没有弄虚作假,没有任何申请理由以外的其他企图。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事情,不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形象的活动,自觉维护大学生良好形象。
三、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安排,听从组织指挥。已经明确知道学校规定,在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时,外宿学生作息规范得分和早读、早锻炼成绩标准只能按良好记。
四、自觉服从所在辖区的管理,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引发的一切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完全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每月定期向所在学院学生政治辅导员汇报学习、生活等有关情况,愿意接受学校保卫处、学生处、学院等部门有关校外住宿情况的检查,若更改租住地点,将在三天内主动把新的租住住房协议交学院学工办、校学生处备案。
六、在批准外宿时间期满之前1个月内将主动向所在学院和校学生处申请期满之后的续住或返校住宿安排,及时向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延期不办理,愿意接受学校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的相应处分。
七、本保证书一式6份,学生、学生家长、学生所在学院、后勤管理处、校保卫处、校学生处各执1份。
学生本人(签名):
年月日
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
为明确学生本人的责任,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学校保证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武汉工程学在校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所述原因坚持在校外住宿,住宿地点:
,户主姓名:
,联系方式:。
二、本人保证居住环境内用电、用水、饮食、防火、防盗及人身等安全。在校外住宿期间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校无关。
三、在校外住宿时保证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个人情况,保持通讯联络随时畅通。如住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随时告知学院及辅导员老师。保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保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家长随时了解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
四、本人保证不会因校外住宿耽误正常的教学活动及学校各项活动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愿意接受学校给予的相应纪律处分。
1、在校外住宿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校外住宿的。
六、如遇国家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或出现紧急状态等特殊情况,本人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学生姓名签名(指摸):
家长姓名签名(指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