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质量保证书(通用17篇)
我公司承担北京日坛小学绿化工程的施工任务。我们将本着对项目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规程,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伤亡事故。
一、质量目标:
公司承诺: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竭尽全力,确保工程达到优良工程的目标。
二、项目部组织机构系统:
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公司将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包括:
1、安全保证体系
2、质量保证体系:
3、质量检查、评定体系
4、质量保证工作体系:
三、质量管理保证主要技术措施:
1、质量责任制: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责任制,在责任制度的基础上,鉴定质量保证书,实行风险工资制。
2、奖惩措施:
对现场施工人员出现质量问题,奖惩分明,决不放过。并设专职质检员,具体措施待工程开工后,项目部协商来决定。
3、质量检查与验收:
现场质量检查是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手段。它包括:工序交接、隐蔽工程、停工后复工前和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检查。
①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
②质量验收按照工程合同的质量等级,遵循现行的质量检查评定标准,采用相应的手段对工程分阶段进行质量认可。
四、特殊工作岗位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教育、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试,坚持持证上岗。
对特殊工种制定作业标准,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作出规定。
器具的抽样检查工作,汇总统计周检、抽检情况。
五、成品保护: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按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遵循合理的施工顺序,不至于破坏管网和道路、地面。提前保护,包裹、覆盖、局部封闭成品,以防止成品可能发生的损伤、污染和堵塞。对全体职工进行文明生产与成品保护的职业道德教育。
工程竣工交验时,向建设单位进行建筑物成品保护及正确使用方法的交底,避免不必要的质量争议和返修。
六、质量控制措施:
1、加强施工工程的质量予控,使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加强因素控制,确定特定、特殊工序关键环节的管理点,实施工程施工的动态管理。
3、认真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4、在管理上“严”字当头,长抓不懈,认真执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个人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复查——各专业质检员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不验收。
20xx年XX月XX日
(建设、开发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为了做好工程质量跟踪服务工作,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建设厅___________号文件精神,对由本公司_____项目经理_____施工员负责施工的__________工程,做出好下质量保证:
一、符合责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要求。
二、符合国家、江西省现行住宅施工技术规程要求。
三、墙体、屋面、楼面无渗水现象。
四、已通过本公司组织的质量验收。
五、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本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1、保修期限
2、保修范围
(1)屋面渗雨
(2)室内地面空鼓、开裂、起沙,砖面松动,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面脱落,墙面浆起碱脱皮。
(4)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
(5)厕所、厨房、舆洗室地面倒泛水造成积水。
(6)外墙面渗水,阳台积水,窗边渗水。
(7)室内上下水、供热系统管理渗水、漏水,暖气不热,电器、电线漏电,照明灯具坠落
(8)室内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
(9)钢筋砼砌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变形、裂缝超过国家闺房和设计要求。
3、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法》第七章第42条规定,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六、住宅工程竣工后,有关工程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将及时给予实地察
看,书面答复,并妥善处理。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发包人(全称):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配置的污泥泵、电控柜、污水管、彩钢雨棚等主要设备、主要填料、湿地植物,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双溪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地基基础工程,格栅渠、沉淀池、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垂直流人工湿地、污泥干化池、出水计量槽、人工细格栅等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二 年;
(五)消防工程保修期为 年;绿化 一 年。
(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 二 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住宅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 按设计文件规定 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 1年池、水箱漏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 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 1年砖松动;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 1年
8、管道堵塞; 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 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 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 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 明 事 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由我公司承建的xx县老城区水源地及供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在路东段施工时,局部管线在贵公司施工的非机动车道南侧路沿石下通过,并有井室需要砌筑,由于贵公司路基现已成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及恢复。
井室砌筑完成后,恢复贵公司施工的路基部分全部采用三七灰土,路基300mm以下150mm一板分层夯实且压实度保证在90%以上,路基300mm以上压实度保证在92%以上,在施工过程中并邀请贵公司技术施工人员监督施工,开挖及恢复工程保证于x年xx月xx日以前完成,如果由于恢复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路基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保证
保证单位:xx区建筑公司第x分公司
甲方代表:xx集团:
xx区建筑公司第x分公司:
日期:
一、质量保证
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2材料: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检验确认,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于工程。
二、工期保证
1、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管理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①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和个人的定额和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②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实行自检,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每周召开协调会,对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因素。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队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并派安全专管员一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施工用电安全 (二)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2、执行安全规范。
3、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名民工工资。
4、自觉接受使用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四、治安管理措施
工地现场内,施工人数较多,生产工人在工地居住,治安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就工地治安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每周召开一次治安教育会,派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至各施工班组.
2、不准各施工班组人员发生打架事件,严禁各施工人员超出规定的活动范围,影响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
3、不遵守工地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五、环境卫生
1、工地每天及时整理生活垃圾,一定要保持生活居所整洁;
2、工地废弃物必须每天清理,防止污染;
3、所有垃圾必须弃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4、坚决执行场地清洁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
承诺单位(签章):四川泸州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诺人(签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使得收货方(_________ 超市)放心从承诺人处进货,承诺人对提供的产品质量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质量的所有相关要求,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承诺人保证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3、承诺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承诺方保证自收货方主张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上述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货款,同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如果由于承诺方产品质量引起的质量事故,承诺方承担赔偿责任,收货方有协助消费者维权的义务;承诺方承担收货方因消费者维权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5、因承诺方销售给收货方的产品引起的纠纷,由收货方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日期:
由我公司承建施工的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履行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并保证做到:
1、 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对所承建过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2、 严格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标准。
3、 工程所有的各种材料、配件、设备、等严格按规范的要求,使用前在监理或建设单位代表监督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消除质量通病,由专人负责检查落实。对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人员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认真执行,及时整改达到质量合格。
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保证: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各分部工程质量均验收合格;主要项目符合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验收合格。
6、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质量保修责任和义务;
7、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工程质量; 因施工原因发生质量问题,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质量保证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现场工程需要,为提高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劳动法》、《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三、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共计: 天,
承包价格付款方式:
四、工程质量要求:按公司制定的工程质检标准及质量规范执行。
五、乙方是甲方下属单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调动,配合处理工地上各种事情。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详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如有违反制度行为,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七、乙方在甲方的要求下,必需自己解决工地施工人员的数量,并亲临工地现场监督指导施工。如在不延迟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基础上,可减少施工人员。但必须向公司作出书面申请报告,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八、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如没有特殊情况,每延迟工期一天,罚款1000元。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自觉遵守公司安全条例和防范措施,如出现人为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施工人员应按图纸正确施工,如由于施工不当造成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严重影响者,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十一、材料送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搬运。
十二、甲方及时提供施工所用材料,保证在施工材料申购后五天内将材料送到工地,如因甲方无法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三、工程验收由公司委派监理或业主验收为标准,如维修超过三次本公司有权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并负责维修费用。
十四、在一年内如本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安排售后服务队进行维修,乙方负责全部材料费用及车费等额外开支维修人员工资按每个工日计时80元正计算。
十五、双方违约:如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所有费用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2施工质量保证书
发包人(甲方):蒙古国能源部
承包人(乙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乌兰巴托第三热电站50mw机组升级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经协商一致,对乌兰巴托第三热电站50mw机组升级改造工程签订质量保证书.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蒙古国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一台50mw机组及冷却塔,升压并网系统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双方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如下:
⒈ 保证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⒉ 保证屋面具有防水能力,房间楼层和外墙面及洗手间等具防渗漏性能.
⒊ 保证整体楼层具有抗风防水抗震能力
⒋ 保证楼层有加高再建承受能力;
⒌ 保证房屋各楼层建筑高度达到发包方要求;
⒍ 保证房屋建筑格局适用于发包方需求.
⒎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承包方担保工程质保期为最终竣工后3年。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汽机与发电机组的质保期为移交后十八(18)个月。.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⒈ 如未达到上述要求,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尽快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承包人不派人修建,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⒉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设法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当地安全建筑管理部门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 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房屋倒塌、裂缝、倾斜等因素,乙方负全部责任.
(不可抗力:指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大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合同将以英语与蒙古语两种形式存在,在因文字意义引起的误解与纠纷的情况下,本合同内容以英语为准。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保证书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保证书:
一、 的施工由 负责。
二、严格按照分工,抓好自己负责的工程的施工,处理协调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三、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现场监理管理,抓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狠抓工程的质量,并对工程质量负责。如出现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将追究施工方的法律责任。
四、施工方提供施工工艺及施工进度表
五、分部分项工程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开工时间,施工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
六、现场负责人必须每天在现场负责现场管理。(如不在现场每天按1000元/天罚款,累计达到7天自动解除合同)
七、施工方(乙方)不能按规定工期完成,每延迟1天按合同总价的1%罚款。
乙方不能履行上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建设单位、施工负责人各执一份,报公司备案。
承诺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质量保证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现场工程需要,为提高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劳动法》、《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商定,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三、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共计:天承包价格付款方式:
四、工程质量要求:按公司制定的工程质检标准及质量规范执行。
五、乙方是甲方下属单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调动,配合处理工地上的各种事情。
六、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详见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处罚制度)。如有违反制度行为,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七、乙方在甲方的要求下,必须自己解决工地施工人员的数量,并亲临工地现场监督指导施工。如在不延迟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基础上,可减少施工人员。但必须向公司作出书面申请报告,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八、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如没有特殊情况,每延迟一天,罚
款 。
由我公司承建的xx县老城区水源地及供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在路东段施工时,局部管线在贵公司施工的非机动车道南侧路沿石下通过,并有井室需要砌筑,由于贵公司路基现已成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及恢复。
井室砌筑完成后,恢复贵公司施工的路基部分全部采用三七灰土,路基300mm以下150mm一板分层夯实且压实度保证在90%以上,路基300mm以上压实度保证在92%以上,在施工过程中并邀请贵公司技术施工人员监督施工,开挖及恢复工程保证于x年xx月xx日以前完成,如果由于恢复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路基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保证
保证单位:xx区建筑公司第x分公司
甲方代表:xx集团:
xx区建筑公司第x分公司:
xx年xx月xx日
城建局、xx集团:
由我公司承建的xx县老城区水源地及供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在路东段施工时,局部管线在贵公司施工的非机动车道南侧路沿石下通过,并有井室需要砌筑,由于贵公司路基现已成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及恢复。
井室砌筑完成后,恢复贵公司施工的路基部分全部采用三七灰土,路基300mm以下150mm一板分层夯实且压实度保证在90%以上,路基300mm以上压实度保证在92%以上,在施工过程中并邀请贵公司技术施工人员监督施工,开挖及恢复工程保证于x年xx月xx日以前完成,如果由于恢复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路基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保证
保证单位:xx区建筑公司第x分公司
甲方代表:xx集团:
xx区建筑公司第x分公司:
x年xx月xx日
一、质量保证
1、施工质量:为了保证施工质量,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定,施工前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直到每个工人熟悉操作工艺,施工中要求严格按操作工艺施工,对施工质量严格按"三检制"(自检、交接检、专业检)进行检查,每道工序不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2材料: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需、经甲方和监理方检验确认,不合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不得使用于工程。
二、工期保证
1、组织合理措施:①由项目管理部统一调度管理。②及时落实材料、机具、劳力的进场和调度、管理。做好工序安排,提前做好工作面的准备工作。
2、实施进度管理:①每周安排计划,下达班组和个人的定额和完成的工程量指标,明确责任。②每天班组对进度和质量实行自检,提出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每周召开协调会,对其它分包单位协调工序及施工进度,及时解决延误施工工期的因素。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施工队为安全直接负责人,并派安全专管员一名。除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外,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施工用电安全 (二)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遵守建筑安全工作规范和安全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恶性事故发生。
2、执行安全规范。
3、建立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依法给工程施工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依法与工程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时支付工人工资,绝不拖欠名民工工资。
4、自觉接受使用单位及其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检查中提出的问题。
四、治安管理措施
工地现场内,施工人数较多,生产工人在工地居住,治安问题至关重要。为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开展整治治安重点地区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就工地治安问题采取如下措施:
1、每周召开一次治安教育会,派专人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治安管理措施落实至各施工班组.
2、不准各施工班组人员发生打架事件,严禁各施工人员超出规定的活动范围,影响工地管理人员的生活。
3、不遵守工地各项治安管理规定者,一律给予开除处理。
五、环境卫生
1、工地每天及时整理生活垃圾,一定要保持生活居所整洁;
2、工地废弃物必须每天清理,防止污染;
3、所有垃圾必须弃放指定地方,不得擅自乱放乱弃。
4、坚决执行场地清洁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
承诺单位(签章):四川泸州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对 项目的建筑、水、电、暖通、内装修进行消防设计,并对消防设计质量终身负责。
如该工程消防设计违反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良信用评估后果。
特此保证!
保证人:
日期:
镇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我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对 项目的建筑、水、电、暖通、内装修进行消防设计,并对消防设计质量终身负责。
如该工程消防设计违反消防法规及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不良信用评估后果。
特此保证!
保证人:
日期:
建设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地址:阜新市清河门区清馨园小区
邮编:123006
商品房项目名称 工作质量等级
交付使用时间:20xx年10月11日
质量保修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答复时限 2个工作日
保修项目 保修期限 保修责任
1、地基和主体结构 合理年限 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2、屋面防水 5年 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总是而导致天面渗水、滴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厨房的卫生间地面、管道渗漏 1年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漏水。地下室渗漏及管道开裂、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3、墙面、顶棚抹灰层 脱落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墙、顶棚抹灰层脱落,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补。
4、地面饰面空鼓、开裂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地面饰面开裂,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补。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建设单位将无偿进行维修。
6、灯具、电器及开关 6个月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随楼附送的灯具(不含光源)、电器及开关失灵问题,建设单位将无偿进行维修,但业主自行改动后不属保修范围。
7、防盗及对讲系统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防盗及对讲系统失灵的问题,建设单位将无偿进行维修。
管道堵塞 2个月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管道堵塞问题,建设单位将无偿进行疏通。
注:保修期是以收楼通知书上注明的收楼日作起始时间。凡业主接收所购买的商品房时,均应与物业公司签定交付验收手续,各业主对住宅内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收楼后,业主自行装修的,由于装修造成的质量问题及管道堵塞等,发展商一律不负保修责任,由业主自行维修;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20xx年10月11日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名称:清馨园小区置换3#、5#楼工程
结构类型:砖混,钢筋砼屋面板,3#楼有地下室,5#有车库,车库为框架结构,其余为砖混。
住宅部位 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1、主体结构 所有外墙不能拆除、移动,分户墙不能拆除,主体结构的钢筋砼梁、板、柱、墙不能开凿拆除,改动非承重墙的位置应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方可进行。
2、装修装饰 须按照物业管理部门提供的注意事项进行。 墙体 外墙不能拆除、移动,分户墙不能拆除,改支非承重墙的位置,应经物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方可进行。
3、上水、下水 所有给排水主立管不能移动,接分叉或毁坏;复式住户应注意平时私家天沟及地漏清疏,避免排水不畅和堵塞下水口。
4、供电设施配电负荷 不能改动公共供配电设施。
5、电话、闭路、宽带不能改动户外通讯设施。
6、消防 不能破坏消防设施,不要阻碍消防通道或遮掩消防设施,非消防用途不要动用消防水源。
7、门、窗 各住户不得随意变动门窗的位置或扩大、缩小门窗的尺寸,为统一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动铝合金窗的颜色。
阳台 加设阳台附属设施必须不影响外墙立面和公共部分的风格。
8、防水层 卫生间楼板及屋面板设有防水层,装修时注意不要破
坏,如因业主的原因造成漏水,该由业主负责修复。
9、通风道 不要在烟道管上开孔、打膨胀螺丝,不要封堵烟道。 空调机位 不要放置除空调机外的其它物品或改作它用,空调机必须安装在指定的空调机位。
10、电线、供水管 业主装修时,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改动暗装管线。 防盗电控门 不要改动户外电控门设施,避免户内电控门线路出现短路现象。
11、屋面女儿墙 不要在天面女儿墙上搭设任何构筑物。
注:本注意事项如与政府有关规定相抵触,以现行规定为准。如因使用不当或装修造成房屋结构和设备损坏,由业主负责。
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建设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保证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保证人: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计划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四、建设方的责任:
(一)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当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方愿意接受市政质量监督站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意见。
五、本书一式三份,:方(建设单位)、监督方(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公用处备案一份。
甲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城建局、xx集团:
由我公司承建的xx县老城区水源地及供水管网二期改造工程,在路东段施工时,局部管线在贵公司施工的非机动车道南侧路沿石下通过,并有井室需要砌筑,由于贵公司路基现已成型,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公司决定采取以下施工措施进行施工及恢复。
井室砌筑完成后,恢复贵公司施工的路基部分全部采用三七灰土,路基300mm以下150mm一板分层夯实且压实度保证在90%以上,路基300mm以上压实度保证在92%以上,在施工过程中并邀请贵公司技术施工人员监督施工,开挖及恢复工程保证于x年xx月xx日以前完成,如果由于恢复施工不当而造成的路基质量问题我公司将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保证!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