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最早是听我喜爱的主持人梁文道《开卷八分钟》中做过介绍,后来听说拍成了电影。
所以,先是看完电影,然后再找小说去看的。
凭借小说《百年孤独》夺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在58岁那年携其大作《霍乱时期的爱情》再度出场、再度赢得如潮的好评。
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而透过这些爱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米纳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米纳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米纳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旋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阿里萨那肝肠寸断的痛苦是让人动容的。他在期后做做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能够“重新赢得她的心”。
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之间又是另一类的爱情,它如溪水般平静、迟缓却偶有跌宕。相对费尔米纳与阿里萨的爱情,或许我们可以在其中找到更多的世俗的东西。
在电影里面首次听到阿里萨的爱情誓言:“费尔米纳,我为这个机会等了51年9个月零4天,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感觉是不可思议的,身穿丧服的你老人的反应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但随着剧情的展开,开始明白这个为了爱情而活着的老人在过去的每一天无时无刻不在等待有机会说出这句爱的告白,甚至一度为了担心没有这样的机会而忧心忡忡。
小说中更感人的情节是两位老人的爱情。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走到了一起。看起来两人仍不太可能结合,但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当“新忠诚号”在热带河流上昂然而行时,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费尔米纳悲愤的驳斥女儿关于“老年人谈恋爱是恶心”时,她已经夺回了年轻时候失去的恋爱的主动权。
被这个爱情的“永恒”所眩惑,恰如被小说结尾阿里萨说出的那句话所震动一样:船长迷惑地问他来来回回航行要到几时才停,他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来回答船长,这个答案便是——“永生永世!”
爱情是生活的一地鸡毛
费尔明娜告别青涩的初恋后,被年轻有为又帅气的医生所打动,两人短暂接触后闪婚。
婚后的生活并非走向人生巅峰,而是像平常人一样,有难处的婆媳关系,有两人性格迥异带来的习性不同,也出现了丈夫不忠的婚外恋。
而这一地鸡毛的生活,却一直坚持了50多年,并在公众面前表现得无比幸福,源自于她经过岁月磨练,对生活重新发出的定义: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恐惧,而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医生是个完美主义者,生活理智而规律,他了解妻子的内心,在乎她的感受,接受她喜爱的鹦鹉,会为了让她摆脱困境,带她去长期旅行,也会为了让她开心,打破僵局而主动认错。
他俩的爱情平缓而琐碎,体会着生活中的酸痛苦辣,却又不离不弃,彼此了解也心存感激,医生去世前对她说得最后一句是:“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
没有浪漫的诗篇,只有实际的行动,这也是很多人现实中的婚姻,在漫长的人生岁月中,唯有相互扶持和理解,才能守护一个家。
这样朴实的爱情,在胡适身上也能看到,他与江东秀的婚姻是父母包办,妻子是个泼辣的女人。刚开始,胡适并不喜欢她的大大咧咧,曾经想提出离婚,可经过生活磨练后,他不但包容并喜欢上了妻子,两人幸福的过了一辈子。
张爱玲说:“每一段爱情都是千疮百孔的,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大多数人的爱情,都建立在生活的琐碎上,夫妻间彼此的包容,犹如一把盐洒入湖水,平淡无味,然而仔细咂摸,却犹有个中滋味。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是我在五月的最后一天看完的,本来想趁热打铁,在刚看完心里废话最多的那会写读后感,但又再次因为懒惰我迟迟未写。恰巧昨儿玩了一会的真心话大冒险,免不得回答了一些关于爱情的问题,思考问题时突然感到我的脑瓜壳被敲了一下,好像是有那么个读后感还未完成,并且觉得心里确实有些想法,就算再懒也得把它们
关于这本书的书评在网上一搜就是一箩筐,我既不懂马尔克斯,又不懂文学鉴赏,也就不班门弄斧写那种文绉绉的、拿腔拿调的书评,只是就衔取一小部分的内容、再结合自身经历稍稍写写杂乱的感想——而这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花冠女神”费尔明娜对茄子态度的变化。
费尔明娜从对茄子的“深恶痛绝”,再到后期恨不得天天吃“茄子大餐”,这是费尔明娜对乌尔比诺医生的让步,是在他们长期相处下所做的妥协,是为他们的爱情所做的改变,而闷在我肚子里就快发霉了的,就是一个人是否要因为爱而做出改变这个问题。
好巧不巧,本人最近刚刚开始接触《中庸》。虽然我自身的思想没什么深度,根本读不懂《中庸》,但是《中庸》中的某些思想却深深在我愚蠢的脑袋里留下烙印:中庸,是坚定、是勇毅,是多元协调、独立不倚。昨儿个有位朋友抽到的真心话问题是:你会为喜欢的人做出什么样的改变?那位朋友的回答是:在不触碰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做出改变。
虽然这不是对我的提问,但是我也不由自主并且自以为是地自己在心里回答了一遍这个问题:首先,我为我这位朋友敢于为爱献身的精神感到感动,并且我大体上同意并且支持他的想法,毕竟相爱的双发相互磨合相互鼓励相互促进,没人会说这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我并不对其百分百地赞同,因为我并不想对所爱之人做出太大的改变,并且我也不希望对� 虽然不知道“中庸”放在“爱情”这种语境下合不合适,但我还是希望相爱的双方在互爱中能做到“坚定勇毅”,不论对方在心里的分量有多重,依然能够坚持自我的独立。
我在这又想提到舒婷的《致橡树》。在我心里,完满的爱情就是“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是“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是“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是性情相投三观一致;是独立却深情。这样的爱情对我来说才是最轻松自在的——首先,再这样的爱情本身就是以平等作为前提的,而平等这一前提的存在可以避免日后某一方被另一方PUA;其次,因为人的特殊性,两个人在一起肯定会产生矛盾,而在矛盾之后,有的人会选择让步,甚至选择为爱改变人格;有的人会选择大干一架用拳脚解决问题——后者的解决措施绝绝对不可取,前者选择让步确实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但我绝不支持为爱甚至牺牲到改变自我——毕竟二者是平等的,个体的独特性是生而为人最令我骄傲的的部分,我没必要为了你而去牺牲自我的独立。
读最后一章时,眼泪总是不自主的冲出眼眶,甚至自己都不知道,在为谁感动。
看老马的作品这是第二部,上一部是《� 因为在《活》中,老马疯狂阅读、写作、对国家毫无保留的爱以及与当时文人的交往这些真实的经历,让我对这样成长起来的人,到底会写出怎样的作品充满好奇!
这是被传言《百年孤独》很难读懂吓退后,第一次对拉美作家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
首先,我觉得作为一个中国人,要将许多我们的伦理道德,特别是关于性的判断放到一边,才能更好的体会《霍》所传达的爱情的内核,其实与《红楼梦》等伟大著作所描写的爱情别无二致,因为关于性,国人本就是全世界最内敛、腼腆的民族,而拉美人较一般西方人,在这方面就更加开放随性,食色性也,这四个字放到拉美人身上才是最贴切的!关于这方面的介绍,参看矮大紧老师《晓说》中关于巴西的讲述。
剥离了性,男主对女主,贯穿半个世纪的坚守,就完全当得上忠贞了,老马的高明在于,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纯爱故事,从年少无知到耄耋之年,每个爱情阶段发生的故事,都是男女主人公自己的选择,听从与内心的声音,无论作者笔下还是他带给读者的,都没有丝毫评判对错的意思,就那么让故事,随着时间慢慢流淌,直到生命终点前,他们终于真正拥有了彼此,他们那么不同,但爱情真的在二者中间沸腾,让我感觉要将他们最后航线上的“黄金之城”也冲刷的更加金碧辉煌!
爱情写到这种地步,能让读者看到爷爷奶奶谈情、做爱而不尴尬,反而觉得比年轻人的恋爱更加纯净、天真、隽永,我所有看到的爱情,无出其右者!
老马之所以伟大,除了这种主题的贯穿,更厉害的是50多年发生的故事,有趣的桥段,在他笔下完美的环环相扣,既觉得新奇无比又不会觉得不可思议,就那么让文字带着你的情绪,缓缓向前,直至听到男主说出那四个字:一生一世!
马尔克斯,哥伦比亚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
马尔克斯曾说:"这一部是我最好的作品,是我发自内心的创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愛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甚至,“连霍舌瓜身也是一种爱情病“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磴过三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制成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爰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爰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f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峽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一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 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关于《霍乱时期的爱情》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全部。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爱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
这本书讲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浪漫的爱情故事,男主阿里萨饱受爱情的折磨,为等待他的“花冠女神”又减轻自己心灵伤痛,他在情感上忠贞,在肉体上放荡。就像薰衣草的话语一样,“等待爱情”成了他一生的宿命,霍乱、女人、事业、死亡,岁月无情的流逝让他对生命和爱情有了更深刻又热烈的理解。
这本书我读的很慢,有的内容反复看了两三遍。在这本书里,除了痛彻心扉、缠绵悱恻的各种爱,让我更深刻的是关于衰老的描写,虽尚不能感同身受,但也惆怅泪流。开篇的那个自杀者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就是因为恐惧衰老而在生命的中途自行了断。我曾一度感觉这本书的每一页都在宣扬衰老的可怕:记忆的流失,身体的酸味,褶皱的皮肤……衰老和死去是每个人生命中无法抗拒且必须承受的事实,在永恒的爱情面前也一样,谁也无力与岁月抗衡。合上书入睡前,我试着去想象四十年后的自己,除了衰老的体貌外其他都想不到也想不清楚,但很害怕。后来读到最后,当老态龙钟的费尔明娜和阿里萨躺在一起,在黑暗中摸索对方的双手并坚定地握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他们终于释放了这一生恒久的寂寞的灵魂,我对衰老的态度突然勇敢了起来。想到阿里萨的妈妈对他说: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候都会遇到的。痛苦也是一种生命的馈赠,没有白吃的苦,只不过是另一种付出。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阿里萨的爱情就像霍乱一般令他困苦迷惑,历经生死离别。费尔明娜的爱让人疑惑甚至反复思索,不知是怎样的思维历程让她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而且坚定决绝。说不清为什么,总觉得这本所谓的“爱情的百科全书”不像是在写爱情,也可能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从不按常理出牌?
仍有与一大堆关于爱情的疑惑诶,那一定是因为我还小。
总之,不负时光,为爱生长。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我用了3天时间加快的读完了,确实小说好长啊,花的时间也不少。先谈谈我的感想吧,1.霍乱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霍乱,所以,男主人公阿里萨一生得了这种病:爱情霍乱,阿里萨对达萨的爱情贯穿一生。首先,年轻时的爱情可以在一个男人的内心里安放一生,而且从来没有变过。这个爱情只是属于阿里萨一个人的,这种宿命让人觉得很苦很压抑,没有一天让人觉得幸福和快乐。2.这部小说让我对男人,不,应该是某一部分男人对于爱和性的思考,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和女人有性,但不一定会有爱。在男人的世界里,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阿里萨把自己的爱情留给了达萨。
年少时的一见钟情,通信往来,可他们没有真真实实的面对面交往过、了解过,女主人公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的人生,而男主人公一直幻想着可以娶到女主人公,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是这样想的。
男主人公好执着,这样的执着,怎么说,一个字苦,两个字是太苦,人生意义和快乐就在等着那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浑然不知。男主人公有没有想过他所有的坚持和等待也许会是一场空呢?我想他不会这样想。男主公自己也说:爱情就是他的宿命。只是,换做谁,没人想用一厢情愿的方式去消耗自己的一生,没有回应的爱情,总归是在绝望里过着每一天。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 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体会那许多文坛巨擎在创作中的辛酸历程,不是说他们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说他们在战火纷飞中的时候,而是他们拖来一张凳子,摆开架势却在打字机上寸步难行的时候。我深知其中苦痛,脑海中随时不时有关于离奇情节意图变成完整的故事,但是每当自己意欲从脑海中将他们拽离至纸面上时,却总是为开头的铺垫所击垮。描写了天气,描写了城市,主人公姨夫隔壁邻居的斑纹猫咪已经叼走了窗台上的鱼,但是主人公还没有献出那制胜的一吻,我如同一个急躁的读着,急于知道故事的结局甚至等不及自己将它写出来。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七月份,还处在疫情期间,听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疫情期间销售20万册,姐妹们一致表示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之际选择共读这本世界名著。豆瓣书评有个点赞极高的短评:不夸张地讲,这本书包含了爱所有有关爱情的全部答案。阅读这本书的好处是,让人重新开始相信情;坏处是,让人意识到,即便相信也无济于事。受这段话的影响,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保持着一种敬畏感,这种感觉又让我对它敬而远之,不敢读。作者马尔克斯称这本书是他最好的作品,是发自内心的创作,于是还是满怀期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读后从写作的角度,我觉得很喜欢作品中的这几个特点:一、作者不仅仅只是叙述故事,而是在世界的大环境下展开描绘;二、出神入化的细节描写,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三、文笔隽永流畅,生动形象;四、语言幽默诙谐,可读性强。
全书内容其实用一句话便可概括,就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如果结合现实来看,书中我们更多看到的是主人公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女主人公费尔明娜的一生让人羡慕,有一位地位及高且到死一直深爱自己的丈夫,还有一位在感情上钟爱自己一生,暮年陪着自己的执着男人。阿里萨一辈子未婚,感情上始终爱着费尔明娜,可肉体上却与600多名女性有染,让我感觉很压抑,很变态。细细想来,这是真的爱吗?好像只不过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我觉得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乌尔比诺医生对妻子的费尔明娜爱,贯穿在生活中的每个细节和柴米油盐中,这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
在作品中马尔克斯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本书如同一场饕餮盛宴,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味道,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离不开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这条主线,沿途的各类风景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但是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各式菜肴填满了,好像是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虽然马尔克斯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可又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
总之,作品将大师的创作魅力展现的淋漓尽致,水平能力有限,认识难免狭隘偏颇。作为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还是崇尚一生一世只爱一人的平静生� 当然,如若没有,就应该另当别论了,但至少我们应该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爱情的存在。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 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 ”
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想起了书单里的一本书,《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后,深有感触。
我想每一个男孩子(包括我自己)都是或者曾经都是阿里萨,为了自己喜欢的女生而等待,只为追寻爱情本身。书的简介也说,作者探寻了爱情的千百种可能,你可以说它们都是爱情,可却又不是爱情。对于这种定义不明的事物,写论文有两种方法, 我也愿意把这本书看作是马尔克斯写的一篇关于爱情的归纳式论文,而最后的美好结局也可以是看作对爱情的乐观主义。但现实是残酷的,这篇小说的起源就是一则作者偶然看见的一篇旧闻,一对老秘密情人在出海旅行的船上遭人抢劫被双双打死,作者也把这件事写进了小说。
如果真实的结局是这样,阿里萨会在想什么呢?人生的最后,终于得到了费尔明娜,得到了爱情。那些曾与他一起共度春宵的情人们,大部分只是各取所需而已,但其中也有因他而死的,也有为他而死的,可是他的心,却从来没有属于过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所以也从来没有背叛之说。他对费尔明娜,是至死不渝的爱情,可是,为这份爱情,付出的太多,辜负的太多,虽然阿里萨至死也一定觉得是值得的,但确实其中有些不是伦理、道德、法律所能允许的,所以他最后是必须死的。爱情能成为这世间最为人所称道的事物,这种爱情是纯粹的,有性却没有因为性而受到污染,可以为了爱情付出金钱,付出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岁月,付出自己的心,付出自己的信誉,但突破了这些限制,你就很难说它是高尚的,但却给人一种无比有力的真实感。
爱情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它给人以莫大的勇气,去突破一些限制,包括年龄、社会地位、文化、甚至性别。但这种突破是非常危险的,有一些可能会被后来人反思追认为是社会的进步,但也有可能多年回顾后就是在破坏我们社会的进步,甚至是破坏人类之所以为人的一些东西。所以追寻爱情本身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但正因为它危险,人的各个方面可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的成长。还有一点是,爱情只有回头看时才能知道它是不是爱情,身处其中的人并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
不确定是否身处其中的我,能做到的就是好好的去爱,用心去爱,而不是去刻意追求爱情这样一个无法被定义的东西。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开始逐渐意识到爱情不过只是锦上添花,这世间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生活的压力dou已经快压得人喘不过气了。爱情会给人力量,但这股力量是具有毁灭性的,并不是常人可以驾驭的。真正的力量来源于自己的内心,来源于对生活的热爱与不断斗争,这是克里斯朵夫教给我的,可是光是能做到这一点dou已经很难了。
所以这样的爱情还是存在在书里比较好吧!
当然书中还有比较世俗的爱情,就是另一条线——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爱情和婚姻,就类似于父母一辈的爱情,真实的存在着。也有类似于女版阿里萨的莱昂娜·卡西亚尼对于阿里萨的感情等其他的支线,所以称其为爱情的百科全书我想也是不为过的吧。
到最后,爱情是什么,清楚也不清楚,就像书里说的,“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就永远都不会”,这也是没有爱情本能的人使用归纳法最大的问题所在。但读完这本书后,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TA的答案吧。
最近,有一本书经常被提及,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开始我以为重点是霍|乱这种疾病蔓延下的爱情故事,所以也买来一读。
谁知道不读不要紧,一读才知道上当了,哪里是说霍|乱的事,这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爱情与婚姻”啊!果然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各种象征魔幻主义。
故事以一场死|亡拉开序幕,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氰化金的烟雾中解脱了此生,正当我饶有兴趣的准备一探此人背后的故事时,故事的男主角之一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又极具戏剧化的意外死亡!当我把注意力转到女主角费尔明娜·达萨身上,以为要开始回忆两人的故事时,另一个男主角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出现了,并更戏剧化的出现在医生的灵堂,向费尔明娜·达萨当场表白!
哦,这是怎样一个开头,我真的迫不及待的要读下去!
相守五十年的婚姻
说实话,费尔明娜·达萨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生活正是我们心中婚姻生活的楷模,幸福的家庭难道不正是这样的吗?
乌尔比诺医生有能力有权利,有着超越常人的地位,令人尊敬的工作,对城市有着非比寻常的贡献,妻子费尔明娜·达萨美丽且善解人意,把家庭料理的舒服整齐,辅助丈夫进行富人阶层的社交往来,两人住在令人羡慕的大房子里,生儿育女,万事顺遂,两人不离不弃,婚姻持续了五十多年。这难道不是世俗生活的成功吗?这难道不叫幸福吗?
可是,世上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事啊!
——“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乌尔比诺医生这句话便是为夫妻两人带来过无数幸福时光的月亮宝石。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并不爱费尔明娜·达萨。
乌尔比诺医生总是说他们的`爱情是一次误诊的果实,——“他初识这位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时,心里没有丝毫波澜。”——在为费尔明娜·达萨检查身体时,女人那美丽的身体在昏暗的房间中闪着耀眼的光芒,而医生却“沉着。没有看她的眼睛,耳朵直接贴在她的胸部,背部皮肤上”,他压根儿没有注意到正值花样年华的她所拥有的诸多美妙之处!
以为是霍|乱,结果并不是,以为是爱情,但只是一次误诊。
但是当乌尔比诺医生遇到林奇小姐时,又是什么样的情景呢?——见到她的那一刻,他便知道一件无可挽回的事终于在自已的命运中发生了!
他仍然要为林奇小姐诊病,这样做时,“......他竟然渐渐忘了自已的医术,惊讶地发现这个天生尤物的内脏与她的外表一样美丽。他完全沉浸在愉悦的抚摸中,已不再是加勒比沿岸最优秀的医生,而成了上帝创造的一个被本能折磨得神志混乱乱的可怜男人。”
从此后,他的生活便像一个病人,陷入了甜蜜和不断地懊悔中,最终失去时,如针扎一般的刺痛让他无法忍受,竟然对妻子倾诉了全部,否则情绪没有出口可能会在身体内爆炸。
费尔明娜·达萨也并不爱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
在她接受乌尔比诺医生时,没有任何有力的理由表示她喜欢他,而对他的了解则更少。对方的追求也从来不是用爱的语言来表达的,他向她提供的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但费尔明娜·达萨并不坚信爱情当真就是她生活中最需要的东西。
乌尔比诺医生死后,费尔明娜·达萨毫不手抖地烧掉了和丈夫相关的一切,直到这时,她才得以在这个家里畅快地呼吸,像她一直梦想的那样:一个宽敞、自由、只属于她的家。
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但在乌尔比诺医生生命最后一刻,“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费尔明娜·达萨的心仿佛要爆裂一般。这个爱是什么?的确只有上帝知道。
等待五十年的爱情
年轻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和同样年轻的费尔明娜·达萨在窗前的偶然一瞥,开启了一场持续五十多年的惊天动地的爱情。
他开始寡言少语,茶饭不思,辗转反侧,夜夜难眠;他腹泻,吐绿水,晕头转向,还常常突然昏厥;他脉搏微弱,呼吸沉重,像垂死之人一样冒着虚汗,唯一确切的感觉就是迫切地希望自已死掉。
老医生再探询了隐情后,向他再一次证实了,相思病具有和霍|乱相同的症状。他开出诊疗方案,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愿望却恰恰与之相反:他甘愿享受煎熬。
这里作者清楚明了的告诉大家,书里的霍|乱就是爱情,这场病让人无法拒绝,无法选择,并借特兰西多·阿里萨的口,告诉大家:趁年轻,好好利用这个机会,尽力去尝遍所有痛苦,这种事可不是一辈子什么时侯都会遇到的。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穿着黑衣,坐在树下假装看书,看着费尔明娜·达萨上学经过,一天四回的来来回回;午后,他徘徊在花园外看着她坐在杏树下教姑妈读书,她穿着像古希腊女子穿的袍子,头上戴着新鲜的栀子花编成的花环,看上去就像一位头顶花冠的女神;晚上,他在花园拉上一曲为她专门创作的小提琴独奏的小夜曲,曲名就叫:花冠女神;灯下,他写着一封封书信,满含爱的语言与火热的心,一封比一封长,说不完的话语。
更为浪漫的是,在洛伦索·达萨的反对下,费尔明娜·达萨被迫远行,以断绝两人的来往,但是作为电报员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仅了解到他们的整个路线,还建立起一条长长的电报员兄弟阵线,得以一直了解到她的踪迹。当费尔明娜·达萨在表姐那里收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十一封言辞大胆的电报时,不可抗拒的,陷入了甜甜的爱情中,两人甚至约定好了互相结为夫妻的誓言。
正如爱情的到来没有理由,费尔明娜·达萨从远方回来的时候,毫无任何理由地拒绝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
或许也并不是没有理由,正如五十多年后,已� ”
因为年轻,并不知道爱情意味着什么,世俗的一切都是他们的阻挠,他们没有阅历,看不清未来,有着不确定的恐慌;而当一切都已明了,又因为是年老,爱情似乎不该属于在死亡门口徘徊的人。
让他们见鬼去吧!最终两人还是走到了一起。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后,出现在刚刚成为寡妇的费尔明娜面前,颤抖着再一次向她表达自已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他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与女人们厮混,却从未缔结婚约,几经落魄,却最终很好地继承了船务公司;他一直留意着费尔明娜,却再未主动上前有过交集。
他们最终登上了船,开始一段共同的旅程。看着彼此衰老的模样,闻到老人特有的酸味,但清晨仍有白玫瑰放在床头,那个花园外徘徊的年轻人,急切的等待着一封回信,那个在午后阳光下,纷纷扬扬的杏花中隐约的花冠女神。
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无论何时何地,爱情始终都是爱情,只不过距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浓郁。
爱无止境
船到岸了,眼看着熟悉的不熟悉的一切又要重新回到身边,费尔明娜和弗洛伦蒂诺再也不想轻易的屈服投降。
他们回到船上,升起了黄旗。
这条船,永不靠岸。
爱情是什么?婚姻又是什么?
到底应该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还是理智的选择幸福的婚姻?
在没有遇到爱情时,彼此对婚姻的相守的确会拥有幸福的时光,但只要遇到过爱情,这种没有爱情的幸福婚姻生活,可能就会有着苦涩的,不自由的阴影。
爱情是什么?
爱情是人们经常提到的,但却可能一辈子也遇不到的东西。
我们可能就是如此,年轻时错过爱情,年老时,没有一个弗洛伦蒂诺在等你。又或者,我们在幸福的婚姻生活中,误以为这就是爱情。
看到三分之二的地方时,我几乎是迫切的想知道结局,读书的时候,无疑,我首先是一个对情节发展更好奇的人,而非是关于更深的东西。
~费尔明娜·达萨,在她豆蔻年华时候拥有一场狂热又有无疾而终的初恋,这段往事在她后来很多年很多年以后,都会时不时的回忆起来。而后她像他父亲所期望的那样,嫁进了一个德高望重的家族,成为了一个见过世面,举止优雅的女人,依然富有性格,保持高傲,而她的丈夫,一位享有声誉的医生,陪伴她50多个春秋后逝世,在这几十年的婚姻生活中,生活有许多不尽如意,令人失望愤怒的时候,但到了别离的时候,"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也许能传达出乌尔比诺医生对挚爱的感情。在此时,在这个自己寡居,垂垂老矣的阶段,那个回忆里影影绰绰的初恋又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同往日那只会写热烈缠绵的爱情诗歌的影像不同,弗罗伦蒂洛如此的了解她,以她需要的方式站在她得身边,给予她生活下去的热情。最后,费尔明娜再次的爱上了他,当然,这个"他",不是回忆里的那个像小老头般瘦弱阴郁的少年,而是就在眼前的这个,满是皱纹,安着假牙杵着手杖,经过岁月的磨砺的老头子。只是很巧合的,他们刚好是同一个人,这个巧合,来自于弗罗伦蒂洛的一往情深,正如他所说的:永恒而炙热的爱。
最后的场景,还好是算完美的,费尔明娜在人生的最后又重新踏上充满爱意的`旅程,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她都拥有了最适合她的人生伴侣,很幸运,很幸福。
上帝最后眷顾了弗罗伦蒂洛,在50余年的等待后,达成了他一生所望。一切都如他所愿那样,乌尔比诺医生先行去世,自己身体健康,费尔明娜独身一人。
弗罗伦蒂洛·阿里萨守护着窗户街的房子,坚守着自己的心意,无论费尔明娜拒绝他,和别的人结婚,还是当了母亲,不管岁月无情的衰老的容颜,依然小心翼翼的捧着对她得一颗真心。我想,这是个疯子吧!对于一个只单独相处过两次的女孩,就可以付出全部的自己,用自己的一生执行着一场如晨雾般浩大而虚无的计划,没有一丝丝的确切的看的见摸得着的东西。他的坚韧和执着承受着一场偏执的单相思。
然而最后他成功了。一个和谐的美好的大结局,终于能够慰藉他多年的努力。他似乎历经了很多的事情,他似乎又感悟出了很多的人生格言,经历过了形形色色的女人,试图用那短暂的浴火抵抗住对费尔明娜的痴痴爱慕,但褪去那身岁月加注的东西,他的内心依然稚嫩清晰,小心翼翼,在福音花园里的那一瞥,就深深的烙在了心里,从此在也无法磨灭,青涩的爱慕到经过岁月洗礼的痴恋,我想不到,到底得是一颗多么纯粹的心啊!
所以,爱是一个多么神奇的东西,值得漫长的等待,能够让弗罗伦蒂洛一生就为了那个人,能够让古稀之年的老人也跨过世俗的眼光去追求。永生永世,弗罗伦蒂洛终于开启了他如愿的人生,而费尔明娜,只能说,你真是走运的女人。
最近借了朋友新买的书——《霍乱时期的爱情》来看,昨天刚刚看完,就想写篇读后感,不为别的,就是想把自己的感受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免时间长了便什么都忘了。
读着《霍乱时期的爱情》,尽管作者在其中以乌尔比诺、费尔米娜。达萨和阿里萨之间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给我们描述了很多种爱情,但是在我看来,这本书里描述的不仅仅是爱情,还包括历史和人在老年。
关于爱情,从总体来看,书中描述的爱情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如此种种,几乎囊括了所有的类型,而且每一种都描写得透彻,描写得一针见血。但只有主人公费尔米娜、达萨、乌尔比诺的爱情故事是主线,就如同一条河流,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如河流一样涓涓而流。其他的爱情,有阿里萨像捕猎似的获得的各种类型的爱情,也包括乌尔比诺与林奇的短暂爱情,这些就像河流中偶尔突出的一块块石头,即使在河流中也会形成小小的漩涡,但是却不能阻止河流继续向前流淌。就如同我们的婚姻生活,也许中间会出现一些影响其顺利进行的因素,比如现在最常见的所谓第三者插足,但是只要婚姻的双方,爱依然存在,那么我相信婚姻仍然可以像河流一样一直流淌下去,那些小小的漩涡,终将会被河流丢在历史中,而真爱永恒。就像阿里萨对费尔米娜一样,爱一直在,也终究陪伴他们到生命的尽头,一直到“永生永世”。
关于历史,在所有爱情的描述过程中,作者也展现了哥伦比亚的历史。内河的容颜的改变与阿里萨爱情心理的变化形成一种鲜明的对比关系。在他年轻的时候,为了忘却被费尔米娜拒绝的痛苦,他踏上了内河航行,当时的河岸随处可见的短嘴鳄、河牛、河里丰茂的水草,茂密的热带雨林都喷发着勃勃生机,而那时的阿里萨却是已经痛苦不堪,心灰意冷;随着时代的变迁,科技的革新,人类的贪婪,到阿拉萨老年以后,为了费尔米娜再次踏上内河航行时,河岸两旁存留的只是光秃的树桩、零星的仅存活于动物园的动物,轰鸣的飞机、冒烟的汽车,大批的捕猎者,污染的河水……可是这也没有能让他有任何心情不快,相反,由于能和费尔米娜一起旅行,阿里萨的心情很是高兴,在因霍乱而不能上岸时,他仍然没有感到沮丧,而是告诉船长一直航行下去。
关于老年,小说开头就讲了乌尔比诺好朋友的死亡,死亡原因是对老年的各种征兆的恐惧和不安,无法面对老年的各种不堪,以至于用死亡来拒绝这种不堪,维持所谓的一生的尊严。再到后面,乌尔比诺在年龄已经很大的情况下还爬高捉鸟而不幸摔死;阿里萨其中一个情人说,我们都有一股秃鹫的味道,正如作者说描述的,那是人年老的时候所发出的一种酸腐的味道;还有阿里萨自己因不想承认自己老了的事实,而在医病的时候拒绝相信医生的话,而自欺欺人地说自己很快就好了,绝对要不了医生所说的三个月等等,都展现出了人对老年在心理上的拒绝。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了老年人热爱生命、回归青春的希望。在小说最后,费尔米纳早已枯萎的爱情又被激活,且渐渐灼热起来,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半个世纪后终于走到了一起。在内河航行的日子里,两位老人如患上“霍乱”一般迷醉,他们的爱情似乎冒出了腾腾的蒸汽。这简直就是爱情挑战死亡、青春活力冲击生命极限的神话。这让我们感到老年并不可怕,只要仍然有所坚持,老年依然可以有爱情,而且这种感情没有期限,如果非要给它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阿里萨“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经典读物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怀着无比复杂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相信大多数读者和我的心情一样,都经历了羡慕阿里萨和费尔明娜忠贞不渝的爱情,惋惜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而败给现实的无奈,痛恨阿里萨为了填补心中的空白而寻花问柳甚至毁掉了16岁女生的前途,深思最终他们虽然在了一起却已经不是我们心中所愿。
也相信大多数读者跟我一样是冲着马尔克斯这个伟大的作家来读的这本书,我也曾被它的封皮和名字深深吸引,认为这一定会是一个伟大而凄惨的爱情故事,甚至我还打算将这本书连同百年孤独送给一个人,很庆幸我没有,如果我是在读了这本书之后再选择,我一定不会这么做,这本书打破了我对爱情最完美的遐想,有时不得不承认这本书中的情节其实是非常现实的,但也非常让我之愤慨,它揭露了爱的一个本质,那就是得不到的才是最美好的,失去了也才会感到没有好好珍惜,与其说书中的阿里萨为爱终身未婚,不如说他是为自己而活,现实中的人们又何尝不是如此?
爱总是伴随着盲目和欺骗,所以,与其费心费力爱别人,不如先关心关爱自己,最终在不在一起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是否遵从了自己的本心,为自己而活,这样的爱才会有意义。因为自己内心的声音会告诉你,谁才是你内心想真正守护和依托的人。
初次拿到这本书时,吸引我的是他的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爱情?是青春期的情窦初开,还是不惑之年的感慨万分,亦或是耄耋之年的回首相望,这一切的一切,在作者马尔克斯笔下,演绎出了多种爱情存在的方式。
小说讲了一个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与美丽富有的女主人公费尔明娜之间的爱情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
阿里萨在一个偶然的场合邂逅了费尔明娜,从此对女主人公暗生情愫,为了获取费尔明娜的芳心,他写了一封又一封情书,日积月累,慢慢的走进了费尔明娜的内心,他为女主人公做了所有他能做的一切,然而当费尔明娜将这种内心对爱情和婚姻的憧憬和向往在父亲面前试探时却遭到了父亲的强烈反对,换来的确是一场远行。即使当时霍乱肆虐,费尔明娜就这样与初恋告别了,等到她再次回来的时候,走进了父亲给她安排的在别人眼里看来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嫁给了一个当地受人尊敬的医生乌尔比诺,阿里萨从此也消失在她的生活里。阿里萨经过了半个世纪的漫长光阴,俨然成了一位蹉跎的老人,可是在他内心深处,仍旧住着这样一个女人,一个能让他怦然心动的女人。当阿里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消息时他感到难过,但正是这样也终于有了表白的机会,不同于年轻时的热情洋溢和纸上谈兵,而是脚踏实地、以心交心,每日与费尔明娜交流谈心,一起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小说结尾,作者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他们扬帆远航,在一艘轮渡上挂起了代表霍乱的黄旗,为的是没人能够再打扰他们的爱情世界,一生一世。
有人说,爱情是什么?这个问题无从回答。因为每个人的感受不同,对爱情的理解也不同。如果说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是那种少女情窦初开、懵懵懂懂的、激情四射的爱情,那么医生乌尔比诺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则是平淡无奇、迟缓却偶有起伏。前者是感性的梦幻的,后者是理性的世俗的,作者并没有轻蔑任何一种爱情,只是对各种爱情和形式做了一种诠释,费尔明娜和医生在一辈子的相濡以沫中,坚定地走到了最后。在我看来,这种如沐春风、沁人心脾的爱情,也是一种永生永世。
作者在文中的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情节,这种细腻的描写,无不反映出了纯粹的细节,正是这些,彰显了爱情的伟大力量,他给予读者的,是一种最原生态的“纯粹”。爱情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似乎不来点惊天动地,就不能称之为爱情,而马尔克斯却将这种感情渗透在主人公的日常生活和文章的字里行间,没有轰轰烈烈,而是点点滴滴的渗透在当时的大环境下,战争、瘟疫、城市的污秽恶臭以及黑暗阴森,也正是在如此的凄惨背景之下,更加衬托了阿里萨爱情的寂静无声、凄美动人。我不禁惊叹于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文笔,他用细腻的情感和心理描写塑造出生动形象、栩栩如生的人物,隐秘的表达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正如文中所说:“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作者把普通人眼里的生活赋予了新的生命和意义,轻轻的翻开它,细细地品味,慢慢地体会。.。.。.
这本书真的是很神奇,《纽约时报》曾经评价这本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评价很高,但是我觉得并不为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确实是把爱情写的比较透彻。
题目还蛮有意思的,提到了“霍乱”。霍乱不仅仅是当时的时代背景,我更觉得作者是将爱情比作成“霍乱”,非常有意思的一种表达。霍乱和爱情有两个相似之处,一是被动性;二是都有身体上的征兆。
说是一篇读后感,其实也就是我的一篇分享罢了。我高中学文,从小还比较喜欢看书,所以写点东西对我来说并不是很有挑战性。但是在看完这本书后,我竟然觉得什么都写不出来,这一感觉确实是吓了我一跳。都说读书可以悟出什么道理,但是我认为在二十岁的年纪即使博览全书也很难悟出一些四十岁才懂得的道理。我还年轻,经历的也少,想必十年后再回头看这本书会有更深的理解吧。
看完这本书,突然想起一年前曾经看过的《荆棘鸟》。这本书也非常的精彩。两本书都是以爱情为主线,但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告诉我们爱是执着,而《荆棘鸟》告诉我们爱是放手。这个确实是没有对错之分,想必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吧。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小狂热在道德上并不是完美的,他甚至是个道德上的混蛋。他分不出一点爱给其他的同床女人,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了两个女性因他而死。然而小说并不是塑造一个道德君子,他们有好有坏,他们的个性给我们启迪。
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我用了3天时间加快的读完了,确实小说好长啊,花的时间也不少。先谈谈我的感想吧,
1、霍乱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霍乱,所以,男主人公阿里萨一生得了这种病:爱情霍乱,阿里萨对达萨的爱情贯穿一生。首先,年轻时的爱情可以在一个男人的内心里安放一生,而且从来没有变过。这个爱情只是属于阿里萨一个人的,这种宿命让人觉得很苦很压抑,没有一天让人觉得幸福和快乐。
2、这部小说让我对男人,不,应该是某一部分男人对于爱和性的思考,也就是,一个男人可以和女人有性,但不一定会有爱。在男人的世界里,爱和性是可以分开的。阿里萨把自己的爱情留给了达萨。
年少时的一见钟情,通信往来,可他们没有真真实实的面对面交往过、了解过,女主人公结婚生子过着幸福的人生,而男主人公一直幻想着可以娶到女主人公,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是这样想的。
男主人公好执着,这样的执着,怎么说,一个字苦,两个字是太苦,人生意义和快乐就在等着那一个人,而那个人却浑然不知。男主人公有没有想过他所有的坚持和等待也许会是一场空呢?我想他不会这样想。男主公自己也说:爱情就是他的宿命。只是,换做谁,没人想用一厢情愿的方式去消耗自己的一生,没有回应的爱情,总归是在绝望里过着每一天。
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终身未娶,他总是“逐林而居”,这个“林”是林徽因女士。即使在林女士已经去世,她的先生梁思成又娶了第二任太太的事实面前,他也没有改变对林女士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或者能给他一个公平的开始。
初见时不受掌控的心动,后来的执着也许只是因为求之而不得,最后是为习惯和顺从。有什么样的幸福比得上和着岁月一起见证你逐渐老去的容颜,在你不知晓的幽深角落安静地驻足,倾听时光哗哗流逝的声音,我们共有的记忆终于长成一株参天大树。
“我等了你51年4个月08天。”花白头发,弓腰驼背的Florentino站在阳光明媚的客厅里,颤巍巍地开口,我的泪一下就涌了出来。和单身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这个男人,心思细腻而敏感,51年前宿命的一眼是他一生苦痛的开始。Fermine,一个有着亚麻色长发的迷人少女,从此在他的心中扎下根,长出叶,生出刺,开出花,如此娇艳,也带来无比清晰的伤痕。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美丽的Fermine总是这样说。某一日在人声鼎沸的集市,蓦然回首再见到年少时疯狂爱慕的面孔,她突然失去了所有感觉。“就是这一刻,我觉得我不再爱你了。”她决然离去,剩下呆立当场的Florentino,仿佛从天堂直落地狱。这种流逝,连神也不能挽回的流逝,让那些心心念念以为永远的承诺可笑得像个谎言。
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不爱一个人同样也不需要理由。
那只是漫长一生的开始。她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娇嗔全部为另一个男人绽放,与己毫无干系。最快乐的事,就是借着镇上公众活动带起拥挤人群的掩饰,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娇美的容颜。最多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轻轻说一句:晚上好,Urbino太太。于半个世纪的守望里,唯一有勇气说出的话。
“我会等她,等到她的丈夫去世。”
“可是你们都还年轻。”
“没关系,我会等下去。”
“我不怕死,我只怕自己变老,她的丈夫看起来越来越年轻,而我的样子却越来越憔悴了。”
“Fermine,我等这一天等了51年4个月08天。”
“爱情不过是个幻觉。”
“对我来说,它是真实的。”
他们终于在她的丈夫去世后得以再次携手倾谈。然而,半个世纪已经过去了。两个老人,干枯消瘦,垂老熠熠,相携走向花园的那张长椅。长椅上,50年前他刻下的“Fermine”还清晰如昨。物是人未非,上天垂怜,我们都还活着。
她恐怕早已忘了当初拒绝他的理由,在婚姻层出不穷的烦恼中偶尔探出头呼吸。她也会设想另一种可能:假如我那时嫁给了他……但一切竟是设想,浮光掠影般跳跃着,须臾消失不见。她也终未想到53年后他们又走到了一起,在黄黑相间的霍乱旗帜下,孤独漂于长河的邮船上,笨拙僵硬地在对方枯朽的身体上喘息。
“那究竟是什么呢?爱情……哦,爱情,爱情是最困难的事……”Fermine如是说。
“原来爱你是我一生的宿命。”Florantino如是说,他早在53年7个月11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这本书真的是很神奇,《纽约时报》曾经评价这本书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评价很高,但是我觉得并不为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确实是把爱情写的比较透彻。
题目还蛮有意思的`,提到了“霍乱”。霍乱不仅仅是当时的时代背景,我更觉得作者是将爱情比作成“霍乱”,非常有意思的一种表达。霍乱和爱情有两个相似之处,一是被动性;二是都有身体上的征兆。
说是一篇读后感,其实也就是我的一篇分享罢了。我高中学文,从小还比较喜欢看书,所以写点东西对我来说并不是很有挑战性。但是在看完这本书后,我竟然觉得什么都写不出来,这一感觉确实是吓了我一跳。都说读书可以悟出什么道理,但是我认为在二十岁的年纪即使博览全书也很难悟出一些四十岁才懂得的道理。我还年轻,经历的也少,想必十年后再回头看这本书会有更深的理解吧。
看完这本书,突然想起一年前曾经看过的《荆棘鸟》。这本书也非常的精彩。两本书都是以爱情为主线,但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告诉我们爱是执着,而《荆棘鸟》告诉我们爱是放手。这个确实是没有对错之分,想必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吧。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作者:詹虹雨
“我一生有622个情人,但我只爱过你。”
爱情是最困难的事,因为他(她)面对着的是一个无法完全掌握的个体。爱情是最奇妙的事,有的只是三五年,有的持续了几十载,而有的是在另一方逐渐走向尽头时才对耳边人呢喃一句:“真不可思议,我对于爱你这件事竟坚持了一辈子。”
太过深情即悲剧一桩,必须以死来句读。费尔明娜与阿里萨初见时的惊鸿一瞥,竟成了彼此—生的眷恋。没有怎样的幸福能与我跟你并肩看夕阳沉沦,岁月老去相媲美。自开读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有一种放不下的感觉,于是,即便是在这样一个少见的排满"外交活动"的繁忙周末,还是忍不住一口气读完了通篇小说。仿佛跟随着一章荡气回肠的交响乐经历了一场跌宕起伏激情壮阔的人生之旅。
马尔克斯是个名副其实的文学大师,他沿袭着“百年孤独”以来一贯的语言风格,用词洗练而精准,韵律感十足,画面感极强,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呼之欲出,最难得的是他惯用犀利加幽默的语言方式嘲讽世事,叙述现实社会残忍,用充满了浪漫主义情怀而又不乏人性温暖的笔触描写着现实社会最真切的伤痛。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
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宮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我想,这是那些为了所谓苦衷便闹得误会重重的恋人们所无法想象的吧。半个世纪,一辈子,阿里萨将守候等到了尽头,将爱情酿成美酒。两个鹤发鸡皮的老者,终于于“忠诚号”上牵起了对方的手。这不存在相守恨晚,无关乎虚度了前面的时光。此时的他们,已经经历过了人间的浮华和无奈,剩下的只有最简单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