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本书为J。K。罗琳所作,七部书分别描写了哈利在魔法界受尽磨难,坚强不屈,与导致他丧父丧母的魔法界有史以来最强的黑巫师伏地魔不屈不挠的斗争。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家都听说过哈利波特这个名字吧大家都知道哈利从小就失去父母了吧,今天我就和大家谈谈哈利波特的最后阶段《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最后一级,在上一级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跟魔药课老师说了个计划让他杀死邓布利多就说出了一个咒语啊瓦达索命,就这样邓布利多就牺牲了,
最后一集的第一篇神秘人集中兵力去追杀哈利,那时哈利未满17岁还是未成年法师可是在凤凰社里面许多成员保护哈利,当他们在战斗时哈利的猫头鹰被击中,还有四天哈利就是魔法师了所以他搬好朋友罗恩家去住了,在那里又又一件好事就是婚礼就是芙蓉和法国佬结婚,在那时候罗恩的亲戚都来了所以他们几个人要变为其他人,哈利要变成麻瓜,
终于过了四天哈利成年了连穿裤子都要用魔法在过去天数神秘人杀害了魔法部部长所以神秘人占了一半的魔法界在过了几天魔药老师当成了校长,当那天邓布利多的助手来派发他的东西哈利的了葛莱芬多的宝剑和金色飞贼……。
在最后哈利勇敢的带领着凤凰社的成员跟神秘人战斗神秘带了许多食死徒来战斗大到最后还是凤凰社的人获胜了就在这样的结局里神秘人消失了哈利全家人复活了包括教父。
听了这结局我感动的流眼泪了哈利波特永别了。
最近我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了我很多想象,它让我感觉自己就是这本里的主角“哈利波特”,在众人的绝望中寻找新的希望。这本书的'作者就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据说她是在火车上萌发的想象,《哈利波特》系列出世后就轰动了全国各地的阅读爱好者,他们争着抢购这套书,所以前几天我就在网上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到了以后,我就立即拆开来看,我渐渐发现这套书让我越看越爱不释手,不过在这么多部书中,我最觉得最惊险,最刺激的要属于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只要我一拿起这本书,我便会沉浸于书的故事中,每当我读到惊险部分,我的大脑里就会有很多想象,还会觉得自己就是书中之人。比如:我读到第5章“坠落的勇士”,哈利的朋友乔治为了帮助哈利,被黑魔法击落了一只耳朵,而我扮演的是乔治的哥哥弗雷德,我跪在地上看着弟弟乔治那只本击落的耳朵,眼睛和心里充满了恐惧!读完这章的时候,我心里充满了感慨,忍不住往下读,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好人有好报这句话是对的,因为主人公“哈利波特”帮助魔法界除了大恶魔伏地魔后就如愿以偿的和爱的人在一起,并给哈利生了3个子女。
我希望j.k.罗琳还能创作出更好的书让我阅读。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 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应该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己的的任务― ―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终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可以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直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爱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知道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昨天,我去影院看了期待了大半年的影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说是期待,影片真正上映了我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有勇气去面对:终结了,一切都要结束了。
影片以哈利三人想方设法在拉环的帮助下进入了古灵阁中莱斯特兰奇的金库开始,哈利在霍格沃茨与伏地魔决战结束。那无与伦比的情节、牢不可破的情谊、三位主人公成熟的演技,还有那恰到好处的配音,都给这部跨越了十年的魔幻巨片画上了一个极其完美的句号。其中有无数的惊险,可是最让我感动的是那位哈利整整讨厌了七年的西弗勒斯·斯内普。
斯内普教授在少年时期与哈利的父亲詹姆似乎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他们俩看对方都特别不顺眼。詹姆曾经在许多同学面前羞辱斯内普,后来发生了一件让斯内普永远也不能原谅詹姆的事情——詹姆救了他的命。是的,许多时候事情就是这样让人不可理喻。所以斯内普教授后来在霍格沃茨处处给哈利找麻烦,成了哈利在最讨厌的老师。
他亲手杀死了阿不思·邓布利多后,大家都认为他是个臭名昭着的食死徒,邓布利多错信了他。后来伏地魔控制了魔法部、预言家日报和半个巫师界,斯内普当上了霍格沃茨的校长,原来D。A。的成员还是天天给他找麻烦。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中,导演花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了斯内普之死。真相被完全揭开了:斯内普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他孩提时代到死亡,他一直都没有改变。莉莉死后,他一直给邓布利多当间谍,暗中保护哈利。最后自己马上就要离开人世,还要看着哈利的眼睛——那双绿眼睛跟莉莉的一模一样。他要看着自己深爱的人的眼睛离去。这才是真正的爱啊!我又想起了现在周围同学所谓的恋爱。跟斯内普相比,就是可笑的儿戏!
130分钟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过去的三年,总是认为哈利的故事还很长很长,这时猛然意识到真正终结了,简直是天方夜谭。难道我们真的再也不能期待着《哈利波特8》问世了?不可能,这,不可能……
还记得三年前,在广州的一家新华书店,仅仅是为了消遣,我看了哈利波特第一部的电影,又买下了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当时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想到:简简单单无聊中的消遣,后来竟然陪伴着我一直成长。
那一年,哈利十一岁,我也十一岁。还记得十一岁生日的那一天,明明知道不可能,在内心一个小小的角落还是满怀期待。整整一天,我不停地朝窗外眺望,似乎期望看到天空中出现一个黑色的小点,越来越近,是一只猫头鹰,越来越近,最后从敞开的窗户中闯进来,带给我来自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
就像用了赫敏曾经的时间转换器,时光一弹就过去了。哈利已成为我生活中完全不可分割的最最重要的一部分。整整七本书,从第一部的不到两百页到最后一部的五百多页,我看了不知道多少个n遍。伴着哈利,我哭过、笑过、思考过、感动过……
上完了初一,我惊奇的发现:哈利波特中的世界,不仅是那奇特的魔法令人向往,更重要的是比魔法更为真实的感情。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牢不可破,相濡以沫的情谊;还有斯内普对莉莉的那份执着的追求……
哈利的故事走到了终点,在过去的十年里无论他们的演技有过多少瑕疵,十年来巨大的进步有目共睹。丹尼尔、鲁伯特、艾玛变得更加成熟,越是到了旅程的尽头,他们之间的友谊便越加深厚。丹尼尔即哈利波特,哈利波特即丹尼尔——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
一切都终结了,一切也并未终结。哈利,还将陪伴着我们一直都下去——直到最后的最后。或许,唯一缺少的就是大银幕上一句例行的官方告别:“本剧终”。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 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这本书是大结局,作为哈利波特的开创者亦或是结束者,JK罗琳给我们交上了一份完美的答卷,但对于我们这些忠实的读者来说,这是结局却又不是结局。
哈利、赫敏、罗恩这对格兰芬多铁三人小组在这本书中展开了对伏地魔最后的对决。正如哈利所说的——“两个人都不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而消灭伏地魔就是找到魂器,并摧毁他们,这样伏地魔就能彻底消失,这是邓布利多生前最后对哈利波特的启示。趁伏地魔对魂器并未警惕,三人组一步步开始寻找他们,联系伏地魔的历史,与第二部中毁灭掉日记和邓布利多用格兰芬多宝剑毁掉戒指的前鉴,罗恩用宝剑毁掉挂坠盒;赫敏用毒牙毁掉金杯;被放人追杀的过程中,皇冠意外地被厉火烧掉;纳威用宝剑砍掉了蛇;而哈利波�
第七部,可以说是很精彩,更可以说是最精彩的一部。在这一部里有几个小插曲,让人感动且富含意义。首先,友谊的决裂,在第一个魂器挂坠盒找到以后,罗恩处处与赫敏和哈利作对,表示不想再找魂器了,曾经在友谊中的瑕疵,被放大了,所幸的是,后来罗恩回来了,成功毁掉了挂坠盒还救了哈利的命,但赫敏的愤怒干净利落地解释了一件事情,无论你是谁,轻易地背弃友谊,纵使挽回,也会留下伤疤,纵使结痂,也会记得痛楚。我记得我曾经跟一个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决裂了,尽管我俩最后和好了,可是,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一些事情,都仿佛有了一堵墙,无形的距离。
令我开心的是,赫敏和罗恩,避免了我当时的结果,最后还结为夫妻。其次,便是哈利在人生路上的选择,是的。正如这本书名,死亡圣器,三兄弟的故事好像是真的,在得知的死亡圣器的真相以后,哈利动摇了,他与当时的邓不利多,犯了一样的迷糊,只要拥有了三件死亡圣器,便可 哈利当时就有了其中一件,如果真的拥有三件呢?知道最后现实让哈利清醒了,这是他的命运,他必须与伏地魔争斗,就像现实中的我们,被一时的娱乐蒙蔽了心境,现实则离你越来越远,不知不觉中,你已经分不清什么是现实。
当然,最重要的两个小插曲,是两个悲情人物,两人都在黑魔法上颇有造诣,只是,命运,总是爱作弄人。先说说我们伟大的校长——邓布利多,在他早年的时候,他曾设想着与他的同伴格林德沃跨越魔法界的巅峰,然而,母亲的病故和妹妹的变故,使他悲痛欲绝。但是自私的心,依然不肯放弃寻找,他当时拥有了两件死亡圣器,他觉得他就要成功了,只是一个意外,改变了他的想法,格林德沃杀人逃走了,在最后,邓布利多忏悔了,也许在走错一步,就永远回不来了。在此也劝告现实中的人们,不要因利益和诱惑而丧失掉自己的本性,那种错误是这辈子都无法偿还的。
最悲情的人物应该也就是一直被当做是一个邪恶人物的斯内普。他与哈利母亲的缘分,不,应该是一段至死不渝的爱,纵使詹姆波特夺走了他的爱,他依然守护着她,依然守护着哈利,也许总有些人,他们外表冷冰冰,令人讨厌,但他们的内心总是那样温暖,去暗暗守护着她每一个想保护的人,也许外表是个大冰块,内心却是个暖男。
而我最终想说的就是哈利最后的举动,他明明可以马 如果换到现实中,有多少人能做出哈利这样勇敢而又考验心智的决定?你,可以吗?
愿我们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学有所获,哈利波特的系列是结束了,永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结局,他的传奇终将会传颂下去,不断!
哈利波特所有系列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克服重重困难,躲过种种危机,靠着爱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那一本。比较厚,但内容曲折,深受读者喜爱。
死亡神器讲的是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这三个好朋友在比尔。韦斯莱的婚礼上,遭到食死徒的袭击,带上他们的东西,来到了哈利的教父的房子里。哈利的教父已经死去了,但哈利还是十分想念他。读到这里,我想起了凤凰社里,小天狼星布莱克被杀死的一瞬接,我眼睛有点湿湿的。.。.。.好了,接着讲。但他们还是被食死徒跟踪着。在闯入魔法部后,赫敏竟然把魔法部里的一个伏地魔的手下给带到了那所房子里。他们又没了固定的据点,又只能逃亡在外,罗恩还受了重伤。.。.。让我更没想到的是,罗恩和哈利竟为了一点小事(那个挂坠盒)吵得不可开交。一怒之下,罗恩独自离开了哈利和赫敏。之后,哈利、赫敏还去了格里戈维奇山谷,被伏地魔袭击,哈利的魔杖断掉,已经不能再用。罗恩就在那不久之后,遇见了哈利,把要拿上格兰芬多宝剑的哈利,救了上来。三人又和好如初。他们被狼人抓走,又借助小精灵波比的帮助救出了卢娜、拉坏、安迪等。他们回到了学校里,最终,将魂器统统消灭。哈利和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终于来到了!哈利用“爱”的力量,将伏地魔“打败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叹道:哈利太勇敢了!罗恩的确是一位忠实的朋友。赫敏永远那么聪明。还有了不起的纳威,他在平常虽然经常被马尔福欺负,但在关键时刻,绝不掉链子。卢娜,虽然看上去疯疯癫癫的,但她绝对是一位让人感到舒心的朋友。最让我感叹的就是他们的友谊、亲情,以及爱的力量。邓布利多当之� 如果没有他的一手辅导,哈利怎么能打败伏地魔呢?
哈利波特真的很好看,我建议你也去看看哦!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 ”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