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500字(精选9篇)
看到第十几章的时候,觉着有些无聊了,所以直接翻看了后面的结局。
真的被惊艳到了!
下定决心离家出走的霍尔顿,被老菲苾成功的留了下来。然后,那个下雨天在旋转木马上一圈又一圈旋转的穿着蓝色大衣的十岁小姑娘,和一旁的坐着的头戴红色猎人帽的高中生,就这么定格在了画面上。
所以我说霍尔顿是个TMD妹控啊,而且,真幸运,有一个这样善解人意的妹妹。从第一章开始,好为人师的历史教师,讨厌的室友,没有礼貌的夜总会舞女,骗钱的***以及陪着看演出的无聊“女友”,都是惹人厌的角色(唯二令人感兴趣的要数列车上的同学家长和琴了,但霍尔顿却缺少勇气和机会)。然后,在霍尔顿快绝望的时候,偷偷回到家里见到了妹妹!啊啊啊啊!!!然后跳了支舞!然后一切都不同了!!!
最近越发觉着,所谓的世界名著,可能并不适合用来放松或是阅读。倒不是说人家写的不好,只是随着年龄增大,自己没有多余的时间和旺盛的好奇心来了解书中描述的大环境,而文字一旦离开了所处的环境,就失去了大部分的色彩。
《麦田里的守望者》倒是还能设身处地的体会一把,高中生作为第一人称也还挺有趣,但是,中间几个章节确实没兴趣看下来了。可能也因此,至今没有找到那句“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的小孩子......”我在中学就听说过的名言。不过,无所谓啦,整体还是符合预期的。挺好的!
接下来,可能大多数都会读一些技泛术类书籍,以及中文的杂文和散文。大多数的图书没有好坏之分,只有适合与否。
凡高,一个将画视为生命,甚至超过生命的人,一个真正用灵魂的色彩来绘画的人。可当他放下画笔时,却拿起枪结束了自己被人世束缚的生命。
他生命的热情,像是飞蛾扑火般的冲动,像是美人鱼起舞般陶醉。他的色彩,跳跃着疯狂迷醉的舞蹈,奔放地随意旋转着,令人目眩;又似一首激昂的舞曲,想要跳出世俗的束缚。
他桔红色的发须是张扬还是落寞,那纠结的眉头总让人感到一种莫名的忧伤,他的《自画像》让人心疼。他总是充满幻想,却游走于极端,他总在绘画中与自己苦斗。他执着地爱着《向日葵》,他用抒情的笔调充分展示着那黄金般的绚丽色彩,一朵一朵绽放的花如同火焰,正如他自己所说,“这是爱的最强光。”
他的画面,是永不熄灭的篝火,如同那激情似火的向日葵,按捺不住内心强烈的欲望,正奋力摆脱花瓶的束缚,奔向太阳。他的感情过于炽烈,总是因现实的黑暗而绝望,他的灵魂过于纯洁,总是因世人的污浊而叹息,他对梦想过于执着,魔鬼称他为上帝,上帝叫他为孩子,人们称他为疯子。
他说:“我是以向日葵的姿态活着,而不是以束缚的姿态活着。”看凡高的画,第一眼看到的是耀眼的光华,第二眼看到的是太阳恋上雪花的矛盾,第三眼感受的则是雪花在太阳狂吻下的无奈与消亡。
画如人生。当你被那金灿灿的麦田吸引时,你可否注意到画面角落里的阴冷,是否注意到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送葬队伍?凡高的绝笔画面,仿佛就是他自我生命的写照,是他宿命的遗言。灿如黄金的麦田之上,一群乌鸦飞过,也许,他觉得自己就像那个被束缚的稻草人,希望在阳光下沐浴却又无法忍受乌鸦的啃食。他选择了简单的方式让自己解脱,谁也不知道在中弹后的几天他是怎样度过的,是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还是在等待死亡。
凡高,一个渴望自由的麦田守望者,一个天堂里的快乐狂人。
“麦田”是最具象的一个,金黄、广袤、视觉和心理上的无限延伸。
一个孩子的成长需要这样的环境,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孩子们真的不知怎么了?教育怎么了?肆意浪费自己的青春从不后悔,但他们真的不知道:青春禁忌游戏!难道真的是本性难以改变?
作为教育工作者,二十多年来,我也一直在追求“守望者”的理想,看着一个个孩子眼看着跳进悬崖,一次次地伸手去拉他们,本本分分地尽好自己的职责。我挽救了多少将要跳进或已经跳进悬崖的孩子(尽管只是在我所教的过程中),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很多年以后,他们还有他们的家长都还在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感谢我。这我已经非常满足了。
现在我又遇到了一群这样的孩子,不遵守学校纪律,我行我素。晚上通宵达旦出入网吧、酒吧。头发染色,随意旷课,和书中那一群浑浑噩噩度日的孩子并无二致,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我已经不能最大限度地纠正他们的思想,现在只能在有限的空间里做好“守望者”了,不能当一个罪人。 想想我们身边,看着一个个误入歧途的迷失羔羊,我竟然无能为力,做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的教育工作者,不能不说又是一个悲剧,造成这个悲剧的罪魁祸首又是谁呢,谁敢站出来为这些买单?
主人公的愿望: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的愿望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
就让书中主人公的这句话当作我读后感的结束。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家,这个时代正处于科技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反.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迷茫对社会怎样怎样不满,直到全书的临近末尾安多里尼先生与主人公的一番对话中才慢慢体会出一种深意。安多里尼先生曾给霍尔顿在纸上写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句话给了我些许想法,在归类并取其精华之后,在书中所描绘的世界里我们可以将人分为3种:不成熟的人、成熟的人、以及像霍尔顿这样迷茫其中毫无目的的。
为什么英勇的死去反而是不成熟的表现呢?对此上文中安多里尼先生的一段话给了我些许启发:“他们在人生中的某一时期,想要寻找某种他们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或他们认为无法提供的东西,但他们甚至在还未真正开始寻找之前就已停止寻找。”这一类人浮躁、自大、消极……寻找之路大多是艰难困苦的,而“死去”明显就是一种逃避,无法面对前方的险阻而自欺欺人的临阵脱逃,假装自己已经竭尽全力。
由此,“卑贱地活着”便很好理解了。为了自己想要的可以放弃一些浮于表面的东西,放低姿态。如果我这样解释是对的,那么霍尔顿的哥哥D.B.可以称得上是“成熟的人”了,明明是个“有才能的作家”却到好莱坞写剧本,而“不成熟的人”大概可以说成是那些“假模假式的人”。
霍尔顿,一个十几岁的中学生,抽烟,喝酒,逃课,看似叛逆少年的他却希望逃离这一切,到一个广阔的麦田里当一个守望者,麦田里小孩子都在玩游戏,霍尔顿在悬崖边上,守望,守望那些认不清方向逃窜在悬崖周围的孩子,就会抓住他们,没有大人,没有一切束缚,一切都是那么田园,都是那么安详幸福并且快乐着,
一个孩子有逃离社会逃离家长的念头不仅仅是因为孩子出了问题,也许老师学校的势利,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漠不关心等等一切行为都会影响着孩子的反叛心理,他们改变不了大人们的现状,只能选择逃离现场,当霍尔顿出走纽约的时候,看到了虚伪的女友,恶心的***,以及酗酒的人群,自己都会觉得厌倦,想要逃离,回归田园。
但是霍尔顿思念妹妹菲比,在离家出走之前,见了妹妹一面,妹妹在游乐场欢快的样子让他很难做出这个离开的决定,毕竟妹妹总是依赖着他,行李箱都准备好了,打算跟哥哥一起离开,最终霍尔顿因为妹妹的依赖放弃出走。
每个少年都会有经历一次叛逆期,想什么都接受,不想上学,不想回家,不想干任何事,但是过了叛逆期,我们又发现,其实生活中还有很多我们可以接受的美好事物,比如亲情。
坐在荒芜的田野中,捧着手心里的一本书,看着眼前已经收割过的麦秆,眼前浮现出一个“坏孩子”的身影——霍尔顿,那个名副其实的坏孩子。
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一个故事,可以称它为“自传”。其中穿插了许多例如”“混账”等词语,显得更加真实和生动形象,其中的道理也许更容易让读者接受。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个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
他虽只有16岁,但比常人高一头,整日游游荡荡,不愿读书。他对学校里的一切——老师、同学、功课、球赛等等,全都腻烦透了,3次被学校开除。又一个学期结束了,他又因5门功课中4门不及格被校方开除,他丝毫不感到难受。在和同房间的同学打了一架后,他深夜离开学校,从他的故事中可以看出,这真是一个十足的坏少年。
他对妹妹说的一句话,让我印象十分深刻。“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
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
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象话。”
起初,我真的很不理解这段话,后来,我懂了。这是霍尔顿,在复杂的社会中,一种单纯的理想。他渴望纯洁的社会,就像那麦田,就像那小孩子们,包括那悬崖。可是,周围的一切都不如他所望,复杂的社会,一切为了利益,人们尔虞我诈,互相利用,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一切。
而霍尔顿,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叛逆,看一切都不顺眼的青年,却正好看透了这一点,这个叛逆的少年,却有着一颗纯洁的心,他不愿意与世人同流合污,他在谈上学时这样说道——“上学的目的嘛,不就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都说出了他发自心底对这个社会的不爽,而他之所以这么说,就是因为,他有一颗正直的心,他看这个复杂的社会不爽!
我也渴望当一个表面叛逆的青少年,而心里却一点也不粘上这个社会的浮尘,一点也不随波逐流,看谁不爽就说出来!利益怎么了?破坏关系怎么了?我活出了我自己,谁也无法改变的那个自己,我骄傲。想让我融入到这个尔虞我诈,假模假样的社会中,根本不可能!
霍尔顿,第一次接触这个人物的时候,我认为他是我的反面教材,读到后面,我发现我错了。我真正应该学习的,是他。
他那种正直勇敢的性格。
他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精神。
他那种敢说敢当,表里如一的品质。
很久就见到这本书的推荐,很惭愧这会才读完。看到标题,以为写的是比较清新轻松的麦田里的趣事,却不曾想到是这么的现实和引人深思的一本书。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麦田,在文中,作者也仅仅提到了一次麦田,他说他想做麦田的守望者。在书中,还是读到了些许的温暖。可能是我一直比较看重感情吧,每每关于刻画感情的片段总是能激起我心中的共鸣。还是想说由于他很爱他的弟弟妹妹,所以对主人公我还是蛮喜欢的。
自己甘愿堕落,但是却喜欢站在那里仰望妹妹的幸福,希望妹妹幸福快乐。写到妹妹给他钱的那段,把我感动的想哭,是呀,这个世界上,亲人的爱真的是无私的,尽管这个哥哥多不可理喻,终究是自己的哥哥,所以可以毫不犹豫把自己辛辛苦苦鑚下来的钱给哥哥,让他应急。文章的后面,妹妹用自己的手拉回即将远走的哥哥,让他留下来。为了妹妹,哥哥竟然也真的留下来了。蛮感动的,可能是因为我也有一个哥哥的缘故吧。生活中哥哥总是会照顾我,关心我,鼓励我,挺感激他的。
最近的心情蛮复杂的,研二了,却对未来还是一片迷茫和无助,茫然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的方向。我很难过我现在这样的。明天去广州,今天把行李什么的都收拾了,可能去开始一种新的生活吧,还是蛮恐惧的,毕竟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还是自己孤独一人。其实最近在学校也很压抑,总是一个人,之前的朋友却似乎再也不是朋友了,也不想提起这些,只希望自己在时间的冲刷下淡忘这些友情。可能大家真的不适合在一起,我没她们那么玩的开。我有自己的压力,这些她们永远不会懂得。所以宁愿选择自己一个人。一个人也可以好好的,不是吗?
现在很困,头也很晕,就不写啥啦。早点睡觉,去广州的路上小心。不要那么压抑,相信自己的能力,我可以做的很好的。工作上一定可以做的很好的,相信自己,照老师说的话,幸福快乐就好了。真的,现在想要幸福快乐真的不太容易。
路是自己的,幸福也是自己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片麦田,别人走不进来,自己的喜怒哀乐,自己知道就好。幸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多爱自己一些,为自己的幸福而去努力追求吧。
一定要加油哦!!
想起了书里面的一句话“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不然,我心里就会更加难受。”不太喜欢这里吧,但是要离开的时候还是有点舍不得。我知道我和学生生涯的安逸要永远说再见了,再也不会呆在清新的校园里,再也没有自己自由支配看闲书的时间了。挺难过的.....
感伤归感伤,人还是应该努力往前看的。听导师的话,好好加油努力,自己幸福快乐就是最重要的了。加油,记得一定要幸福快乐哦!
离开学校的霍尔顿发现社会更为丑恶。他对鸭子的关心,实际上是对自己出路的关心。湖面结冰正如世界充满了利己主义和假模假式,使霍无处栖身。
善良的性格使霍尔顿对他人的敌意表现出先天的失败感。
崇尚自由竞争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敌意是难免的。借用大卫·里斯曼《孤独的人群》中“有敌意的合作”这一概念(也许不合适),阿克莱和霍尔顿关于猎人帽的对话就是一种“有敌意的合作”。我们有这样的经验,几个朋友在聊天,交流喜好,然后出现了争吵。这是因为我们通过自己的爱好与同龄人展开了竞争总想高人一筹,却只能贬低别人的爱好,于是我们感觉到明显的敌意。书里还提到什么小团体神马。
弹钢琴的黑人欧尼,霍尔顿欣赏他的技艺,却仍然很讨厌他,因为他的表演成了卖弄,讨人厌。他的假模假式的礼仪,实际是一种自我膨胀,是对听众的轻蔑,是一种敌意,来自一切假模假式的势利鬼的敌意。奇怪的是,生活优裕的霍尔顿并未成为一个假模假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