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000字初中(通用11篇)
《三国演义》这本书,我不知已经看了多少遍了。今年暑假,我又重新拾起了它,因为每一次阅读,都能得到不同的收获。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历史性的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约1330-约1400),名本,号湖海散人。他所写的《三国演义》是我国的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吴、蜀、魏三国之间的斗争和兴亡的一系列故事。这些故事十分精彩,其中有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华容道、三顾茅庐、桃园结义……
书中刻画了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它描写的主要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周瑜的“胸怀狭窄、忌才好胜”,诸葛亮的“料敌如神、指挥若定”、刘备为“复兴汉室,复兴天下”而战、关羽“威风凛凛,智勇双全”、赵云“赤胆忠心,骁勇善战”……但我最喜欢的两个英雄是诸葛亮和赵云。
诸葛亮是一个忠臣,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非常善于用计:“草船借箭”、“借东风”、“三气周瑜”和“空城计”……赵云对刘备也十分忠心,骁勇善战,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刘备身边了。
读完了这本书, 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识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
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贫苦少年,逐渐成长成为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的历程。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毅力使自己继续活下去.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自从认识朱赫来以来,他的心被共产党吸引住了.经过几番波折,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他出生入死,英勇杀敌.在战争中他也受了不少伤.最严重的一次就是被弹片击中头部,死里逃生.痊愈后,保尔没有忘记党,拿起新的武器,重返战斗队伍,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十几岁就立足杀场,英勇杀敌,热爱祖国,在战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都大难不死,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仍不停地忘我工作,有休假疗伤的机会他也不愿意放弃工作,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许多名人志士也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考验了自己,使其成为千古佳作。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花了30年时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20多年等等。毅力是很重要的!
而我却不能很好地坚持。比如,英语老师让我们每天坚持听读英语15分钟。一开始还觉得挺新鲜,还能天天晚上坚持听读英语,有时候还多听几分钟,可是后来越来越觉得乏味,慢慢地听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不听。我就像小猫钓鱼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没有坚持。而保尔却能坚持不懈,我十分惭愧!
成功者前进的每一步也许是细小的,但他一直前进着,永不停滞,积之一年,十年,几十年,那就十分惊人,十分可贵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就谈不上不上毅力了。每个人做什么事心中都有一种动力,而我们会被这动力支持着,直到到成功。
在暑假的最后时光,我阅读了《居里夫人传》,深受鼓舞。
《居里夫人传》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居里在她去世3年后写成的。该传记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也介绍了比埃尔-居里的事迹,着重描写了居里夫妇的工作精神和处事态度。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日记,书的最后还附录了居里夫人一生所得的奖金,奖章的情况以及罗列他所得的名誉头衔,是一本很翔实的个人纪录。
作者艾芙一开始就承认他要叙述的是一个传奇故事,玛丽居里一生中伟大实际极多,所以人们都喜欢像说传奇那样叙述她的历史。这本书从几个方面介绍了居里夫人这位具有高贵品质的、献身科学并作出伟大贡献的伟大科学家的一生。居里夫人出生于被沙俄占领时期的波兰,家境贫寒,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中学毕业后,没钱上大学,不得不依靠作家庭教师来自筹学费。在巴黎大学求学时,每到秋天不得不为学费和生活费着急,尽管这样,在实验室的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依然作出了提取镭元素的伟大科学成就。一战时期在战场上的毫不费事就成了一名战士,他忘了早餐,忘了晚饭,困了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睡,在护士住的小屋里,或在露天的帐篷里,废寝忘食的在战场上进行救护服务。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科学家,在生活依然很艰辛的时候,主动放弃了申请镭元素的有关专利,公开了镭的提取方法,自己确因要买1克镭而不得不靠别人来筹集资金。
在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我们可以看到居里夫人从来没有浪费时间,只有严谨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懒散,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人和事,只有和谐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一本最精彩的历史人物传记。
《雷雨》是曹禺先生久演不衰的代表作之一。其成功首先是人物形象塑造的成功,给读者、观众呈现了一些个性丰富、情感饱满的形象:虚伪的周朴园,隐忍的侍萍,懦弱的周萍,天真、单纯的周冲和四凤,猥琐的鲁贵,斗激的鲁大海——而最有“雷雨”气息的就是敢爱敢恨的繁漪。她,作为一个受了新教育的中国旧式女人,为了挽留她转瞬即逝的爱情,她不顾一切地燃烧了自己,也冲破了封建家庭的枷锁。或许,曹禺先生想说:一只飞蛾扑火只能牺牲自己,可无数的飞蛾呢?那将会是一场雷雨。
在繁漪出场前,曹禺先生给了她一段冗长的舞台提示,清晰刻画了她的形象。这是个绵里藏针的女人,一个内心燃着野火的忧郁太太。“当她陷于情感的冥想中,忽然愉快地笑着;当她见着她所爱的,红晕的颜色为快乐散布在脸上,两颊的笑涡也显出来的时节,你才觉得出她是能被人家爱的,应当被人爱的,你才知道她到底是一个女人,跟一切年青的女人一样。”毕竟,“她有更原始的一点野性:在她的心,她的胆量,她的狂热的思想,在她莫名其妙的决断时忽然来的力量”。所以,这段提示就写出了繁漪的本质特色:她敢爱,她敢狂热地用真心追求爱情;她敢恨,她能反抗一切阻碍她守住爱情的力量。于是,在接下来的七次出场中,三次对周萍的倾诉,三次情感的爆发,三次推动情节发展的行动,她唯一的动机就是——阻止周萍离开,留住她的爱情!虽然悲剧发生的直接推动力是她,可她的动机就决定了,这是个可怜可爱可敬的女人。
在第一次出场中,她与各主要角色的关系就在对话中一览无余。对四凤,她有难以掩饰的嫉妒,可还没忘端着太太的架子;对周冲,她爱儿子,可又不能全心全意地做个好妈妈;对周萍,她表面客气,可话里藏话;对朴园,她反抗的同时也努力压制愤恨;还有知道她秘密的小人鲁贵,在旁存在威胁。她的生活处境和心理状态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次出场她与萍独处,直接向萍诉衷肠,也是首次情感爆发。她对他揭开周朴园的虚伪面具,希望萍能和以前一样同情她的处境,救人救到底。可萍一味退缩。“(一字一字地)我希望你不要走。”繁漪直接吐露心声,可萍依旧不理会。她大骂:“都是没有用,胆小怕事,不值得人为他牺牲的东西!我恨着我早没有知道你!”“一个女子,你记着,不能受两代的欺侮。”她的敢爱敢恨,她的反抗精神,随着这几句话声声砸在观众心上。
第三次出场,繁漪为着留住周萍,采取了首次行动——说服鲁妈将四凤带走。这个行动,使得鲁妈有可能来到周公馆,从而与周朴园重逢。但其实,这个行动也能反应出她的可爱之处。她作为有地位的太太,完全可以直接将四凤辞退,甚至迫害,在那个年代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可她客客气气地与鲁妈交谈,聪明地让鲁妈自己提出将四凤带走,还送四凤旧衣服。所以繁漪也是无可厚非的。
接着第四次出场,她得知萍要在晚上去找四凤,激起了对萍的第二次挽留。上次她还企图诱发他的同情,这次,失望的她直接威胁他:“你不要把一个失望的女人逼的太狠了,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小心,现在风暴就要起来了!”这为她之后的行动埋下了伏笔。
果然,她第五次出场就开始了报复行动。这次出场十分短暂,连一句话也没有。她只有一个动作——在窗外关上了窗户。这个行动使周萍与四凤的关系暴露在鲁妈面前,矛盾进一步激化了,真相也愈发有机会浮出水面。
到了第六次出场,她的脸惨白而冷酷,“爱和恨烧尽了女人一切的仪态,她像是厌弃了一切,只有计算着如何报复的心念在心中起伏”。见了朴园,她轻蔑而暴躁地反抗他的意志,倒真有些病态。而见到周萍,不甘心的她发出了最后的挽留。开始她和之前一样,想用自己即将成为疯子的可能博得萍一丝怜悯,可萍却一了百了的激怒她。这时,她的情感第二次爆发,“眼睛里射出疯狂的火”。然而这次的疯狂并不是表现在大吼大叫上。她压制了自己,变成了低声下气地说话。一直是无畏反抗,尖锐威胁的她,此时一反常态,扔掉了她最宝贵的尊严。这最后的恳求实在令人酸楚,然而还是失败了。
她很清楚她留不住周萍的心了。可她不愿放过最后一个机会,哪怕只是为了报复,不让任何人有好日子过。于是,她第七次出场了,进行了最关键的行动。在周萍就要带四凤私奔的时候,她锁了门,还叫来了周冲。没想到善良的冲丝毫不阻拦哥哥和四凤,一气之下,她的情感彻底爆发了。她不顾一切地把她的爱情公之于众,不给自己留一点后路,虽然明明知道爱情已逝。众人愣在原地时,她借着火样燃烧的勇气,便拿出最后一张王牌,喊出了周朴园,让全家人面对面。至此,她自己一个人,一步步把故事推向了高潮,推向了真相。最后再让自己跌落下来,成为彻底的疯子。
就是这样的三次挽留、三次行动、三次爆发,繁漪,一个单薄的女人,用她对爱情的执着、对压制的反抗,飞蛾扑火般地燃烧了自己,却打碎了一个封建家庭维系了一个世纪的辉煌假象。在那个只能制造悲剧的时代里,这么个扑火的飞蛾,恰恰也是星星的希望之火。
“毒品”,一个骇人听闻的名词,我不知道时谁发明了这种害人的东西,我也不知道曾经有多少人因它而家破人亡,失去了原本美好的一切,但我明白,从现在开始-----拒绝毒品。
毒品就像一个巨大黑洞,无论是谁,一旦沾染,都难以挣脱他的魔掌。当毒贩的花言巧语使你原本坚定的心动摇时,你已经接近死亡了。数以万计的人因一时的心动,抱着“试一试,大不了戒掉’’的心态与毒品交上朋友,可他们不知道这个“朋友”岂是他们想交就交,想绝就绝的。当他们有一丝醒悟了,立志要戒掉毒品,才真正见识到毒品的威力,你不与它为伍,它便要对你死缠烂打。听不少戒毒者说,那是一种痛不欲生的感受,即使在清醒时下决心要戒毒,可以到发作的时候却怎么也抵挡不住毒品的诱惑,早就把要戒毒的事忘到九霄云外了。没钱就利用友情、亲情、爱情向关心自己的人要钱,再不行就做一些往日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比如杀人、打劫、偷窃……即使铤而走险也要再次吸毒。
佷令人难以至信吧,毒品这种东西是百害而无一益的,它只会使人丧失理智,令更多的人惶恐而无宁日。永远不要碰毒品,不要做哪些个“他们”,不要当毒品的傀儡。
也许你只觉得罂粟花很美丽,其实在它娇艳的外表下是一片黑暗;也许你认为毒品并没有那么大的威力,只是人们在夸大其辞,其实你的想法已经令你踏上了一条不归路;也许人们对毒品的说法勾起了你的好奇心,可是你知道吗?其实毒品的威力会让你为你的好奇心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也许你自认为你有过人的意志力,可是你明白吗?其实毒品的威力已经远远超出了你意志力所能承受的范围……
自清朝起至今,有多少人因毒品付出了宝贵的生命?又有多少人在禁毒的战场上牺牲?不要让悲剧再次上演,不要让自己变成受害者,那就从现在做起,拒绝毒品!攻击毒品!
雷雨是我完整读过的第一本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本戏剧,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五六遍的细细品读,心中感慨万千,若不一一记下,心中的电闪雷鸣怕是难以平息,三十年风风雨雨梅花依旧留清香,一朝夕恩恩怨怨浮萍总是枕寒流,蓝森森的闪电,照亮的不仅仅是几段鲜为人知的往事……
很难说周萍给我一种什么感觉,一切的恩怨情仇,似乎都在周萍的体内相遇,碰撞。假如说这三十年的恩怨是一条四面辐射的十字路口,那么周萍就是十字路的中心点,周朴园与梅侍萍的儿子,自己继母的情人,同母妹妹的恋人,亲弟弟鲁大海眼中的仇敌与败类……他一个人,把所有角色都穿连在一起了,每一次的恍悟,都是一把尖利的锥,将那刚刚开始愈合的伤口再次刺穿,鲜血汩汩的流出,溶解着他的青春,不,这些都还不够,鲁妈的出现偏偏在他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盐化在温热的血中,而血则在永恒的流动,一次乱lun已让周萍痛苦不堪,他为了逃避蘩漪,那个因为内心饥渴而无比疯狂的爱着自己的女人,他的后母,周萍选择了四凤,不谙世事,纯洁无暇,既没有教育的陶冶,也没有蘩漪般过度忧郁的布满了幻想的女孩子,四凤只是周萍为了忏悔而寻找的替代品,他选择四凤是为了忘记过去,为了求得心灵的解脱。周萍应当是个悲剧,他很不幸的从家庭乱lun沦落到了更痛更深的罪孽之中,前者还可以随着家庭的解体而消亡,而血缘乱lun却已深入到了骨髓,罪恶已在自己的身体自己的血脉中扩散开来,他已无法通过爱情拯救自己,除了死亡,还有什么可以给他以解脱?
最初读雷雨的时候,总觉得周冲这个角色与整个戏剧格格不入,周冲出场时是一身白,正如他的纯洁无暇,天真又生气勃勃,而大背景是一个乌云密布,死气沉沉的阴雨天,有人说周冲是一个天使,一个天使的出现使得周家上上下下显得更加罪恶,他正如黑暗中的一丝光明,有了光明,黑暗才显得愈发无边与沉重,整出戏剧中,只有周冲一人是干净的,他是少爷,涉世不深,也几乎没什么阅历,所以他才会依然在这个本不可能有幻想的世界中痴痴的做着美梦,在读到周冲去找四凤的那一幕时,觉得他真的是“冲儿",一个稚气未脱的诗人:"忘了家,忘了你,忘了母亲,忘了自己,在无边的海上,哦,有一条轻的像海燕似的小帆船,海风吹得紧,海上的空气有点咸,白色的帆涨得满,像一只鹰的翅膀斜贴在海面上飞,飞,向着天空飞,我们坐在船头,前面,就是我们的世界。”周冲见了鲁大海,那句"你愿意和我拉拉手么?”就愈发让人哭笑不得,曹禺设计了这样一个情节,用拉手而不是握手这样正式的词语,多么高明的体现出周冲那令人无限怜爱的天真与纯洁!而这由于他四周的世界多么格格不入!忽然想起周冲死后,蘩漪干哭着说过的一句话;“冲儿,你该死!你该死!你有了这样的母亲,你该死!”周冲,你该死,你的梦一个接一个破碎,你的信仰在面前一个接一个崩溃,纯洁怎么可能与罪恶并存,天使又怎能留在污浊的人间?
头几遍读的时候,我恨蘩漪,恨这个为了得到爱情不择手段的疯子,恨这个母亲不像母亲,情人不像情人的乱lun女人,假如鲁妈是一把钥匙,那么蘩漪就是开启那些沉痛往事的手,没有蘩漪的邀请,鲁妈一辈子也不会再踏入周公馆,没有蘩漪在最后关头的大喊大叫,周朴园也不会出现,揭开真相,即使四凤与周萍未能远走高飞,那么至少这个秘密也永远不会有人道破,周萍还可以抓住四凤的手不放,让她这一个新的灵魂来洗涤自己的罪恶。
看到一九九九年版的雷雨时大概是我第四次看雷雨,相比周朴园鲁侍萍周萍和四凤,我渐渐觉得蘩漪是罪孽最轻的一个人物,是最应怜惜的一个角色。这个心比天高的女子,带着对爱情的无限渴望与憧憬嫁入周家,却在这样一具豪华的棺材中忍受了一个阎王十八年的蛮横与,她的心已渴到了极致,于是,当周萍出现时,她是出自本能反应,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她生命中从未遇见过却又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假如这时出现的不是周萍,不是丈夫前妻的儿子,心灵的饥渴也会让蘩漪饥不择食地爱上那个人。周萍的出现让蘩漪像一张干燥至极的纸一样迅速燃烧,她的热情变成了一团浇不灭的火,虽然周公馆内罪恶的空气是冰一样的阴冷潮湿。
我渐渐开始同情蘩佩服蘩了,在那样一个暴风骤雨即将袭来的可以活活闷死人的社会,她表现出了最顽强最炽热的一面,还是曹禺评价的到位。他说:“蘩漪是一个最令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老道,她的生命燃烧到电火一样白热,也如它一样短促,她的生命中交织着最残酷的爱与最不忍的恨,她是最雷雨的一个性格。”
我最不能忘却的一段蘩漪的台词:“我希望我今天变成火山的口,热烈地冒一次,什么我都烧干净,那时我就再掉到冰川里,烧成死灰,一生只炽热地烧一次,也就够了。哼!我什么都预备好了,来吧,恨我的人!来吧,叫我失望的人!叫我嫉妒的人!都来吧!我在等候着你们!”
第一篇讲了狼的故事,主要内容是一个研究动物的人决定打死一只狼,然后他披着狼皮混进了狼族,其实他早就被母狼知道了,后来几只狼发现了他,他以为要死了,没想到母狼没有恩将仇报,动物们都有爱,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第二篇讲了一位猎人要有他最忠诚的猎狗。从前有一只“恶狗”,那个猎人用尽一切办法来消除它,可是怎么也都消不除这只狗。后来猎人在河里洗澡发现一只“印度鳄”游过来,他连忙叫猎狗,后来猎狗来了才让他得救了。这也说明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这些任何的故事都充分说明了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只有和这些所有动物建立友好的关系,我相信这个世界肯定会比现在的世界好上几倍!你们信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第七条猎狗》。我迫不及待的买了回来,这本书特别好看,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赤利(一条狗)和赤利的主人召盘巴。召盘巴从前有六条猎狗,但是都不尽人意而这第七条猎狗却很忠诚,召盘巴给这条猎狗取名为赤利,召盘巴对待这条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 有一次,召盘巴打猎时,一条蛇咬袭击老人,赤利和蛇搏斗,没有帮助老人,老人很生气,决定杀了赤利。但是被老人的孙子艾苏苏放了,赤利逃了出去。它靠捕猎为生,在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的公豺狗,成为了豺狗群的老大。半年后,豺狗袭击了召盘巴,赤利及时赶来,他与豺狗群搏斗,并在最后一刻保护了召盘巴。读完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赤利的忠诚,虽然召盘巴冤枉了他,但是赤利并没有怨恨他,并且及时救了他。
在寒假期间,我拜读了整套西顿动物记,我深深被他的作品吸引住了,他带我走进了一个未知、崭新而辽阔的动物世界,我为动物生命的神秘而震惊,为动物生命的尊严而感动。我就选择了其中一个我最喜欢的故事《银行托米》作为读后感。
你曾经想过吗?西顿是在什么情况下写出了如此举世闻名的旷世巨作呢?让我们来看看他的生平吧。西顿1860年出生于英国的一个小镇,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西顿母亲希望他能和祖先一样英勇而名扬后世。后来西顿果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成为了举世闻名的作家。西顿不仅写作好,而且画也画得很好。在动物中当中西顿特别喜欢狼,所以他的作品中有许多狼的故事如《草原狼梯图》、《威尼佩格狼》等。
当然西顿动物记中描写狐狸的故事也不少,接下来我就向大家介绍《银狐托米》的故事,它讲述了托米从出生、成长、独自生存和成家后生活的一系列故事。我最喜欢托米与人类和猎狗对阵的故事,如有几次托米被猎狗追杀,托米逃呀逃,看到前面有河就跳了进去,结果狗闻不到托米的气味,就放弃了追杀。几次这样的历险之后,托米就知道河水能够把足迹的气味洗掉,从而能摆脱猎狗。托米还有好多智慧被那边的农民当成传说而流传开来。
同学们,你喜欢狼和狐狸吗?说实话,我以前在读童话时曾一度十分厌恶。但在读了西顿动物记后,我明白了托米等动物只是为了生存而本能地去做捕杀人类家禽的事。因为如果找不到食物,他们会饿死,在人类心目中生命是最重要的,在动物心中,生命也是很重要,只有自己活着,才能让自己和家人生活好。
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习性,但有时候,它们做的事情却被人类所排斥,甚至被人类追杀。举个例子:人类把动物分成好的坏的,比如兔子是好的,狼是坏的。其实动物本身认为自己做的事是对的,是为了适应大自然,为了能生存下去,所以我们人类何不宽容相待我们身边的动物呢?动物的感情也是十分真挚的,在银狐托米故事中,托米找到伴侣后就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她,让我们把镜头转向书中,有一次托米的妻子“白脖子”被猎狗发现,虽然托米自己也很恐惧,但他还是迎着猎狗叫声的方向跑去,为了引开猎狗,托米自己差点被猎狗抓住。
西顿动物集令我受益匪浅,我好希望西顿爷爷还在世上,为我们创造出更多的动物小说。也许,西顿爷爷变成了他写的一种动物,一种他最喜欢的动物,依旧以动物的方式生活在世上。现在西顿已不仅是一个名字了,是一种精神,一种为了更真切地描写动物而不顾自己的至高无上的精神,这种精神会一直流淌在我们心中代代相传。西顿爷爷,我们想念您!
有希望就有明天——读《将军之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小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以前一位勇敢而幸运的将军被饿死的故事。
说他勇敢而幸运是因为他和他的部队在行军途中遭到了敌军的伏击,激战了一天一夜后,只有他一人杀出了重围。面对成千上万呐喊着追来的敌军,将军来悬崖边,抱定了死的信念,从悬崖上跳了下去,居然没有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将军竟然慢慢从昏迷中清醒了过来,他顾不上身上的疼痛站了起来想尽快走出峡谷回京报告军情。
可是,他迷路了。
将军顾不上休息努力向前走着……但很遗憾,三天过去了,将军还是没有走出去。这三天里,将军滴食未进,滴水未沾,将军的身体实在吃不消了。
又不知走了多久,将军来到了一片山谷,他兴奋得几乎要跳起来:山谷有无数棵柿子树,树上结满红红的柿子。
将军用残余的力气,往最近的那棵柿树踉跄走去。然而,当他伸手想摘下一个大柿子的时候,他失望得差点跌坐在地上——那是毒柿树。
将军继续往别的树走去,第二棵、第三棵、第四棵……
“这个山谷根本就是一个毒柿谷。”
将军彻底绝望了,他一声长叹,仰头倒在地上。
他倒地后眼睛的下意识看到离他脑袋十步的地方还有一棵柿树。
“那同样是一棵毒柿树!”将军再也没有心情再站起来走过去了,他就这样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将军最终没能站起来了,没能回到京都。
人们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发现“将军是饿死的”,可让人不解的是这位勇敢而幸运的将军,能在重重包围下杀出血路,能从悬崖上跳而幸存,可为什么,最后却在距一棵不到十步远的甜柿树的地方饿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是在生活中和学习中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失去信心,只要有信心就会有战胜任何困难的勇气,就会看到希望;有希望就会有美好的明天和未来。
生活在等级森严,典型的封建国家,而又脱离保守派立场倾向于民主与自由的著名作家维克多.雨果,将他的笔锋重重指向了封建专制。
一个婴儿诞生了,但是他很不幸。因为他身体上有许多缺陷---驼背、独眼、跛脚,但更不幸的是他出生在法王路易十一统治的黑暗时期,他被遗弃了。在偶然间被副主教收养。虽然他身体残疾,但心灵纯洁,虽然他外表丑陋,但对爱斯梅拉达付出了崇高的爱。他就是卡西莫多,一个美与丑都在自己身上“闪光”的人,他让我看到外在丑和内在美的鲜明对比,让我不得不去重新审视这个世界。
说到爱斯梅拉达,她是个能歌善舞的善良女孩,她的歌舞打动了副主教的心,她的美让弓箭队长夏托佩尓臣服,他们都想得到她。副主教用尽了手段,但都没有得逞,当他知道爱斯梅拉达与夏托佩尔约会时,出于嫉妒,他刺伤了民队长并嫁祸给爱斯梅拉达。
这讲的不仅是对爱斯梅拉达的争夺,似乎也暗示着教廷与王室的明争暗斗,从中可以看出当时人们的悲惨命运:只要与教廷对立,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教廷害人不浅,但王室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让我们来欣赏一个既可笑又可悲的故事吧!
卡西莫多受审了,审判官是孚罗韩.巴尔倍第昂,这个权威的审判官是个聋子,为了掩饰自己是个聋子,每次审案前,都会了解犯人的一切,他就像当时的社会,那个极力掩饰自己弱点与错误的社会。
可笑的是,他审问的是同样耳聋的卡西莫多,面对审判官早已预备好的问题,他有的只是沉默,自作聪明的审判官,以为他已经回答了自己的问题,又接着问了两个问题,,并让书记官把卡西莫多的回答记录下来,因而引起了一场爆笑,他为了博得观众的尊敬,又继续严厉审问,结果欲盖弥彰。
孚罗韩巴尔倍第昂代表着统治阶级他们只凭自己感觉行事,视人民生命如草木,可见当时统治的黑暗。而当时的人们就如卡西莫多,根本不只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跪在那儿等待着统治者给他生或死的权利,这件事看起来看起来级可笑,但是对当时的人民来说这更可悲。
《巴黎圣母院》向人们展示着美与丑的对比,封建社会和封建等级制度吃人的本质让我疑惑:为什么仪表堂堂的人的内心如此丑恶,而丑陋的面貌下却有一颗透如如水晶的心。让我不得不深思:外表的美与内心的美到底哪个更重要?对待爱情,是否要像爱斯梅拉达那样痴心不悔的爱着那个花花公子,对卡西莫多的感情充耳不闻,视而不见。相信我已经有了答案——灵魂的美才值得我去追求。对待爱情,正如有些人所说:“与其爱人爱的痛苦,不如让别人去爱。”看到卡西莫多为爱斯梅拉达的付出,真希望他们会有一个更加完美的结局。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但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能够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但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向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之后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齐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