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正规店铺出租合同(通用3篇)
出租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承租出租店铺有关事项签订如下合同:
一、 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______________号,租期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 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另加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乙方向甲方在承租期间的保证金。第二年乙方需要续租必须租期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第二年租金根据市场情况甲方有权作相应调整,乙方无权干涉,房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续租权。
三、 乙方承租期间,本店铺水、电费、税金、工商管理费、卫生费等其他关于店面内外的所有收费全部由乙方按时付清。
四、 乙方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给他人,如甲方同意转租,转租价由甲方决定,乙方无权干涉。乙方不得利用店铺做有损国家及集体利益之事,如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自负。
五、 乙方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结构,同时有意无意损坏房屋的结构及房屋内外设施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在承租期间内按时赔偿或修好。另外,在承租期间店内外的一切装修费、材料及费用应由乙方自负。在承租期间由于店铺内外设备陈旧需要维修或更换,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把店铺完好无损的退回给甲方。店内外所有已装修无条件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拆除。
六、 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乙方在承租期,如不能按以上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立即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店铺,以上已付房租租金以及保证金全部作为赔偿甲方损失费处理。如乙方在承租期间能按以上条款执行,同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把店铺完好无损并无条件退回甲方后,甲方再把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退给乙方。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需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称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方(称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厦门市思明区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一、租赁用途为 之使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不得经营餐饮。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 向甲方交付 币 元整。第2次付款应提前 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 币 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小区管理服务费等费用。(√或×)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拖欠租金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达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店面,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店面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房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俱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厦门市政府令》第二号,即厦门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之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应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期内(店面)次年起租金每年每平方米递增人民币 元整。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同意将乐平市珠海中路临街店面租赁给乙方做商业经营,为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特制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自房产珠海中路134—136临街店面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五年(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二、店面年租金为壹拾贰万元整。保证金为壹万元整。
三、付租金方式,乙方租金每季度付一次,每季度提前一个月付清。前三年租金不变,后二年租金为十二万柒仟二百元一年,如合同租期未满,押金概不退还。
四、在合同期内,乙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收回店面。
五、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其他事宜,需店面租赁转让,做其他生意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六、房产税和其他一切税收由乙方自行负担。
七、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租优先权。
八、未经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