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室一厅有偿出租合同汇总3篇

三室一厅有偿出租合同(精选3篇)

三室一厅有偿出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位于综合楼(大酒店)出租给乙方使用,出租房屋面积经甲、乙双方确认共 平方米。该房屋属甲方所有的宅基地房屋,甲方承诺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瑕疵。具体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共2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房屋为现状交付,乙方承租该房屋为无偿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能挪作他用。

第三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

租赁期内,乙方使用本合同所涉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电话费用、有限电视费用、网络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出借该房屋;甲方出售该房屋的,甲方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租赁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三室一厅有偿出租合同 篇2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地址)_______之_______型_______组第_______号保管组_______个,双方约定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合同的性质

本保管箱的利用关系为租赁。

第二条对价缴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择一打“√”,租用保管箱:

1.口租金及保证金。

2.口押租金(免再缴付租金及保证金)。

3.口其他(_______)。

第三条租用期限

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简称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为二期。

承租人于期满时依第四条第二款或第五条方式缴足租金及保证金或押租金,本租约展延一期。

原采缴付对价方式如有变更者,均自变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条对价之缴付、补缴及退还

租金应于起租日及续约日,保证金或押金应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当时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费率标准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租金费率缴付。保证金于续约时如有调整,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愿意续租,而出租人费率标准变动时,出租人应于租约到期前,以书面列明调整后的费率及应补缴或退还押.租金的差额及补缴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适用新费率。—在书面通知补缴押租金差额期间尚未届满前,或出租人未为书面通知时,视为依本租约条件续约。

前项情形于下一租期届至前,费率有调降的,仍应适用新费率。

第五条转账授权条款

本租约每期应缴的租金以及应补缴或退还的保证金及押租金差额,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时:

1.口不通知承租人;

2.口通知承租人后;

3.口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内通知出租人有关差额的退补方式;

同意就承租人开立于出租人_______银行、_______分行_______存款第_______号账户存款,自动转账代缴或将退款径行存人,并以本租约为授权证明。

本租约存续期间,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第六条保证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违反本租约约定致对出租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者,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时,同意出租人得径就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负责补缴。

第七条承租人开箱手续

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原留签名或其他约定的辨视方法(注尸),填写开箱纪录卡经出租人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出租人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库人数众多时,出租人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的人数。

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钥匙及承租人原约定之辨识方法,申请开启保管箱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视同承租人本人申请开箱,出租人不得拒绝。

第八条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

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及潮湿有异味,容易_____变质的物品。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损坏保管箱或库房其他设备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损害时,均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若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第一款约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内处理,但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径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将该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保管箱钥匙的持用、留存与保管

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的钥匙应归还出租人。

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样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即由出租人无条件没收销毁复制钥匙;因此发生纠纷与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遗失钥匙应付赔偿金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租人的注意义务

出租人对于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场所的安全、防护及修缮、开箱手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的场所,若未达到主管机关所订定的基本安全标准,或出租人对于进出开启保管箱的作业手续未完全依照其所订作业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责任

因保管箱的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发生被窃、灭失、毁损或变质损害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1.承租人于损害发生后申报其置放物品内容及损失金额,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之范围内,由出租人依据承租人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2.承租入主张其损害逾前款金额者,在承租人举证证明其置放物品的内容及价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实际损害负金钱赔偿责任,但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的情形,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二条(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通知义务)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以书面或出租人语音服务系统或专线电话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遗失钥匙或变更密码。

2.更换或遗失印鉴。

3.变更姓名。

4.承租人为法入团体,变更组织或代表人姓名。

5.因继承开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暂停保管箱的使用。

出租人于前款第一、二、五项通知到达后至承租人办妥各项作业前,应停止本保管箱的开启作业。对因未停止而导致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未依第一款规定通知出租人时,因此所受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租期届满未续租

租期届满,承租人应到出租人处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

租期届满,于承租人办妥退租或续租手续并补缴租金或缴交逾期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前,出租人应停止会同开启保管箱。

逾期办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办理退租手续之日或破封开箱之日止,计收逾期损害赔偿金及违约金。

第十四条未依约定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的处置

未依约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时,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缴纳日止依补缴______________利息,加计迟延利息。

第十五条租约终止的程序与租金的返还

承租人可随时终止租约,但应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到出租人处办理。

承租人终止租约时应按月计付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自承租人已缴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后,由承租人补缴不足的差额或由出租人退还溢付的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条出租人终止租约的事由及租金的返还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书面于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终止本租约:

1.出租人因修缮、迁移保管箱或结束保管箱业务时。

2.出租人依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催告承租人补缴押租金差额,逾_______个月后,承租人仍未补缴的。

3.承租人对出租人积欠因租用保管箱费用,届期未清偿,经出租人订_______日催告清偿,仍未清偿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进出保管箱设置场所对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的约定,经出租人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到出租人处处理,承租人逾期未办的。

6.承租人违反本租约其他约定。

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按实际出租日计收租金,并依法定科率加计利息后,退还已预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无息按日返还承租人已缴的租金。保证金、押租金,在办妥退租手续时无息退还。

第十七条破封开箱事由及方式的约定

承租人在租期届满经出租人通知后,逾_______个月未办理续租,或本租约经终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内,配合办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请求_______,会同办理破封开箱手续。

第十八条破封开箱后对置放物的处置

破封开箱后,对箱内置放物依下列方式处理:

1.由出租人会同前条____________人清点置放物及编制清单后,暂行包裹签章封存,并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个月内领回(注四)。

前款第二项及第三项情形,出租人应将其处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条分租与转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将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转租第三人或将保管箱租赁权作为质权标的。

第二十条第三人的强制执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承租人的置放物实施强制执行时,出租人应依法院之命令开启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于法院;置放物经移交予法院后,出租人应立即将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条文书的送达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处所,若承租人或其联络人的住所变更,承租人应立即以书面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并同意改依变更后的住所为送达处所;如承租人未以书面或依约定方式通知变更住所时,出租人仍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或最后通知出租人的住所,为送达处所,于通知发出后,经通常的邮递期间即推定为已送达。

第二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特约事项

承租人与出租人特别约定事项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未尽事宜

本租约如有未尽事宜,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另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本租约一式______份,由______方各执______份,以资信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室一厅有偿出租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厅厨卫,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2.房屋用途为(居住、商铺、仓库),除双方约定外,乙方不得私自更改房屋用途另作它用。

3.装修及设备情况:简单装修,墙面刮白色瓷粉,地面贴地板砖,房屋门窗完好、水电安装齐全、房屋钥匙完整、门锁完好、卫生间洁具完好、厨房设备完好。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 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到年月日。

2.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坏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房屋租金为 元/年,计人民币(大写) 元/年。由乙方签订合同三天内一次性交纳合同期限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维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保障乙方正常使用,由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缮或更换,房屋内易耗设备(如灯具、水龙头、开关、插座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

与他人调剂交换。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1.水电费用由甲方每月统一收取,乙方应按时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水费为 元/吨,电费为 元/度),入住时水电底数各是(水 吨,电 度)。

2.有线电视、电话、网络及卫生等项目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租房期间产生的民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租房期间应注意防火、防盗、自身及家人生命财产安全,期间发生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房屋设备押金

甲乙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后,甲方收取乙方押金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费用,交换房门钥匙,经甲乙双方检查房屋设备、门窗等无损坏或遗失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押金元,如有损坏或遗失按价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宜

1.乙方租房期间应爱护甲方房屋,保持墙面、门窗、地板清洁与不受损坏,爱护公共区域楼梯间、屋顶、门前等位置卫生清洁。

2.乙方入住后不得大声吵闹影响他人休息,不得向门窗外乱扔垃圾,生活垃圾应按相关部门规定统一堆放和丢弃。

3.其它: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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