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租门面转让协议【3篇】

已出租门面转让协议(通用3篇)

已出租门面转让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我位于的店铺(名为:卡拉卡亚美发店转让给乙方经营,店面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月租为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甲方与乙方签订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一次付清后,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其中设备包括

五、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自我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应承担违约职责,并向乙方支付五万元作为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两方各执一份,自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已出租门面转让协议 篇2

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身份证号码:

房东: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月,剩余租金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四、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已出租门面转让协议 篇3

转让方:_______(甲方)

受让方:_______(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事宜,于_______年4月28日在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中信广场5906—08室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省_______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90万元,包括在_______县玉潭镇金沙路54号的房产)99%的股份,以89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金额人民币60万元,并由甲方协助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29万元由乙方在办理好公司内部股东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后一次付清。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笔转让股金后,同时将_______省_______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原件交付乙方存档。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房屋产权)是甲方在_______省_______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房屋产权),对_______县玉潭镇金沙路54号的房产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房屋产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以及债权债务。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_______省_______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省_______县穗宁实业有限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省_______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合同。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继续有效。

2、任何一方违约后,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经订立书面合同,并经双方签名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_______省_______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_______省_______县穗宁实业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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