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赠与合同(汇编三篇)

助学金赠与合同(精选3篇)

助学金赠与合同 篇1

赠与合同

赠与人: 男 岁 住 (下称甲方)

受赠人: 男 岁 住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 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二、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

三、赠与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四、乙方必须尽心尽力赡养甲方,为甲方养老送终。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不得随意撤销。

六、本合同签订的同时该房的所有权随即转移给乙方。

七、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赠与人:

受赠人:

见证人:

助学金赠与合同 篇2

捐资人: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

为____________,经捐资人与受赠人协商,订立本捐资助学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捐赠目的

捐资人为_________,在受赠人处设立___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

第二条捐赠金额

赠与人设立___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基金为___元。

第三条捐赠金额的交付

捐资人于___年___月___日通过银行汇款至受赠人银行账户。

受赠人应当及时进行查验。

第四条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管理与使用

(一)在___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设立的同时,由捐资人与受赠人共同组成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管理委员会对该资金进行管理和发放。

(二)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基金由受赠人负责在_________银行开设专门账户。

每次定期储蓄___年,利息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教师和学生(或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

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仍存人专门账户,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总额达到设立时的___,可以将发放奖学金数额提高___。

发放后剩余的利息亦再存人该专门账户。

(三)奖金(或助学金等)的评定条件、评定办法与发放。

1.凡获得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评定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即有获奖(或接受资助)资格。

人围后,由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管理委员会根据人围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评议,然后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获奖(或接受资助)者,当场揭晓,并张榜公布。

3.奖金(或助学金等)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每年___月份;每次奖励___名优秀教师,___名优秀学生(或资助___名优秀贫困学生),教师每人奖励为___元,学生每人奖励为___元(或资助每个学生的标准为___元)。

第五条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的存续时间

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为永久性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受赠人不得擅自挪用。

第六条捐资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出现时,赠与人可以撤销捐资:

(一)受赠人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不应获奖(或接受资助)者获奖(或接受资助),与______设立目的不符的;

(二)受赠人擅自将______教育基金(奖学金或助学金等)挪作他用的;

(三)受赠人终止办学的。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______生效。

第九条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正式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捐资人:_____(章)受赠人: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助学金赠与合同 篇3

赠与公证书

( )字第 号

兹证明______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来到我处(或在____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______的赠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________年__月__日

(二)受赠书公证。其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受赠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表示接受赠与人的赠与并在受赠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中国内地公证机构而言,其公证格式可以是:

受赠公证书

( )字第 号

兹证明______于________年__月__日来到我处(或在____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受赠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______的受赠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________年__月__日

根据中国法律规章,“赠与公证书”相当于“要约公证书”,“受赠公证书”相当于“承诺公证书”。为此,赠与书公证、受赠书公证应当共同构成赠与合同公证的一种形式。

由赠与人、受赠人达成协议并共同申办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

《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以书面形式,就财产无偿赠与而达成的一种协议。”据此,从实践上讲,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赠与人、受赠人的共同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并在赠与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对中国内地公证机构而言,其公证格式可以是:

赠与合同公证书

( )字第 号

兹证明赠与人______与受赠人______于________年__月__日共同来到我处(或在____地),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协议书上签名(或盖章或捺指纹)。______的赠与行为与______的受赠行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__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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