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奶运输合同(精选4篇)
托运方: 服务电话: 承运方(车主): 车辆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货物运输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法定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1、本合同为装车凭证,如有变更及时通知承运方;托运方按合同支付运费。
2、承运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提供的相关手续、证件齐全有效,按法律相关规定办理车辆和货物保险,运输途中必须保证货物的数量、质量完好,途中必须按要求全程制冷,装货时箱内温度+3℃,卸货时箱内温度不得低于-2℃超a过+7℃,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如货物变质影响出口的,承运方应按照每公斤八元的价格进行赔偿。
3、承运方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便跟踪,违反合同规定罚款500元/次,如在途中发生交通堵塞、车辆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应及时告知托运方,同时承运方应自行调车接济或转运。如接济转运后,第2、4条仍然适用接济车。
4、本车应在发车 小时内到达,如超出本规定时间,一切后果自负。
5、在运输过程中,承运方不得瞒报、谎报车辆运输情况。
6、本合同书经双方填写并签字后可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托运方执二份,承运方执一份。
7、补充:
托运方(签字盖章) 承运方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鲜奶供应协议如下:
一、甲方承诺:
1.利用_________银行对_________政府的奶牛发展专项贷款_________元(以下简称_________贷款),用_________时间,为乙方在_________投资的_________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企业)建立牧场,提供所需奶源。
2.新企业享有上述牧场(养牛户)及所辖奶区的独家收奶权。这种权利不受任何其它协议的约束。不转让给除新企业以外的第三方。当新企业该权利受到侵犯时,将迅速进行干预、制止。
3._________贷款用于发展_________头以上规模的牧场(养牛户)。在_________年内使这种牧场(养牛户)所提供的鲜奶完全满足新企业的需要。
4._________贷款将用于下述牧场(养牛户)的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当政府有其它奶源设施(收奶站、挤奶设备、贮运设备等)方面的投资时,向新企业享有独家收奶权的牧场倾斜,重点扶持,优先配备。
6.在同牧场(养牛户)签订_________贷款养牛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所产牛奶交售给新企业。
7.根据新企业对鲜奶收购量的要求,在_________天内增减鲜奶供应量。
8.及时向新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在制订有关规定时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
二、乙方承诺:
1.在鲜奶收购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
2.制订合理的牛奶收购价格。实行以质论价,不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
3.按时足额发放奶资。
4.收奶量需调整时应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实行奶证管理。为牧场(养牛户)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根据甲方提供的牧场(养牛户)贷款合同及通知可为其代扣_________贷款本金和利息。牧场(养牛户)如有疑议时,此代扣即不在执行,由牧场(养牛户)与甲方另行协商。
三、试产期及正式投产时的奶源供应。
1.新企业维修、改造。(从合同生效、资产交接完毕开始计算以下同)完成后进入试产期。试产期开工所需鲜奶量新企业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试产期第一天需提供鲜奶_________吨。以后按每_________天增加鲜奶_________吨的速度增加。到试产期结束时达到日供鲜奶_________吨。
3.试产期间新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计划内鲜奶。遇特殊情况时,新企业应同甲方友好协商共同处理。
3.新企业试产期及正式投产所需鲜奶甲方将制订具体计划组织实施。试产期间及正式投产_________天内由甲方组织奶源到厂交售。
四、_________乳业有限责任公计划:
1.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________吨;
2.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________吨;
3.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_________吨。
五、违约责任:在试产期内,如甲方不能保证乙方鲜奶量计划供应,则由甲方与_________市政府连带承担,按协议收奶量价格乘以天数赔偿损失,同时应切实保证在试产期内稳定持继供应,不详部分以主协议为准。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托运方):
乙方 (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蒙牛液体奶产品运输代理适宜进行了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数量等
甲方托运货物为蒙牛液体奶产品,具体运量,品名,数量,规格可在每批货物发货前以电话或销售单的方式通知乙方。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及货物到达地点
1、货物起运地点:甲方的仓库。
2、货物到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按每批货物的派车单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准)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收费标准
1、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门到门(第二条规定的起运至到达地点)。
2、运费标准
内蒙古 至辽宁省大连市 元/吨(含税)
第四条:物承运日期及装货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装货的通知后6小时内安排运输车辆到指定事业部装货,货车每晚到一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甲方可从运费或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在12小时以外未安排运输车辆,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车辆运输。运费差价甲方将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
2、货物全程运输在途时间必须按照甲方的规定时间(以50公里/小时的时速)到达目的地,在途时间以车辆出厂时间开始算起。如延期将扣除运费100元/小时作为违约金(交通管制、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但需双方确认后生效)。
3、乙方运输人员进入厂区后应严格执行厂区管理制度,不得将非清真类食品带如厂区,不得在厂区内吸烟,喝酒,闹事,如出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若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司机在承运过程中,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方便公司和客户联系,如发现关机且乙方不能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甲方对乙方每次罚款50元。
5、甲方要及时通报收货人联系方式,电话,送货地址等事项。
6、乙方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车要求,所有装货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品保部的要求装车,在夏季要有防雨器具(如防雨苫布)。冬季要有防寒器具(如棉被等)同时车辆的车厢一定要干净,卫生,否则甲方有权拒装且要求乙方支付200元的违约金。装车完毕后,乙方一定要对所装货物的数量以及外包装的完好进行严格的核对和检查,如有问题及时提出,否则到达目的地后发生的数量短缺或产品的损坏将由乙方全部承担,产品质量问题所至的损失甲方将进行处理。
7、因甲方所发运产品为液体乳制品,要求装车码放高度严格按照甲方品保部门规定执行,不允许出现超高码放现象,以防止将产品压坏将产品变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有配载其他货物时,不得装运非清真禁忌品。
第五条:运输费用结算
1、计算方法:单车总运费=吨位X 元/吨。
2、运输车辆到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将产品全部卸完后,同时,甲方按合同约定的运输费用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如因运输原因造成到货后产品损坏,甲方按零售价格从当车运费中扣除。
3、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公路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如乙方未能及时按月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有权在下车运费结算时将税金扣除。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取消托运,但必须在货物装车前通知乙方,如甲方在运输途中变更到货地点,乙方需按甲方变更后的卸货地点卸车。一车产品的卸货地点最多不超过三个(包括三个)。
2、甲方在托运前要向乙方如实填报货物品名,种类等,由于申报品名不实等产品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运输产品指定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指定公司有权按照其制度对乙方进行处罚。
2、由于各种原因致使货物灭失,短少,损坏等,乙方需及时以电话形式向甲方汇报,产品的货损由乙方在2天内向甲方按产品零售价做出全额赔偿。
3、运价以合同约定的价格为20xx年度的全年运价,(运价约定在合同里)此价格全年不做任何的调整,除国家政策调整(如油价大幅上涨,下调,国家计重政策等)导致运价大幅上涨,甲方经调研,测算后做出相应的调整,同时,如油价下调,国家政策等导致运价降低,甲方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运价也做出相应的下调。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发货时限进行发运(甲方的所有定单乙方必须在(6)小时内发走),如乙方未在(6)小时内发走的,甲方有权从另外的运输渠道调车,调车时高出现行价格的部分,乙方无条件给予相应的现金补贴,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运费或保证金中扣除,如若保证金不足时,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续交,否则将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合作,同时甲方按合同条款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运资格。
5、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按时完成甲方的发运任务(每天所有的定单必须在(6)小时内发走,自然原因不能装车的除外),其要求在中途退出时,甲方有权扣除其全部保证金(二十万元),用于后期其运输线路开发。
6、接到运管员开出的销售派车单后,从库房装车,车辆在途,到货,此期间乙方必须全程追踪,发生任何异常情况当时必须报与运管员处。如有隐瞒不报或乙方不知情的现象,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
7、乙方所派车辆从库房装车完毕后车辆确保按时到货。如出现晚到货现象(包括零散货装车后不发造成晚到货),并由乙方赔偿因晚到货给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
8、运输途中因运输原因造成货损,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乙方必须在到货后6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由经销商书面确认。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由经销商书面确认,否则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保证金赔偿经销商的损失,损失额由经销商提供,不需经乙方确认。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招标时确认的运价,如有私自变动运价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与甲方合作。
10、甲方的货物装上乙方车辆后,乙方必须投保货物险,包括货损险,盗窃险等一切有关货物的保险。直到目的地卸货前,货物的保险及其他全部风险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不履行合同或无故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50000元。
第七条: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约定以外的商务事宜均按两部颁布的《国内公路货物运输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办理。
第八条:关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此产生的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补充条款。
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合同签定时缴纳十万元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十万元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后一月内缴纳给甲方。甲方承诺保证金将在履行完此合同如数归还乙方,乙方如有违约甲方可丛保证金中扣除,运价由双方确认的最终价格为准,以附件的形式附于合同中,和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保证金已不足支付时(不能低于二十万元)乙方必须补续不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十条: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执两份。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届时双方无异议,续签合同。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托运方:
服务电话:
承运方(车主):
车辆类型:
根据《民法典》及货物运输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法定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四、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为装车凭证,如有变更及时通知承运方;托运方按合同支付运费。
2、承运方保证车辆状况良好,提供的相关手续、证件齐全有效,按法律相关规定办理车辆和货物保险,运输途中必须保证货物的数量、质量完好,途中必须按要求全程制冷,装货时箱内温度3℃,卸货时箱内温度不得低于-2℃超过7℃,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如货物变质影响出口的,承运方应按照每公斤八元的价格进行赔偿。
3、承运方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便跟踪,违反合同规定罚款500元次,如在途中发生交通堵塞、车辆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应及时告知托运方,同时承运方应自行调车接济或转运。如接济转运后,第
2、4条仍然适用接济车。
4、本车应在发车 小时内到达,如超出本规定时间,一切后果自负。
5、在运输过程中,承运方不得瞒报、谎报车辆运输情况。
6、本合同书经双方填写并签字后可生效,合同书一式三份,托运方执二份,承运方执一份。
7、补充:
托运方(签字盖章) 承运方代理人(签字):
车次: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