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推荐3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精选3篇)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顺利进行,更为体现该工作的严肃性,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检查内容:

基础验收记录签字是否齐全,基础内是否设置积水坑,安拆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产权备案、使用登记牌是否在规定位置,安全操作规程牌、限载限人牌是否齐全;楼层防护门是否齐全有效。附着道数是否符合规定,五大限位是否齐全、可靠有效,标准节高强螺栓是否紧固,顶升操作平台防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挤压现象,转动零部件和轮、轴、平衡臂卷扬机主绳等关键部位是否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有无维修保养记录,安全钩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有效,灵敏可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是否按规定设置,电动机和电器设备金属外壳是否做接零保护,是否符合JGJ46-20__规范要求。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三证齐全的设备、设备使用明书等有关资料,并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允许使用的设备。

2、甲方负责设备检查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地面安全警戒线设置,并派专人监护;为安全检查提供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非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范围内,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由甲方完全负责。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自身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特种作业证书、健康证明、二代有效身份证。

4、检查所需费用根据双方协商,待检查完毕后由甲方支付乙方。

5、甲方必须在安全检查前,告知乙方其工作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防止意外发生。

6、甲方有权了解知晓检查结果,并根据检查结果给有安全隐患的项目部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

7、甲方需要进行安全检查,需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以防耽误公司工作。

8、《安全生产法》中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检查应急预案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上岗证(复印件)。

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因违反安全规定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乙方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证件及身体证明应真实有效。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因乙方提供虚***、证明而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安全检查时,乙方不得酒后工作;检查时非正规操作出现意外,一旦造成人身伤害,乙方负全责。

6、检查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及时到位。

7、乙方应按时交纳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不予承担。

8、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服从管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如实向甲方汇报,因乙方瞒报、漏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遵守《安全生产法》中的有关规定。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按协议条款执行,不得违约。乙方应按甲方合理要求既安全合理又规范的进行安全检查(雨、雪六级以上大风天严禁作业),服从管理。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救死扶伤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开展针对*项目部的伤患者免押金医疗救援服务项目。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任务,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 甲方职责和任务

1、甲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尽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甲方负责给在场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3、甲方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对患者进行临时紧急救援(如止血,简单包扎等)后将伤患者送往乙方方向。

4、伤患者住院期间,甲方必须根据乙方要求派出陪护人员照顾伤患者。

5、甲方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如伤患者病情有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6、甲方必须成立临时紧急救援队伍。

7、甲方负责进行医疗结算和提供伤患者的基本信息。

二、乙方职责和任务

1、乙方负责免押金为甲方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不得拒绝为甲方任一伤患者提供医疗救援服务。

2、乙方必须设立24小时急救服务呼叫中心,并保持电话、传真通畅。

3、乙方必须派专人负责落实向伤患者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援服务,并向甲方提供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传真,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 乙方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之内派出急救车赶往甲方方向,甲乙双方救援人员必须保持联系,在相遇时将伤患者交接,进行急救。

5、甲方伤患者病情有变化时,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若乙方现有设备不能满足伤患者治疗时,协助甲方为伤患者提供转院和其它医疗救援服务。

6、伤患者出院或转院后,负责立即跟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办理,并提供伤患都住院期间的一切手续和清单。

7、 有计划地组织甲方临时紧急救援队人员进行医疗培训。

三、 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至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工程全部结束后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议书 篇3

需方:

供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供、需双方安全责任,确保进、出需方厂区或在厂区内异地搬运、车载危险化学品等物资的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运输物资及起止地点

1.1运输的主要货物:硫酸、盐酸,为危险化学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北京京丰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送货地点。

1.4需方采购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2.1需方发出运输指令。

2.2供方回复认可书。

2.3供方装货。

2.4发往目的地交货。

2.5需方收货单位验签。

第三条:需方的义务和责任

3.1需方至少提前12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供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需方在供方派出运输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需方保证所采购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需方负责对供方有关驾驶员和押车人员进行必要的入厂前安全教育。

3.4需方负责审查供方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3.5因需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责。

3.6需方保证按物资采购合同要求在供方向需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给供方。

第四条:供方的义务和责任

4.1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员及押运人员的从业资质证。

4.2供方负责为需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并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的目的地。运输安全由供方负责,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告知需方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理事项。

4.4供方的运输车辆进入需方厂区必须按照需方规定的路线行驶,按照需方规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时设立警示标示。

4.5驾驶员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需方使用部门对该货物有任何意见,禁止驾驶员及押运人员与使用部门发生争执,应立即与供方负责人联系,并将反馈信息及时告知需方物资部。

4.6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要求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定时间到达时,供方应及时与需方取得联系,向需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需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7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泄漏、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人员伤亡、车辆损坏、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4.8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供方必须及时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供方未及时通知需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4.9若需方委托供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10供方不得向需方员工赠送钱物,一经发现,需方将记录在案,并可能因此取消供方继续作为需方合格供应商的资格,并有权拒绝供方参加需方其他采购业务的投标。需方将按照供方赠送钱物的双倍价值扣减应支付供方的结算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因需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供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供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需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需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该损失由需方负责。否则损失由供方负责。

5.2供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供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延期送达的,按物资采购合同中约定内容由供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供方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6.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办法,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6.1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2本协议作为相关物资采购合同的附属文件,与相关物资采购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3本协议由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

6.4本协议的实效与相关的物资采购合同相同。

6.5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7.1本协议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约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7.3本协议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8.1若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8.2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需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供方: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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