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居间协议精选五篇》
货物运输居间协议(通用5篇)
货物运输居间协议 篇1
甲方(承运人):
乙方(托运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形式
1、乙方委托甲方运输(包括代理运输,下同)发往全国各地的货物,运输方式包括:
□精准卡航;□精准空运;□精准汽运;□精准城运。(单选或多选)
2、甲方应依乙方指定方式运输,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二、代表条款
1、甲方指定_________代表甲方处理与乙方相关货运事宜;该代表变更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
2、经乙方指定的物流人员(附件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字确认相关文件之行为或其它履约行为视为乙方行为。
三、计量规则
货物重量计量单位为千克,不足一千克按一千克计算。若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按体积重量计算。
四、价格条款
1、甲方所公布的价格如有变动,则乙方同意一律按甲方当时公布价执行,如有异议应在发货时提出。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推出的价格优惠活动,优惠方案作为本合同附件。如乙方确认按附件享受优惠,则不得再享受其他优惠。
3、本合同适用的价格不包含政府规费、紧急附加费等其它费用。
五、接货与收货
1、甲方负责在乙方指定地点接货或接收乙方送货,乙方要求上门接货的须应甲方要求支付接货费。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装货,告知甲方货物名称、性质、数量、装货时间、地点等;大票货物应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甲方。对于不能安全、合法运送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物品、违禁物品,下同),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包装条款
1、乙方负责包装的货物必须按行业有关标准进行包装,使其适合运输;甲方不得擅自改动乙方包装。
2、甲方负责包装货物或协助乙方进行发货前的打包、装箱等工作的,乙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七、托运手续
1、乙方须准确填写有关单证,甲方建议乙方办理货物保价运输,声明货物价值并支付保价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申报声明价值,且不得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甲方收取的保价费用以乙方托运货物的保价声明价值为准,货物保价费率按甲方国内货物保价费率表的规定计算。乙方申报保价声明价值并支付保价费,即表示乙方对该票货物已选择保价服务。
2、乙方应出示或提供托运货物所必须的相关证件;对于国家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乙方应在交货前完成或者委托甲方完成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手续,并附有效凭证。
八、拒运条款
对已经接受委托,甲方后来发现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甲方有拒绝运输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九、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乙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十、乙方知情权
1、乙方发运大宗货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货物启运后甲方应及时将发运情况通知乙方。
2、甲方应对乙方出发货物的运行状况进行全程跟踪;乙方有权获知货物在途情况和预计到达时间。
3、若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非甲方责任的运输工具问题、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造成航班、汽运等无法正常进行,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一、通知提货、送货与返货
1、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甲方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超过三日未提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管费。
2、乙方或收货人要求送货上门的cOm,甲方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安全地将货物送达收货人处,由此所增加费用由乙方或收货人承担。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以合理的努力将货物退还发件人,因此额外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收件人拒绝收货或支付运费;该货物被认为是不可接受;无法合理确定或找到收件人。如不能退还,三个月后甲方可以对货物进行放弃、处置或变卖,且不就上述行为向乙方及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所得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及处理费后返还乙方。
十二、结算与付款
1、甲方按以下方式与乙方结算运输费用(必选其一):
□A、周期与限额结算,结算周期为30天,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月3号对账,对账当月10号前乙方必须支付所有款项;结算限额为3000元,两者俱一即可。
注释:
乙方月结费用连续2个月低于20--元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月结权利,乙方应以现金方式结算。
在结算期届满时或乙方运输费用达到结算限额时,甲方应将结算清单电传乙方,乙方须在3天内确认(节假日顺延),甲方电传结算清单后的第5天前乙方应将运费结付给甲方;乙方过期未确认的,视为默认。
因甲方开单失误需更改运费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对账清单上直接更改,并注明实结金额,加盖公章。
甲方员工收款时须凭财务出具的委托书和甲乙双方已确认的结算清单,收款凭证不全乙方可不予支付。凡因收款凭证不全乙方付款而造成甲方之损失由乙方负责。
□B、现金即时结算。
□C、甲方返单后乙方付款。
□D、货到付款,由收货人收货时付款。
2、付款方式可采用现金、支票和汇款三种。运费达壹万元(含)以上时应以支票结算,支票收款人必须填写“武汉市德邦物流有限公司”,期票日期不能超出三天;通过银行汇款不得超过三天,以银行电汇单日期为准。
3、乙方或收货人应按时足额对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或收货人无故不支付费用的,甲方对承运货物可以行使处置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救济性权利;有付款义务的收货人拒付费用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与收货人负连带责任。
十三、相关责任与赔偿
1、甲方从货物收运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及时的运输责任。
2、保价与赔偿。甲方为乙方承运的货物提供保价服务,由乙方自主选择。双方明确知晓:保价服务选择与否对于货物
毁损、灭失之后的赔付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特约定赔偿标准如下:
A、乙方未办理货物保价服务而发生货物丢损的,甲方根据空运货物最高按20元(人民币)/千克赔偿;汽运货物丢损在丢损货物对应运费的3倍以内予以赔偿。依照以上方式计算得出的赔偿额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的部分无效。
B、乙方办理货物保价服务的,发生货物丢损,甲方按如下规则赔偿: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声明价值和损失比例赔偿;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
3、甲方到货时间一般依公布时效(附件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时效误差依据甲方承诺减免运费。运费减免不影响其他款项结算,也不排除甲方的不可抗力免责权。
4、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期限.cOm支付运费和其它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额0.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因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或危险品,或者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索赔的,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甲方受到牵连,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双倍赔偿。
十四、责任排除
甲方对下列事项不承担责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等社会异常事件)带来的相关损失;
B、货物的自然性质、质量缺陷以及货物的合理损耗;
C、乙方自行包装,因包装或容器不良、从外部无法发现而造成的损失;
D、乙方自行包装,到达时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损坏;
E、乙方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缺少相关手续的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品造成的损失;
F、甲方包装的非新品运输,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缺少或损坏;
G、因乙方托运承办人或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H、承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货物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特殊商业价值)。
十五、索赔条款
1、乙方索赔仅限,精准汽运和精准卡航货物到达签收后的三十日内书面提出;精准空运货物到达签收后七日内提出,迟延交货的到达签收后十四日内提出。提交索赔资料,出具破损证明,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超过期限乙方未提出索赔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2、甲方接到有效索赔后应于六十日内作出答复。
十六、保密条款
1、甲方对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秘密和其它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甲方需采取有效措施使上述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包括要求参与本合同工作的雇员遵守本条之规定。
2、甲方给予乙方的各种优惠和其它商业信息,乙方应为甲方保密。
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4、本合同终止后,任何自然延伸的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
十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或经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乙方对其委托甲方承运的货物均己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险,甲方应在其承运乙方的货物出现毁损,灭失等事故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保险索赔资料(必须由甲方才能提供的保险索赔资料,如当事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交警证明等)未达到上述要求之一的,由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货物运输居间协议 篇2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包装:______________
中介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证件: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寻找合适车辆运输。
二、甲方货物发往的地址: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对运输车辆的时间要求: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对运输车辆的要求:______________
五、乙方为甲方寻找到合适车辆后由甲方直接和第三方(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六、甲方和第三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开始实际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元。
七、乙方未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甲方应支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八、乙方仅为甲方提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中介服务,有关货物运输的条款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洽谈,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也是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居间活动必要实际费用元。
十、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公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居间协议 篇3
一、以上签订原始合同(签订原始合同;乙方船主代表人现为甲方船主代表人),其中 乙方 与甲方 调船费议定为人民币 整,超出部分暂归乙方所有,并于领取时;同步汇入乙方账号,原始合同于一个月后按次扣除时,由乙方无条件归还业主方,与甲方无关。
二、以上签订原始合同,单价内含人民币 元/立方,为乙方代表所有,由乙方代表统筹分配其余中间人,附表如后。甲方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原始合同后;按甲方与该项目方公司签订合同内容,并以该合同条款之付款方式,并在每次工程结款时,同时支付给乙方代表,并以转账形式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号。甲方在每期转账中备注为居间费用作为支付证明。如果甲方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 倍,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与该项目的原始合同,同期执行,如原始合同终止,本居间合自 动同步终止。如原始合同延期,本居间合同自动同步延期。合同因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原因未签订时,甲方在 个月内不得与上述项目方或工程公司就该项目重签合同。
四、尔后增加 ,将不再另签合同,比照本居间合同计价方式来计算,并将 数据付于此 合同当为附件,等同比照办理。
五、违约处理、罚则方式
(1).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 要义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违约方则应一次性赔偿乙方所有经济、金钱损失,且不得异议。
六、其他事项:
(1).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不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越过乙方与项目方工程公司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视为乙方完成工作,甲方需支付乙方本合同第二款所约定的居间费用,乙方对该居间费用,有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甲方不得异议,并放弃抗辩 诉讼之权力。
(3).本合同所需相关文件复印本,原始签订合同、船本复印件、甲方身分及担保公司证明 文件、船主授权书等;附于本合同之后,视为本合同有效文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电子签约与书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方及鉴证单位各持一份,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地方人民法院 起诉。
甲方(盖章): 甲方担保公司(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证号: 税务证号:
住所: 居民身分证号:
住所:
乙方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月鉴(公)证机关(章) 年 日
货物运输居间协议 篇4
委托方(甲方):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包装:
中介服务方(乙方): 证件: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如下:
一、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寻找合适车辆运输。
二、 甲方货物发往的地址:
三、 甲方对运输车辆的时间要求:
四、 甲方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五、 乙方为甲方寻找到合适车辆后由甲方直接和第三方(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六、 甲方和第三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开始实际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
七、 乙方未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甲方应支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八、 乙方仅为甲方提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中介服务,有关货物运输的条款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洽谈,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也是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九、 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居间活动必要实际费用 元。
十、 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居间协议 篇5
委托方(甲方):
托运人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邮编:
中介服务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包装: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货物运输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寻找合适车辆运输。
二、甲方货物发往的地址:
三、甲方对运输车辆的时间要求:
四、甲方对运输车辆的要求:
五、乙方为甲方寻找到合适车辆后由甲方直接和第三方(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六、甲方和第三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开始实际履行货物运输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
七、乙方未促成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甲方应支付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通讯费、交通费等必要费用。
八、乙方仅为甲方提供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中介服务,有关货物运输的条款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洽谈,货物运输的权利义务也是由甲方和第三方直接承担,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预先支付居间活动必要实际费用 元。
十、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承运方,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