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精选5篇)
为了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路途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签订以下协议,望双方能遵照执行,互相协助,互相督促。
一、学校职责
1、学校要加强督促、教育学生注意上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在行走的途中不追逐打闹、不在路上任意穿梭,不戏水,不逗留玩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学校要加强管理,本校不提供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也不提倡、不允许学生骑车或搭乘其它车辆到校或回家,在路上不与陌生人或不相干的人搭话,以确保学生在行走途中的安全。
二、家长职责
(一)交通安全
1、对于12周岁以下的学生需要家长亲自接送。
2、对于距学校较远、家长又不便每天接送的学生,家长可安排学生乘坐经交管部门检查证照齐全、车况良好、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
(二)安全教育
1、请教育您的孩子在路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2、教育孩子听从老师和学校的管理,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来上学,望您能及时通知相应的班主任或学校。
3、如果您的孩子是骑车、租车上学或回家,不要让您的孩子乘坐,并教育、监督您的孩子不要乘坐下列车辆:报废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合格证车辆,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否则一旦出现交通安全问题,一切责任与学校无关。
尊敬的家长,您孩子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也是家长关心的问题,今本校特制定此协议书,望我们双方相互沟通,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遵守此协议所列的各项条款,确保您的孩子在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工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驾驶的机动车辆均严格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行驶和审查及检验,办理有关保险。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认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文明行车。
二、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应遵循行人优先原则,主动避让行人,严格按道路标志、标线进行行驶。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违章行驶、乱停乱放。
三、机动车驾驶员应积极参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和安全驾驶知识与技能。
四、行车时做到文明礼貌,按照路线行驶,不抢道,不强超抢会,不超速行驶,不开冒险车;注意劳逸结合,保证驾车时精力充沛,不疲劳驾驶,不超载超员,不将车交给无照人驾驶,绝不酒后驾车;停放车辆地点安全可靠;不驾驶套牌车、安全技术状况差或来源不清的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手续不全车辆上路行驶。
五、公务车辆的专职驾驶人员,不允许将本人所驾驶车辆交他人驾驶;不搭载与公务公干无关人员,不允许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不私自出车。
六、驾驶私家车、摩托车、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应按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往返。驾驶私家车的,不搭载同事上下班。
七、机动车驾驶员应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行车前应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件须符合安全行车要求,严禁开故障车上路行驶。上路行驶的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并配备灭火器材。
八、对于酒后驾驶车辆、违章超过12分和发生交通责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公司、员工各执一份。
此协议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20xx年x月x日
为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确保学生在上下学及参与道路交通过程中不出现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根据福州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与学生家长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知晓交通安全常识,懂得交通安全的责任性和重要性。
二、由学生家长单独或联合雇用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承担,联合雇车的由组织者负总责,学校负有监管责任。学校建议学生家长:要雇用合格车辆和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要雇用:1实际驾龄不满三年的;2在一个年审期内扣满12分的;3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身心不健康的人员。
三、学生家长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及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要求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及“黑车”,乘坐符合要求车辆时要讲公德,服从组织人员指挥,严格遵守乘车规定,避免因自身原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提高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四、学校和学生家长教育学生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学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在公路上追逐、嬉闹、勾肩而行,严禁骑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驾驶任何机动车辆,学生和家长要明确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对因个人原因或行为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或造成的伤害自己负责。
五、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为了加强学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经学校与学生家长的`共同协商,特立如下协议:
一、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中小学生、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学校要求学生家长上下学按时接送子女,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三、学生家长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家长要教育子女,骑自行车不准带人,不准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四、学生家长严禁学生上下学乘坐无营运证、无驾照、超载及检验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严禁学生乘坐驾驶员身心或技术状态不佳车辆,严禁乘坐货运车、农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规定客运车辆。
五、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宣传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靠右行驶,不闯红灯,不违章过马路,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游戏、追逐打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学生家长、片区交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为了您孩子的健康,为了您家庭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和谐,学校要求您的孩子严禁乘坐非客运车辆和超载的车辆。宁可您耽误点时间,辛苦一点,亲自接送您的孩子上学,也不能图方便一时而后悔终生。学生的安全,我们人人有责,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学校同家长、学生特签订如下《学生乘车安全协议书》:
1、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安全工作不可松懈、不能儿戏,也不能有侥幸心理。
2、家长要教育孩子坚决不坐非客运车辆和超载的车辆。尤其是风雨天,绝对不能乘坐超载的车辆。学校要求:如果遇上风雨天家长要亲自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3、家长要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乘车时,等车停稳后,再上下车,不争抢拥挤,同学之间要相互照顾和谦让;学生上学放学时,不要在途中玩耍逗留。
4、希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您的孩子在学生时期既幸福快乐,又学习进步,成为未来国家合格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