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合集5篇)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通用5篇)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房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房号

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号牌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市 小区地下停车位,车位 号码是 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 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协助。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如发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租赁关系,追究乙方责任并对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臵;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九、租约期内,乙方承诺并遵守该停车地点物业管理公司规定按时缴纳车位管理费,如因乙方原因未缴纳车位管理费,甲方有权从乙方未缴纳车位管理费当月起终止双方租赁关系,并对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十、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 乙 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 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位于号地下停车场,编号为号车位在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已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均已明确。

二、使用年限

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业主持有的房屋土地证使用年限一致,属该车位买受人房屋附属设施。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乙方购买该车位以个为计价单位,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四、付款方式与价款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该车位全部价款。

五、其他

1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和车辆通行的相关规定,并承担该车位相应管理费。

2、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和该车位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其他业主使用,必须到管理处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六、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无锡市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日期: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 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_____________。(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_____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_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 篇4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系位于十堰市茅箭区香阁里拉小区内房屋(下称该房屋)的业主,甲乙双方就甲方欲将其所购置的车位委托乙方代理出租一事,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订立本协议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证件等资料:

1、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以证明车位为甲方所购买);

2、业主身份证件。

如果甲方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尚须提供由甲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该车位为两人或多人共有,还须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意见书。

二、甲方填写(十堰市茅箭区东方明珠小区委托车位出租情况登记表)。

三、乙方于本委托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为甲方建立出租车位档案,按甲方要求联系承租人并协助租赁洽商。

四、乙方代理出租成功,即甲方与承租人就该租赁车位事宜签订车位租赁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1、劳务费的数额:出租1至6个月收取半月租金人民币250元;出租半年以上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租金人民币500元。

2、在车位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从其车位租赁费中扣除应收甲方劳务费。

五、甲方委托出租车位及出租时间:

1、甲方委托出租车位号

2、委托出租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租赁车位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照片,以便乙方对承租人进行管理、服务。甲方应对承租人证件、照片的真实性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七、方代理甲方与承租方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在车位租赁期间该车位的车位管理费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八、甲方如因特殊情况决定不在出租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未通知引发纠分后查甲方自付。

九、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关于车位租赁的管理规定,拟出租的车位如需办理(车位出租许可证),乙方可为甲方代办,甲方应按相关规定交纳手续费。

十、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代理出租车位服务纯属中介行为。乙方只负责促成甲方与承租人就该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协议,不负责审查承租人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等。所有因履行租赁车位合同发生的问题,由甲方与承租人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不对委托期限做任何承诺。

十、乙方不保证一定能为甲方找到承租人,促成甲方与承租人订立租赁车位合同。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车位买卖的协议书 篇5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路号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转让给乙方。该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详见附件1。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万元;在双方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支付万元;余款1万元在年月日前付清。

3、过户过程产生的契税,由方负责。

第三条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0.01%的逾期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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