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合伙协议书合集(精选13篇)
个人合作协议
合伙人:甲( ), ,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乙( ), ,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长和茶坊,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经营,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一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二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二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合伙企业由___个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自然人合伙人___个,法人合伙人___个,其他组织合伙人___个。(提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姓名或名称___住所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于___年__月前办理。
经评估或协商,合伙人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如下:单位:万元
姓名或名称___出资额___比例___出资方式___缴付期限。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他财产权利等)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每___年结算一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协议规定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二条委托___个合伙人(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三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本协议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此办法可另作约定,如公司股东按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注:本条可另作约定)
第五条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可另作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除外)。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可另作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应当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一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条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第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第七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八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对合伙事项发生争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解决。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一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也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可另作约定,但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一条合伙人对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约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我条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规定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清算人承担和赔偿。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60%;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40%;
(二)双方以方式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元,大写。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作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__________元,外地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合伙人:____
甲方(合伙人)名称:____北京众日吉品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0-8乙方(合伙人)名称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促进团结、加强合作的原则,以能够充分利用资金与发挥资源优势,达到增创经济效益的目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经友好协商,合伙人双方联合创办 热典艺术培训学校少儿表演班,(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开展文化艺术交流与少儿培训等商业活动。为明确有关事项,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自本协议签订生效起三年止,到期续签协议。
第三条 投资额,出资方式,期限及财务核算
1.本项目投资总额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00)。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均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均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2.甲方北京众日吉品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以货币及资产方式全额出资,占本项目总股份的75%;乙方以技术及《超级萌主》电视栏目所有权方式参股,占本项目总股份的25%。
3.协议期内,本项目拥有乙方《超级萌主》栏目独家所有权,且甲方对该栏目有管理和决策权。
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____以本协议甲、乙双方合伙人所持的股份为依据,按比例定期分配。
2.债务承担:____本项目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或不能清偿时,以各合伙人所持的.股份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股权转让,追加投资
1.入伙:____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履行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④合伙期间不得单独从事或兼任与本合伙项目有竞争关系的事务。
2.退伙:____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3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何种方式入伙,均以等价财产结算,⑤未经一方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股权转让:____合伙人若转让自己的合伙股权,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以技术或知识产权方式出资的合伙人,原则上不得转让其合伙股权,如遇特殊状况该合伙人需转让其股权给第三方的,
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方可转让,第三方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追加投资:____协议期间本项目若因经营不善须追加投资总额的,各合伙人都应按所持股权比例以货币或有形资产方式进行追加。
第六条 合伙人权利与职责
陈楠为本项目甲方代表及主要负责人,甲方权利与职责主要包括:____①负责对外事务的开展与协调,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对外合同的签订;②对本项目进行日常监督与管理;③财务管理;④分支机构的拓展与外联。
乙方权利与职责主要包括:____①负责本项目旗下电视栏目及赛事活动的日常管理、制作与运营;
②负责线上栏目及线下活动的策划、编排、制作、审核、播出;③参与财务管理;④开展与外界优势资源的嫁接和利用。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本项目共同所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双倍赔偿。
2.禁止合伙人再加入与本项目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擅自支出或采购与本合伙项目无关的公共费用。
4.禁止合伙人在合伙期间做违背合伙协议及有损合伙项目形象的行为。 5.如有合伙人违反上述条约,应按合伙实际损失双倍赔偿。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发生,得以终止:____①合伙期届满未续约的;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的;③合伙项目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的;④合伙项目违反法规被国家有关部门撤销的;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的。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____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方,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或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合伙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后进行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合伙人各执壹份。
甲方(合伙人):____ 乙方(合伙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及注册
1、合伙企业(餐馆)的名称由合伙人共同商定为_______________。
2、合伙投资的餐馆位于___________门面(租赁),由甲方负责装修、注册、经营,其他合伙人只出资,不参与经营管理。
第二条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和合伙期限
1、出资方式和数额: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
总投资为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万元。为确保正常经营,不足的再按股份补足出资。
2、缴付期限:前期出资额在签订协议后______天内全部到位,补足出资在开业前到位。
3、合伙期限:本次合伙期限为____年,以餐馆租赁合同期限为准。合同到期,合伙人同意合伙续租,没有另签合伙协议时,按本协议继续执行。
第三条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1、本合伙企业以甲方名字注册,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只出资不具名,不参与经营管理,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甲方应完整记录核算所有收支,对前期投资使用在正式开业后两周内报告结算情况,每年度向合伙人报告全年经营情况,办理结算,兑现分红。
3、合伙人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经营情况,确有必要时可以查看账目。
4、合伙人有义务尽自己能力为合伙企业提供一切帮助。
5、为招揽业务,甲方可以向相关客户说明合伙人情况,但不得提供任何依据。
6、合伙期间,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合伙人利益的重要事情由合伙人全体会议决定,共同承担。
第四条工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方式
1、甲方工资奖金按底薪加提成,每月底薪______元,年终结算按利润______%提成,不另计奖金,如亏损则保底。
2、年终如有重大开支,需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利润中列支。
3、正常情况按年度一次结算,利润按股份平等分配,直接现金支付。亏损按股份共同分担,如有必要,合伙人统一补足股份。
第五条入伙、退伙及出资转让
1、原则上不再接受新的入伙。如果接收新合伙人入伙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同期内,合伙人不得退伙。合同到期,合伙人自愿退伙的允许退伙,不愿意退伙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强行要求退伙。
3、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合伙份额。如合伙人私下转让部分份额,甲方只认可原合伙人权利义务。
4、如果合伙人一致同意增资扩股购买所租赁房产,可以适当增加一、两个合伙人。新入伙人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并遵守合伙协议,否则放弃增资扩股。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福乐多超市游乐园合作协议
甲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提供家运天城福乐多超市内(收银台出口对面)场地,室内面积一共 平方,由乙方在现有的游乐设施的基础上增加设备自行投资开发游乐项目(包括:游乐设备及游乐场内冷饮、食品店)。
2、双方合作时间为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合作期满双方合作愉快可继续合作,续签合作协议。乙方不愿意退出,乙方有优先合作权利。
3,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的游乐设施及场地,并增加消防通道旁边的仓库给乙方开发使用。
4、在双方合作期间,新增加的儿童游乐设施投入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另招他人投资游乐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的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后期购买补充的设施由乙方所有,折旧费各自自行承担。
5、甲方供乙方使用的场地要做到“三通一平”即电通、路通、水通和场地平整,乙方所需项目建成后(在运营期间,甲方应保证水电需求),项目间的通路、绿化、消防设施等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甲方在整体对外宣传中,要把乙方的项目一并做好对外宣传(包括网站
宣传、折页宣传、营销宣传等),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7、甲方提供的场地为园区内部闲置地招租合作,乙方不再负担其它费用(如工商、税务、物业管理等)。
8、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乙方所安装的游乐设)备均为国家相应机关检验合格产品。
(2)乙方在游乐项目的经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遵守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场内所有游乐设备要配专业人员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所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安全规程操作,爱护园内公共设施,做到遵纪守法文明经营。
(4)乙方在经营期间应按时交纳水电费,水电费以园内实际用量核算,按规定时间交付。如不按时交纳费用所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9、本合同经营期满,如乙方继续经营,乙方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合作经营,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清空游乐园,乙方所投入的游乐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0、收入分成方式:
(1)、游乐园产生的收入扣除游乐支出(含水电及人工工资、宣传费用、维护后期设备所需的费用),剩余的部分即是利润。
(2)、甲乙双方可得利润分成比例为1:1,即是双方各得纯利润的50%。
(3)、每天的营业额采用双方监督机制,为了更好的运转,每(半月或一
月)现金结算一次(具体双方协商定)。
(4)、甲方收银台指定专人开出收据(二联),甲方保管现金和发票第一联,乙方凭发票第二联放人进场,半月后双方凭收据结算,支付相应的支出。甲方收银台票据丢失或经济问题由甲方负责。如果乙方遇到结算受阻,乙方可以不经过甲方同意自行收取现金。如果甲方没有违反约定,乙方工作人员不需要收取顾客现金,否则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的50%,并予以警告,直至开除。
(5)、后期(开业后)如果乙方引进新的娱乐项目进场,再根据项目的投资成本、出资方式等补充讨论双方利益分成方案。
1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或由管辖地人民法院议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甲方:
乙方: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1严格保证甲方所提交的相关资料的保密性,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损坏或者失窃的话必须照价赔偿
1.2设备和软件安装调试并可以正式使用后,乙方应按照价格条款订制智能卡并缴纳智能卡的费用。
1.3在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撤走所有设备,否则乙方有权扣留所有硬件设备;
1.4在合作期内,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作,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硬件设备,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当年限至合同结束日期所交费用的百分之二十五(人数按当在校人数为准);在合作期内,乙方不能使用第三方提供的智能卡,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有硬件设备,并终止合作。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免费提供系统设备(不含智能接送卡)和软件;负责培训乙方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
2.2按照乙方的要求,甲方在指定的位置安装设备;
2.3智能卡按照乙方要求的款式和数量制作,乙方需提前8个工作日下订单,甲方确定后安排生产,确认无误后交付甲方使用。
二、利润分配方式
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五年,以下为双方的利润分配方式
1、第一年甲方需将乙方所收取合作项目费用的百分之二十给予乙方作为项目利润
2、第二年甲方需将乙方所收取合作项目费用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乙方作为项目利润
3、第三年至该合同结束
3.1当年限使用人数为1-100人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利润为当年限所得项目总费用的百分之三十
3.2当年限使用人数为1001-200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利润为当年限所得项目总费用的百分之四十
3.3当年限使用人数为201-500时,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利润为当年限所得项目总费用的百分之四十五
备注:第三年限起至合同失效,两方利润皆按当年限使用情况分配;在合作过程中,设备有更新,自新设备使用起至合作结束,利润分配方式从“利润分配方式第一条”开始实行。
三、其他
1、在本协议签订前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其他协议一概废除。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和修改的内容由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在幼儿园接送安全系统使用起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一、协议订立方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等信息):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等信息):
二、协议内容
为了更好地合作开展某一业务并互利共赢,甲乙双方在坦诚、公正、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1. 合伙人
甲、乙二方自愿以个人名义组成合伙人,分别拥有合伙权益的50%。
2. 合伙期限
本协议效力期限至(合伙期限)。
3. 合伙事项
1)甲、乙二方利用各自的专业洞察、经验和能力,共同推进业务及扩大市场,确保评估得出的业务规模增速超过10%。
2)甲、乙双方在业务扩大的.同时,应注意节约资源、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确保正常经营和发展。
4. 利润分配
1)合伙期结束时,甲、乙两方按其所拥有的合伙权益比例分享盈利。
2)盈利先支付当期的运营、管理及其他与业务经营相关的费用,剩余部分为净利润,在按照合伙权益比例分配给甲、乙合伙人。
5. 合伙权益的变更
在合伙期限内,甲、乙两方可以就合伙权益的变更和调整达成协议,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生效。
6. 合伙风险
甲、乙双方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发生重大分歧,应在分歧产生后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后可向相关法律机构或仲裁机构申请解决,但不得影响合伙期剩余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7.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承担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进行赔偿。
8. 协议解除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合伙协议可立即解除:
1)在未经得到其他合伙人明确许可的情况下,一方单方面变更重要经营决策;
2)一方违约的行为造成其他方无法继续合作;
3)一方主观上不愿意继续合作。
9.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应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诉讼。
10.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备案后生效。
11. 附则
本协议未约定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合伙从事餐饮经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餐饮企业名称:知味来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地址:建设路中段二中斜对面
二、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集体或个人就餐、酒及饮料。
四、合伙期限:暂定六年,合伙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或终止。
五、出资金额及方式:
1、知味来餐饮公司总投资壹百贰拾万元;
2、出资比例分配,甲方出资壹佰零捌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0%,乙方出资拾贰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六、合伙人的分工、权利及义务
1、双方协商,甲方为公司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与业务拓展等全面事宜,并享有3000元/月的工资待遇。
2、乙方有对公司财物帐目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帐目,公司资金流动及使用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七、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乙双方按比例出资,必须按比例共负盈亏)。
八、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违约,如单方违约,须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川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恪守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三方合伙经营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及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开办 咖啡厅,以各方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通过合法经营创造经济效益,并共担风险、共享利润。
第二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届满未有相反意见,本合伙协议期限自动延期。
第三条 合伙金额及出资方式、期限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资 元用于合伙经营,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40%;
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30%;
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30%;
甲乙丙三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汇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利润分配和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甲、乙、丙三方按各自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合伙经营的利润。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共同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 咖啡厅的合伙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享有以下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3、甲方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合伙人共同承担,但甲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亏损或其他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合伙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合伙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甲方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人共同决定。
5、以下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合伙人一致同意方能实施:
(1)转让 咖啡厅的固定资产;
(2)转让咖啡厅合伙份额或以合伙份额对外出质、担保;
(3)采购单价金额超过 元的经营设备;
(4)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六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否则,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 咖啡厅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与咖啡厅签订合同。
第七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法经营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六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各方均可向 咖啡厅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3、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捺印):_________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捺印):_________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捺印):_________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便于施工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根据实际情况,甲方决定将主体承包给乙方施工。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负责全部主体材料,所有工程机械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主体二层封顶付______________元,余下主体封底付______________元,剩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施工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小铲车一部。
六、对本工地内所有材料必须做到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不得浪费。
七、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保障工程的安全、进度及质量。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投资项目:美容美发店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丁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
经协定甲乙丙丁四人合伙投资美容美发店,期限为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一.出资方式、金额、期限
1、甲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2、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3、丙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4、丁方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
5.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
四、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五、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九、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十二、补充事项。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_年_月_日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丙:
身份证号:
合伙人丁:
身份证号:
为了规范合伙团队的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合伙人的合法利益,甲、乙、丙、丁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说明
合伙各方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团队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已发生的合伙团队债务,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合作基金建立
为更好的建立业务关系,经四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四方各出资暂定为贰拾万元人民币建立基金,此部分费用仅用于对陕西永盛矿业有限公司缴纳的50万元保证金、开采矿前期费用和中间人费用等。如果后期需要增加费用,四方共同按比例再出资投入。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同时,所有的财务收支出必须四方确认(包括请客吃饭、送礼等),实在不具备条件,传真、短信、电话告知后方可操作,事后以实际发生额发票报销,同时例会必须会签。
第三条合伙人原则
1、每一合伙人必须团结奋斗,一切行动必须共同协商后行动,不得自作主张。
2、每一合伙人必须竭尽全力、出谋划策、全务以赴去去完成各自任务,保证团队任务顺利开展。
3、项目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沟通(不能面对面沟通时,以电话形式沟通),随后确立最终的运作步骤。
4、当运作过程偏离最初愿景时,要立刻沟通,看是否有补救的方式方法。
5、现场管理人员、聘用人员的选择要公平公正,考虑风险的抵御能力,兼顾意愿。
6、每一合伙人必须以诚相待,不得假公济私,竭尽全力去实施而未成功时,不得相互埋怨。
7、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合伙各方应立刻协商解决。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务和义务
1、合伙人均有知情权、参与投资、费用支出、项目运作方法、项目操作、项目开展等的商讨权、出谋划策权等;
2、合伙人均有利润(亏损)分配权;
3、合伙人均享有合伙人商讨决定的各类政策内的各类福利、分红、补助等;
4、合伙人均有为团队出谋划策、出人、出力,为团队奉献的义务;
5、合伙人必须承但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风险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第五条
费用报销原则
1、各合伙人在矿的开采项目上产生费用时,具实报销,四方共同签字报销。
2、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原则上交通工具是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或比较紧急时,在得到主管负责人同意的情况可以乘坐出租车,乘坐出租车以实际发生金额报销(发票上注明出发地和终点地,办什么事)。
3、如果到外地办事、出差等,吃、住、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出行方式据情决定。
4、工作人员全部上易外保险,暂不享受四险一金政策,待成熟后另行协商决定。
5、工作人员的餐补、话费等福利,待项目运营后,股东会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
人员录用约定
1、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合伙人共同商定相关要求,面试由合伙人共同面试同意后方可录用,工资待遇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2、合伙人介绍朋友或亲属而录用的员工,必须一视同仁,经介绍进入团队的员工必须接受管理,否则不予以录用。
3、财务会计招聘,由四方共同面试、录用。
第七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按平均分配纯利润。
2、盈余分配以结合中间费用、办事人员关系网、运作步骤、付款方式为依据,灵活分配。合伙人分配利润(亏损)均为税后并且除过项目中间运作费用后的利润(亏损)。
3、由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4、财务收支、财务报表必须每一周(周五)向所有股东公开、公布,各股东阅后,如有疑问及时向财务提出,各股东开会商讨。财务任何一个数据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不得参杂假数据。
第八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在项目开始期间不和其他合伙人商量或不经其他人同意私自决定重大决策。
2、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人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同时各方确认;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合伙人协商决定,以补充协议形式加以补充,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伙人甲(手印):
本人(签字):
合伙人乙(手印):
本人(签字):
合伙人丙(手印):
本人(签字):
合伙人丁(手印):
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