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煤销售合同(汇编3篇)

混煤销售合同(通用3篇)

混煤销售合同 篇1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管件销售合同事宜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总价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工程所需,供予甲方的产品及产品价格(详见附件),总货款为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验收方法

乙方所供产品严格按照样品质量标准验收,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第三条:货款及结算方法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2、甲方须付于乙方合同总价之,为人民币___元。

第四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甲方提供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运费由___方承担。

第五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责任

1、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退货。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品种、规格、质量等,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4、乙方送货,如甲方拒绝验收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六条:其它约定

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由任何一方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调解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本工程结束后自动解除。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混煤销售合同 篇2

混煤销售合同

出卖人:贵州水城矿业*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六盘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 货 人 名 称发站到站品种

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万吨)

全年

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混煤①挥发份(Vdaf):野马寨22%、裕民37%;②硫份<2%;③途耗1.2%。

备注:具体发货数量视出卖方生产情况、铁路运输情况及买受人预付款情况而定。 合计:111111

二、交(提)货方式: 发站交货,销方代办铁路运输。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以出卖人过衡及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买受人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应在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卖出方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共同采制化,以共同采制化结果为结算依据。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一)优混煤: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二)普混Ⅰ: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4500大卡/千克≤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三)普混Ⅱ: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4300大卡/千克≤Qnet,ar<4500大卡/千克,以43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四)普混Ⅲ: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4000大卡/千克≤Qnet,ar<4300大卡/千克,以40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五)普混Ⅳ: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3700大卡/千克≤Qnet,ar<4000大卡/千克,以3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六)普混Ⅴ:发站车板交货价: 元/吨、3500大卡/千克≤Qnet,ar<3700大卡/千克,以3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合同执行期从20__年7月16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如遇国家或政府对煤炭系统政策性增支因素调整,造成成本增加或市场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销方凭增值税票和铁路运、杂费票据结算,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

六、双方责任:双方各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运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出卖人无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贵州水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王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 报 挂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银行六盘水市凉都宫支行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混煤销售合同 篇3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双方遵守的条款如下:

第一条:供方与需方具体交易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见附表。

第二条:需方及时向供方提出购进数量,付清货款,款到供方账户后发货。

第三条:由供方送货到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负责。

第四条:药品交易价格按双方商定的'执行,但长期合作交易过程,如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原辅料大幅涨价,供方有权对交易价格同需方重新商定。

第五条:货到后由需方验收接货。如因货物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必须在到货5日内提出。遇此种情况,由双方商量补救措施及解决办法

第六条:因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接货物,或因需方仓储保管等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的,供方不负责赔偿。

第七条:需方中途退货的,必须赔偿供方药品价值,运输费用等经济损失,并支付退货物总价值5%的违约金。

第八条:供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经营资料给需方。商品房销售合同第九条:供方的药品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药品的质量责任条件和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行,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由供方承担。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签订,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供货方(公章):_________需货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