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书合同汇编(精选8篇)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或认可的货运单位 托运,乙方凭货运单位的托运单作为与甲方的货物交割。乙方将货物交到货运单位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甲方及货运单位承担。甲方可以选择托运时是否购买运输保险(是/否),保险费由甲方自己承担。
委托方签名:
xx年1月8日
委托方(甲方):服饰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以双方约定的加工项目为主(合同附件,加工工艺单,定做尺码单等)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辅料,所选辅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不能以次充好。
2。由甲方提供面料、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等。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把控面料的使用,及以上约定的辅料的使用,不得浪费,损坏率不得超过2%,超出部分按照每套10元从我公司采购原样。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样衣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所有面料,辅料有质量问题的,应该在没有开始裁剪或加工前,报甲方确认或者及时更换,凡是由于乙方人员私自对有质量问题而继续使用的或隐藏不报的,由乙方承担该批面料,辅料的所有费用。(原材料价格及运费,税票等)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同上一条处理方法相同)
3。缝纫手工艺的确认;(按照约定的工艺要求或者工艺单具体要求操作)
4。其他内在隐藏的质量问题的确认;(包括,但不仅限于粘衬,或者由于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辅料或改变做工方法而引起的隐藏性质量问题)
5。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6。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7。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所有由于制作失误而产生的次品,应该原样封存保留,同剩余面辅料一同退回甲方)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者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乙方应该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转让第三方使用。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或者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XX市XX区南桥镇金轩路88号交货。
3。运输方式为专车快递;运费由乙方承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 1、(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99票交由甲方。2、( )不含增值税专用发99票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的:(除经过甲方同意予以免责的)其他均按照以下方式执行,逾期3天内(含3天)加工费按照总加工费用的97%结算;逾期5天内(含5天)按照总加工费的95%结算;逾期10天内的按照90%结算;逾期15天以上的,按照70%结算;逾期20天以上的按照50%;30天以上的本公司有权拒付加工费,且由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0%;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5。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6。乙方对此合同中所有关于甲方的公司资料具有保密权。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须在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本合同附件与加工工艺单,传真件,复印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简称甲方)
住所 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拍卖人(简称乙方)
住所 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经 办 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愿就下述拍卖标的委托乙方依法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名称: 保留价:
规格 现状 数量 包装
质量 现状 瑕疵 存放地
第二条 拍卖标的交付(转移)的时间: 实物移交(转移)的方式:
第三条 拍卖的方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对委托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拍卖处分权,真实的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对国家限制转让的物品还应提交合法的转让审批,许可手续)和咨询。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咨询不真实或无效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可以自行确定亦可以与乙方协商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乙方不得以低于保留价的价格出售该标的。
三、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
元,用于对拍卖标的的估价、运输、公告、展示、图录等项费用开支。拍卖结束后,乙方按实际开支多还少补。属于《拍卖法》
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拍卖成交的,乙方退还受理费;未成交的,从《拍卖法》
第五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甲方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标的的,预付受理费不退还;拍卖开始后,拍卖标的不得撤回。
四、甲方应按拍卖成交价的 %向乙方支付委托佣金,该款项由乙方从拍卖所得款中划取。
五、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买受人交付拍卖标的,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买受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因乙方原因造成拍卖标的的权利不能实际转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标的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由乙方承担因遗失、损坏等产生的责任。
八、乙方应对拍卖标的负责,并适时将拍卖标的变动情况告知甲方。
九、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委托他人拍卖或销售本合同业已委托的拍卖标的,否则,
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拍卖结束,乙方应在收齐应收款项后,扣除税金、服务费、配合费及杂费,余款经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后,由乙方在 五 个工作日内转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六条 有关拍卖程序的中止和终止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经 双方盖章 后生效。合同一旦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拍卖保留价
%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向拍卖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
拍卖委托合同书范X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人)进行下述专项审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
5.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7.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形
授权委托书
致:
兹授权 ,代表我公司前来与贵司签
署贵我双方之间的《 合同》(该合同一式 份;
合同标的为 ;合同金额大写为人民
币,小写为。
签约日期为)。
授权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上述合同签署完毕时
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有限公司
年 月日
原告:申达亿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吴江市盛泽××市场商城×区×号。
法定代表人:沈,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葛,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代:嘉创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嘉兴市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潘,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沈,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申达亿公司诉被告嘉创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xx年5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袁瑞江适用简易程序,于20xx年5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沈及其委托代理人葛、被告委托代理人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申达亿公司起诉称:20xx年6月至10月间,原告分三次向被告提供了共计3159米、价值33801.3元的纬向鹿皮绒布料。20xx年10月20日,被告经对账确认了上述款项并出具对账单一份。但原告经多次催讨,被告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故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33801.3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嘉创公司在法定答辩期间内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在庭审中口头答辩称:原告诉讼的事实不存在,原、被告之间没有发生过业务关系,被告没有收到过律师催告函,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举证如下:
证据一,财务对账单一份(原件),时间为20xx年10月20日,系由被告单位当时做财务(后来到仓库做进出)的王出具给原告。用以证明20xx年6月至10月间,原告向被告供货三次,总计金额为33801.3元,并记载了数量、单价、规格等。
被告质证认为,该证据没有对账单名称、欠款单位名称、只是电脑的打印件,无法证明原、被告之间业务往来的事实。上面手写的字应是诉讼以后写上去的。王不是财务人员,是被告仓库里做后勤的。
证据二,催讨函资料一组,用以证明原告在20xx年10月及20xx年10月先后两次向被告催讨相应的货款。
被告质证认为,被告并未收到律师函,上面也没有邮局的盖章,不能说明原告的催讨事实。
经审查,本院对本案证据认证如下:
证据一对账单系由被告公司的王签字确认,且对账单中明确记载了数量、单价、规格,能够证明原告向被告送货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证据二与证据一可以相互印证,结合原告的陈述,应是真实、有效的,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确认有效的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本院认定案件事实与原告起诉陈述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合法、有效。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
一、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买卖关系。
对账单中被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而被告不能解释既无业务关系又为何签字的原因,结合原告对交易过程的陈述,从保护交易的角度出发,本院认为原告提供的对账单应能够证明双方的买卖关系及被告结欠原告货款的事实,被告以否定对账单签字人王身份为由进行抗辩是不能成立的。
二、原告的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被告认为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本院认为,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证据一的对账单是在20xx年10月20日进行结算,但双方并未约定付款期限,故原告主张被告付款的权利并不受到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被告的辩称不成立。综上,原告的证据优于被告,其主张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的辩称无证据证明,本院不予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嘉创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申达亿公司货款33801.3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23元(已减半),由被告嘉创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卖房委托合同书
卖方:(甲方)
中介方:(乙方)X有限公司受理人:
1、甲方委托中介方将位于市区套 层或商铺 间代理出售。有 等证件,产权证
人姓名, 结构, 装修, 户型,土地面积 ㎡,建筑面积: ㎡, 年购置。房屋/商铺预售价为 元(人
民币: )。备注:
2、乙方负责该房屋广告、咨询、宣传,介绍客户,促成买卖双方达成协议。
3、甲方委托出售的房、地信息,必须真实,无产权争议。若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给乙方造
成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凡是乙方介绍给甲方的买方客户,不论时间长短,决不允许甲方(或甲方委托他人)与
乙方的买方客户私下达成买卖协议,买卖双方谈成,甲方收到购房定金后,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中介费,中介费按房、地成交价的 %支付元(人民币: ),中介费一次性付清。若遇违约私下达成买卖协议,由甲方向乙方双倍地支付中介费。
5、甲方如若不在本地,钥匙可交由乙方保管。可由乙方代收购房定金(或诚意金),乙方需
妥善保管定金(或诚意金),并向买主开具收据且告知甲方。
6、如不属中介介绍、联系的买方与本中介无关。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应,必须依照《合同法》条款执行,以上条款望甲乙双
方共同遵守,违约必究。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做备查。
备注:
卖方: 电话:
中介方: X有限公司
受理人:电话:
年 月日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 委托人: 职务: 工 作单位:
现委托(身份证号:)为我
方签订合同代理人,其代理事项和权限为:
1.与X公司签订合同;
2.办理结算等相关事宜。
(以下空白)
委 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签 发日期:
有 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