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的诉讼的委托书(精选5篇)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诉我单位(第三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失赔偿纠纷【(20__)崇州民初字第 号】一案。依照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全权委托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法律部雷梦苏同志为我单位的诉讼特别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代为调查;2.代为起诉;3.出庭诉讼;4.承认、追加、变更、放弃诉讼等请求;5.提出反诉以及提出申诉、抗诉;6.参加调解;7.代为上诉。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
二〇××年××月××日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曼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张新玲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提起诉讼;代为答辩;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出庭参加诉讼;代为调解;代为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日期:
原告:
受托人:
被告:
诉讼请求:请求衡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杨左军偿还杨东武欠款104000元,负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曾是同学关系,____年两人因合伙经营货运运输,各出资5万多元购买解放牌集装厢车一辆。因当时杨左军没有资金,于是在杨左军的要求下,杨东武借款5万多元给杨左军作为合伙资金。因杨东武工作繁忙,于是杨东武将车转包给杨左军经营管理。____年11月24日,两人签定了相关合同(合同内容见复印件)。____年上半年,杨左军未经杨东武许可,就将两人合伙购置的车私自卖掉,将卖车所得经费据为己有。后在杨东武的强烈要求下,杨左军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给杨东武出具了104000元的欠条,并承诺____年7月5日前全部还清,但杨左军一直未依约履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本院,请判如所请。
衡南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户: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
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我在此委托受托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处理我的纠纷。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委托人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确认并手印确认,未选择则视为未授权):
1、调查取证;
2、起诉;
3、回应;
4、出庭受审;
5、申请事项;
6、签署和接收法律文件;
7、代表添加、更改或放弃索赔;
8、提起反诉;
9、进行调解或和解;
10、(其他授权事项):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自签署本授权之日起生效,并于 年 月 日终止。
客户:(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受理法院,一份给委托人,一份给委托人。
委托单位:
受托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现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单位与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一审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起诉,申请保全,陈述案情,调查取证,举证质证,进行辩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调)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上诉,代为撤诉,代收款项及共项。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同上
委托人: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