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委托书(精选4篇)
委托人:
上列委托人为办理“洛阳市工商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特委托陈运昌、王素平作为代理人代办以下登记注册以及设立不成时的退款手续:
1、代办省级批准设立手续;
2、代办工商登记手续;
3、代办税务登记手续;
4、代办企业组织单位代码证;
5、代办企业基本账户开办手续;
6、代刻公司印鉴;
7、如公司设立不成,代办工商撤资证明以及注册资本退回手续。
委托人(签名):
20xx年4月23日
一、酒店开业筹备阶段,需办理的营业相关证明文件如下:
(1)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
(2)到财税局申领财务登记证;
(3)到公安局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4)到卫生局申领公共场所及食品卫生许可证;
(5)到消防局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二、如果因为地区政府政策或者制度规定的不同或变更修改而产生的个别差异,具体可以同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许可证;
3、企业法人代码(技术监督局);
4、外汇登记证(外汇管理局);
5、外汇兑换许可证(外汇管理局);
6、烟草专卖许可证;
7、卫星收视许可证(文化厅局);
8、电梯使用许可证(劳动局);
9、环保排污批准证书(环保局);
、消防验收许可证;
11、消防卫生许可证;
、锅炉使用许可证(劳动局);
13、文化许可证;
14、卫生许可证(卫生防疫站餐厅厨房设计图现场审查噪音和空气污染项目测试);
15、食品许可证;
16、从业人员健康许可证;
17、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局消防卫生验收合格,配备与规模和适应的保安人员、服务人员、卫生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由公安部门给予指导协调);
18、公共场所合格证;
19、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20、涉外许可证(旅游局消防验收通过办好特行业许可证未批准不能接待涉外宾客);
21、排烟合格证(环保局排烟系统的设计安装等要按规范进行排烟检测结果);
22、物价许可证;
23、网络安全许可证;
24、组织机构代码证;
25、国税注册证;
26、地税注册证;
27、锅炉使用登记证;
28、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申请书;
29、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款登记表;
30、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31、税务登记表(国税地税);
32、开户许可证(以年检);
33、公司网上银行签约申请书;
32、代办外币及外币票据收兑合同;
33、待发业务协议书;
34、委托收款协议书;
35、POS机组用管理协议;
36、关于车辆方面的。
四川凯斯威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金沙江酒店筹备组
20xx年7月9日
1.目的
规范公司各类证照的管理,盘活公司无形资产,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2.适用范围
2.1工商、税务、国土资源、规划局、消防、环保、外汇、财政、海关等行政机关核发的:
2.1.1许可证、执照或其他许可证书;
2.1.2资格证、资质证或其他合格证书;
2.1.3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
2.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件。
2.2客户授予的合格供应商证书。
2.3认证公司授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4特殊设备的证照。
3.职责权限
3.1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证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证照的申报、登记、变更、年检、注销、保管、登记和备案。
3.2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承办证照办理过程中的部分或全部事项。
3.3证照保管人工作变动时需要将证照作为工作移交的一部分进行移交。
3.4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拟制,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正式执行。
4.工作程序
4.1综合管理部委派专人保管公司的各种证照。证照保管人员在接收到证照时需要打收条,并登记入账,同时以邮件的形式通知经办人和各部门经理。
4.2各类证照由保管人员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如出现损坏或丢失,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外,并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4.3在各种证照的`新登记、变更、年检、注销过程中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承办或协办对应部分事项和全部事项,办理完成后,其正本和材料一律交综合管理部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将证照的正本进行复印、扫描存盘,复印件连同正本、副本一起保存。
4.4因业务需要,各部门需要借用证照的正本或复印件时,需填写“文件借(使)用申请表”,说明用途、使用时间和预计归还时间,部门经理和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到保管人处领取。正本领出时需登记,注明领出时间,当使用完毕归还时要注明归还时间。使用复印件涉及到用印时,按“印章管理规定”作业。
4.5保管人员对即将到期的证照提醒相关部门及时办理验证。
4.6证照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保管人需立即向部门经理和公司副总经理报告,并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5.考核
5.1擅自翻动、复印或外借公司证照类文件,对违规者每次处罚50~xx0元,后果严重的加倍处罚并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2证照到期未及时办理验证,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行政/经济处分。
总则
为规范公司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降低经营风险,减少、避免经济纠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1.本管理规定所指印章管理包括对公司公章、法人印章、公司合同章、公司财务章、人事专用章的管理。
2.本管理规定所指证照包括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信用等级证书、开户许可证以及相关荣誉证书等。
二、管理原则
1.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应由专人保管,实行申请、审批、登记使用制度,并做到记录详细、保管妥善、资料须按时立卷归档。
2.所有使用公司印章、证照、开具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都必须经公司总经理确认同意。凡涉及重大人事、资金、投资、担保、机构调整、重要经济合同或资产变更等重大事项或需用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同确认。
三、印章的管理及使用
1.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总经理亲自保管或安排专人保管,一般情况不得携带外出,特殊情况确需携带印章外出的,应提前提交申请并说明情况,经批准后方可带出。
2.盖章前印章保管人员须核对需要盖章的文件内容是否与之前谈好的内容相符,做到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不随意盖章,不盖空白件。
3.公司印制的文件(包括内发文件、上行文件、对外函件)须根据实际签发的内容和份数使用印章。
4.合同文件用印须填报《合同用印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
四、证照管理
1.公司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信用等级证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其余证照由公司总经理保存。
2.借用公司证照必须填报《借用证照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借用后须按时归还所借证照,逾期不能归还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进行告知。
3.向外单位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证照复印件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填报《借用证照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在复印件上按批准项目注明用途后方可提交。
五、介绍信管理
1.公司介绍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2.开具介绍信必须填报《介绍信申请表》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具。
六、授权委托书管理
1.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委托人进行管理。
2.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填报《授权委托书申请表》,明确申请事由、拟定代理人、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经部门经理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印章、证照、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规定方可开具。
七、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