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本优选(通用3篇)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4、试用期为 。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
2、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
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
2、双方约定以月薪 元确定乙方工资,该月薪含加班工资。
3、双方约定以计件形式确定乙方工资,该计件工资含加班工资。
五、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甲方按照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双方约定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
2、乙方未办理休假手续未到岗的,均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满五日的,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自次日起解除;
3、乙方未按法律规定期限提前辞职或因旷工导致合同解除的,同意以合同解除前一个月全部工资赔偿甲方损失;
4、双方约定工资表系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及乙方出勤汇总依法核算后制作的,乙方对工资表有异议的,应在签名前向甲方提出,否则,乙方在工资表上签名后即表明对工资表所载内容予以确认。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商业地址
第二条乙方。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
在甲方工作的起始时间为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
在北京的居住地址
户口所在地在 区(县) 街(乡镇)
第三条本合同自 日起生效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以下工作:
第五条乙方的工作时间如下
第六条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后,甲方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
其他支付劳动报酬的协议
第七条甲方应按北京市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安全健康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第九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条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
第十二条双方同意在本合同中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如下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劳动合同变更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四川成都。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有职业危害的工种应在合同约定中告知,甲方应为乙方的生产工作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竿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合同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第九款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六款第七款的约定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八条违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略)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