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股份制企业发起人协议书(精选3篇)
股份制合同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
2、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3、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拾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a)需承认本合同;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c)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_
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
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公司期届满;
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戊方: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调味品厂,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企业。经5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5人的出资比例)、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是现金还是场地、设备等)、出资的时间(年月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如:5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企业的多少股权;乙方占有股份企业的多少股权;丙方占有股份企业的多少股权;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企业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企业股利,5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企业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企业作为资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企业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四、在调味厂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谁)作为企业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企业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企业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企业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企业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5个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企业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股份合作企业成立后(如生意做大开分厂),调味厂的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厂或其他分厂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厂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厂的运作状况。调味厂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5个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总厂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六、企业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各股东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企业成立后,在至时间内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七、作为调味厂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调味厂的返聘人员,厂里每月应付工资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企业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时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企业成立后,如企业性质变更为独立企业,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6份,5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5方签字并经企业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年月日乙方(签名):年月日
丙方(签名):年月日
丁方(签名):年月日
戊方(签名):年月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企业盖章确认:
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为将××企业改制为××公司,明确发起人权利义务,A、B、C、D……等×名发起人(×名法人、×名自然人)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A、B、C、D等 × 人为××公司发起人。
二、一致推举A为发起人代表,一致同意××公司章程(草案)。
三、在A企业(某地址)设发起人办公室,由A企业指派代表任办公室主任。
四、××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五、××公司的资本总额为××元,股份总额为股,每股×元。
六、××公司股权设置如下:
发起人A以企业净资产折价××元,折合股,占公司总股份×%;
发起人B认购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发起人C认购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发起人D认购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职工认购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七、××公司的设立费用为××元,由A垫付。
八、同意发起人(B、C、D……)以实物出资,标的为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折价××元,折合股份股。
九、发起人一致确认下列责任条款:
1、对届期无人认购之股份负连带认购责任(例外);
2、对届期未缴纳之股金负连带缴纳责任(例外);
3、对现物出资估价高于最后审定价格之差负连带补缴责任(×例外);
4、公司不成立时,设立费用由A负担(由发起人平均负担、由发起人按比例负担);
5、公司不成立时,对认股人负连带退款责任;
6、公司不成立时,对设立公司造成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7、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财产受损,负赔偿责任(例外);
十、发起人A负责全部事务,其他发起人予以配合(A负责事务、B负责事务……)。
十一、发起人一致同意,改制中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权益。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违反本协议的发起人,对其他发起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x份,发起人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起人签名盖章:
a(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b(自然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国籍、身份证、护照号码)
c(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d(法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码)
×年×月×日
附件:××公司章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