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通用33篇)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通用33篇)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借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借款利率的,无须得到保证人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七条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保证期间内,作为保证人的39;法人发生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行为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

第九条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条保证期间内,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一条保证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二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个人消费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周转资金需要向甲方借款,丙方作为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就借款以及保证事宜,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 借款本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上述款项已经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了乙方,乙方确认已经收到。

二、 借款期限:共计___个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 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利息按月结算,乙方应当于每月1日之前将上月利息支付给甲方,最后一期利随本清。

四、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或者利息的,逾期支付部分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的1.5倍支付违约金。

五、 丙方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乙方不履行债务时,丙方将无条件向甲方偿还乙方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且本协议有关条款无效不影响本保证条款的效力。

六、 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均应按照本协议所列明的地址以专人、邮寄等方式送达。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签收视为送达;邮寄送达的,自邮寄之日起第五日视为送达(即使出现无人签收或者拒绝签收也视为送达)

七、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当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 协议三方均同意由见证人 对本协议签署过程进行见证。

九、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署日期:_____年__月__日,签署地点:

见证人: 签署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________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协议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六、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

还款来源:________________ ;

借款人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实际借款起止日期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第四条 贷款利率、罚金利率、计息和结息

一、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种;

1、固定利率,月利率为 ‰,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分段计息;

2、固定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________%,之后每笔借据的贷款利率按提款日借据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不分段计息;

3、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________%,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同档次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分段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日利率=月利率/30。

三、结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息:________________

1、 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 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 利随本走;

4、 其他方式

四、罚息

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挪用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

第五条 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 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1、 借款人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 担保物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付贷款人所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 借款人已经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开立用于提款、还款的账户;

4、 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形;

5、 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贷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6、 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借款人应书面向贷款人提出申请(附一"借款自主支付申请书"),并已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7、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2) ;

(3) ;

(4) 贷款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贷款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项戏借款采用 (选填"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 。

(二)支付变更条件

采用自主支付的贷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1、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申请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自主支付的要求的;

2、借款人未按借款计划使用借款的;

3、借款人在任一笔贷款项下未能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贷款资金用途资料的;

4、其他需要变更贷款支付方式的情形。

(三)支付管理

1、在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及经办账户进行形式性审查。贷款人完成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认为符合贷款人要求后,将借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2、在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人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并不意味着贷款人对交易的真实性及合法合规性进行确认,也不意味着贷款人介入借款人与其交易对手或第三方的纠纷或需要承担借款人的责任和义务。

3、在受托支付方式下,如果由于借款人提供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借款资金未能成功支付至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应按以下约定处理;

4非因贷款人过错导致的借款资金支付失败、错误、延误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

5、 在自主支付方式下,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6、 借款资金进行贷款发放账户后发生的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 还款、

一、 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还款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有借款人承担而由贷款人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X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X。

三、还本方式

还本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________________

1、 等额本息还款

每期还款日为 ,还款期数 ,每期还款本息和为 。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其数-1]

公式中的"期"是指 ________月如:________________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

期利率=贷款利率×每期包含月数

2、 等额本金还款

每期还款日为 ,还款期数 ,每期还款本金为 。

每期还款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公式中的"期"是指 ________月如:________________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

期利率=贷款利率×每期包含月数

3、 利随本

4、 还本计划

(1)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2)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3)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4)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5)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6)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金额 ;

5、其他方式 。

第七条 债权担保

一、信用贷款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________________

(一)由______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由______提供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三)由______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二、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者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承诺

一、 借款人的权利

(一) 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 在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贷款人提出借款展期的申请。

(四) 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给予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 有权拒绝贷款人及其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对于上述行为或者贷款人违反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服务收费等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借款人的承诺

(一)借款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二)借款人承诺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三)借款人承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或其它危及贷款人债权情形的,在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四)借款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挤站、挪用或用贷款资金从事非法、违规交易,配合并接受贷款人对其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借款人承诺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在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下不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借款人承诺诚信,不损害贷款人合法利益。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承诺

一、 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有权对借款人进行动态检测,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二、贷款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贷款人的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三、贷款人承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打款人承诺不向借款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贿赂或者索取、收受其贿赂。

五、贷款人承诺诚信,不损害借款人合法利益。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发生危及贷款人债权情形的补救措施

一、 贷款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 如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借款人可要求贷款人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 如贷款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规定向贷款人收取了不应收取的利息、费用,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退还。

二、借款人违约情形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

(二)借款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遵守本合同项下任一承诺。

(三)本合同约定的发放贷款的任一前提条件没有持续满足。

(四)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________________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信用状况下降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

3、丧失或可能丧失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

(五)抵押、质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损毁、灭失、价值减少;

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4、可能危及贷款人抵押权或质押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六)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其他情形,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七)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

三、贷款人救济措施

出现本条第二款约定的任一情形,贷款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________________

(一) 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 停止依据本合同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款项;

(三) 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和费用;

(四) 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五) 其他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

1、 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上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需提前通知;

2、 行使担保权利;

3、 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

4、 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一、 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正、税务、技术、环保、监理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律师费)均由借款人承担。

二、借款人信息的使用

1、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可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2、贷款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和自身管理规定,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级次调整,将与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形态分类及其调整、贷款逾期信息等)和借款人的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机构或个人查询、使用。

3、如借款逾期,不良信息将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此产生的不便和损失等法律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公告催收

对借款人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四、贷款人记录的数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贷款人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贷款人制作或保留的借款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贷款人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借款人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贷款人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五、权利保留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贷款人对借款人承担义务和责任。

六、除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借款人对贷款人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划收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相应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借款人同意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借款人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八、应收款项的划收

对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借款人。

九、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以专人递交、挂号信涵或快递等方式送达,本合同记载的借款人地址为约定送达的地址。通知以快递、挂号信涵方式送达的,在邮件寄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者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

1、 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由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借款人签字(加盖指模)及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的则在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附件

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

附一:________________借款自主支付申请书

第十三 条 附录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借款人已对本合同条款认真研究,准确理解,借款人已应对借款人要求做了相应说明,签约双方对合同含义无任何异议。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5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xx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xx元(大写:人民币拾xx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6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第一条还款内容

1、还款金额:_________人民币。

2、还款期限: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债务人至年月日前还清。

3、利率:按照________________的利率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担保

债务人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还款的抵押。抵押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还清债权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率为止。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债权人的义务:

1、对债权人交来抵押物的单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债权人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将抵押物的单证完整交给债权人。

(二)债务人的义务:

1、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债权人的欠款及利率。

2、债务人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付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

第四条违约责任

债务人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债权人欠款及利息的,债务人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经见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见证单位留存二份。

债权人:(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债务人:(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7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为___,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借款一次性(现金或银行转账)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按照月利率继续计算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鉴定费、邮寄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8

借款方: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____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用于_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方法计算。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相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借款本金______%的滞纳金。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天,借款方向贷款方支付借款本金______%的滞纳金,贷款方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 个月,自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 借款指定用于______ ,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归还: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__ 日, 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 。还款日为每月______ 日。

第六条 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______

账号:______

开户行:______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名:______

账号:______

开户行:______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 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 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偿本息的【______】%/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 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______

出借人______

借款人______

联系人姓名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

第二十七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27.1 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7.2 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3 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27.4 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27.5 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______借款人(签字):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0

(流动资金贷款类:_________贷款)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立合同单位:_____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__________________,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规定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_______年___个______月,即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或月)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_________%;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还款计划为: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_____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__________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__________贷款银行: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或负责人:____________

担保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1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__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____________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______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__________________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________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2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1)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2)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1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3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姓名: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名称:_____

法人代表:_____

联系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以 使用权提供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房产座落于 ,甲方于 ______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 。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用途为______用地,使用______年限为 ______年,使用终止日期为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 ,小写____________元,如实际借款金额有出入,以划款凭证为准。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抵押登记,并办理合同项下债权公证。抵押登记和债权公证办妥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乙方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整个借款期间,甲方指派专人定期监督借款资金用途,乙方给以配合。如乙方确需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

3.乙方指定账户为:_____

开户名:_____

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

3.期满时乙方应将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如乙方需续借,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续签协议;如果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还。

4.借款年利息为:_____ , 即每月利息为:_________________元。

5.利息支付方式:_____ 。

6.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后将借款本金并按月将利息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_____

开户行:_____

账号:_____

第五条: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甲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二、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乙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质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八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决定向公证处申请对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共同确认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没有误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和费用,抵押权人有权向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抵押人对公证处签发执行证书放弃提出任何疑义的权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事实,以抵押权人出具的有关收支证明为准。抵押权人持执行证书和本合同的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对该执行的抗辩。

公证处按如下方式向借款人核实债务履行情况:

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如出借人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提供了交付借款的划款凭证,公证处自出借人提出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分三个不同时间拨打借款人的电话:(如号码更换,借款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公证处),对借款人履行债务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电话录音,借款人应按公证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还款凭证,如果借款人未提供或者三次均未实现有效通话(如关机、停机、无人接听、接听后挂断或无人答话等),即视为借款人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公证处即可依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出借人凭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抵押权实现的费用

甲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拍卖或诉讼有关的费用(含律师代理费用,但律师费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10%);

二、其他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抵押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抵押权撤销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提前归还抵押债权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抵押解除手续。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各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于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账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各项应付款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共4页,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公证处1份,土地登记机构1份。

附件:抵押物宗地图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4

甲方:

乙方:

为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与债务人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执行。

第一条合同用语释义

一、本合同所称“债务人”是指以下第_____项的全部债务人:

(一)因购置坐落于项目所属之房产(住房商业用房)而与乙方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二)因购置甲方依法销售的房产而与乙方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三)因购置以甲方为中介销售的房产而与乙方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二、本合同所称“主合同”是指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间内,乙方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它法律文件。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

一、被保证的债权是指自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因乙方向债务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为(币种)_____金额(大写)_____。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本合同履行保证义务的,按履行的金额在最高额范围内做相应扣减。

二、在上诉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乙方对债务人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乙方可以连续向债务人提供贷款。甲方在该最高额内对乙方因发放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亦不论债务人的个数。

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按乙方对每个债务人每笔贷款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之日起至以下第__项所述之日止。

(一)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抵押人办妥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书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

(三)质押权利凭证需移交乙方占有的,为权利凭证已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为出质登记已办妥之日;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记载的,为出质记载已办妥之日。

二、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被保证的主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有关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项,由乙方与债务人在主合同中约定。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均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无需通知甲方,甲方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保证期间依主合同约定变更主合同利率的,也视为已甲方事先同意,乙方无需另行通知甲方,甲方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六条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保证能力

保证期间内,甲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被撤销等情形,甲方应提前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相应的保证能力,甲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提供为乙方所能接受的新担保,并重新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八条对保证人的财务监督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甲方应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保证金账户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个银行工作日内在乙方处开立专项保证金账户。

甲方应按乙方对每个债务人贷款发放金额的__%逐笔分次存入保证金账户,如甲方未能即使存入,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____账户中提取保证金并存入上述保证金专户。

甲方保证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不存在权属争议。

二、甲方保证保证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低于乙方对债务人贷款本金余额的__%。

三、保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保证金账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四、甲方承诺,如本合同的保证金账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甲方应另行提供乙方认可的相关担保措施。

第十条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专户中划收。不足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予以划收。

第十一条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该提前到期日起__个银行工作日内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甲方有义务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双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送达。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乙方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政府的要求,加入信用联合征信体系,甲方同意将其信用信息提供给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当地政府授权的信用联合征信机构。

四、甲方同时为售房人的,应及时协助债务人办理产权过户交易、登记、抵押登记及领证手续。

五、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以下第__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______)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一)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十七条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特别注意了本合同字体加黑的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

乙方: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5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6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款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借款用途:(借款用途说明)。

还款方式: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还清本金。

还款地点:______(还款地点说明)。

借款利率:本次借款无利息。

保证:

1.甲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独立进行借款行为的能力,如有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2.甲方承诺所借款项将用于(借款用途说明)。

3.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借款,不得提前还款或者拖延还款。

4.乙方承诺所出借款项是合法来源,不存在任何违法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5.甲方承诺所有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信息。

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的,应当按照延迟还款日数加收延迟还款费,延迟还款费以未还本金的1%计算,每日累计,直到借款人还款时支付。

2.借款人未还款的,出借人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偿。

3.如因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借款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享有诉讼权利和追偿权利。

是否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第三方。

争议解决:双方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处理争议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日期: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日期: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7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甲乙丙三方在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收到款项时,应向甲方出具借条,此借条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甲方并按收到的,甲方将借条交还乙方。

二、保证条款:

(一)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品。甲方到期如数归还乙方的,抵押权消失。抵押期间,未经甲方统一,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予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本借款的担保人丙方,具有同等还款责任。乙方和丙方的还款义务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约束力。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以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二)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以上违约金,按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各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8

鉴于甲方向甲乙方借款,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19

个 人 借 款 合 同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商业银行)

个人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大写):                                                    。

第二条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

借款用途:                                                           ;    

还款来源:                                                           ;     

;                                                                     

。      

借款人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实际借款起止日期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第四条贷款利率、罚金利率、计息和结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下列第         种;

1、固定利率,月利率为       ‰,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不分段计息;

2、固定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之后每笔借据的贷款利率按提款日借据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不分段计息;

3、浮动利率,即提款日基准利率     (选填“上浮”或“下浮”)    %,从次年第一期还款日起,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每年第一期还款日为利率调整日,从每年的第一期还款日起,按当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同档次贷款利率进行同比例调整执行,分段计息。

二、贷款利息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算,日利率=月利率/30。

三、结息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息:

1、按月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月的第20日;

2、按季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

3、利随本清;

4、其他方式                                                            

四、罚息  

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挪用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100%。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与支付      

一、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持续满足下列前提条件,贷款人才有义务发放贷款;

1、借款人已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保险及其他法定手续;

2、担保物权或类似优先权已合法设立并生效(如有);贷款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登记凭证、所有权凭证、抵押权凭证/他项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占有。贷款采用质押方式担保的,已将质押物交付贷款人所有。出质行为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该登记已完成;

3、借款人已经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开立用于提款、还款的账户;

4、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可能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章或有权部门不禁止且不限制贷款人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6、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借款人应书面向贷款人提出申请(附一“借款自主支付申请书”),并已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7、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2)                                                          ;       

(3)                                                          ;     

(4)贷款人提出的其他要求。

二、贷款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项戏借款采用       (选填“自主支付”或“受托支付”) 。

(二)支付变更条件

采用自主支付的贷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为受托支付方式:

1、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申请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自主支付的要求的;

2、借款人未按借款计划使用借款的;

3、借款人在任一笔贷款项下未能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贷款资金用途资料的;

4、其他需要变更贷款支付方式的情形。

(三)支付管理

1、在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及经办账户进行形式性审查。贷款人完成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认为符合贷款人要求后,将借款资金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2、在受托支付方式下,贷款人对上述支付要素的形式性审查并不意味着贷款人对交易的真实性及合法合规性进行确认,也不意味着贷款人介入借款人与其交易对手或第三方的纠纷或需要承担借款人的责任和义务。

3、在受托支付方式下,如果由于借款人提供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借款资金未能成功支付至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应按以下约定处理;

;  

;    

4非因贷款人过错导致的借款资金支付失败、错误、延误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

5、在自主支付方式下,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6、借款资金进行贷款发放账户后发生的被有权机关冻结、扣划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六条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还款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的还款首先用于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应有借款人承担而由贷款人垫付的各项费用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剩余款项按照先还息后还本、利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利息。首次付息日为借款发放后的第一个结息日。最后一次还款时,利随本清。

三、还本方式

还本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

1、等额本息还款

每期还款日为     ,还款期数     ,每期还款本息和为       。

每期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期利率+贷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还款总其数-1]

公式中的“期”是指         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

期利率=贷款利率×每期包含月数

2、等额本金还款

每期还款日为     ,还款期数     ,每期还款本金为       。

每期还款付息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期利率

公式中的“期”是指         月如:以每2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此处应填写“2”。所填数字不得超过12个月)

期利率=贷款利率×每期包含月数

3、利随本清

4、还本计划

(1)           年            月              日 金额                ;

(2)          年            月              日 金额                ;

(3)          年            月              日 金额                ;

(4)          年            月              日 金额                ;

(5)          年            月              日 金额                ;

(6)          年            月              日 金额                ;

5、其他方式                                                          。

第七条  债权担保

一、信用贷款外,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由以下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一)由                                   提供的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                           ;

(二)由                                   提供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                           ;

(三)由                                   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                           。

二、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者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承诺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在符合贷款人规定的条件下,有权向贷款人提出借款展期的申请。

(四)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个人资料给予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有权拒绝贷款人及其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对于上述行为或者贷款人违反国家有关信贷利率、服务收费等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二、借款人的承诺

(一)借款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款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二)借款人承诺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三)借款人承诺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或其它危及贷款人债权情形的,在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

(四)借款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挤站、挪用或用贷款资金从事非法、违规交易,配合并接受贷款人对其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借款人承诺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在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下不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借款人承诺诚信,不损害贷款人合法利益。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承诺

一、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有权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和控制,有权对借款人进行动态检测,有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要求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各项义务。

二、贷款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贷款人的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三、贷款人承诺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打款人承诺不向借款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贿赂或者索取、收受其贿赂。

五、贷款人承诺诚信,不损害借款人合法利益。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及发生危及贷款人债权情形的补救措施

一、贷款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如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借款人可要求贷款人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如贷款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规定向贷款人收取了不应收取的利息、费用,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退还。

二、借款人违约情形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任何法定义务。

(二)借款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遵守本合同项下任一承诺。

(三)本合同约定的发放贷款的任一前提条件没有持续满足。

(四)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2、信用状况下降可能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

3、丧失或可能丧失影响保证人承担保证的能力;

(五)抵押、质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1、因第三人行为、国家征收、没收、征用、无偿收回、拆迁、市场行情变化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损毁、灭失、价值减少;

2、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留置、拍卖、行政机关监管,或者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人或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

4、可能危及贷款人抵押权或质押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六)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其他情形,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

(七)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

三、贷款人救济措施

出现本条第二款约定的任一情形,贷款人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停止依据本合同和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款项;

(三)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本合同项下所有到期及未到期债务的本金、利息和费用;

(四)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五)其他救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上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需提前通知;

2、行使担保权利;

3、要求借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担保;

4、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一、费用的承担

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正、税务、技术、环保、监理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律师费)均由借款人承担。

二、借款人信息的使用

1、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打印、保存和使用借款人的信用报告、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可按照有关规定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包括信贷信息在内的信用信息。

2、贷款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和自身管理规定,实施贷款风险分类级次调整,将与合同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形态分类及其调整、贷款逾期信息等)和借款人的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符合法定条件的机构或个人查询、使用。

3、如借款逾期,不良信息将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此产生的不便和损失等法律后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三、公告催收

对借款人拖欠借款本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给予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四、贷款人记录的数据效力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贷款人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账务记载,贷款人制作或保留的借款人办理提款、还款、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贷款人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借款人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贷款人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五、权利保留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贷款人对借款人承担义务和责任。

六、除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借款人对贷款人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划收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中相应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何一笔到期债务,借款人同意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借款人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八、应收款项的划收

对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系统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借款人。

九、通知

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以专人递交、挂号信涵或邮政快递等方式送达,本合同记载的借款人地址为约定送达的地址。通知以邮政快递、挂号信涵方式送达的,在邮件寄出后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者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用公告方式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由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借款人签字(加盖指模)及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的则在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附件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一:借款自主支付申请书

第十三 条 附录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特别提示

借款人已对本合同条款认真研究,准确理解,借款人已应对借款人要求做了相应说明,签约双方对合同含义无任何异议。

贷款人(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借款人(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附一:

借款自主支付申请书

借款人符合以下3项中的第       项。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

借款人申请自主支付的具体条件;

1、                                                            ;          

2、                                                            ;    

3、                                                            ;   

4、                                                            。

借款人(签字):        

申请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互信、有偿服务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委托乙方筹集资金壹亿至叁亿元(1—3亿)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年(注:如有变动按实际借借款合同为准)。

二、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与资料,并保证该信息与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便乙方筹款。

三、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采取借借款利息和乙方佣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佣金,其结合方式为借借款利息加上乙方佣金总共综合年利息20%的方式支付佣金。就是说:乙方为甲方筹集资金的利息低于年利息20%之间的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注:利息低于年利息20%之间的差额部分,甲方需按筹集资金总额1—3亿元人民币壹年期限计算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收到借借款资金后的当日按照上述借借款利息和乙方佣金的计算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佣金 (注:佣金为税后,如需票据由甲方自行解决)。

四、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拖欠佣金总额5%的违约金。

五、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为本约定书的附件与本约定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因本约定书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约定书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约定书专用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1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方):

因乙方缺乏流动资金,故向甲方借款,现经甲、乙双方在友好、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乙方用途正当、合法。

二、借款期限及利息:

期限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日利率_________‰。

三、还款方式: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双方约定:

1、为保证本协议顺利执行,乙方自愿于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定金。

2、甲乙丙三方均自愿委托并接受丙方监督、管理。

3、甲乙双方均保证个人信息真实性及资金来源合法性。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乙方没有履行约定义务,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承担该笔业务所有费用。丙方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如果乙方逾期违约,将承担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六、保证:

应乙方请求,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七、诉讼:

若一方违约,对方均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违约方均自愿接受有管辖权法院的强制执行。

八、附则: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担保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2

甲方(贷方):_____

乙方(借方):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

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整。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 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 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 乙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 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_____代表人: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3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质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

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

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

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

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

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

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第七条贷款人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借款人。

2.妥善保管质物。

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

第八条借款人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九条出质人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

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十条出质人声明

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

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

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

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合同的变更,须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借款人、出质人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借款人、出质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生效。

本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

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贷款人。

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依法设定质押权、质物交付贷款人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全部还清时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出质人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义,并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4

甲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住址)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借款日期)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金额数字大写)元整,已于(归还日期)全部还清,互不拖欠。双方于(借款日期)所立的《借款协议》作废。

二、甲方因事由再次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金额数字大写)元整。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 (利率%)。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还款日期)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 (罚息利率%)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 (罚息利率%)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数)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5

甲方(借款公司):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万元整,于____年__月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三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从甲方每月劳动报酬中扣还,直至全部还清本息为目。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盖章):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6

合同编号:

借 款 人(全称):

贷 款 人(全称): 担 保 人(全称):(1)

(2)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1.4借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 %,执行年利率 % 。借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其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不随之调整。

1.4.2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执行年利率 %。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重新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浮动:

(1)自中国人民银行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

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2)利率调整以 (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无借款对应日的,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浮动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第1.4.2约定

的利率浮动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

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账号/

银行卡号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4.1.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归还借款本息。

4.1.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3分期还款的,按□季/□每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所在季末月或期末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期数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每期还款额=借款期数(1+期利率)-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期还款额=借款本金?(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三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

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7

甲方(借款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出借公司):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按_______%比例从甲方每月劳动报酬中扣还,直至全部还清本息为目。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8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证/抵押人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

借款金额:.

借款用途:.

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__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借款期限内不变。

借款期限,自_年__月__日起至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

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担保条款

本借款由用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权利义务

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条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

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声明条款

1.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2.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证/抵押人保证/抵押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29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

借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事,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资金使用用途。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为_______%/年。

2.本合同借款自资金借出之日起计息,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满1季度的当天。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

开户名:_______

账号: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s1],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发生任何影响其经济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证明文件。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借款期间,甲方变更其住所、电话等信息时,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30

鉴于乙方向甲方借款,并以其合法所有的汽车抵押,现就乙方偿还借款和甲方债权实现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利息及期限:

1.1、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

1.2、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1.3、借款按照每天为一个计算周期,每个借款周期内的利息为借款金额的___%,每个借款周期内的综合管理费为借款金额的 %,每个借款周期内的停车费为____________元。

1.3、借款期限内,乙方须在每个借款周期到期当日支付利息、综合管理费、停车费等款项,乙方逾期缴付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项总额的违约金。

1.4、借款到期后,乙方须在借款期限到期当日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综合管理费、停车费等费用,乙方逾期缴付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款项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质押物:

2.1、乙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汽车(车主:___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息和综合管理费提供质押担保。乙方交给甲方的资料物品有:①行驶证;②汽车钥匙 把;③身份复印峻 ;

④其它:_______________ 。

2.2、质押车辆行驶公里数:___公里。

2.3、甲方会将质押车辆放置到专门的车库保管。质押期间,因车辆移库所需,在乙方还款提车时,乙方允许质押车辆的行驶公里数跟质押车辆时记录的行驶公里数有100公里以下的浮动。车辆质押期间,车辆的损毁、灭失等风险全部由车辆原购买的商业保险承担。

2.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各项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违约条款

3.1、合同期内,乙方逾期缴付利息、综合管理费和停车费等款项超过3天的,视为乙方违约。

3.2、合同到期后,乙方逾期缴付借款本金、利息、综合管理费和停车费等款项超过3天的,视为乙方违约。

3.3、因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综合管理费和停车费,以及实现债权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等。

4、提前还款和展期

4.1、乙方可提前偿还借款,但已缴付的利息、综合管理费、停车费等不予退还。

4.2、乙方需要延期还款的,必须在合同期内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在本合同到期之日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5、其他事项

5.1、合同签订后需要变更的,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尽事项,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已经详细阅读了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就合同条款作了相应说明和修改,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内容和法律责任已经全部知晓并同意签订。

5.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31

借款人:(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项目的实施需要资金;

2、乙方受 委托进行个人贷款,有关权利义务均由 承担,甲方可以代为行使;

3、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了乙方所需要的部分资料(见附件),并承诺有关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遗漏,不存在任何欺诈,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就有关资料中没有体现的一些情况作出了承诺说明,甲方也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以后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为此,甲、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一、贷款金额:

万元人民币。

二、贷款期限:

至少一年,最长三年。乙方有权根据履行情况和甲方经营情况决定年限,每一年贷款期满之前一个月内确定。贷款起始日为年 月 日。

三、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贷款利息为每年20%。每年贷款发生之前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万元,该费用在贷款到位后直接抵作利息。若没有到位,乙方应无条件立即返还,并按照月利2%承担违约金。

四、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 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五、贷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应将其签订的有关甲方买卖等重要合同

六、贷款偿还:

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罚息。

为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七、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 作为借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八、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贷款购置的物品。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50%的罚息。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回贷款。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 (盖章) 贷款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银行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员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32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借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借款利率的,无须得到保证人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七条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失去担保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等行为,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应提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保证期间内,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行为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

第九条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条保证期间内,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一条保证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二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个人消费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个人物品抵押) 篇33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现金(转账)方式在________交付乙方。

二、借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

五、抵押条款:

六、保证条款:

七、违约责任: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借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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