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借款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拟与某公司、另一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一个名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下称“股份公司”)。
2.乙方拟以发起人身份出资认购股份公司______万股股份;
3.由于乙方的资金紧张情况,他们计划向甲方借款以认购公司股份。为此,甲方愿意提供相应的借款支持。
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借款
1.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万元(下简称“借款”),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借款。
1.2乙方同意,其从甲方取得的借款只能用于认购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1.3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作为借款的对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借款本金按照年利率进行计算,并按照借款期限分期支付。具体的支付时间与方式将在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
1.4双方同意,乙方应于三年内清偿借款,并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1.5如发生下列事项,乙方应立即偿还借款,同时支付资金占用费:
1.5.1乙方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可能会终止,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售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或股份公司回购乙方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
1.5.2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1.4条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或者在本协议第1.5条规定的事项发生后未立即向甲方清偿借款,则乙方每延迟一日需支付相当于借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三、生效
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签署后生效。
四、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规定
5.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共同签署。
5.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二、借款期限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____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1、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一)下列情况均属甲方违约
1、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二)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编号: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具体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乙方于×年×月×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该借款交付至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帐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二) 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 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利息每月结算一次。
(四)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计算利息。
(五) 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 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 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5、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6、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7、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8、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9、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保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海南省三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