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精选28篇)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精选28篇)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

一、甲方保证

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数量或面积________,质量________(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抵押物登记

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六条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费用

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

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电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抵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抵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抵押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抵押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抵押物,从而实现抵押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对抵押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抵押物共有、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重复、抵押、毁损、出(合)资、转让抵押物以及虚假登记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抵押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将抵押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抵押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乙方的,甲方须承担毁损或灭失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拒不配合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须承担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起诉。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应按其签订或出具的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中的约定,由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甲方经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末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抵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或展期协议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利率:

第四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抵押物为,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关于动产抵押物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号《抵押合同》项下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权证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已经为其他债权设定抵押额度(万元):___________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抵押权人:(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4

贷款人(质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借款人(出质人): (以下简称“乙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动产质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质押标的(见附件

1)质押物名称:质押物品种、型号:质押物数量:暂估价值: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时间: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的地点: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动产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乙方清偿全部债务止。

第三条 借款金额(当金)借款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四条 借款期限

1、借款期限: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给付。

第五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____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六条 质押动产的交付与登记

1、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质押动产交付甲方占有,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2、依法应当办理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七条 放款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质押动产已交付甲方占有,甲方已取得仓单或相关凭证。

3、已办妥质押权设立登记手续,甲方已收到相关文件。

4、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借款和质押的决议。

5、乙方已付清仓储保管费、公证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

第八条 质押动产的权利限制

1、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质押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提取、转让、赠与、出借、抵偿债务、分割等)或做出对甲方不利的任何改变;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确需转让质押动产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出库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质押动产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质押期间,质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质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质押期间如质押财产价值显着减少(质押动产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评估价值的80%或更低)的,或

第三方就质物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

第三方就质物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质押动产上另行设定质押权、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动产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第九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质押的动产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及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乙双方在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质押动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质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质押、抵押、留置、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动产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动产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

第三方签订质押动产转让合同等)。

3、及时交纳质押期间动产的仓储及保管费用。

第十条 质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质物毁损、灭失、价值下降,或质物权属发生争议,或质物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或质物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情况;(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质物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质物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质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____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依本合同之约定视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质权。

3、如仓储合同约定的质物仓储期限届满,则乙方应于期限届满前向仓储人交纳下一期的仓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借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行使质押权。

4、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质权。如甲方自行拍卖质物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3、质押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结清当金、息费、

第十一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____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或丙方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

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乙方或丙方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丙方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当票、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时,上述担保条款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____日内办理质押动产返还及注销登记等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附件1:质押动产清单附件2: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无正文)甲方: 授权代表:乙方: 授权代表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

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元(¥:______元)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利息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

二、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三、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______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

2、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四、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六、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______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七、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______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八、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九、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6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有处分权,无争议且不在拆迁范围内的房产作为抵押。抵押房产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地址,建筑面积。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产价值:(RMB大写),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RMB大写),RMB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7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 (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

一、甲方保证

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数量或面积________,质量________ (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抵押物登记

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六条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费用

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

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电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抵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抵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抵押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抵押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抵押物,从而实现抵押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对抵押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抵押物共有、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重复、抵押、毁损、出(合)资、转让抵押物以及虚假登记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抵押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将抵押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抵押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乙方的,甲方须承担毁损或灭失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拒不配合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须承担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起诉。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应按其签订或出具的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中的约定,由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甲方经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末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抵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或展期协议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账户,即乙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9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 (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的偿还:

1、还款方式的选择:【 】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

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 】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2、乙方在清偿借款后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3、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千分之三。

第四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 的 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 ,面积: 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 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十条:其他条款: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份各执一份,抵押登记机关 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0

本合同由北京中投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理,实际使用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和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房产权利(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现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

2、借款利息为_______ 。

3、乙方已知该房产已向_______银行_______抵押贷款元整,贷款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本次抵押为余额抵押,双方约定房产权利价值为______万元整。

4、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按实际收到借款日起算)。借款__个月,到期一次性全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5、甲方以位于___市___区______________的房产,房地产权号:沪房地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到所属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产他项权利证)。乙方在《房地产登记证明》办妥后将借款全额支付给甲方。

6、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

7、甲方承诺:甲方抵押物在抵押给乙方之前,未出租给任何人,也未与他人签订过租赁协议。在抵押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本条款的情节,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以国家法律法规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的利息,逾期利息为 。

9、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合同签订地:_________,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如有纠纷向上海市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___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1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贷记卡提供抵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牡丹贷记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二、担保范围:被担保人根据其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项下因牡丹贷记卡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信用额度内及超信用额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用等)和乙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上述债务的担保以抵押权设立时确定的价值为限,甲方对被担保人债务的偿还顺序为先偿还已计息贷款,后偿还未计息贷款,还款的顺序均为利息、费用(超限费、滞纳金等)、取现/转账和消费等贷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约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贷记卡章程》、《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进行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抵押物的状况和存在的瑕疵;

(四)负责办理本合约项下有关的评估、公证、鉴定、登记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甲方不得将已设立抵押的抵押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六、甲方将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七、甲方发生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地址)等变更情形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甲方转让抵押物的,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另行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担保,否则,不得转让抵押物。

转让抵押物的价值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30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依法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甲方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十、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有的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偿。

十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十二、被担保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抵押物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十三、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约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约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四、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牡丹贷记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五、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牡丹贷记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七、本合约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销户之日终止。依法需要登记的,则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八、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单如下:

抵押物名称

数量

质量

状况

所在地

评估价值

所有权权属

使用权权属

甲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二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实现编号为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甲方愿意以其有处分权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抵押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一、被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大写)_______(小写)_______,利率为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况有变化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

一、甲方保证

1.本抵押物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处分权;

2.本抵押物不存在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本抵押物上设定的抵押权未超出抵押物评估价值;

4.已完成与抵押有关的审批手续,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提供与抵押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二、抵押物情况

1.抵押物名称________,数量或面积________,质量________(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书原件附后)。

2.抵押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物所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抵押物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评估价值由甲乙双方商定。如有争议,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四、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抵押物评估价值与抵押率的乘积不得小于担保债权。甲方对该数额内的抵押财产不得再设抵押。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含拍卖费,乙方律师费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四条抵押物保险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变更手续;抵押物未投保的,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

二、甲方应为抵押物全额不间断投保,投保期限应长于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贷款展期的,保险期限应相应延长。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办理或变更抵押物保险时,应书面告知保险人投保财产已设抵押和保险金赔付的约定情况。

第五条抵押物登记

一、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内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二、以法定抵押登记范围外的财产作抵押的,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六条抵押物保管

一、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管/甲乙双方封存后甲方保管)。

二、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负有维修、保养和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三、甲方自登记之日起五日内,须将抵押登记材料、保险单、抵押物权属证书原件等有关文件交付乙方保管。

第七条抵押费用

抵押物的评估、保险、保管、维修、保养、提存、运输和抵押登记、公证、鉴定等抵押费用及抵押物拍卖、变卖等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承担。由乙方代缴的,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八条抵押的效力

一、抵押物已出租的,甲方、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前与乙方共同签订或由承租人出具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

二、抵押期间,甲方不得赠与、遗弃抵押物。甲方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否则无效。

三、抵押期间,甲方必须转让或处分抵押物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其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电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四、抵押期间,甲方任何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所得保险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应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以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

六、抵押期间,发生非保险事故的,抵押物毁损、灭失或价值明显减损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损失的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因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担保债权,不足以抵偿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七、抵押期间,甲方更新改造的抵押物以及附着物等新增价值,作为本抵押物的组成部分共同担保债权的实现。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以抵押方式提供新的担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九、因抵押物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一、抵押期间,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经发生停业整顿、解散(撤销)、破产、关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采取停止发放借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而提前实现抵押权。

二、贷款期间,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措施时,乙方有权在债权未受到清偿时提前实现抵押权。

三、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的,甲方应在乙方送达书面通知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协议折价转让或由乙方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拍卖、变卖抵押物,从而实现抵押权。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继续清偿。

四、贷款按次分期归还的,如果某期应还款项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全部或部分抵押物。

五、乙方对抵押物享有优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受偿权。

六、甲方采取其他方式清偿担保债权的,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抵押物共有、争议、被查封、扣押、监管、重复、抵押、毁损、出(合)资、转让抵押物以及虚假登记等其他情况严重危害抵押权实现时,应向乙方支付担保债权数额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将抵押恢复到乙方认可的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并且,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并/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从而提前实现抵押权,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发生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乙方的,甲方须承担毁损或灭失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三、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拒不配合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须承担贷款期限(含展期)届满之日起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且,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及起诉。

四、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甲方应承担妨碍清除前担保债权数额每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由于抵押物承租人等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时实现抵押权的,应按其签订或出具的保证抵押权实现的书面文件中的约定,由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就超过部分向乙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第十二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甲方保证,发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权时,由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主动支付乙方账户,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或/和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等有关各方发生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等体制变更时,本合同对其继受人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甲方经过同意;甲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项下债务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免除债务转让后的担保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项下当事人的,在乙方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追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甲方财务状况、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等发生变化或甲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协议或文件而无效。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甲方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末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终止。

抵押登记机关要求明确抵押期限的,抵押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或展期协议项下贷款期限届满后两年止。

第二十一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违背专属管辖或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应向____(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甲乙双方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对不涉及争议的本合同其他条款,仍须执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第二十四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2

抵押权代理人:抵 押 人:债券发行人:

第一章总则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于________年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 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

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指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

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 任何

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 如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 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 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1

1. 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1

2. 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1

3. 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

第十四条根据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_____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分页阅读第1页:

第一章总则第2页: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 乙方或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 与

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败诉,以致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 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 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6. 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 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 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

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权利和义务:

1. 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 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 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39;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 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 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 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 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 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二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附件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X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 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 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分页阅读第1页:

第一章总则第2页:

第十一章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3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4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5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6

甲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并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抵押给甲方,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本金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双方确认: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 抵押标的

抵押机动车的品牌、型号、数量、***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等详见附件1:抵押机动车清单。抵押机动车暂估价值总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担保物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其他各方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抵押权利证明原件。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和抵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抵押机动车的权利限制

1、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机动车,或做出任何不利于甲方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出借、出租、抵偿债务、分割等);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乙方确需转让抵押机动车的,应经甲方事先同意,且另行提供等值担保。甲方在取得担保后,指派工作人员办理撤销抵押手续。

2、如甲方要求乙方为抵押机动车办理保险的,乙方应无条件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甲方为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及于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代位款物等。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3、抵押期间如抵押财产价值显著减少(抵押机动车的市场价值减至合同暂估价值的80%及以下)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与乙方发生权属争议的,或第三方就抵押机动车申请保全或强制执行的,或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合并、被兼并、分立、解散、清算、改制、歇业、停业整顿、被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该抵押机动车上另行设定抵押权等其他担保或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机动车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5、抵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应按机动车登记用途合理使用抵押车辆,并尽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对抵押的机动车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乙方签订、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的同意。

2、各方签署当票及本合同时,该抵押机动车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以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或抵押权实现的其他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留臵、已出售、出租、借用、托管、继承、遗赠、赠与、被查封、行政限制、存在权属争议、涉及该机动车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机动车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乙方已与第三方签订抵押机动车转让合同等)。

3、乙方及时交纳抵押期间机动车的交强险、商业保险等费用,依法按时检验机动车。

第十条 抵押权的行使

1、双方特别约定: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的,甲方有权宣布当票(包括续当凭证)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当金)提前到期:

(1)乙方违反其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的。

(2)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或发生可能造成抵押机动车毁损、灭失、价值下降的,或抵押机动车发生权属争议的,或抵押机动车上存在其他担保或优先权利的,或抵押机动车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3)在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情况后,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的;或乙方在收到相关付费通知后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付费的,或乙方未履行支付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费用或未履行有关抵押机动车的相关义务,导致甲方的抵押权可能遭到损害的。

(4)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

2、在当票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乙方应当结清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抵押权。如甲方自行拍卖抵押机动车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4、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各方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

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抵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抵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在上述本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抵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以外的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本合同所约定的抵押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抵押权为前提条件。

5、如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抵押权),乙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机动车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乙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7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8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订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 借款的内容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返还借款,将要多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的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由乙方保管。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八条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抵押给甲方,抵押车辆估计价值: 人民币。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整, (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违约责任: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欠款本息,违约金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本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甲方存放。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甲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乙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甲方认为机动车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乙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驶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乙方承诺抵押物一旦被甲方行驶抵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综合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搜索页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条:、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0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附记人 中介机构: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法官物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权证号为 ,丘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或在 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 年 月 日前现金支付房款 元 (¥ )

2、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时现金支付余款 元 (¥ )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 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 年 月 日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业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 天内将已收房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定,虽然房屋所有权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 日内 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 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 自 之 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 伍 份。其中甲方留置 贰份,乙方留执 贰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1、房屋出卖前已出租给 ,甲方负责在房屋交付前解除租赁关系,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出卖前已设定抵押权,担保债务贰拾万元。甲方负责在乙方支付第一期房款前解除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6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甲方须在乙方搬迁后10日内赔偿乙方人民币50000元。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市政提供,户外独立水表

2、电 KW,户外磁卡电表

3、燃气 管道煤气

4、有线电视 XX市有线电视网

5、通讯 电信固定电话一部,宽带到户

6、其他 单元可视对讲门禁,紧急求救(小区物管)等

(二)装修情况:

简单描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1

合同范本范文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资金,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共计借给乙方人民币元整,借款协议签订后2日内支付。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利息按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到期还款,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房产位于,房产证号为,土地证为。

第四条、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及本息,除承担归还本金及利息外,还承担借款金额10%的违约金。

如到期后15日内仍不能还款时,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处置抵押的房产,房屋作价元,借款数额经结算补足差价后直接抵偿给甲方,双方不再进行评估作价,乙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第五条、抵押房产如遇拆迁,甲方的权利在补偿款或置换房的范围内按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产借款抵押期间,乙方不得将房产出售、赠给、转移、再次抵押给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除承担返还本金及利息外,还需承担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还清借款时止。

出借人:

借款人: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以下行为被定性为违约行为:

一:甲方隐瞒车辆真实情况。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利息。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车辆维护服费。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停车费。

五:甲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乙方无法联系到甲方)。

六:甲方因自身问题如需合同展期(续期)必须书面向乙方提交申请。

七:乙方从甲方逾期后刊登报纸通知起三日内

未得到甲方任何书面申请及书面回复。

甲方因违反合同号: ,汽车借款抵押合同,甲方同意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 车辆变卖手续。如甲方不主动协助,拒绝协助,或乙方无法通过甲方合同提供的联系方式取得有效联系,乙方售卖车辆之后所发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甲方无条件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所有相关的售卖车辆后所有关法律上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律师费,执行费,民事赔偿,甲方同意无条件全额承担与乙方无关。

甲方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同意遵守以上所有条款,并同意本违约责任书内所需要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履行本责任书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交由 仲裁委员会进行诉讼解决,诉讼期间乙方所产生的所有法律费用,甲方同意全额支付。

附注(共九条):

一、甲方需详细阅读本违约责任书内所有条款及违约责任书项内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甲方签署违约责任前应详细阅读本违约责任书所有条款及细节后自愿签署。

三、甲方签署则表示甲方已详细阅读,理解并同意支付本合同所有条款及条款内所产生的已知或未知的所有费用。

四、违约责任书项手写内容项与打印内容项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五、乙方通过登报通知方式限期通知甲方,限期内无法得到甲方书面有效联系乙方有权出售抵押物。

六、乙方选择所登报纸为《 报》或《 报》 。

七、《违约责任书》壹式贰份,甲乙各持壹份。

八、甲方从合同到期日起计算15日内如甲方拒交付利息及车辆维护服务费或者乙方无法从甲方所留联系方式联系到甲方,则表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将该抵押物出售或转让处理。

九、因甲方自身原因违反《汽车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按合同约定出售抵押物,甲方同意乙方以主合同第三条,第1项,甲、乙双方认定评估价值出售该抵押物。

(以下无正文)

甲方已阅读并同意上述所有条款 乙方已阅读并同意上述所有条款

甲 方 : 乙 方 :

年 月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3

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4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 抵押物为 ,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5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6

甲方:身份正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 元整。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抵押权。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4、在抵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5、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价,甲方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规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篇28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详情

第二条 抵押详情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 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上述登记中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变更为抵押权设立登记。乙方代理权限:提出登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接受询问、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3、 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不准确,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4、 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

1、 本合同与抵押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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