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整加工合同通用3篇

染整加工合同(精选3篇)

染整加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项目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乙方必须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的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图纸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在制作过程中,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该设备的制造必须保密,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三日内,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给乙方。

第四条定作物加工费用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议定制造流水线的总价款为元(大写:)。

第五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在年月日前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第六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双方议定的交货时间为年月日前。具体的交货时间电话通知乙方为准。

2、交货地点:

3、由乙方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所在地安装调试。

4、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流水线设备可整体包装,零备件必须分箱包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流水线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运输途中,流水线设备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双方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制作费用元人民币。乙方将流水线设备运至甲方,安装调试好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正常后在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甲方支付乙方元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_____________元作质量保证金,直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机器运转正常,无重大机械事故,甲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全额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经双方电话协商,未尽事宜以传真件为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能交付流水线设备,应当返还甲方全部预付款,同时偿付甲方违约金元元人民币。

3、甲方中途变更流水线设备的、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由甲、乙双方协商)。

4、如甲方中途废止合同,甲方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流水线设备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养护费。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流水线设备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纠纷的处理

制造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2)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自动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染整加工合同 篇2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

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

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

染整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公司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名、单价及金额

二、委托加工方式

1、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加工产品。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2、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

3、运输方式为陆运,运费由甲方负担。

五、结算方式

1、乙方全部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发票交与甲方。

2、甲方以现金或银行汇款方式与乙方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公司加工方(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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