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板加工合同合集三篇

剪板加工合同(通用3篇)

剪板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立约书人(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客户)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组成及内容

1.1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合约到期前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

5.1加工贸易手册由甲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乙方向甲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甲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乙方全数承担。

第六章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6.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三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四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七章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7.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7.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7.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7.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7.5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7.6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7.7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7.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7.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八章合同解除

9.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10.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十章纷争解决

10.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剪板加工合同 篇2

甲方(承接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定做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数量)件所需的原材料,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加工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所加工成的.产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货

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_______车站(或加工地)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___个月内结算加工费后将加工后的成品________件负责运至________交付乙方(乙方负责运费)。

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___%的备损率;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

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

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_件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承接方):______(盖章)乙方(定做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剪板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二、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七、付款办法:

八、违约责任: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___等单位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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