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嫁妆的婚内财产协议通用三篇

有嫁妆的婚内财产协议(通用3篇)

有嫁妆的婚内财产协议 篇1

男方,姓名: 民族: ,联系电话: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姓名: 民族: ,联系电话: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一个子女。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

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 、男、女双方确认在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费和探望权。

2 、女方确认现阶段没有怀孕。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1 、存款:男、女双方共同所有的银行存款由双方协商分配。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归各自所有。

2 、房屋:男、女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房产。

3 、汽车:男、女双方确认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汽车。

4 、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饰品归各自所有。

夫妻债权债务约定:

1 、男、女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 所借债务,由 (男/女)偿还。

2 、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如对外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离婚后,一方不得干预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万元(大写 元)。

男女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形式,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大写: 元)给对方。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构颁发 《 离婚证 》 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嫁妆的婚内财产协议 篇2

男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女方:

住址:

身份证号:

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及有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财产的归属达成原则性意见,特签订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一、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现有财产如下:

1、位于__________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______;

2、位于__________的房屋,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______;

3、位于上述二套房屋内的其他设施;

4、动产:_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_

上述所列的财产为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属的约定:自本协议签定之后,各自经手取得及以其名义取得的财产(包括《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财产范畴)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主张所有权。

三、对于彩礼和嫁妆的约定:男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对女方所赠彩礼,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女方父母为女方所置办的嫁妆,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四、对于个人财产处理的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及婚后自己所得财产分别归其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处置,无颁征得配偶同意。同时,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支出的必须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

五、对于共同财产处分的约定:夫妻婚后对于日常消费支出__________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超过__________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处理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现有债务约定:

现有债务情况如下:双方因__________,由__________经手所欠债务元,由__________承担。

七、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其他债务的约定:涉及到今后其他个人经手的债务时,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因为共同的利益或责任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因为共同的利益而产生的债务、子女因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等情况下而产生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八、损害赔偿的约定:如一方由于主动提出离婚的(或不提出离婚),且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其存在的,除按照上述原则分割财产,债权及债务外,有过错方应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__________万元,支付式为在办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对方。

九、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加以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女方: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有嫁妆的婚内财产协议 篇3

保险单号码: 

本公司依照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及在保险单上注明的其他条件承保被保险人 

坐落于

下开财产的保险。 

┌────────────────────────┬────┬────┐ 

保险财产项目

│保险金额│特别约定│ 

├────────────────────────┼────┼────┤ 

│房屋及其他附属设备

│ 

├────────────────────────┼────┼────┤ 

│其他保险财产

│ 

│(见条款第二条二、三、四项)

│ 

├────────────────────────┼────┼────┤ 

│代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财产

│ 

│(应分别列明财产名称及金额)

│ 

├────────────────────────┼────┼────┤ 

│ 

├────────────────────────┼────┼────┤ 

│ 

├────────────────────────┴────┴────┤ 

│保险金额合计人民币

│ 

├──────────────────────────────────┤ 

│保险费率:每千元

附加盗窃险:每千元

│ 

├──────────────────────────────────┤ 

│保险费:人民币

│ 

├──────────────────────────────────┤ 

自年月日时起

│ 

│保险期限:壹年

│ 

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 

├──────────────────┬───────────────┤ 

承保记录

│ 

保险公司签章

│ 

签章

登记

会计

复核

年月日│ 

└──────────────────┴───────────────┘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