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代购服务点合作协议(精选3篇)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联系人:网站:
乙方:郑州市景安计算机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七层 电话: 联系人:
法人代表: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件:
法人代表:杨小龙邮政 编码:450008 传真: 电子邮件:
第一条合同项目与定义
火星服务器租赁是甲方租赁乙方的专业网络环境,从而为Internet上的用户提供信息服务。
除非明确注明,本合同所涉及的“火星服务器”以下统称服务器。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甲方对其经营行为和发布的信息违反上述规定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严禁甲方为第三方提供转接流量等类似业务,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服务。
甲方承诺不会利用服务器从事Internet上为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受欢迎的活动,同时承诺不为他人发布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或本合同约定的信息内容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URL、BANNER链接等。甲方承认乙方有权根据乙方自己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甲方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合同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甲方应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乙方有权审查甲方是否具有该认可或批准,甲方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相关接入服务。如果甲方服务器从事虚拟主机业务,则必须出示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果服务器上有涉及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服务内容的网站,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并对服务器上的网站内容进行管理及审核;对于如未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文件的网站,甲方应拒绝接入服务。
甲方有ISP、IDC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虚拟主机业务的,不准许为未取得ICP备案的网站提供空间及服务器租用。不准接入未取得经营许可证而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的服务器,及提供空间。甲方需对下级接入用户再接入的用户进行资格审查并负监督责任。若发现甲方违反上述规定,乙方将无条件停止甲方的接入服务,并且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无任何责任。
如果甲方服务器从事虚拟主机业务,则甲方必须对服务器上所有网站内容进行审核及管理,对于发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网站,甲方必须无条件停止该网站的运行,同时向乙方并通过乙方向安全主管部门提供该网站客户的相关资料,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服务器的互联网接入。
2-1-7甲方服务器的用途不得随意变更,甲方改变服务器用途,需要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审查甲方变更服务器是否取得相关资质,在甲方没有取得相关资质的条件下,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停止相关服务。
2-1-8甲方如果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由甲方自行解决。2-1-9甲方对使用服务器所引起的任何经济、政治、法律等责任负完全责任。甲方同意,如发生上述事件,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乙方也不应对此或对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者义务。
2-1-10甲方对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服务器的口令、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2-1-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1-1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对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和监控,以保证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2-2-2保留因甲方违反本合同2-1-1、2-1-2、2-1-3、2-1-5、2-1-6、2-1-7、2-1-11、2-1-12等条款而终止服务器运行的权利。
2-2-3按照本合同收取相关费用。
2-2-4因乙方原因,造成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中断,乙方以小时为单位,以月费为基数,按平均每小时费用的二倍向甲方赔偿。乙方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当月费用总额。
2-2-5消除非甲方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非乙方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2-2-6乙方应提供服务器智能化远程操作平台。第三条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
服务器租赁付款方式为:
本合同涉及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共计在服务器开通前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将于月费用服务器接入方式及配置详见附件。
第四条合同期限
4-1本合同有效期为,即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月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
4-2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4-3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五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关闭服务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甲方已交纳的费用不得要求返还。
第六条责任限制
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或中断,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负责任。
服务器硬盘因物理损坏造成数据丢失的,乙方不负责任。但有义务及时更换新硬盘。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立即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本条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第九条保密
任何一方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知的另一方商业秘密或其他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其它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淘宝代购服务点合作协议
甲方(营业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1.乙方允许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内从事甲方的服务和零售业务。
2.乙方必须具备电脑、网络、电话、手机等设备,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可临时存放小件包裹。
3.代购点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代购点所在地积极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接单并在线提交订单、咨询等服务。
4.乙方需缴纳用于购买终端形象必备物料费用共计 元整,包括:
LOGO灯箱或等值LOGO挂件、销货三联单 个、海报 张、工作证 、海报框、授权牌。
5.乙方需支付广告宣传费用人民币 元/月,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如业务开展之后网点仍需要该类宣传资料,乙方可在甲方处自愿购买。
6.乙方须将人民币 元保证金存入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内。乙方存入保证金后,甲方会安排冻结保证金,并为乙方淘宝旺旺号开通代购权限。在保证金冻结前,请乙方确保支付宝账户内存有不少于人民币 元。保证金冻结后,乙方不得对保证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支配。在本协议终止后,最后一笔交易之后的 个月,甲方将保证金解除冻结。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直接部分或全部扣取保证金。
7.甲方有权就提供的代购技术服务的支持向代购网点收取技术服务费,比例为代购网点获得的推广费的 %。
8.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内部运营费用,包括人员、房租、通讯等,双方没有产权和归属关系,各自独立核算及承担纳税义务。
9.乙方在社区及周边帮消费者代买淘宝代购商品库,登录地址: 上有利润空间的商品。乙方代购交易完成后,甲方系统会统计乙方收益。乙方可在次月 日向甲方系统提交收益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得收益转入乙方登记的支付宝账号里。
10.乙方应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淘宝网代购服务点”字样的LOGO灯箱或LOGO挂件,摆放授权牌,如需要城管审批手续则由乙方完成相关审批手续。乙方应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对淘宝网商品代购点业务进行推广,并对甲方开展的活动积极配合。
11.乙方收取客户货款或订金必须在当天下完订单,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挪用客户货款或订金,一经发现立刻取消合作关系,并不退还账户内相关费用。
12.甲方为乙方唯一商品代购服务提供商,乙方不得和其他公司、个人签订类似的代购协议,不得在代购点宣传开展其他类似的代购业务,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承诺保证金。
13.甲方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包含不定期举行业务培训及营销指导,提高乙方的业务能力,乙方须积极参与甲方培训计划的安排。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培训内容进行客户销售和服务工作,不得与客户发生与业务有关的争吵和恶意服务纠纷。
1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由淘宝网备案。本协议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协议优先权,但乙方需在本协议到期日 天前,向甲方提出续约申请。
15.甲乙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必须销毁淘宝或淘宝代购等相关的所有标志,销毁相关标志后甲方才给予退还保证金。
16.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将该争议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快速通关_________及其相应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总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获得甲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甲方根据双方确定的资费标准对乙方进行_____。
2.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期间,乙方每月(按自然月计)的通信费用以人民币结算。
4.乙方同意在缴费期内向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甲方指定的交费方式支付费用。
5.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追缴欠费: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和海关有关规定而被停止业务运作并产生欠费。
6.乙方补交所欠费用并申请复通,经甲方同意后,在一周内恢复电子申报设备的使用。
7.乙方的操作人员必须通过甲方培训,并持有甲方颁发的《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电子申报技术操作员证》方可操作。
8.乙方若对费用及缴费情况有疑问,可在三个月内到甲方处或拨打甲方查询电话查询,航次帐单只保留三个月。
10.若乙方资料(联系方式、联系人、发票及帐单邮寄地址等)发生变更,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保障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常电子申报设备通信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1.甲方有义务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保密。
12.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乙方(包括代办人)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属实。
未经同意,乙方擅自装拆电子申报设备并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不当用途(有损甲方或相关第三方利益)。
二、通信费用的结算
1._____标准:每船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_____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内______________元,每月在_________个航次以上,从第_________个航次起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缴费方式:
同城支票(含_________);
异地银行划帐(收款单位:_________公司;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银行代扣(凭身份证原件,存折原件或银行卡在________________银行办理代扣手续,我公司可代办银行代扣手续)发票:收到款后由甲方负责邮寄。
3.乙方缴费时间: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每月的4—10日为甲方向乙方寄发上月_____帐单日期;每月的11—20日为乙方缴交上月航行通信服务费的时限,甲方将在每月23日向按时缴费的乙方寄发票。
三、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条款如有变更,甲方将以业务通告、邮寄、信函等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__天内与甲方协商并签订特别协议。否则,甲方视乙方得知并同意新协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