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应合同模板汇编(通用6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生物柴油供应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供应生物柴油给乙方使用。
二、甲方承担乙方油箱一半费用,另一半乙方承担。但必须保证使用甲方生物柴油两年以上;如果乙方停止甲方送油,要赔偿甲方油箱费用及甲方投入的费用。
三、甲方供给乙方生物柴油价格为每吨叁仟玖百元整(¥3900.00/吨),甲方不提供发票。
四、乙方使用甲方生物柴油的费用必须一月一结,每月1-8日结算。不得拖欠,如有拖欠甲方可停止供油。
五、乙方应提前1-2天通知甲方送油。
六、交货方式、地点:甲方送油到乙方指定地点。
七、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供货),乙方需提前12小时通知甲方送货、地点及数量,如甲方没能在指定时间及地点把油送到位,所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生物柴油价格随市场变化调整,如双方不能合意,双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签字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有限公司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供给乙方钢材一批,约吨,钢材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一级钢 单价 元 吨
二级钢 单价 元 吨
三级钢 单价 元 吨
按上列单价结算付清货款。
第二条 甲方供给乙方水泥一批,约吨,水泥产地。甲方确保此批水泥质量,并提供厂方化验报告,水泥单价现价按××元 吨结算付清货款。
第三条 我公司所供物资(钢材,水泥)价格随行就市。
第四条 乙方在我公司所供钢材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乙方检验后,钢材不合格,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到乙方现场,双方共同取样检验,若再不合格,未加工的钢材,甲方负责退货,并负责工地来回运费)。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凡在我公司提的物资(钢材,水泥)短运费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所供货货物的货。
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货物总货款的××元 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七条 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元) 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九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商贸有限公司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簽字)
发包人:
承包人:
xx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20xx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建筑材料供应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小区材料供应分包工程
工程地点: xx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xx小区后续工程建筑材料供应、水电供应、办公材料、点工、工地看护等事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08月 01 日
竣工日期:至工程竣工
四、付款方式
1.支付 20 万元,用于自工程复工以来已发生的一些费用。同时,承包方正常履行合同承包范围内所约定的事宜。
2.后续工程款,由审计部门跟踪审计,按月据实结算。
五、建筑材料质量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
六、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施工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进行材料供应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
(2)工程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的,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整改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08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 包 人:(签章) 发 包 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联系方式:
二○一四 年 八月 一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液态氮气,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在乙方生产车间附近安装一套30—50立方米的低温液态氮气储槽,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的设备安装地方由乙方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位置,设备基础由乙方负责施工,甲方提供图纸。
三、甲方的设施不包括乙方生产连接管线,只提供储槽(含2个出液口),出液口后端管线由乙方负责施工,与甲方无关。
四、储槽的最大工作压力为0.8mpa,防雷手续和技监等管理部门的费用、使用手续及储槽的检验、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负责生产过程中甲方的设备设施不被人为的损坏。否则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电话通知甲方送液氮时,甲方必须24小时内到货,不得影响乙方生产,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将设备设施安装到位,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
七、计量方式为过磅按吨位结算:计量地点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价格:按1000元/T到厂结算,每月用量超过60T以上部分按950元/T结算,如果月用量超过80T以上,则全部按950元/T结算,月保底用量为30T,每少1T,乙方则按每吨补贴200元给甲方。如遇外部因素调价,双方协商再定。
九、按月结算凭17%增值税发票,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货款。如因货款支付不及时导致液氮供应不及时由乙方负责。
十、此合同从20xx年4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伍年。
十一、液氮价格:一年一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LD5项目部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由乙方为甲方负责砂子的供应,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经充分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要求
砂子应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5㎜,含泥量应小于3%,其它指标也应符合《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有关规定。
二、收料地点
由乙方运输至甲方的使用地点后收料。
三、单价
出厂单价: 元/立方米。
运至红峡岭到野牛关梁段内时单价: 元/立方米
运至野牛关梁到东岔林场工区段内时单价: 元/立方米
以上单价含税金等一切费用。
四、计量与支付方式
1、计量:
对所购砂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卸料点现场按照装车收方计量或由乙方现场堆料一定数量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具体采用那种方式收方,由甲方根据工程具体施工情况而定。此收方数量经现场核实后,将作为结算的依据。
2、支付:甲方按实际拉运数量和本协议价格计算出的总价,每月支付一次。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所需砂料的规格和技术要求;
2、按照双方确定的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材料款额;
4、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供的不合格材料,卸车时发现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乙方不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时,甲方有权拒收;
5、甲方委托联络人电话:,为乙方提供砂子需要的时间、地点或桩号,以保证乙方及时供应。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按甲方要求供应砂料(此要求包括砂子的质量、数量、规格、供应时间、供应地点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联络人: 电话:,乙方接到甲方材料使用要求后在24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六、本协议一经签定,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八、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当协商解决或由有仲裁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供应结束、费用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年月日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品质:50KG液化石油气,丙、丁烷混合气,按照国家充装标准:49KG±1KG充装,保质保量;在合作过程中,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供应气体存在明显的重量缺失,经责任认定(如双方人员均在场),乙方保留对甲方追加人民币¥伍仟元 罚款的权利。
单价: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深圳市物价局规定的液化石油气价格或低于物价局的价格(上下浮动)供货;现甲方以 ¥400元/瓶 的价格向乙方供应,如有价格变化需要调整,甲方必须提前2天书面或电话通知对方。
二、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将燃气送至指定的'地点,乙方必须于上班时间前24个小时(电话或传真)预约甲方送气,乙方收到甲方货后应在送货单上盖章并签名予以确认。
三、检验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液化石油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乙方对产品质量、数量有异议,应在提货时提出;如需理化检验,应交国家法定检验部门在十日内检验完毕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视同认可;
甲方所供应的液化气品质如不良,经乙方反应叁次而无所改善,乙方可寻求专业人士查验该气体品质,如确定品质不佳,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契约。
四、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款月结:乙方应在次月 20 日前付清上月全部货款给甲方,逾期付款一周以后每逾期一天按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付违约罚金于甲方,且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五、钢瓶租用及责任
钢瓶租用期间如发现实物与甲、乙方气瓶来往登记不符或遗失或损坏,确认是乙方造成的责任,乙方将无条件向甲方赔偿损失;参考价格为:钢瓶500元/个。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钢瓶装任何气体、液体、固体等,或油脂、油类涂在钢瓶身上,否则甲方有权追讨损失。
六、免责条款:
双方在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下,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推迟履行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原因。按照事故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部分免除本协议的义务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七、合同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合同到期双方无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续。如一方需终止合同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对方,并按照双方的货款结算方式,结清双方的账务及供用手续。
八、合同保密及纠纷:
双方应保守本合同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责任划分:因甲方问题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国家权威部门鉴定后,确实是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