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汇编三篇)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精选3篇)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 篇1

委托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处理债权转股权(下简称“债转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师组成工作小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

二、乙方将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协助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拟定债转股方案;

2.拟定债转股协议草案以及正式协议;

3.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参加各类中介机构协调会;

4.就债转股方案对甲方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5.就债转股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担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或代为)办理根据债转股协议所设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6.起草债转股协议洽谈及履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向______资产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项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和对甲方负责的精神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四、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律师应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实说明进行法律方面的尽职审查。

五、乙方承诺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法律事务,并严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务过程中所接触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六、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务的律师费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分两期支付:首期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双方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其余律师费人民币______万元于新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三日内支付。

七、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将不退还。

八、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法律业务提供便利,并应承担乙 方因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所发生的差旅及通讯费用,该费用应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币以内向甲方实报实销。

九、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书面协商确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单位: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开户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银行______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 篇2

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湖南*胜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实施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指派律师 承办甲方的法律事务,对于甲方的法律咨询需求,乙方将灵活安排有关律师或律师助理人员向甲方提供。

第二条、工作方式。

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可以告知顾问律师因本人的业务需要,法律顾问的工作时间不受法定节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第三条、 保密条款。

顾问律师对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的经营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机密等均视为顾问单位的商业机密,顾问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律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以上信息无论在合作期间还是在合作期后均予以保密,不向外泄露。

第四条、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的服务对象和内容。

1、面向的客户类型:

城市居民家庭、个体工商业主。

2、法律服务的项目:

1)法律咨询(网络咨询、电话咨询),咨询内容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收养、房屋地产、私人借贷、合同、股票证券、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资纠纷、邻里关系等法律事项。

2) 服务年度内为当事人起草、审查合同或就专门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共计10份。

3)约见律师面谈总时间不超过3小时。

4)参加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仲裁活动以及其它非诉讼的代理事项。

第五条、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的收费:

1)对于上述1-3项服务,每天收费1元,共计人民币360元。该款项在本合同签署时内支付。

2)对于第4项服务,按部门收费标准的80%收取代理费。

3)对于领取城市最低保障金的居民、年龄超过70岁的老年人,免费提供上述1-3项服务。对于第4项服务,按部门收费标准的50%收取代理费,达到法律援助标准的,进行法律援助。

法律顾问受委托出差办理案件的,可以与甲方协商差旅费用的支付。

第六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限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可以续约。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聘请方: 受聘请方: 湖南*胜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家庭法律服务保障计划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业咨询服务事宜,三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服务范围

对甲方向丙方 项目的可行性、实际操作及风险等相关事宜提供商业咨询服务。

二、甲方和丙方责任

为保证乙方有效提供咨询服务:

1、甲、丙方应当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进行所需资料的收集和联络工作,并保证全面真实地向乙方提供委托事项的有关情况和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责任

1、针对甲、丙方提出的项目相关事宜的咨询,就其可能涉及到的可行性、实际操作程序、风险性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等形式提供咨询服务;

2、乙方对办理甲、丙方事项和甲、丙方提供的材料及甲、丙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丙方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四、费用

1、三方同意: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未成功的,无需支付咨询服务费;若本合同第一条所涉项目成功的,本合同所涉商业咨询服务费全部由甲方承担,并按照以下方式第种方式支付:

方式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方式二:由甲方每月按双方项目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咨询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即告终止。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三方协商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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