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起重设备回购合同书(精选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提供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技术服务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条款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技术服务。
2.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提供注册资料并附有中文译本。甲方承诺对所提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具体要求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3.乙方负责资料文件送审,并协助甲方对文件资料(包括产品标准)进行整理,并保证在资料文件完整的情况下,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受理该产品之日起,在其规定的工作日取得注册证,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
4.关于注册时间计划见合同附件。
5.乙方取得注册证书,在确定收到甲方全部应付款项后,应将注册证书及甲方提交的剩余资料退还甲方。
二、支付条款
1.甲方支付乙方上述产品____________注册技术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检测技术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万元,标准技术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在合同签订5日内,甲方应该支付乙方80%的代理服务费;当乙方拿到上述产品sfda的受理通知书后,甲方支付乙方15%的代理服务费;当乙方取得上述产品的注册证后,甲方支付乙方5%的代理服务费。
3.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所有上报至sfda的注册资料需要提供中文译本。甲方可自行翻译但需对翻译质量负责。如果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料翻译。乙方收取的翻译费用为人民币200元每千字。乙方保证翻译文档质量符合sfda关于注册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附加的支付条款(国家收费)
1.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对每个注册证收取的审查费人民币3000元。甲方按照乙方书面通知,按时将款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中。
2.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注册产品需要检测的,甲方应负责样机自发货地点与乙方检测中心的来往运输,并承担自己相应的样机运输和质量检测费用。质量检测费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检测中心收取,甲方应在样机运送至sfda指定的检测中心5日内支付检测中心质量检测费,由检测中心出具正式发票。
3.在产品sfda检测过程中,如因甲方做出产品型号增加等重大调整而造成注册时间的延长,责任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注册失败和不可抗力
1.如确因无法抗拒原因(如国家注册法规发生重大变化等)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乙方在扣除基本费用(代理费20%)后,将已收取的注册代理费退还甲方。
2.如甲方发生在送审资料、文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等单方面原因造成注册失败或甲方中途提出更换代理(或停止委托项目),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3.如因乙方在整理注册资料、申报过程中的错误等单方面原因造成注册失败,则需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
五、一般条款
1.本协议不完备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解决。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授权人):
乙方(加盟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的原则,通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甲方特许乙方加盟_BOY数码制卡连锁店,并订立本合约。
一、特许授权宗旨、经营项目和经营形式
1、宗旨:经营并推广数码产品及服务。
2、连锁加盟店经营项目
3、连锁加盟店经营形式:在甲方的协助下,乙方自主经营,甲方提供广告、技术、设备管理等支持。
二、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设备及经营耗材(耗材配置价格见另表),并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商标及技术服务;而乙方则负责提供经营场地并自主经营。甲方不负责乙方经营所需的任何费用。
三、加盟投资
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每套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设备款为_________元,材料款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时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全部款额,则设备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乙方无故拖延加盟款项的支付时间,每推迟一天,则甲方有权按全部款额的0.5%收取滞纳金。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有不竞争保证:在合约有效期内,甲方将不得在乙方经营地区范围内再授权他人开设与本公司有竞争性质的加盟店。
2、甲方将为乙方安排一次加盟店开办前的技术培训,地点在甲方总部或乙方所在地。该培训工作在此特许连锁签署后立即着手进行,时间为三天,乙方需负责总部培训人员在此期间的住宿费。
3、在合约生效后第一次设备调试,甲方将向乙方提供无偿技术服务,三个月后,乙方如需甲方的技术支持,则应负担甲方技术人员的所有费用。
4、乙方及其及员工除了正常从事商业经营管理之需要,不得将甲方任何部分内容透露给他人、其他公司或团体,乙方将承认这个经营系统的任何部分的机密性属于甲方的专利。
5、乙方必须按甲方授权的地点经营,不得任意变动经营场所,如有需要,必须在甲方没有授权的地点经营,否则按违约处理。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无任何请求,无故中断或改变经营原则、商标、形式等,甲方将不退还乙方所缴纳的所有款项。
2、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指定的消耗材料,不得自己任意改换,因此而引起的一节后果由乙方自负,并且甲方不予进行软件升级服务。
六、当合约执行中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可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
1、双方协商解决;
2、申请仲裁;
3、提起诉讼。
七、本合约有效期为叁年 。
甲方 新开京创(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甲方(出租人):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丙方(回购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乙双方与 (以下简称“设备供应商”)签订了《租赁物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称《租赁物买卖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向设备供应商购买租赁设备;
2、甲乙双方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称《融资租赁合同》),甲方将租赁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在上述合同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回购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诺回购责任
1.1丙方向甲方做出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承诺,具体回购金额随乙方偿付租金余额及设备使用时间长短变动,具体见本合同第三条。
1.2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出具《回购通知》的情况下,丙方的回购行为是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丙方放弃对甲方行使丙方对乙方、乙方对甲方以及丙方对甲方享有的有关实体及程序的抗辩权。
1.3乙方连续两期或累计三期未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丙方即承担租赁设备余值回购义务。
1.3.1发生上述回购情形时,甲方向丙方发出《回购通知》,明确告知丙方履行回购义务的期限及应支付的设备余值回购款金额。
1.3.2丙方收到甲方回购通知后,应当在《回购通知》中甲方要求丙方履行回购义务的期限内(即自甲方向丙方发出回购通知之日起 日内)足额支付回购款。甲方在收到丙方回购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的收款收据开具给乙方。
1.4丙方须向甲方提供丙方的董事会、股东会或有权决议机构关于批准丙方向甲方回购的决议或承诺。
1.5 如甲方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则第三方有权以自己名义行使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丙方履行支付回购价款义务的权利,丙方应按第三方的要求支付回购价款。丙方依据第三方的要求足额支付回购款项后,甲方视为丙方已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回购义务。甲方应积极向丙方进行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并负责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第二条 租赁设备的取回
2.1丙方根据《回购通知》的要求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后,甲方向丙方出具《所有权转让证明书》,将租赁设备转让给丙方,并将设备保险合同受益方变更为丙方;乙方确认并同意丙方在向甲方足额支付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后即取得全部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承诺无条件放弃一切对丙方取得全部租赁设备所有权的实体或程序的抗辩权,亦不得以其已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对抗丙方取得全部租赁设备所有权。
2.1.1如租赁设备已办理抵押,经抵押权人同意后,甲方可将租赁设备转让给丙方。丙方知悉租赁设备抵押的情形并对此完全予以接受。
2.1.2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设备余值回购款足额支付给甲方,甲方与抵押权人确认收到回购款后,办理抵押解除手续。
2.2丙方足额支付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后,丙方有权选择向乙方发出《设备取回通知》,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租赁设备取回事宜;丙方亦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向丙方偿还丙方支付甲方的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
2.3丙方选择向乙方取回租赁设备的,由乙方全权负责将全部回购设备在收到丙方发出的《设备取回通知》之日起 日内安全运送至丙方所在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义务、责任与费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丙方设备无法取回或取回困难的,致使丙方在向乙方发出《设备取回通知》后30日内仍未取回设备的,乙方应按照丙方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4丙方选择要求乙方偿还丙方支付甲方的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的,乙方应在丙方支付甲方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后 日内将丙方支付甲方的全部款项一次性偿还丙方。乙方延期支付的,应按照丙方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5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完好,无毁损、灭失。如租赁设备丢失、毁损、灭失,且出现丙方应当回购的情形时,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回购金额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回购款,办理设备回购事宜。丙方完成回购后,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归丙方所有,保险公司没有理赔部分,乙方应负责向丙方赔偿,但不因此免除丙方的回购义务。
第三条 回购金额标准
3.1设备余值回购金额应按乙方未履行《融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义务,致使甲方在回购时点未实现的《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权益进行计算。
3.2具体回购金额=在回购时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未付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到期未付租金及未到期的全部租金,以《融资租赁合同》的附件《租金支付表》为准)+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相关费用等(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3.3回购款每延迟支付一日,丙方除支付回购款外还须按未付回购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回购设备
丙方回购的设备以附件《租赁物明细表》为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回购款、律师代理费、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争议,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本合同壹式陆份,乙方、丙方各执壹份,其余肆份由甲方保管,待办理相关手续时备用。
(以下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