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子购销合同范本的格式内容(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将承建____县珠藏镇织河煤矿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工程的水泥材料供应承包给乙方。根据《______》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单价及质量要求
水泥(到工地价):____元(按乙方提供样品验收),并保证每批水泥检验合格。
二、验收方式
以现场甲乙双方实际收方为准,每袋水泥重量必须保证,若发现水泥重量不够,就按元袋罚款。
三、货款的'结算
1、甲方预计和乙方采购;甲方先向乙方交纳定金____万元,乙方按照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水泥供应计划向甲方提供水泥,乙方的水泥到场后,材料员清点完数量后,在甲方的供货单上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据此结算。
2、水泥价格____市场价格上涨20元或下浮20元按原定价计算,如果超过20元双方各自重新定价。
四、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水泥技术标准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所交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使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清除干净,并承担因此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一定要做到保证质量、保证货源、随叫随到,如质量与样品不符合且有两次不能使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水泥供应不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____元天。
4、每进一批水泥,水泥合格证,检验报告,3d强度报告和发票必须齐全,随水泥一起进场,资料不齐全将不接收水泥。
五、此协议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以材料供应完毕后,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____
乙方单位:____
甲方(购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水泥
数量(吨):340
单价(元):400
合计金额(元):136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叁万陆仟元整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到甲方仓库,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
五、乙方必须按如下期限供货:
20____年6月30日前将所需水泥340吨提供给甲方。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采取银行卡支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甲方凭乙方开具实发水泥销售发票向乙方所开户银行账户支付金额;
2、甲方在20____年月日前将水泥款全额付清;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5%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5%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2份,一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20_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_年__月___日止。
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所有建筑用砂石的供需事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提供的砂石必须为合格产品,不允许出现不合格产品,否则视乙方违约;材料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确定,数量甲方签收为准。
二、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方式:由供货方运至甲方工地现场,一切运输费用均由方负责。
四、数量验收:砂石按计算,甲方工地验收,以验收人签收为准。
五、质量验收:乙方所有砂石含泥量、压碎值、强度、级配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底结算,第一个月按签收数量的80%付给乙方,以后每月付清,余款在工程完工最终结算时付清。
七、违约责任: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地砂石供应,如不能保证砂石供应,造成甲方工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或人民法院调解。
九、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