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预购商品房合同六篇

个人预购商品房合同(通用6篇)

个人预购商品房合同 篇1

甲乙双方为购销度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在度假村组团内楼房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筑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年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交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____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________年,水电保修半年,暖气保修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度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度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个人预购商品房合同 篇2

贷款人(抵押权人) 分行

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

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 (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XX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贷款币种:

1.2 贷款最高额为 元(大写 元)整。

1.3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 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 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 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 个百分点(B %)每期计息日的 的B为贷款利率的B,但每笔放款的

第一个计息期的B为该贷款发放日的B.B采用 个月浮动。

2.2 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________年。

2.3 结息方式:

第三条 贷款条件

3.1 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 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四条 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并借记借款人账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人应遵照本通用版合同.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提前还款

6.1 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 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________年(含________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________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 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 %手续费。

7.2 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 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 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 保险公司 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

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 借款人的保证

9.1 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 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 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 贷款人的责任

10.1 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账户。

10.2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 违约及处理

1

1.1 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

1.2 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

1.1

(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

1.1

(1)和或1

1.1

(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

1.1

(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预购商品房合同 篇3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甲方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预购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以实际产权证为准)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1、乙方预购《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

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_______),土地证:_______

并经人民政府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定于尾款付清之日交付。

2、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整,乙方采取_______方式。

签订正式合同时首付款_______万,尾款_______万元于签订正式房屋购买合同后_______个月内付清。

3、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整,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4、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天,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房产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

5、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

6、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必须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赔偿双方所交的信息费。

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并且无权要求好人房产退还已收取的信息费。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_房产执壹份。

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日

个人预购商品房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中文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_____________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___________号的《________________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合同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合同订立的同时,就该合同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该合同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合同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第三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合同之规定终止该合同,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合同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为遵守该合同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________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2.市政府配套设施及安装的延误;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政府部门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但以上原因须经________市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方可作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购房屋可按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享受保修,但属下列情况不予保修:

1.灯具、漏电保护开关及龙头、水掣等易损零部件;

2.经乙方或用户改动的设施及或设备及因改动而损坏的项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损坏情况;

4.因第三者责任而导致的损坏;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养、维护不善而造成的设施及或设备失灵、损坏者。

第六条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时或于甲方要求时签署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房产物业管理的公约、规则等文件,按章交纳有关管理、维修、服务等费用。乙方保证遵守上述文件之规定。物业区的所有房屋楼宇(包括乙方所购房屋)将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全权管理,直到物业管理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条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届时乙方除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之规定交清应付之全部购房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管理费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未依约付款,则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乙方虽依约付款,但未按此条规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则视为甲方已按期并实际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条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视为按期并实际交付)后,不论乙方是否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损害或房屋外部或内部之设备、设施的灭失或被破坏,损害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乙方所购房屋只可作为住宅使用,乙方拥有和或使用该房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____市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遵守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

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其所购房屋的结构、外观、设备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业区内其他房屋单位业主或住户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下列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下列的规定分别交纳:

1.因签署和执有该合同之正本而发生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纳;

2.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纳;

3.因房产交易而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交纳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产权和相关土地使用权而发生之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由乙方交纳;

5.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其他应交纳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7.因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与转受让人依政策有关规定予以承担;

8.因国家开征及或收取新的税费而发生的税金或费用,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如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应在其与转受让人在该合同上背书并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乙方及转受让人在该合同上背书并经办理预售转让登记后,乙方在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转受让人享有和承担。

乙方在转让前所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违约责任,转让后由转受让人向甲方承担。

若乙方及转受让人未能按规定办理预售合同转让登记,则视为该转让无效,乙方应继续履行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乙方取得该房屋产权后如将房屋转让、赠与、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证乙方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将书面无条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

否则,甲方及或物业区内之其他房屋所有权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该房屋的受让人、赠与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已经书面接受上述公约、规则、住户守则等文件的约束后,乙方不再承担有关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该合同

第十五条所述有关预售预购登记及买卖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件手续,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作参考;其他文字文本及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七条该合同、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互签。

第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等若有任何变化,该方均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均应按合同载明的地址、收信人,以 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从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五天(最后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论对方或其授权代表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即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之日,亦即视为该通知已于是日送达对方。

第十九条该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有二份,公证处执有一份。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个人预购商品房合同 篇5

立协议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预订路弄《________》幢(号)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预测】【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交付。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抵押贷款付款】方式。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订)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订)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___天,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到【甲方售楼处]【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订)金。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订)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分,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预购商品房合同 篇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订房屋事 宜,订立本合同。双方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若任何一方提交虚假资料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则该方必须要负法律责任。

甲方(卖方):

乙方(预购方):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______。为多层建筑(共______层,该房地产为第___层) ,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为准,误差不计。卖方持有房产证,房地产证号为:___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___。 卖方持有经济适用房界定卡,界定卡编号为:____________售房时间为:______发界定卡时间为:_________

卖方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签定本合同后,卖方必须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加快办理好一手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手续。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 月______日 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该房地产于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竣工。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_______,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 ___元)。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因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买方确认购买的房屋为现状,买方已看现楼内部,不得借此拒绝交易,否则当违约处理。

第三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 写:____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五条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小写: ___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 元(小写:_____元)。买方必须于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卖方,卖方应出具相应收款收据。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__元),卖方应出具相应收款收据。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小写:_____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____%)。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

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____种:

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_____。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 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买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大写)______元(小写: ___元)。

一次性付款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 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1)买方须于____年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大写)_____元(小写:____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____日内补足 应交款。

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全额退 还买方已付________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 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第八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 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第九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11)印花税;(12)契税;(13)产权登记费;(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5)《房地产证》贴花;(16)抵押登记费;(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18)授权委托公证费。 其他费用:(19)权籍调查费;(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21)评估费;(22)律师费;(23)保险费;(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经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 上述_______项由卖方支付。 上述_____项由买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____方式处理:

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____%;卖方支付:____%。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作为房地产附属物品等,其中_____等 一并交付给买方。

3.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4.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

1、签定本合同后,双方不得违约,若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单方终止该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买方所交纳的楼款,作为违约金。反之,若买方违约,则所交纳的楼款不于退还,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可以将该物业出售于第三方。

2、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它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卖方必须保证该物业没有发生过刑事事件及命案事件,如有隐瞒事实,则卖方须无条件退款并赔偿买方损失。

第十二条 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__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并保证买方购买后,不需要支付任何购买前所产生的相关物业费用,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四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_____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洛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卖方_____份,买方_____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任意一方修改均为无效,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一条 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买卖双方的通讯联络按上述所载明的电话、地址、传真为准。买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若卖方按上述电话、地址、传真等联络不到对方,则买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买方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两天同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均由买方负责,反之,卖方通讯方式如需要变更,应在变更两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均由卖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章):___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

买方(签章):___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卖方代理人(签章): ___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 :

买方代理人(签章): ______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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