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合同样式十(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的规定,就渝G___山川中型客车达成如下合伙合同:
一、甲乙双方自愿购买以___的名字挂靠在____市____县公路运输公司的渝G___山川中型客车,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该车总价37.6万元(大写叁拾柒万陆千元),甲乙双方各出资一半即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利润、亏损平均分担。
三、驾驶员、售票员的工资随行就市。
四、该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享受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千元)的购车款交给甲方,该车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六、该车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归甲方享有和承担。
七、甲方保证该车在双方开始共同经营期间大小配件齐全,保持车辆正常运行。
八、该车保险已交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的返还款各一半。
九、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任何一方违约付守约方违约金为该车总价的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以 购买厨房设备一批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项目内容
详见后附《报价清单》
第二条 供货期限
1、供货期限为:签订合同乙方收到甲方定金起后15天内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客户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现场签收。
第三条 厨房排烟设备采购总价
供货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详见本合同后所附的《报价清单》
第四条:双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为全新未经使用的产品,质量良好,符合验收标准。
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正常操作使用情况下电器类电机保修期为壹年,零配件保修三个月。(人为和自然灾害除外)
3、专属定制产品无质量问题不能退换。
第五条 排烟设备货款的支付与结算
1、结算方式:银行转账或现金结算;
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预付合同款项30%即人民币(大写) (¥: 元)作为购买本批厨房排烟设备的预付款,自收到预付款之日开始生产备货。
(2)乙方备好清单上的产品及设备后,乙方提前三天电话通知甲方送货时间,甲方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20%即人民币(大写) (¥: ) ,乙方收到此笔货款后即向甲方送货。
(3)乙方安装调试设备正常使用三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剩余50%即人民币(大写) (¥: 元)
第六条 双方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如有争议可向南宁市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付款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经过对所需固定附着式塔式起重机项目进
一、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
1、 QTZ-40 塔机用电缆线按112米配臵,钢丝绳按380米配臵;每台 塔机用电缆线按140米配臵,钢丝绳按380米配臵;
2、合同单价包含材料、机械、设备、装车运输、税金、安装方案的提供、
3、若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更换零配件,常用配件乙方必须6小时内提供,小件特殊配件在2日内提供,大件特殊配件3日内提供。零配件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零配件单价明细表。
三、 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项后5日内,乙方必须将本合同约定设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5日内负责把两台塔式起重机主机及相关设备
3、乙方负责将设备送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运输、装车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供应标准节时必须随机提供安装所用的各种螺丝及垫片。
四、包装标准:整机裸装,随机附件和随机文件用铁箱包装,包装箱不回收(乙方需随货提供装箱清单、随机零配件清单及随机配带小型工具清单等所有随机出厂资料)。
五、 结算方式:
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设备到场后,乙方必须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指导安装并负责指导塔机调试事宜;
2、乙方所供设备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回不合格产品,
3、若因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塔机坍塌等所有安全事故,经政府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在向甲方供货过程中如存在欺诈行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直至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其义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或甲方中途无故退货,则应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暂停发放货物,待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后,乙方立即按甲方要求予以供货;在整机运行一年后10日内(含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支付质保金时需扣除乙方在质保期内应承担的相关费用),逾期甲方按每天人民币贰仟元整(¥:20xx.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超过质保金付款期限三个月后仍未支付,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取回本合同标的物,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标的物的使用费,使用费结算期限自标的物到货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使用费为每月人民币叁万元/台,进退场费为人民币肆万元每台,甲方在之前所付的任何款项均作为使用费处理,返还标的物结算时多退少补。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未能解决的,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